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不少心得體會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體會怎么寫才恰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心得體會范文大全,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篇一
通過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學習法律法規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并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是一蹴而蹴,一時半會就可學成或學好記牢的,關鍵要靠長期的學習和積累,要養成長期學習的習慣,要有刻苦鉆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實踐中去學習,并自覺做一名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合格人員,學習法律法規,我認為沒有捷徑可走,要在短期盡快熟悉浩如煙海的法規體系知識,確有難度,而且做為上班的員工,也沒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兩面性,同樣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也應有規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規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刻也不能離開,我們就要重點地去學,下功夫去理解和記憶,以便在工作能夠熟練地運用。如國家法典中的《憲法》、《刑法》、《民法》、《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等這些與我們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就要重點去把握、去理解。
在學習方法上,要聯系崗位重點學習,并做到學習與實踐用運相結合,學法與守法相結合。能在工作中自覺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篇二
今天是國家憲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國現行憲法正式通過并頒布實施,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修訂,自20xx年起,12月4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20xx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第十一屆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而且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利屬于人民,權利服從憲法。公職人員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首先是知法。作為二十一世紀的我們,作為祖國壯麗事業的接班人,我們必須學習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培養法法制思維,才能明白什么事該做什么是不該做,這樣我們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們已經認識了法律,我們就應該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我們的權利,而不是讓法律成為一紙空文,成為我的笑料,因此我們應該遵守她。其實我們有兩個選擇,要么違法,要么守法。違法就意味著你愚昧無知,你沒有社會責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為給你的家庭,給整個社會甚至給全國全球造成了多么惡劣的影響。你為了一己私利,不僅傷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如果沒有憲法來規范,那我們的社會還有什么社會,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嗎。當然你也有另外一種選擇—守法,用法律來約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實在你守法的過程中慢慢就養成了法制思維,你心中裝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你的親朋好友,祖國的大好河山,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美好品質自然就形成了,社會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還會遠嗎?
第三是用法。當你的權利受到嚴重侵害時,要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第四是相信人間美好。社會風氣日下,但有無數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們國家的領導人的偉大領導,公平正義一定會揮手金錢的誘惑。法律面前,不管財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終一定能夠人人平平等。
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篇三
“法律”我們人人皆知,而且必須人人都遵守。
古人云:“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國無法而不治,民無法則不立。”我想大家都知道其中是意思,并且都遵守著。中國是一個依法治國,崇尚治國的家。所以是一個有希望的國家。
有人認為,法律離我們很遠,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現在社會上有許多不遵守法律的人,他們大部分都不懂法律。但是還有一些人。他們懂得法律,但卻知法犯法,例如:
四川有一女子,是一位大學生,大學生應該知道一些法律,但她卻知法犯法殺了她爸爸
她的媽媽和爸爸生下她之后,就離婚了。她和媽媽活在一起,八歲那年,她媽媽和另一個男人結婚了,生了一個弟弟,一家人生活的很美滿。在她上大學時,她的親生父親來找她媽媽了,想和她媽媽復婚。開始她媽媽堅決不同意,后來,她媽媽被感動了。開始猶豫,這一切都被她后爸知道了。堅決和她媽媽離了婚,帶著他弟弟走了。她媽媽再去找她爸爸時,他爸爸已經有了女朋友,把她媽媽甩了和那個女人結婚了。她媽媽痛苦的不能自拔,看著媽媽,她萌生了一個念頭‘殺了爸爸’然后她花了一些錢找了幾個人,把爸爸綁起來,送到她家,然后殺了他。
像這件事,那名大學生完全可以依靠法律,但因為一時的沖動,殺了人。
小時候,媽媽常對我說:“你要聽話,不然,我讓警察叔叔來抓你。”我常常會問:“警察是什么?他憑什么抓我?媽媽總是笑而不答現在。我知道了,警察是因為有法律才抓我的。這就是法律,螞蟻,大雁為什么整齊?因為他們有紀律。為什么我們能夠放心大膽地飲水呢?因為我們不必擔心水的質量。法是水質的保障!
為什么我們能夠安安穩穩地睡覺呢?因為我們不必擔心突來的喧鬧。法為我們提供了良好的居住條件!
為什么我們能夠安全地過馬路呢?因為紅綠燈將來往的車輛指揮得井然有序。法維護著我們的生命!
法不僅支撐著我們的日常生活,還掌握著人們的命運。
法,在我心中,法是我們是守護神,有他在,我們什么也不要怕,但是,同時我們也要守法,不犯法,更不能知法犯法。
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篇四
從我懂事開始,我看得最多的不是中央少兒頻道,而是中央十二套的社會與法頻道。一開始,我看法律頻道完全是被逼的呀!一個四五歲的天真小女孩,每天都在看不是這個年齡段的法律頻道!真不知道我是怎么熬過那段日子的?
我常說:“媽媽,我要看動畫片啦!”
媽媽倒一點兒也不顧我,頭頭是道地說:“動畫片有什么好呀?想我小時候呀!在農村里頭,哪有什么電視可看啊……總之呢,你呀,從小就要學好法律,長大了,我可要你當個律師!受人尊敬又能保護好自己!”
不過,那是我并不知道所謂的“法”是什么,便又去問媽媽去了。媽媽的回答至今我還記憶猶新:“這個嘛,哦!法律就是真人版的柯南捉壞人,法律呀,就是好老師教育壞學生……”哦,明白了。
我純真美好的童年呀!就這么被法律給“侵略”了!
我六歲時,過新年了,爸爸給了我兩百元的紅包,讓后又說:“馨馨,你還小,這錢就我幫你保管吧!”老爸肯幫我保管,我當然滿口答應呀:“好呀好呀!”于是,我的壓歲錢便在我“年少無知”下,被“萬惡”的老爸給“騙”沒了!當我明白這場騙局時,我便立馬跳上床,拿了根筷子對爸爸大叫道:“老爸!你已經犯了中華人民壓歲錢法第123條中的第4例‘騙壓歲錢罪’!”
我這突然的一說呀,可讓一旁的小姑笑的合不攏嘴:“弟弟呀!你可‘犯了大罪’了呀!呵呵!”
老爸一聽,也是哭笑不得的。而我,認為有小姑給我撐腰,便也是自信心滿滿的,十分驕傲!
上小學后,我用電腦一查,才知道: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就由國家來保障。法律是人民盾牌,用以保護該國的生命財產等,使其能夠平安自由幸福地生活。看完后我真是大跌眼鏡呀!這和好老師教育壞學生好像沒什么關系吧!
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執迷不悟的人呀!快快清醒吧!大家一起聯手創造一個美好社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