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一
1.工會會員大會
會議由工會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體會員參加,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內容:通報工會工作報告、年度經費收支情況
2.工會委員會會議
會議由工會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體委員參加,每年不少于四次。會議內容: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傳達上級工會組織或本級黨委有關指示精神,研究近期工會工作或貫徹上級精神的具體措施,聽取各委員工作匯報,布置下階段有關工作,分析會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嚴格按照《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川工發〔2018〕6號)執行。
經費開支實行工會主席審批制度。凡有重大經費開支,如節假日會員福利、全體文化活動等,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并報街道黨工委批準。
工會積極參與機關內部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程序:工會小組收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會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形成意見,需報街道黨工委反映的,及時形成情況報告上報,形成研究結果及時向會員傳達。
積極組織開展各類文化體育活動,豐富干部職工的文化生活,促進干部職工的身心健康和團結協作。
工作總結每年一次,年終進行。向工會委員會通報全年工作總結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二
為了進一步規范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切實維護好全體職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健全工會組織,按工會組織的章程,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正常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二、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布置的各項任務,起好組織與職工之間的銜接作用。
三、定期開展工會的各項活動,切實維護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定期走訪困難職工,組織全體職工開展為困難職工送溫暖活動。
四、按時發放有關職工福利。
五、定期組織安排干部職工相應的年休假。
六、開展職工的思想教育,組織調解職工家庭內部和職工之間的矛盾。
七、配合組織開展干部職工的技術、技能培訓。
八、按期繳納工會會員費。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三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鄉鎮(街道)工會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工會在協調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基礎性、關鍵性作用,根據《中國工會章程》、《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工會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結合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建設情況,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鄉鎮(街道)工會接受同級黨委和縣市區總工會的領導,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
第三條鄉鎮(街道)工會組織是工會組織領導體制中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加強鄉鎮(街道)工會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其在協調區域內企業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獨特優勢,是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的必然要求。
第四條鄉鎮(街道)工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積極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全面履行工會的社會職能,突出維護職能,密切聯系職工群眾,努力把鄉鎮(街道)工會建設成為黨委政府重視、組織網絡健全、履行職責規范、指導基層到位、服務群眾深入、積極推動經濟發展的“六好”鄉鎮(街道)工會。
第五條縣市區總工會結合實際確定所屬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形式,并應當同步建立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
第六條鄉鎮(街道)工會具備民法通則規定法人條件的,經上級工會審查確認,并報市總工會審批,即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工會主席為法定代表人。
第七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的每屆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原則上與鄉鎮、辦事處黨委、人大、政府的任期同步;換屆選舉前必須向黨委和上一級工會請示,經批準后方能進行換屆選舉。
第八條鄉鎮(街道)工會對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和本轄區內所屬村和社區、企事業單位、其它經濟組織的基層工會組織實施領導和管理。鄉鎮(街道)工會領導和管理所屬基層工會組織的具體范圍及序列,由上級工會決定。
第九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結果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準。
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委員會的組成,由派出它的上一級工會批準。
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和工會工作的目標任務,由上一級工會組織下達并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的優劣給予獎勵或批評。
第十條鄉鎮(街道)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每隔三年或者五年召開一次。實行會員代表大會制度的鄉、鎮、街道工會會員代表比例,按照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執行。每次會議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大會主席團由同級黨政主要領導,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組成。
第十一條鄉鎮(街道)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和批準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審議和批準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報告;
(三)選舉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
(四)選舉出席上一級工會代表大會的代表。
第十二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實行會務公開,接受會員群眾的監督,依靠會員群眾辦好工會。
第十三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工會工作委員會一般應由五至十一人組成。
第十四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和工會工作委員會,每年應當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主要議題是:
(一)貫徹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貫徹落實黨委、上級工會有關決定、指示的情況;
(二)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和向黨委、上級工會的重要請示、報告;
(三)工會工作的總結、表彰和工會工作計劃;
(四)有關職工權益和困難職工幫扶的重大問題和向黨政領導提出的重要建議;
(五)工會經費預、決算及工會財務的支出;
(六)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七)補選工會(聯合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
(八)必須由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和決定的其他問題。
第十五條鄉鎮(街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向鄉鎮(街道)工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十六條組織職責。鄉鎮(街道)工會積極探索建立工會委員會、聯合基層工會、基層工會聯合會等符合實際的組織形式,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轄區內的職工入會率要達到90%以上,堅持“建會、建制、建家”并重,在已建立工會組織的非公企業中,積極配合黨委組建黨的基層組織。
第十七條維護職責。建立與政府聯席(聯系)會議制度和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參與研究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規定;監督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積極開展行業性、區域性工資協商工作,簽訂區域集體合同;指導和督促區域內企業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實施企業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制度,結合轄區內企業特點,形成鄉鎮(街道)、社區(村)、企業三級調解組織網絡;監督企業落實勞動保護措施,改善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第十八條服務職責。鄉鎮(街道)工會要牢固樹立服務職工、服務企業的意識,做到“建家就是建企業”,做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建立健全職工維權幫扶站,大力實施送溫暖工程,對困難職工實施有效幫扶和救助。
第十九條建設職責。鄉鎮(街道)工會要圍繞鄉鎮(街道)中心工作,團結和動員職工為鄉鎮(街道)經濟和社會發展建功立業;大力實施經濟技術創新工程和職工素質工程,深入開展群眾性勞動競賽活動。
第二十條工會干部隊伍建設職責。鄉鎮(街道)工會要做好基層工會干部的協管工作,積極推行基層工會干部的民主直選工作;積極推進聯合基層工會和基層工會聯合會工會干部社會化、職業化,可設立組織員、聯絡員等多種形式充實工會干部隊伍;加強基層工會干部培訓,提高工會干部的素質和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基層工會干部的保護機制,解除基層工會干部的后顧之憂。
第二十一條代行基層工會職責。當基層工會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受到妨礙、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者工資協議遭到拒絕、組織機構被非法撤銷或合并等情況出現時,鄉鎮(街道)工會要代為履行基層工會職責,發揮上級工會代表下級工會的作用。
第二十二條鄉鎮(街道)工會例會制度。鄉鎮(街道)工會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基層工會主席工作會議,總結、交流、部署工作。
第二十三條工會組織檔案管理制度。鄉鎮(街道)工會至少要設立工會組織建設、工會會員、工會工作三類檔案。
(1)工會組織建設檔案。一是建立鄉鎮(街道)工會組織的申請及上級工會的批復;二是轄區內社區(村)工會、企事業單位建會申請及鄉鎮(街道)工會對其的批復;三是轄區內所有基層工會組織名冊。
(2)工會會員檔案。對轄區內的所有工會會員進行實名登記,并頒發中國工會會員證。
(3)工會工作檔案。主要包括經濟技術創新、職工素質教育、安全生產監督、送溫暖活動、民主管理、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等協調勞動關系工作的記錄。
第二十四條督導檢查制度。鄉鎮(街道)工會要加強對社區(村)、企事業單位工會工作的'檢查和督導。督導檢查要做到:制定工作計劃、明確時間內容、嚴格組織實施、通報督導結果。
第二十五條考核制度。鄉鎮(街道)工會要加強對轄區內社區(村)、企事業單位基層工會的考核。量化工作任務,分解工作指標,嚴格考核獎懲。
第二十六條工作匯報制度。鄉鎮(街道)工會要定期向同級黨委匯報工作,并認真落實同級黨委對工會工作的要求;鄉鎮(街道)工會要建立向上級工會報告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報,重點工作隨時報,重要信息及時報,階段性工作按時報,保證工作動態及時上傳。
第二十七條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好。建立“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會運作、職工參與”的工會工作格局。黨委把工會工作納入黨建目標體系,定期研究解決鄉鎮(街道)工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建立政府與工會聯席(聯系)會議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規定能主動征求工會意見,為工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
第二十八條組織網絡健全好。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工會組織機構,按要求配備專職工會干部,工會主席按同級黨政副職配備,是黨員的進入同級黨委班子。工會主席由同級副職兼任的,配備專職工會副主席。區域內工會組織建會率、職工入會率均達95%以上。
第二十九條履行基本職責好。源頭參與有力,適時提出維護職工權益的主張和建議。企事業單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落實到位;建立健全區域性、行業性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覆蓋率、履約率達到較高水平。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勞動安全衛生監督工作落實,區域內無嚴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
第三十條指導幫助基層好。適時對區域內基層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主動與企業進行溝通協商,解決基層工會在開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培訓基層工會干部成效明顯,基層工會干部合法權益維護到位。
第三十一條服務職工群眾好。努力為職工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送溫暖工作經常化、制度化。積極開展職工就業培訓,提高職工的競爭能力和創業能力。區域內企事業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做好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特困職工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職工群眾對工會滿意度高。
第三十二條圍繞中心開展工作好。緊緊圍繞鄉鎮(街道)中心工作,推動職工經濟技術創新活動深入開展,推動實施職工素質工程,廣大職工積極投身改革,為發展經濟構建和諧社會建功立業,文化體育工作活躍。勞動模范和先進人物的培養、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成效明顯。
第三十三條搞好創建“六好”鄉鎮(街道)工會活動的評選。表彰“六好鄉鎮(街道)工會”評比,實行逐級申報、逐級考核辦法,申報省級先進單位必須是市級的先進單位。省總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六好鄉鎮(街道)工會”,并推薦優秀單位申報全國“六好鄉鎮(街道)工會”。
第三十四條將“六好鄉鎮(街道)工會”活動納入到創建“先進縣市區總工會”競賽活動中,申報省級先進縣市區總工會,“六好鄉鎮(街道)工會”應達到50%以上。
第三十五條依照全總、省委、市委有關文件規定,選配好工會干部。鄉鎮(街道)應按同級副職配備專職工會主席,是黨員的進入同級領導班子。經濟較發達、職工人數較多的鄉鎮(街道)工會可配備1-2名工會專干。工會副主席、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主任按照同級中層正職干部選配。
第三十六條鄉鎮(街道)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征求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三十七條縣市區總工會依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協助管理鄉鎮(街道)工會主席、副主席。
第三十八條上級工會要依法保障鄉鎮(街道)工會干部的合法權益,幫助解決困難;加強對鄉鎮(街道)工會干部的培訓,搞好指導、服務。
第三十九條鄉鎮(街道)工會的經費來源:
(一)縣(市區)、鄉鎮(街道)政府的撥入經費;
(二)上一級工會撥給的工會工作經費;
(三)會員繳納的會費;
(四)區域內單位和個人的資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四十條鼓勵、支持區域內大中型企業、事業、機關的工會組織,對口聯系、幫助鄉鎮(街道)工會,建立聯系制度。
第四十一條鄉鎮(街道)工會經費的管理,按照全總、省總和市總有關工會財務的規定執行,接受本級和上一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和審計。
第四十二條縣市區總工會要把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依據本規程,制定工作任務和考核辦法,確保鄉鎮(街道)工會的規范化建設健康發展。充分調動鄉鎮(街道)工會干部履行職責的積極性。對在履行職責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被上級工會評為先進的鄉鎮(街道)工會干部,要給予精神和物質的鼓勵。
第四十三條本規范自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各縣市區總工會、鄉鎮(街道)工會要按照本規程制定實施細則。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四
為推進城區工會改革向縱深發展,發揮鎮(街道)總工會作為一級地方工會的作用,更好地推動工會工作落實,根據《自治區總工會關于開展建立鄉鎮(街道)總工會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南寧市興寧區工會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城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鎮(街道)總工會的職責
(一)負責指導轄區內“兩新”組織和村(社區)的工會組建、換屆審批以及組織管理工作。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由城區總工會批準建立的企業工會組織,仍由城區總工會負責管理。
(二)負責指導轄區所屬基層工會的會員發展、會員證的發放及會員管理等工作。
(三)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和職工文體活動,指導所屬基層工會開展企業文化和職工文化建設。
(四)指導和督促基層單位健全并落實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開展區域性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勞動合同制度。
(五)建立健全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參與協調處理勞動爭議,推動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會議制度。
(六)監督轄區企業落實勞動保護措施,改善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七)動員和指導所屬基層工會組織職工參加醫療互助保障。
(八)負責所屬基層工會干部的培訓和管理工作,維護基層工會干部合法權益。
(九)組織開展送溫暖、金秋助學和困難職工幫扶等活動,負責調查、審核轄區困難職工家庭情況,建立并規范困難職工檔案。積極開展職工幫扶服務工作,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
(十)做好基層工會經費的收繳工作,指導企業依法計提、撥繳工會經費,管好用好工會資產。
(十一)健全工會經費審查組織,加強對本級及所屬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本級和所屬基層工會女職工組織,保護好女職工特殊權益。對基層工會的“職工之家”、“愛心驛站”等場所建設進行指導和管理。
(十三)完成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人員配置
按照《南寧市興寧區工會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落實相關人員配置,即鎮(街道)總工會設主席一名,由黨政班子成員兼任;設專職副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由各鎮(街道)在現有工作人員中調配安排。
第三條經費保障
(一)上級工會補助。根據自治區、南寧市總工會對鎮(街道)以及社區的工會工作經費補助標準,城區相應適當配套,落實鎮(街道)總工會日常工作經費。
(二)工會經費收入。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以及會員會費在開展服務職工活動后所結余的經費,可適當作為工作經費使用。
(三)工會專項工作經費。上級工會開展專項重要活動,需要鎮(街道)突擊落實完成相關任務時,安排相應的專項工作經費。
(四)行政補助。鎮(街道)總工會開展各項活動,經費不足時,可向同級行政申請專項活動(工作)經費補助。
(五)稅務代收回撥獎勵。由鎮(街道)總工會動員轄區非公企業(除本通知印發之前已繳費的企業外)按規定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經市級以上總工會核算回撥給城區的經費,全部獎勵給相關鎮(街道)總工會作為工作經費使用。
(六)其他收入。接收社會捐贈等其他收入。
第四條本規定(試行)由興寧區總工會負責解釋。
第五條本規定(試行)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五
為了規范工會工作,充分發揮本單位廣大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維護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自身建設和改革,認真履行維護、教育、參與、建設職能,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訓和文體活動,不斷增強工會組織的活力,把工會建設成為“職工之家”。
(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群眾路線,代表職工的利益,反映職工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為職工群眾服務,發揮工會聯系黨和廣大干部職工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一)凡本機關在職在編(含事業編)公務員、工勤人員(雇員)、合同工(含合同臨時工),均可申請加入工會組織。
(二)職工加入工會須本人自愿,并填寫入會申請書,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工會委員會批準并發給會員證,其會籍從批準之日算起。會員有退會自由,退會須提出退會申請,由所在工會小組討論,經工會委員會批準。從退會之日起,停止繳納會費,收回會員證,在原會員登記表上予以注銷。
(三)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工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求撤換或者罷免不稱職的工會工作人員。
3.對國家和社會生活問題及本單位工作提出批評與建議,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
4.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5.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教育、體育、旅游、療休養事業、生活救助、法律服務、就業服務等優惠待遇;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6.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報刊上,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問題的討論。
(四)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學習政治、經濟、文化、法律、科學、技術和工會基本知識。
2.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交納會費。
3.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4.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5.維護中國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發揚階級友愛,搞好互助互濟。
(一)工會委員會的產生
新一屆機關工會委員會由上一屆工會委員會醞釀產生6名候選人后,由全體工會成員對候選人實行差額選舉,經本局黨組研究審定,報中共江門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批準產生,設工會主席1名,副主席1名,經審委員1名(兼組織委員),女工委員1名(兼財務委員),宣傳委員1名(兼文體委員)。
工會委員會可配后備干部3名,由工會委員討論推薦,報局黨組討論決定產生。工會委員后備干部列席工會委員會會議,但不具備表決權。
工會設工會小組,小組長由各工會小組推薦產生。
(二)工會委員會基本工作準則和要求
1。重大問題由委員集體討論決定,堅持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
2.堅持群眾路線,依靠群眾開展工作;
3.堅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眾自我教育相結合;
4.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
(三)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任職資格
1.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主席必須是副處級以下干部;
2.熟悉《工會法》、《婦女兒童權益保xx》、《婚姻法》《勞動保xx》以及工會工作知識;
3.具有較高的群眾威信,熱愛工會工作;
4.代表和維護廣大干部職工的權益,勇于為干部職工群眾說話辦事。
(一)工會主席職責
負責本機關工會全面工作。
(二)工會副主席職責
協助工會主席做好工會各項管理工作。
(三)經審委員(兼組織委員)職責
1.負責對工會經費使用的審查、監督工作;
2.負責對干部、職工的勞動爭議及調解,處理群眾來信,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及時了解干部、職工生活、工作情況,幫助解決生活困難,做好定期走防、慰問和困難補助工作;
4.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工作;
5.負責辦理新會員入會手續,辦理會員組織關系及檔案管理。
(四)女工委員(兼財務委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審查工會經費的使用情況。
2.主動向工會委員會匯報工會財務工作情況,定期向會員大會公布;
3.幫助會員正確處理戀愛、婚姻、家庭問題;
4.注意了解和征求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督促協助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有關婦女保護的政策,同歧視、xx婦女的錯誤行為作斗爭。
(五)宣傳委員(兼文體委員)職責
1.組織安排各種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組織干部、職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定期歸集向黨組匯報;
2.負責向會員進行權利和義務的教育;
3.起草工會有關制度,負責有關會議的召集組織工作;
4.利用報紙、電臺、黑板報、宣傳欄,宣傳報道本局的各項活動;
5.配合有關部門抓好業務學習,提xx部職工素質。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六
一、認真貫徹執行《工會法》、《勞動法》、《女職工權益保障法》及上級工會組織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經常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共產主義和社會公道、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切實加強職工參政議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組織職工開展爭先創優勞動競賽,以公路建設為中心,開創兩個文明建設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會委員的管理工作,做到組織健全,任務明確,辦好“職工之家”。
六、協助行政辦好職工集體福利,做好困難職工生活補助工作,參與調解勞動爭議。
七、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維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合法權益,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參與安全檢查和傷亡事故的處理。
八、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婦女的現象做斗爭。針對女職工的特殊問題,女職工的保護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好工會財產。
十、開展豐富多彩的讀書、演講、參觀、競賽等文體活動,活躍職工生活
一、在職工出現婚、育、病、喪等特殊情況時派人走訪、慰問,力所能及地幫助職工解決各種困難,對于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可根據實際情況研究解決救濟、捐助等問題,使職工順利渡過難關。
二、定期組織人員對一線職工及其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幫助一線職工解除后顧之憂。
三、在春節、中秋節等重大節日對職工進行走訪慰問,及時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
四、節假日期間定期派人對退居二線的老干部和退休職工進行慰問。
五、及時掌握職工動態,出面調解職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團結工作。
一、組織委員職責
1、做好工會的組織建設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訂工會組織各項工作計劃。
2、負責及時協調會員之間的關系,做好新會員的入會工作。
3、抓好工會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不斷發展壯大工會積極分子隊伍。
4、負責組織召開工會委員會和會員大會。
二、財務委員職責
1、負責工會經費預、決算和會費收繳工作,按時上繳會費。
2、堅持按章程辦事,認真做好會費的撥、交,按時公布帳目。
3、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及財政紀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協助行政做好職工工資的發放工作,調解職工工資中的糾紛。
三、生產、安全、技協委員職責
1、及時掌握本單位各項指標的完成情況,組織職工完成生產任務。
2、協助行政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發動群眾提出合理化建議,抓好技術革新、技術協作活動。
3、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搞好檢查、總結、評比和獎懲工作。
4、協助行政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
四、文體、生活委員職責
1、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積極培養活動骨干,建立活動陣地。
2、按勞保方針研究集體福利,協助行政做好職工福利的發放工作。
3、辦理職工困難補助手續。
4、做好退休、工傷、病休及病亡人員的處理、慰問工作。
五、女工委員職責
1、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針對女職工的特殊問題做好“四期”保護工作。
2、積極組織女職工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術學習活動,鼓勵她們做“四有”新人。
3、關心女職工的工作環境,按時組織女職工進行健康查體。
4、協助女職工解決婚姻家庭矛盾,積極提高女職工的婚姻家庭生活質量。
5、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一、組織健全,領導班子有文化、講團結、熱心為職工辦實事。
二、發動職工積極投身改革,廣泛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安全生產,全面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濟效益顯著。
三、有一套健全的規章制度,各種“簿冊”齊全,并能經常開展各項活動,有一支占職工總數20%以上的工會積極分子隊伍。
四、組織職工開展讀書活動(參加學習人數達到60%以上),認真學習科學、文化、技術,職工群眾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技術素質“三補”達到計劃要求。
五、教育職工群眾以主人翁的勞動態度,改革創新,提合理化建議,深入開展“雙先”活動,樹典帶面,及時總結推廣先進事跡。
六、承擔起職工大會工作機構任務,協助職工代表小組搞好民主管理,維護職工權利,協助行政辦好職工福利,堅持走訪,做好職工互濟互助工作,為職工排憂解難。
七、做好婦女“四期”保護和婦幼衛生保健工作,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并能解決30歲以內大男大女婚姻問題。
八、經常對會員進行工會基本知識教育,及時發展新會員。做好會費的收繳工作,支用合理,定期公布賬目。
一、密切聯系群眾,同群眾打成一片,堅持家訪談心與職工交朋友。根據方方面面的愿望和要求開展活動,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二、堅持實事求是,充分發揚民主,執行民主集中制。辦事同群眾商量,尊重群眾意見。堅持真理,修正錯誤。
三、堅持說服教育和群眾自我教育的方法。時刻注意把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人階級的根本利益結合起來,始終堅持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統一兼顧的原則。
四、工會干部要振奮精神,要堅持原則,講求實效的基本工作原則和工作態度。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七
為了更好地發揮機關工會組織的作用,開展好各項活動,調動全體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全辦中心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機關工會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履行工會職責,發揮好黨的助手作用,成為黨組織密切聯系機關干部職工的橋梁和紐帶。
2.機關工會必須在辦領導班子的領導下緊密圍繞機關中心工作開展各項有自身特色的活動,積極組織機關開展各種文化體育活動、文明共建活動,促進機關中心任務的完成。
3.機關工會要積極配合辦領導班子搞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時配合組織干部職工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法律知識,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推進機關各項工作的開展。
4.建立健全機關民主制度,參與本單位民主管理和監督。深入干部職工群眾中調查研究,了解反映干部職工的意見,與干部職工始終保持密切聯系。
5.機關工會要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切實關心職工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從實際出發,盡可能幫助職工解決工作、學習、生活方面的困難,使機關工會組織真正成為“職工之家”,發揮黨聯系群眾的紐帶和橋梁作用。
6.機關工會加強自身組織建設。按照工會章程,定期改選工會委員,做好新會員的接收及會員的管理工作。
7.機關工會要積極配合、參與黨、政組織的各項政治活動。
8.機關工會要支持和配合好黨支部、婦委會、共青團工作,積極致力于構建和諧社會,創建“文明機關”,組織好群眾性“救災捐贈”、“扶貧助困”、“送溫暖”等活動。
9.機關工會要嚴格財務管理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
10.機關工會要配合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相關慰問、安撫工作,并完成辦領導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八
1、從上級工會領用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以下稱收據)實行專人保管、專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盜、防霉爛、防損毀、防蟲蛀、防鼠咬、防丟失。
2、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僅限于工會依法取得的“五項收入”。填寫的項目完整、內容真實、金額準確,同號各聯次之間項目、內容、金額應完全一致。
3、領購、使用、繳銷等工作符合規定,做到手續清、記錄清、責任清。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校驗、注銷手續,按規定重新辦理領取手續。
4、不得有相互轉借、轉讓收據或擅自處理空白聯和其它質量殘次無效聯的行為。
5、對停止使用的收據做好清理登記工作,及時向上級工會等辦理相關核銷手續。
6、銀行票據有明確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設置登記簿進行記錄。
街道工會工作內容 街道 工會篇九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完成上級工會布置的工作任務,組織基層工會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三)參加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建立協商制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協議,并監督執行。
(四)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推薦、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五)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
(七)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斗爭
(八)按“十有”標準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及時上解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和工會的企業、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