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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 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篇一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現場及周圍相鄰房、物、財產安全及施工隊伍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有關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制度,規范施工現場,做好消防基礎設施及應急準備工作。
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由乙方全權負責管理,甲方積極協助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對施工情況、安全制度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乙方做好施工隊伍消防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嚴守規章制度等教育,協調乙方與城管、公安、消防等關系,確保施工現場周邊居民的安全。
2、甲方會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對乙方施工現場、居住區、材料加工區的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情況實施監督,發現有違反操作規程和機械設備、工具不符合安全規定等問題時,甲方有權予以糾正直至停工整頓,所產生的后果和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持有當的勞動部門頒發的《施工作業安全資格證書》。并制定施工現場、生活區、材料加工區消防安全制度,設置危險作業區的警示標志,明確消防負責人的責任和權利。
2、乙方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對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生產實施全面管理。
3、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機械設備、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均由乙方自備,乙方自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規定,并制定切實可行的定期保養維修制度。
4、乙方在施工中從事電氣、焊接、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木工、登高架設、機動車輛(含無交通牌照的廠內機動車輛和機具)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上級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技術操作證》或《駕駛證》上崗,所有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用品。
5、乙方木工棚、鋼筋棚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鋸沫要及時清理,做到工完料清,易燃物品必須設專人負責,并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設立明顯的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負責人。
五、施工過程中發生消防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等,甲乙雙方必須立即上報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和工程所在的消防部門或勞動部門(死亡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工程所在人民檢察院),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經消防部門或勞動部門等檢查同意后方可拆除,事故調查以乙方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為主,甲方及有關部門酌情派人參加。事故原因查清后,甲方退出調查組,所有的善后處理工作均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上報消防等有關部門二份。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
消防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 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條例》、《西雙版納州20xx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西雙版納州20xx年旅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
3、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并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ktv、桑拿、商場經營區域、附樓一樓至二樓通道。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消防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 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篇三
為保證觀眾、演職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中心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租賃、使用九大館管理服務中心的單位或個人在租賃和使用期間,應遵守以下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除演出特殊需要外,請勿在觀眾廳內增加座位或設備設施。
三、請將演出布景、道具、景片等物品堆放在舞臺指定區域,保持舞臺和場門通道的暢通,請勿插鎖場門。
四、演出單位應設專人負責演出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使用中心舞臺升降吊桿設備、及其他舞臺設備時,請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對中心提出的要求及整改意見,演出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傳達和監督落實。
五、演出期間,演出單位工作人員應佩帶工作證件,堅守工作崗位,演出結束后應有專職人員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切斷設備的電源。
六、所有道具、布景、景片在進入中心之前,需要做防火處理。
七、演出單位在演出中,如需動用明火、電氣焊等作業時,請提前在演出消防安全協議書注明,并寫出安全措施、負責人、聯系電話,經保安部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八、請勿在中心內留宿。請勿在中心內吸煙。
九、因演出布景架設電氣設備請遵守中心電氣技術人員的安排,所用電源應采用橡膠電纜線安裝布置,請勿使用塑料線。
十、采光燈與電氣導線、幕布及可燃物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不能保證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一、化妝間內請勿使用電熱器具和私自加裝、使用電氣設施。
十二、請勿擅自挪用和遮擋中心內配備的消防器材。
十三、請勿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中心。
十四、演職人員進入中心前,由演出團體負責人對演職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以確保演職人員進入中心后的安全。
十五、演職人員進入中心后,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和損壞有演出單位自己負責與中心無關。
十六、遇有大型活動或遇有一級以上重大警衛活動時,乙方負責聯系專業電器檢測人員做電氣防火安全檢測,以確保中心設備設施的全面安全。
十七、遇有緊急情況發生時,請服從中心工作人員安排,按照九大館管理服務中心緊急疏散示意圖疏散在場演職人員。
以上協議一經制定,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乙方負責將以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向演出團體的每位演職人員進行傳達,凡發生違反本協議且拒絕執行消防監督機關改進意見的現象,甲方可責令立即停止演出活動(其經濟損失由責任者承擔),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當事人責任的權利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消防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 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業主/住戶)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新世界“夢湖香郡”別墅社區(簡稱本社區)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夢瀾軒幢住宅房屋范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社區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負責本社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負責在本社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為本社區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6.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為本社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消防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 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篇五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為了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簽訂本協議。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施工人員必須著裝整齊,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得高聲喧嘩、打鬧,絕對禁止、酗酒、打架斗毆等。
3、乙方應確保不會對施工現場內原有設施、設備及裝修造成任何損壞或污染,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后果與責任。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說全生產有全面責任,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本協議有效期自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結束。
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消防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 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篇六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防火方針,“突出重點,早做準備,統籌安排,服從大局”,以對人民的財產負責的精神,對可能出現的事故進行加強控制,確保施工安全,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切實抓好防火工作,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乙雙方職責:
1、甲乙雙方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2、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3、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嚴禁謊報火警。7、所有參施人員在施工現場不準吸煙。
二、甲方職責:
1、甲方對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倉庫、易燃物堆放場所)要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要“嚴禁煙火”。
2、甲方主要安全保衛消防領導,要對消防員日常工作進行提示指導。
3、消防員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4、甲方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置情況。
5、甲方發現火災隱患,要督促乙方及時整改。
6、施工前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口頭和書面防火安全交底,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三、乙方職責:
1、乙方要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甲方、公司及項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關規定。
2、乙方施工隊隊長必須是消防安全第一負責人、責任人。
3、乙方必須成立安全消防組織(必須有書面內容),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教育、演練、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4、乙方要接受甲方對其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接受甲方對其進行的消防知識提問及考試,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對不合格的消防項目及時整改,要服從甲方的安排。
5、乙方要設消防安全員、義務消防員,做到人員落實,責任明確。
6、乙方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甲方并消防隱患。
7、乙方不準將消防器材及設施它用。
8、乙方不準占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應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必須有專人負責。
10、乙方不準隨意動火和明火作業,乙方如須動火作業,作業人員每次用火作業前(電焊、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必須辦理用火申請,經項目經理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并落實看火監護人,在確認周圍安全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設備必須安全完好。動火施工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掛證上崗,懂防火知識,有防火預備措施,有看火人,記錄動火時間、地點。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準動用明火作業。
11、施工交叉作業時,防火措施不落實不準動火作業。
四、補充條款: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日期:
消防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 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篇七
甲方:
乙方:
為了保障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甲方備案。
二、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施工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并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臨時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九、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筑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準在施工建筑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十二、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十三、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十四、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十五、施工現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準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范。十六、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
十九、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制定關于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并報甲方備案。
二十一、施工現場應有專職負責人,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二十二、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二十四、施工人員要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出入口進出及公共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備的滅火器進場,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二十七、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賠償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此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協議全文,甲方只留存簽字頁及協議樣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