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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中介服務協議篇一
來源:法大大
簽署本合同前注意事項
1. 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3. 本合同以蓋有"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為有效合同。
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務費必須向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交納(或匯入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指定賬戶中),以收到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正式票據為收款憑證。如無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正式票據,受托人有權停止履行該合同中任何的責任并對委托人交付的費用不付任何責任。
5. 本合同中涉及學校申請費、使館簽證費、注冊費、學校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護人費、接機費、學費、押金等,必須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或相關學校、領館等機構交納,以收到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事處開具的代收款票據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代收款票據,涉及一切款項轉、交、退等責任,受托人概不負責。
6. 委托人在辦理申請過程中發生的護照、公證、體檢、翻譯、機票等雜費應向有關辦理機構繳納,如委托受托人代辦,款項必須向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事處財務交納,并以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代收款票據為收款憑證,如無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代收款票據,受托人對此業務概不負責。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xx編碼:
聯系電話 :
email:
委托人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xx編碼:
聯系電話 :
email:
受托人: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國家)留學;留學層級屬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 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給受托人,分別為一次服務費和二次服務費。本協議簽訂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務費、申請院校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受托人獲得所申請的院校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務費。受托人收到該款項及簽證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委托人申請院校的數量及相應的服務費分別如下:(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一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c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第三條 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納,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轉交):
a. 校方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院校申請費、留位保證金、學費、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護人費、接機費等):由委托人按申請院校的要求交納;
b.使(領)館簽證費:由委托人按遞交簽證時前往國使(領)館具體要求交納;
c.體檢費:由委托人按前往國使(領)館指定醫院的要求交納。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辦公證,公證費由委托人按公證處的要求交納;
e.以及交納以上費用可能發生的銀行手續費。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請多于3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務費,此費用無論學校錄取與否,都不退還。具體參見《補充協議》。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教育制度和申請院校的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2.結合委托人條件幫助委托人選擇前往國的學校和課程。委托人選擇的擬留學國家的院校名稱如下:
學校1.專業:
學校2.專業:
學校3.專業:
委托人獲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申請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雙方協商一致后,受托人可為委托人按照擬留學國家院校及使館規定辦理延期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幫助和指導委托人填寫各類申請表格;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有關手續。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若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委托人需要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協助委托人再次申請赴擬留學國家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七條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其所申請的學校及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聯系所有相關事務,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與委托人本人聯系的情況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受托人可為委托人聯系。
3.如委托人為18歲以下學生,應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后,委托人為受托人代為聯系在擬留學國家的監護人服務;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若委托人無法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應與受托人協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條 委托人一經選擇了相關的專業或學校,不應隨意改動;如果委托人堅持更換已選定的專業或學校,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委托人負擔;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擔保人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等發生變化, 須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
第十三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擬留學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全部義務而未被所申請院校錄取,委托人可憑校方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退還委托人一次服務費。
第十六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的全部義務卻被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拒簽的,委托人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分別退費:(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b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c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協議,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服務費。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簽證后,視為合同、協議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 委托人通過受托人申請院校、辦理簽證過程中向所申請院校、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費規定向相關主體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但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和交納服務費單據原件、校方或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拒絕證明、委托人退費申請書)后,7 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相關規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費手續,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簽字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書中詳細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權利等。受托人將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銀行匯款手續費由委托人負擔。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退款要求,即視為委托人放棄。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戰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申請學校及辦理簽證延誤或停止,受托人將不承擔相關責任。但受托人可為委托人順延辦理。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本合同對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影響范圍之外的情況不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擬前往國大使館、擬前往國政府、擬前往國院校等機構決定的事項。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委托人所簽訂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請的院校、專業等意愿的書面意見,經受托人書面確認后,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變更。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所稱"合同"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協議"是雙方補充協議。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條 若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在合同、協議上簽字認可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條 申請出國留學屬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本合同沒有提及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發生的生活費及由此產生的誤工費、誤學費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由委托人自行負擔,與受托人無關;若屬于退款情況,則執行上述退款條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同意的附加條款: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xxxx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章)
經手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介服務、協助甲方在合同簽訂及后續手續辦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提供真實有效的訂約信息;充當訂約介紹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詢,擬定合同文本并協助、指導訂立合同;代辦交房過戶及貸款等手續。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繳納相應費用,提供貸款及交房手續中所需證件,并保證證件的真實性。
2、乙方保證提供的房屋信息真實可靠,各種證件齊全,對包括微信qq記錄中提供信息真實性負責,如信息虛假有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償相應損失,若因此取消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退還中介費、評估費、工本費等相應費用,并協助處理首付款的追回。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中介費及貸款手續費,評估費,工本費后,應按合同規定及時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不得再以其他理由收取任何費用。
4、乙方承諾在甲方首付繳納的情況下,為甲方申請銀行貸款利率優惠,如不能實現,乙方退還甲方所有費用,并負責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5、乙方承諾房屋過戶手續在日前完成,逾期按每日 元對甲方進行補償。
第三條、本協議為合同的的附屬協議,若合同中關于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的條款與本協議有沖突,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中介服務協議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攬“ 活動”相關事宜達成并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范圍及工作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執行舉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 活動”;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活動實施細化方案制定、活動執行、活動現場布置、道具設計及制作、安裝等事宜(具體事項以項目活動策劃方案為準)。
2、工作內容。
(1)策劃活動流程、設計布展方案、舞臺燈光設計方案、場地推薦、攝影攝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員的選擇、互動游戲及道具的設計、抽獎活動安排等;
(2)活動策劃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詞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寫;
(3)活動方案所涉及合作單位、媒體的邀約、溝通;
(4)活動現場執行及應急處理;
(5)活動效果反饋及總結、活動資料的保存與保密;
(6)本委托執行活動涉及的其他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二、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為人民幣: 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
2、本次活動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產品或增加活動內容,由甲、乙雙方主要負責人書面進行確認,最終費用按書面確認單為準。
3、本合同簽訂后2個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 (小寫:_______),作為首期款,剩余款項在“ 活動”結束,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額完稅發票后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實施。活動立項→活動基本信息確認及場地勘測→提供策劃初稿→正式提案→甲方及甲方策劃代理公司審定→甲方書面簽字確認提案→活動籌備→活動預演→活動現場執行→相關媒體宣傳→活動效果反饋及總結等。
四、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有權利按本合同的約定從乙方獲得活動布置項目,并對布置要求提供意見;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以確保乙方能完成承攬任務;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質量進行監督和指導,并對重大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改;
4、甲方應如約向乙方支付承辦費用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