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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家的狗作文250字篇一
一個周末,我去鄰居家做客,發現鄰居養了一只小狗。那只小狗一看我是陌生人,就兇狠地對我“汪!汪!”地叫了幾聲,使我嚇了一大跳。鄰居大哥哥輕輕地撫摸著它說:“別生氣,他是我們的鄰居。”小狗好像聽懂了大哥哥的話,馬上安靜了許多。
狗的玩耍,常常使鄰居家的房子遭殃。有時候在沙發上、茶幾上和地毯上,踩印了很多小梅花;有時候到處亂跑亂跳,把鄰居家的魚缸和花瓶打碎了;有時候還把每個臥室里的枕頭的床抓破了。這只狗呀,不會看守門戶,因此它無事可干,就只能玩了。
狗的吃相,一吃起來就要肚子痛,害得阿姨花了不少錢。有一次,鄰居阿姨把剩下的飯都給小狗吃。小狗三下五除二,不到兩分鐘,不對,是一分鐘就把飯吃完。可是,可是,小狗還要吃。阿姨說:“你現在已經吃的夠飽的了,不要再吃了。”小狗牙一呲,就要咬阿姨。嚇得阿姨要拿些寵糧給小狗吃。這不,寵糧剛吃完,肚子又痛了,又要上醫院了。
有點特別的是,這只小狗還懂得算數。我問它:“五加五等于多少?”“汪!”小狗叫了一聲。因為他叫的聲音是第二聲,“十”就是第二聲,所以我確定它回答正確。
這只小狗給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樂趣,我真喜歡它。
鄰居家的狗作文250字篇二
去年,我家對面住進一戶新鄰居,同時也帶來了一個新朋友——小狗。鄰居在樓梯角放了一個木箱,算是它的“家”了。
小狗才兩個月大,有著一雙水汪汪的眼睛,漂亮的鼻子下長著一張紅紅的小嘴,全身毛茸茸的,雪白雪白的毛兒長得非常均勻,遠遠望去,好像一個雪白的球滾來。每天無論是主人回家還是我回家,它總是早已在樓下等你了,它會來舔你的褲角,蹭你幾下,然后再把你送上樓,才放心地去玩耍。晚飯時,它常常能準時上樓,一點也不用鄰居操心,我們還為它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小白”。
“小白”要是高興,它準能比誰都溫柔:用身子蹭你的腿,或者來追你,然后靜靜地坐在你腿上。周末,我總是逗“小白”玩,你追我跑,玩的不亦樂乎。玩累了,我就在樓下的健身房里蕩起了秋千,它也常常會跟來,在我跟前跳來跳去。我從秋千上滑下來,坐在椅子上,它一會兒淘氣地跳到我腿上,一會兒又跑得不知蹤影。
“小白”不僅僅是貪玩,還很貪吃。以前,我只會給它一根火腿腸。可現在,它總向你討要第二根,你不給,它就趁你不備時,偷偷地把另外一根也給吃了,你見了絕對只是笑笑,不會去責備它。
隨著時光的流逝,“小白”轉眼間已成了一只威武的大狗了,可它的毛還是那么白,那么均勻,一層一層的。真美。每天早晨,“小白”便成了我的鬧鐘。清晨六點,它都會引吭大叫,就是聾子也會被它的叫聲吵醒,因此,我上學從來都沒遲到過。
之前,我一向討厭狗。自從“小白”來到我身邊后,我就漸漸地喜歡上狗了。
鄰居家的狗作文250字篇三
我的鄰居家有一條非常可愛的狗,是一條黃色的小金毛。
這只金毛耳朵大大的,就像扇子似的,不停的扇動著;眼睛水靈靈的;鼻子高挺著;嘴巴張得大大的,整天吐著舌頭。他全身的毛黃黃的,在陽光下,還會發光;摸起來也是舒服極了,比那法國毛毯還要舒服呢。
聽鄰居說,這只金毛是只流浪狗,為了讓它不感到孤單,在一次集市上我們又買了一只小狗給它做伴,而且還為它們買了一個小窩,10袋狗糧和咬牙棒。
小金毛不叫的時候比誰都可愛,叫的時候誰也叫不過,聲音可以用震耳欲聾來形容,每次它要叫的時候,我就趕緊逃。平時它最喜歡躺著睡覺愛喝冰水,喜歡和我一起出去玩,對了,它還會倒立,倒立的時間可長了。
每當我做作業時,它總是裝小可憐,吐著舌頭,趴在我腳邊,對我叫,想讓我和它一起玩。可我只要把枕頭給它,它就會安靜地陪著直到熬不住安然入睡。鄰居不在家時,狗一般都會在我家。此時,它好像更高興了,仿佛我才是它的主人。
狗是我最好的朋友,有它的存在,讓我明白了更深的意義:動物與我一樣,是需要陪伴的。
鄰居家的狗作文250字篇四
“如雪”是鄰居家的心肝狗寶貝兒!
既然是心肝寶貝兒那便不是一支普通看門犬,如雪自打兩個月大時來到他們家。便一直是一個玻璃娃娃,吃飯要人喂,拉便要人提。它也算一個大門不邁二門不岀的大小姐了。
它的毛發又細又白,全身上下找不到一處污跡,一塵不染,那眼睛小巧而玲瓏,耳朵好似雕刻出來那么精巧,鼻子的位置,增之一分嫌長,減之一分嫌短,舌頭的顏色即不刺眼也不土氣,如畫出來一般,腦袋圓潤。
最突出的是它的速度,如風一樣快,它一跑只聽嘩的一聲,一溜煙就不見了,腳步的聲音必須仔細聽,那優美的姿態猶如跳舞一般。
每次聞到它身上的味道就如掉了魂,沉浸于其中,每次汪,汪!的聲音如冋有節奏的音樂響起。可眼里總有一份渴望的眼神,是因為它很少出來頂多就是溜狗的時候,一但出門就一直搖尾巴,然而搖尾巴也不會失志。
與它玩飛盤你會必輸無疑,除非它故意讓你。因它的靈敏度,速度令人嘆為觀止。你一扔出去,它好像就能計算出落到哪,必輸無疑是因為你每每扔出去,它不到一秒就能接住,雖然它不會給你飛過來,但你投就了自己都會趴下。
當然這不光是因為它靈敏,還因為它的速度如鳳嘛,一跑就過去了,與光的速度差不了多少,它就這樣在你面前晃來晃去,都足以把你晃暈,就這樣你便不想與它玩兒了,一停下,他就賣萌油汪汪叫,一聽到這聲音,一看到這樣子就忍不住可憐可憐他。
它還喜歡打扮自己,你把衣服放在它面前,覺得哪個好就給它穿上,不好看就脫下,換來換去一個半小時,搞了半天才出門。
總之,他就是一個矯情的小姐,愛哭,愛笑,愛賣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