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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市場的調研報告題目篇一
一、縣農資市場現狀
共有農資經營戶217戶,其中,按經營品種分:種子經營戶51戶、化肥經營戶63戶、農藥經營戶84戶、農膜經營戶19戶;按經營類別分:企業127戶、個體戶90戶。
二、農村農資市場及監管工作中的問題
1.農資經營行為“亂”。主要是進貨渠道亂、價格亂、品種亂、管理亂,無序競爭的現象普遍存在。主要是一些經營戶,在農資銷售旺季時經銷農資,多以雜貨店、百貨店的形式出現。極少數經營戶對食品、服裝、化肥、農藥等混和經營,未能嚴格分開,危及食品安全與生命健康,存在著二次污染的可能。
2.農資經營主體“弱”。調查發現,農資市場經營主體有三種類型,一是個體工商戶,這是當前農資市場經營的主要力量;二是農技人員自己承包經營,有一定的技術服務水平;三是原供銷社解體后,原職工個人經營。多數農資經營主體實力較弱,一旦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無賠償能力。
3、農資經營秩序混亂,準入制度形同虛設。據對我縣一些農資銷售單位的調查統計,他們中有合法經營資質的經營戶占30%左右,有近30%無經營資質,存在大量的"掛靠"、"假集體"現象,經營資質嚴重不規范。甚至有少數小販走村串戶銷售各種農藥、種子、肥料等,擅自從事農資產品經營;有的村干部、種田大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也以服務農民為借口,組織大批農資直接在田間地頭進行攤派銷售;還有一些化肥公司通過與政府部門合作在鄉鎮進行壟斷經營;超范圍銷售情況也存在,一些農村集鎮經營其他商品的店面未經許可也在從事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經營。
4.農資經營布局“散”。由于農村存在著自然村落和農村地域廣博,無論交通是否便利,農資經營戶都會在各個村落中存在。這樣農資經營網點星羅棋布,既形不成規模,其布局也不盡合理,又無相關證照。給行政執法監管也帶來一定難度。
5.法律法規的滯后,門檻較高,導致農藥經營掛靠和無照現象較多。《農藥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單位可以經營農藥:(1)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2)植物保護站;(3)土壤肥料站;(4)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5)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6)農藥生產企業;(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經營單位”。我縣鄉鎮供銷社已改制完畢、在鄉鎮基本上沒網點,而農業“三站”基本上是癱瘓狀態,農民又需要農藥,怎么辦?只有個體戶才行,而個體戶要經營農藥要么掛靠、要么無照經營,因此農藥經營掛靠和無照現象較為普遍。
三、對農村市場和農資市場監管的建議
1.要嚴格涉農經營的市場準入。尤其是經營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農資、種子、農藥、化肥等企業,不僅要審查經營主體資格,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把好農資商品的貨源進出環節,建立完善農資商品質量保證制度。
2.加強對涉農企業的信用監管。指導和督促農村市場經營者在建立健全“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基礎上推行農資“一單通”。選擇一些管理規范的農村市場經營者,建立進銷貨臺帳、進銷貨發票,農村食品質量信譽卡、農村食品質量責任書,推動誠信經營,不斷提高農村市場監管效能。對涉嫌坑農、害農、損農的違法企業,也要進入企業信用體系“黑名單”,對其實施市場禁入,并追究其違法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把損害農民合法權益的事件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3.加強對農藥的管理。在農藥市場管理中,工商部門負責農藥經營的注冊登記(即頒發營業執照)、假農藥、劣質農藥、虛假農藥廣告的查處,依照《農藥管理條例》第五條“國務院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農藥登記和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縣農業部門設置有專職農藥監督管理機構,農業部門是農藥監管的主管部門,工商部門應主動與農業部門加強協調配合,整合執法資源和執法技術,進一步加大對農藥市場的監督管理,清除高殘留劇毒農藥。
4.按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化肥的管理。按照工商總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嚴格執行其規模和資金要求,同時,按國務院“三定”方案的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生產領域的商品質量管理工作,工商部門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管理。為了杜絕劣質化肥進入流通領域,從源頭上加大管理,要加大抽檢力度,徹底杜絕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場,確保農業增產增收。
5.嚴把農村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加大對超范圍經營的查處力度。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先證后照,把好農村食品市場生產經營主體準入關。凡未取得前置審批許可、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一律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堅決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
四、我局對農資市場監管的初步探索
(一)制作農資監管公示欄張貼上墻,促進監管公開化。
為優化農戶維權訴求方式,促進農資經營戶信息公開透明,我局制作了《農資市場主體信息公示欄》,印制采用工商藍背景、標有紅盾徽章,同時含有以下信息,一是按工商總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將重新整理的縣農資市場經營質量監管六項制度,即《農資經營預警制》、《農資商品準入制》、《購假農資預賠制》、《問題農資商品退市制》、《種子留樣備查制》和《重要農資商品備案報檢制》列入公示欄內容,方便農戶了解維權信息和申訴渠道。二是將轄區工商所監管干部的照片、姓名和申訴舉報電話,以及農資預警信息向社會主動公開,強化信息公開力度,促使工商干部公平公正執法。三是按《省農資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管實施辦法》審定公示農資經營戶信用等級信息,引導經營者加強經營自律,提高農戶購買農資的甄選能力。四是在公示欄上劃定營業執照張貼區域,既公示了主體資格,又解決了《營業執照》辦照率、亮照率不高等問題。
(二)首創建立農資經營“電子臺帳”,臺帳管理電子化。借助網絡和電腦的速普及,我局探索在電腦上建立農資電子臺帳,這樣既節約了紙張,又便于長期保存,還可避免出現紙質農資購銷臺賬毀損或亂扔亂放現象。我們在河邊工商所轄區,選定河邊供銷合作社正西街農藥門市部,按照“兩賬兩票、一書一卡”的要求,分農藥和種子兩個類別,在電腦上建立規范統一的農資購銷電子臺帳,取代了手工書寫的農資購銷紙質臺賬,取得良好成效。現已在全縣100多農資經營戶建立了電子臺帳。
(三)試行農資經營戶票證“一單通”,票賬管理便利化。在農資監管中,我們發現“兩賬兩票、一書一卡”存在諸多弊端,一是填寫單據較多,且存在重復項目,無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單據多造成經營戶和農民保管麻煩,增大投訴難度;三是單據過多紙張使用量較大,致使經營戶成本不斷增加。因此,農資經營戶對建立“兩賬兩票、一書一卡”的熱情不高,敷衍、抵觸情緒較重,在臺賬建立和索證索票制度執行等方面成效不甚明顯。于是我們創新推行了農資商品“一單通”制度,即將“兩賬兩票、一書一卡”中的農資商品經營者使用的銷售票據、農資商品經營承諾書和農資商品質量信譽卡“三合一”,統一粘貼在一張單據上、不再做書式紙質臺賬,簡變為“兩賬兩單”,使索證索票更為便利,經營戶更容易接受和使用。并在農資經營“一單通”的進、銷貨單據封面內頁印制了總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和《工商所巡查記錄表》,既進行法規宣傳又留下了監管痕跡;還在進貨單據封底印制《農資市場監管工作目標責任書》,強化對農資市場監管慢作為、亂作為和不作為的處罰力度。現已在全縣100多農資經營戶中推行,受到市局的通報表揚。
農資市場的調研報告題目篇二
農資商品的消費安全關系到農業生產的安全和發展。國家工商總局高度重視農資商品消費安全工作,從20__年開始在全國工商系統持續開展了紅盾護農行動。在20__年召開的全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會議上把“紅盾護農”列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措施之首。近幾年來隨著紅盾護農工作的深入和流通領域商品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已初步形成了“兩帳兩票一書一卡”為主要內容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為有效服務新農村建設找到了載體。扎實推進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深化商品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結合點和著力點,必須進一步加強和深化。
(一)工作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市局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的有關精神及要求,把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工作作為市場監管的重要工作,將其定位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展紅盾護農工作的“基礎”,深化流通領域商品市場準入制度的“突破口”,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積累了有益的經驗,主要表現在:
一是清理登記,明確主體。自20__年開始全系統對全市農資經營戶進行了全面持續清理,在清理的基礎上對長期經營化肥農藥等個體工商戶辦理了證照,使其經營主體合法化,改變了“不敢辦照”和“無法辦照”的狀況。20__年至20__年進一步深入清理,初步建立了工商所、分局農資經營戶登記臺帳和管理戶口,使全市農資經營戶情況進一步得到全面掌握。
二是建立制度,完善機制。全市工商系統把化肥、農藥和種子作為農資監管的重點,實施化肥、農藥為重點的準入制度,以種子為重點的留樣備查公示制度。全系統制定實施《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實施辦法》、《種子留樣備查公示辦法》、《農資經營綠黑名單公示制度》、《化肥抽檢實施辦法》等制度,為深入推進農資商品市場準入提供規范。
三是積極推行,初見成效。20__年全面規范和推行了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制度,市局印制啟用了農資商品購銷登記臺帳,銷貨信譽卡等,初步建立起了進貨查驗、查證索票、購銷登記備案、售貨出據(卡)、責任約定等管理制度和辦法,并首次開展了綠黑名單網上公示;首次開展化肥貨量抽檢工作,查處了一批農資案件。全面啟動種子留樣備查公示工作,形成縣(區)局統一備查,工商所(分局)分別公示的良好工作格局。通過以上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建立和落實,工商管理部門長效管理,經營戶自律經營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經營戶底數,經營戶資格等數據信息失真和不全。全市各縣(區)不同程度存在無證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和虛假掛靠經營等。
二是推行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和種子留樣備查公示工作不夠有力和規范。如在落實購銷登記臺帳的發放使用方面存在一發了之,不加以具體指導,有的地方怎樣登記,怎么備案都不甚了了;在種子留樣備查公示中備查戶不全面、多環節備查,留樣存放不規范,公示不到位等等。
三是農資質量監管有較大差距。一方面對質量監管無處下手,無辦法無能力,真假難變;另一方面對質量標準及檢測認識不清,檢測不規范,執法效能偏低。
(一)明確定位,建好平臺
農資商品市場準入是農資市場監管和流通領域商品市場準入的創新之舉,通過幾年的實踐其基本制度設計和操作已基本成熟和較為可行。但全系統特別是基層工商所和分局一線監管執法人員不同程度存在著認識的誤區,認為農資市場商品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是應景之作,是形式之舉,在思想上有抗拒性、在行動上有消極性,在方法上有隨意性。在推進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制度熱情不高,認識不深,定位不明,抓手缺乏,內容空空,因此需要進一步解決好定位和平臺問題。明確定位就是要通過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建立健全三個機制,即農資商品質量市場準入過濾機制、農資商品質量問題發現機制,不合格產品市場退出機制,使農資質量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相聯動。建好平臺就是要全面推行以進貨檢查驗收,查證索票、購銷臺帳、協議質量承諾、質量管理責任和不合格商品退市為內容的市場準入制度和種子留樣備查公示制度,通過兩個制度平臺實現科學聯動監管。
(二)立足長效,突出重點
市局黨組提出并反復強調要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就是將流通領域商品市場準入制度改革目標化,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成果的制度化。近幾年來全市工商系統在推進流通領域商品市場準入制度中已初步確定了以食品、農資為重點,立足長效監管,建立健全制度,豐富完善監管措施的工作格局。特別是20__年食品、農資監管制度已初顯配套完備。就農資商品市場準入而言,立足長效就是通過落實農資商品市場準入一系列措施建立起工商部門監督促動和農資經營者責任自律相結合相統一的`基本制度。突出重點就是從現階段全市農業生產形態的實際出發,按照生產和市場需求,突出化肥、農藥、種子三類關涉面最廣的消費安全的農資商品,并區分重點區域、重點環節予以監管。
(三)落實制度,強化措施
根據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制的規定要求,結合前期檢查和調研情況分析,在落實制度,強化措施上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清理,建立戶口。雖然多次經過清理但無照無證、超范圍經營依然存在,特別是農藥經營無從業人員資格證,無農藥許可證等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在基層工商所分局農資經營戶管理戶口普遍沒有建立,導致管理對象信息不全和失真。要加大清理整頓的力度,既無照又無證的一律予以取締,對有照無證、超范圍經營的要通過與農業等部門配合清理,培訓、發證盡快合法其資格。在清理的基礎上工商所(分局)按“以所建帳,以戶建檔”的原則建立轄區農資經營戶登記臺帳,以化肥、農藥、種子為重點的監督管理檔案戶口,集中注冊登記、購銷備案、檢查記錄,行政處罰等信息和資料。
二是確定對象,分類管理。從前期的檢查和調研的情況看落實市局印發的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制度存在簡單操作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對象針對性不強,分類監管不夠,如有的縣區局不區分個體和國營均發放工商部門制發的購銷臺帳和信譽卡,一方面工作量大特別是供銷經營部門,另一方面有重復務作之負,供銷農資經營部門其本身有較健全購銷帳
務及其銷貨憑證,再行填寫工商部門所發表冊顯得不切實際。因此工商部門監督指導推行的重點對象是農資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供銷等國營農資單位則進行指導和檢查完善自身的相關管理制度和措施,體現分類管理的原則。
三是指導推行,責任監管。要全面落實市局印發的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實施辦法,著力抓好六個方面工作。第一,監管責任的落實,要以工商所分局為單位將監管責任結合片區管理落實到人、全面擔負管理責任;第二,落實好經營戶的經營責任,與所有農資經營戶簽訂市局制發的責任書,告之并約定農資經營的責任事項,把責任書作為告之書、宣傳冊、經營須知,提高經營戶的知曉度和執行力;第三,指導好監督好購銷臺帳和信譽卡的使用,把兩帳一卡的推行使用作為經營戶日常經營必為之事,必修之課;第四,落實好購銷備案制度,要堅持做到按季備案,并檢查落實備案的真實性,以求“購銷一致”;第五,積極推行協議準入制度,引導和指導經營戶與生產商、批發商簽訂準入協議,保證進貨查驗、質量承諾的實現;第六,堅持集中留存、逐戶備查,落實種子留樣備查公示制度。凡在各縣(區)種子公司購進的一律由種子公司統一備查,各零售經營戶不再重復留樣,重點做好購銷登記和備案;對外地州市種子公司代理銷售的實行分戶留樣縣(區)種子公司統一庫存的方法進行留樣備查公示。
農資市場的調研報告題目篇三
農資商品事關農業生產效益和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必須切實抓好保障服務工作。目前,我縣登記注冊農資經營者117戶,其中經營化肥93戶,種子3戶,農藥9戶,農機具及配件11戶。近日,我們工商局組織調研組,對全縣農資市場管理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違法經營現象仍有發生。化肥經營渠道多樣,有廠家直供,有二級代理商批發,也有經銷商向小廠家定制,再加上有些經營者專業素質較低,違法經營現象仍有發生。主要表現在少數不法經營戶以次充好,經銷劣質化肥、農藥、種子坑農害農現象不同程度存在;把濃度低的農藥和濃度高的農藥同價銷售;種子銷售中大小包裝同價銷售,短斤少兩,蒙騙消費者。
(二)農資價格猛漲難以抑制。近幾年來,農資價格的飛速暴漲,沖抵了國家惠農政策給農民的各項補貼,影響了廣大農民種田的積極性。據農業部門四月下旬的調查數據顯示,氮肥上漲了60%,鉀肥上漲了131%,磷肥上漲了93.4%,復合肥上漲了62.9%,農藥、農膜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漲,近期還在上漲。農民種田成本逐年增加,農業效益不斷下降,出現了局部拋荒現象,種糧虧本的現象又重新抬頭,“谷賤傷農”轉變為“本高損農”,同樣導致農業不穩,農民不富。
(三)行政綜合執法氛圍不濃。農資市場是一個需要多部門管理的市場,由于職責不同,重復執法現象較多,加重了被執法者的負擔,增加了國家的執法成本,同時還影響了執法部門的權威和形象,有時還會造成有利就互爭案源、有責相互推諉的局面,嚴重影響了執法效果,使得不法經營戶有空可鉆。
(四)執法人員經費相對不足。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工商部門擔負農資市場監管責任,全縣農資市場經營點多面廣,而全縣工商執法人員平均年齡超46歲,現行的執法體系、機構設置、人員年齡均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農藥、肥料、種子、農產品質量等又很難從直觀上判別產品質量優劣,質量抽樣檢測需要較大的化驗費用,加之缺乏相應的交通、取證等工具,執法工作難度大,農資市場管理工作急需改善。
(五)農資商品包裝標準不規范。農資商品具有特殊性,對它的生產要求和使用特別嚴格,在說明書上必須注明使用地區及范圍(地域和氣候的差異,使用地區及范圍不同)、使用方法及使用條件等,而我們在檢查時,卻發現相當部分農資商品說明標含糊不清,造成農民消費者使用不當、利益受損。
(六)農民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差。農資商品的銷售對象是農民消費者,而農民大部分文化水平低,識假辯偽的能力有限,在購買農資商品時不主動索要信譽卡、發票或相關產品說明,受低廉的價格吸引,極容易上當受騙,出現問題時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相關憑證或依據,給工商部門依法處理造成許多困難。
(一)整合優化農資市場資源。目前,全縣農資市場銷售網點、點多面雜、參差不齊,游商游販不斷涌現,給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建議縣政府牽頭組織各職能部門深入對農資網點建設進行調查研究,針對我縣目前的農資市場狀況,對現有農資市場資源進行整合,著力培育幾家能夠主導我縣農資市場的龍頭企業,帶動全縣農資市場健康發展。同時,進一步優化全縣農資經營網點的布局,滿足農戶需求,更好服務群眾。加快建立農資行業協會,不斷完善協會章程,充分發揮協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彌補執法管理漏洞,凈化農資市場,促進我縣農資市場逐步走向規范化。
(二)健全農資市場管理機制。一是市場準入機制。首先確保經營戶上崗之前必須經農牧部門的培訓拿到相應合格證書,然后到工商部門申請經營。在把好登記注冊關的前提下,對農資商品生產經營者,由側重登記管理轉向市場主體準入行為、交易行為和退出行為的全過程監管。在農資經營審批過程中,不亂開口子,不隨意降低登記門檻,確保主體資格合法,避免農資經營無序競爭。二是綜合執法機制。成立縣農資市場監管領導小組,建立農牧、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綜合執法機制,形成農資市場監管合力,確保農資市場秩序良好,農資商品質量監管落實,農業生產主體投訴維權渠道暢通。建立季度聯席會議和突發事件議事制度,明確職責,負責協調處理突發性緊急事務,研究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與措施,檢查議事各方工作的落實情況。各相關部門可定期組織聯合執法,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商品進行綜合執法,對全縣農資經營戶建立農資經營的經濟戶口檔案,各部門在此基礎上互通工作情況,建立監管動態信息共享機制,實行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三是舉報有償機制,農資市場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有廣泛的群眾基礎。要出臺相應的有償舉報辦法,嚴懲違法戶、重獎舉報者,使假冒偽劣產品、坑農害農現象得到遏制。四是價格監控機制,嚴防農資市場出現價格暴漲之勢。
(三)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進一步推行農資商品購銷臺賬制,指導農資經營企業,建立購銷貨臺賬制度及進貨備案制,將進貨商品的來源、數量等一律登記入賬,做到“三個清楚”(即:進貨渠道清楚、產品廠名廠址清楚、保質期有效期清楚)。同時要求供貨方提供營業執照、工業生產許可證、化肥生產登記證、產品合格證和注冊商標等,建立銷往地跟蹤卡,以確保農資商品來路明、去向清。全縣所有農資經營戶必須嚴格落實“兩賬兩票一書一卡”及種子留樣備查制度。工商等相關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農資經營單位的進貨來源、貨流去向,從源頭上杜絕不合格農資商品注入市場。
(四)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一是采取上下聯動的監管執法方式,建立“縱到底、橫到邊”的監管執法網絡,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的作用,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制。二是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季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的監管和大要案件的查處,對涉農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三是加大農資市場巡查力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針對農資商品和停留市場自身流動性大的特點,要將監管任務分解到人,明確職責,對走村串戶、上門推銷農資商品的無照經營行為嚴厲查處。四是認真組織開展對種子、肥料和農藥等重要農資商品質量抽檢。對檢驗不合格的農資商品,依法責令停止銷售,召回售出商品,并從重從快依法追究生產、經銷企業的責任,防止不合格農資注入市場。并認真開展種子、肥料、農藥質量定向監測工作,通過網絡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發布消費警示,指導農民消費。五是推進“12315”申訴舉報網絡進市場、進村鎮、進商家活動,切實解決好因農資消費引發的群體投訴事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強化執法隊伍建設。我縣是一個農業大縣,農業不穩則農村不富,農資市場管理事關農業生產安全,是農業工作的重頭戲之一,應把農資市場管理視為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來抓。因此建議應加強執法部門的建設,一是增加執法人員,加大執法力度,增強執法權威。二是適量增加執法部門的投入,改善執法條件。三是加大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人員自身素質。
(六)加大宣傳力度。應充分利用新聞媒介及其他有效宣傳方式,廣泛宣傳黨在農村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農業、農資等方面的科技知識及法律法規,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各有關部門也應定期對農資經營主體及其從業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和農資知識培訓,強化農資經營者是流通環節農資商品質量第一責任人,龍頭企業及其下屬網點同為責任承擔主體的意識,增強農資經營主體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
農資市場的調研報告題目篇四
農資市場與農村農業生產活動息息相關,它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管理辦法》和省局農資市場監管10制度30條措施,我局根據省局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對全市農資市場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農資市場的現狀
xx市轄15個縣(市、區),除xx風景管理區外,其他14個縣(市、區)的經濟對農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依存,其中xx、xx、xx等地是農業大縣,xx的棉花,xx的桑蠶是該縣的支柱產業。全市共有農資經營戶1822戶,以個體工商戶、農資連鎖店、供銷合作社、鄉鎮農技推廣站等多種形式經營。近年來,隨著國家加大對農業的投入,農業的活躍度逐步提高,全市對農資的需求量進一步加大。據調查統計,20xx年農業生產所需農資產品化肥46.9萬噸,農藥3.33萬噸,種子2503噸,且銷售價格呈上漲趨勢。
(二)農資市場呈現的特點
1、農資銷售旺季不旺。與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農資銷售除2月份至3月中旬增長外,其它幾個月呈下滑趨勢,主要原因是氣候影響。今年從3月中旬開始,我國長江中下游地區一直是多雨少晴,氣溫長期偏低,是近幾年來少見的“倒春寒”天氣,使一度旺銷的種子和化肥市場陷入了低迷,出現農資商品滯銷現象。
2、農資市場放開導致競爭異常激烈。農資市場營銷渠道拓寬后,經營門檻降低,在鄉鎮上涌現了大量的農資經營小店。例如xx縣磨溪鄉人口不足2萬,辦理了營業執照的農資經營戶就有12戶,農資店不僅開在村里還開在組里。不合理的布局,造成各經營主體之間為爭奪有限的市場份額,相互殺價,形成了惡性競爭,假冒偽劣農資商品也開始出現,使農資市場監管難度加大。
3、農資經營資金短缺矛盾更為突出。由于經營主體之間的相互競爭,以降低價格和賒帳來爭奪市場,造成大量農資商品資金沉淀,形成“三角債”,購買者欠經營戶,經營戶欠生產廠家,使農資經營戶只有借款或貸款來維持經營。
4、非法經營農資的情況仍然存在。少數農村小食雜店在購買自用的農資時有意多進農資,私下銷售給他們的鄰里親朋;在農資銷售旺季,也有少量游商竄販利用監管空檔,在節假日期間販運農資走村入戶,挨家挨戶上門兜售,其售價往往比正式農資銷售部門的價格低,且又送貨上門,對農民很有誘惑力。不論是小食雜店還是游商竄販,其所銷售的農資都未建立購銷臺帳,這導致我們無法監控其非法銷售的農資來源,給監管造成很大困難。
(三)農資商品質量監測情況
1、為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監管,切實維護農民的利益,今年以來,我局對全市化肥、種子、農藥市場進行了多次專項檢查,共檢查農資經營戶1770戶,取締無照農資經營戶35戶。監測重點以新聞媒體披露的、農民投訴突出的、進貨渠道不明的、信譽差的農資商品和經營企業為主。共抽檢農資720批次,合格514批次,合格率為71.39%。其中,抽檢化肥636批次,合格466批次,合格率為73.27%,抽檢農藥84批次,合格48批次,合格率為57.14%,對于不合格的農資產品我局均已依法處理。
2、由于種子抽檢要從播種到收成才能出結果,耗費時間很長,加之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鑒定經費高,難以承受,所以相當部分縣(市、區)沒有進行質量抽檢。就xx縣聯合當地農業部門進行抽檢的20個批次結果來看,種子的合格率很高,檢測結果均合格。
(四)農民反映最突出的問題
一是農資經營者對如何使用農藥、用藥的注意事項等內容沒有告知農民或告知不全,售后指導服務不到位;二是流通領域農資市場存在工商、農業、質檢等多頭執法的現象,增加經營戶負擔。
(一)農資市場監管的做法
農資質量是農業生產的“生命線”,也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為了營造農資放心消費的環境,我局不斷完善農資監管模式,嚴格把住“市場準入”、“商品質量”以及“經營信用”三道關口,切實提升農資監管效能。
1、抓市場準入,確保農資經營主體合格。我局積極規范農資經營主體,結合農資市場專項檢查和企業登記注冊及年檢工作,對農資經營單位和經營戶主體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對不具備前置審批文件或證明的,堅決不予登記;對不具備經營資格的,堅決停止其經營活動;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從而達到凈化農資市場秩序的目的。
2、抓流通領域監測,保障上市農資商品質量。為防止假冒偽劣農資商品流入市場坑農害農,我局加大對農資商品的監測和抽查力度,實行農資商品售前報檢制,即農資經營戶每進一批貨主動向縣市區工商局報檢,經縣市區局檢驗許可后再進入市場銷售,各基層分局對已售前報檢的該批農資銷售到零售網點的不再抽檢。此外,市局與縣級局、縣級局與基層分局層層簽訂了農資市場監管目標責任狀,同時基層分局與每個經營戶簽訂了農資商品質量承諾書,要求每一個農資經營戶建立健全“兩票一檔”,層層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農資經營戶自律。
3、抓維權,保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我局充分發揮紅盾護農12315維權進村執法體系和“一會兩站”的作用,建立健全紅盾護農“三級執法、四級維權”的工作網絡,充分發揮村級維權點聯絡員作用,快速調解或及時反映涉農糾紛,及時解決因農資消費引發的群體性投訴,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20xx年共受理有關農資投訴26件,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3.92萬元。
(二)對查處的農資商品案件情況分析
截止目前,今年xx工商系統共辦理農資案件264件,案值125.43萬元,罰沒款140.65萬元。從我局辦理的農資商品案件情況來看,具有普遍性的案件是未建立建全農資進銷貨臺帳案件,大案為產品質量不合格案件。如:xx縣今年查處了69件農資案件,其中53件為未建立建全進銷貨臺帳案件,其余的16件為產品質量案件,最大的一件是化肥質量不合格案件,案值達42950元;xx縣今年共查處農資案件42起,未建立建全農資進銷貨臺帳案件就達36起,共處罰金額9.08萬元。
1、農資經營多渠道化、品種繁雜,市場監管難度大。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農資市場原有的經營格局已被打破,并初步形成了生產企業直銷、供銷社企業、私營批發企業、農技站、個體經營戶等多渠道經營的格局。由于農資經營單位數量多,而多數規模偏小,例如,xx縣共有147家農資經營單位,而年銷售化肥超過千噸的僅有6家,絕大部分個體經營戶年銷售只有幾十噸。加之農資品種多,進貨渠道復雜,造成市場管理難度增大。
2、農資商品包裝標準不夠規范。農資商品具有特殊性,對它的生產要求和使用特別嚴格,在說明書或包裝袋上必須注明使用地區及范圍(地域和氣候的差異,使用地區及范圍的不同)、使用方法及使用條件等,而我們在檢查時,卻發現相當部分農資商品說明標準含糊不清,更有少數經營者擅自經營更改標簽內容和標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農資產品。這一點在農藥市場上較為突出,集中表現為擅自更改農藥的商品名、不標注農藥中文通用名及有效成分、擅自擴大適用作物品種和防治對象。再加上少數經營戶對農資商品知識缺乏,造成農民消費者使用不當,利益受損。
3、缺乏種子質量檢測機構或檢測手段落后。目前,xx市及各縣區還沒有建立種子質量監督檢驗室,工商部門缺乏種子產品質量抽檢硬件設施,而送檢檢驗周期長、費用高,檢測手段僅停留在手摸、眼觀上,加之我們專業知識水平有限,限制了我們對種子市場的監管水平。
4、農資商品質量追溯制度落實不夠徹底。索證索票、進貨臺賬制度是農資商品監管和質量追溯的基本制度。但是,這一制度沒有得到一以貫之的堅持。部分農資經營者沒有建立農資進銷臺賬或者臺賬不完善,進銷票證不完整。主要原因:一是一部分經營者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不強,認為做生意很忙,登記臺賬費時費力,不愿堅持,還有少數經營者文化素質低,不會登記臺賬;二是這項工作始終是以工商部門為主導,除部分正規經營企業主動開展此項工作外,其余經營戶是在工商部門的強力要求下進行,缺乏主觀能動性,所有的臺賬資料全由工商局印刷好送上門。而基層工商部門在這一塊工作大多沒有得到其它職能部門或地方政府的響應,印刷經費自籌,無償給農資經營戶,長久以來,積極性有所影響。
5、農民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較差。農資商品的銷貨對象是農民消費者,而農民大部分文化水平低,識假辨偽能力有限,在購買農資商品時,不主動索要票證及信譽卡和相關產品說明,受低廉的價格吸引,極容易上當受騙,出現問題時又不能提供有效的購貨憑證或依據,給工商部門依法處理造成許多困難。
(一)加強宣傳教育,為農資監管提供服務
充分利用“3·15”活動日、“紅盾護農工作站”、法律法規宣傳欄、電視臺等媒介,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農資商品識假、防假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擴大“紅盾護農”行動的影響力,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自我維權意識。組織農資經營戶認真學習有關農資經營管理制度、進銷貨臺賬、索票索證制度,全面提高轄區內農資經營戶經營管理水平和農技職業技能。
(二)持之以恒,抓好索證索票、進貨臺賬制度等農資監管基礎性工作。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執法人員要克服厭煩情緒,堅持不懈抓好索證索票、進貨臺賬制度等農資監管基礎性工作。這項工作沒有抓實,其它制度如:不合格農資退市制度、質量承諾制度、農資經營者自律機制和內部管理制度等都將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各級工商部門要舍得投入,積極爭取地方政府、上級部門的資料印制經費支持,要加強宣傳教育,逐步使經營戶認識到這項工作是自身規范管理和發展的需要,動員他們自行出資開展此項工作,不能由工商部門唱“獨角戲”。
(三)加大補貼力度,減輕農民消費負擔
近年來,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在農民種糧購種、購置農機等方面出臺一系列扶農、惠農、利農的政策,這些利農政策的實施,也扎實推動我市的農業生產、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但在農民購買化肥、農藥這一農業生產最大的一項開支卻沒有什么優惠政策,建議政府對購買化肥、農藥的農民在銷售環節實施補貼,建立直補機制,進一步加大對農業生產的投入,提高農民的積極性。
農資市場的調研報告題目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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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掌握全市農資市場情況,加強農資市場管理,更好地為農民服務,市供銷社于二0一三年三月對全市農資市場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市場供應貨源充足。今年,全市全年化肥總需求量120884噸,可供應總量121971噸。其中:氮肥需求量56095噸,可供應量60360噸;磷肥需求量22592,可供應量28004。2;鉀肥需求量9868,可供應量12202。2;復合肥需求量22329,可供應量21405。全市市場化肥可供應貨源充足。
(二)農資質量整體較好,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在市政府的強力領導下,農委、質監、科技、供銷社等部門持續開展農資打假活動,聯合工商部門加強市場監管。一是在銷售旺季進行抽樣檢測,不斷增加抽樣的覆蓋率;二是要求零售商做好進貨、銷售臺賬,從正規渠道進貨,提供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產品證書、產品檢驗報告,保證產品三證齊全(農藥登記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標準號)。
(三)農資經營網絡日趨完善,群眾購肥方便。近年來,供銷社積極推動“新網工程”建設,全市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絡得到較快發展。目前,全市運行中的農資配送中心5個,連鎖經營店234個,75%以上的村有農資店或加盟的農資連鎖經營店,各配送中心和部分經營店配備了送肥下鄉專用車輛,送肥進村,農民購肥方便。
(四)經營主體較多,供銷社優勢突出。隨著農資市場的發展,原有的經營格局逐步被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銷社系統農資企業、生產廠家、農業“三站”、個體經商戶等多渠道經營格局。我市有各種類型農資經營網點619家,其中供銷社網點292家,農業“三站”網點37家,個體工商戶290家。龍頭企業主要是供銷社系統的輝隆集團分公司、東升農資有限公司、東農農資有限公司等;供銷社各類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占市場份51。4%,其中化肥經營市場份額達到65。1%,超出全市市場份額的一半以
(五)價格波動幅度不大,總體平穩。
進入20xx年春季,農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非常理性,價格沒有出現大起大落,合理引導了市場;商家在采購中也沒有盲目跟風,避免尿素價格出現虛高。市場在有需求拉動時價格平穩上漲,預計在用肥結束后,價格才出現回落。
(一)市場供大于求,農資市場完全進入買方市場。由于農資生產行業管理缺乏前瞻性,管理制度沒有規范化,使得農資產業進入極為容易,再加之改革開放初期農資行業有著較高利潤空間,大量行業外資本流入,從而使得農資生產企業數量劇增,形成產大于需。
(二)經營渠道紛雜,市場管理仍較薄弱。隨著農資市場的發展,原有的經營格局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銷社系統農資企業、生產廠家、農業“三站”、個體經商戶等多渠道經營格局。我市有各種類型農資經營企業和個體戶600多家,分布面廣而散,市場管理難度大,一些過期、無效農資產品或達不到使用效果的劣質產品,常常通過各種渠道流入市場,坑農害農現象時有發生。
(三)競爭激烈,市場監管難度大。農資經營是投資大,利潤小的行業。生產企業之間為了爭奪市場份額,大量賒貨,產品價格大起大落;商商之間的競爭使得產品價格一降再降,經銷商已無利可言,于是反過來又向生產廠家索要利潤,迫使廠家再次降價,從而進入一種惡性循環。同時,當某種農資產品暢銷,市場價格上漲時,假冒偽劣產品沖擊市場,當農民需要某種產品又沒有利潤時,又買不到,人為造成市場混亂,市場管理難度增大。
(四)化肥儲備有待加強。20xx年,市供銷社與市發改委聯合出臺了《市市級救災化肥儲備辦法》,但我市農資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政府儲備,除供銷社企業每年冬季儲備外,其他企業都沒有儲備。近年來,隨著農資市場供求情況和農民購買習慣的改變,農資化肥儲備期相應拉長,儲備資金大幅度增大,造成資金周轉困難,儲備量減少,影響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五)農資經營品種比較單一,難以滿足農民需求。從我市農資經營企業看,目前大部分只經營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鉀肥和復合肥等,品種較單一,特色農業生產需要的專用肥幾乎沒有,同時農藥和農膜供應相對較少。
(六)農資推廣技術難,科學施肥水平較低。我市農資技術推廣主要有供銷社興辦的“莊稼醫院”、農村綜合服務社以及鄉鎮農技推廣站。由于供銷社農資技術服務網點比較少,鄉鎮農技推廣站人員減少和老化,并劃歸鄉鎮,農技推廣人員技術推廣和服務活動逐漸減少,農民需要的農資技術服務很難。
一是繼續推進農資連鎖經營服務體系建設。強力推動實施“新網工程”,建立農資現代流通服務體系。通過發展連鎖經營,保障農民用上質優價廉的農業生產資料,杜絕假冒偽劣、高毒農藥的濫用。通過連鎖服務大力普及無公害農產品規范化生產技術,提高廣大農民的環保意識和科學種田水平,提高農產品的安全衛生水平,減少污染,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入。
二是加大對農資市場管理力度。探索建立農資市場管理長效機制,要加大農資有關知識普及和宣傳,提高農民群眾的的知假辯假能力,增強經營者守法意識;要堅持經常性執法檢查,打擊取締違法經營活動;要建立農資來源追溯、責任追究制度。
三是建立農資供應應急機制。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建立救災化肥分級儲備制度,加強和完善農資宏觀調控,通過淡儲旺銷、調劑余缺來穩定市場,確保農業生產用肥。
四是加快農資技術推廣。在60%以上的農資連鎖網點建立“莊稼醫院”、農村綜合服務社,長年開展農資服務;加大對農技人員的引進和培訓,建立起一支高素質具備農資經營和管理的為農服務隊伍,做到測土配方,科學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