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一
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懸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3.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4.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5.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工地【臨邊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2017-04-21 08:03 | #2樓1、樓層周邊,必須在結構周邊搭設臨邊防護欄桿(青島標準化防護欄桿加工電話:13697650538李)。
2、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3、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
4、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1、安全門采用鋼筋焊接,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外用施工電梯高度為1.2m,電梯井高度為1.8m,采用電焊固定。
2、其余臨邊防護欄桿采用鋼管、扣件搭設并涂刷黃黑相間警戒色。
1、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組成,上桿離地高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用預埋件與鋼管焊接。
(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鋼筋焊牢。
(3)當在磚或砌塊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80x60彎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萬法固定。
(4)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
通道出入口搭設寬3米的安全防護棚,棚頂鋪兩層5cm竹跳板,兩層板之間的距離為5ocm,竹跳板的四周用高度一致的舊模板固定,模板外側刷上紅白相間的安全警示色,警示色線條與地面成45度夾角。通道兩側用密目安全網封閉。棚高不小于3m,長度不小于6m,出口上萬懸掛各種安全警示牌,警示牌下萬懸掛安全通道標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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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二
1.破土前,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方案,逐條落實安全措施,并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業涉及到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生產工藝埋地管道等地下設施時,施工單位應設專人進行施工安全監督。
2.在破土開挖前,應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嚴防地面水滲入到作業層面,造成塌方。破土開挖,應防止鄰近建(構)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變形,必要時采取防護措施,加強觀測,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時應由上至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挖空底腳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開挖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3.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4.在施工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報告公司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進行作業:
(1)需要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的`場地;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的。
5.在道路上(含居民區)及危險區域內施工,應在施工現場設圍欄及警告牌,夜間應設警示燈。在地下通道施工或進行頂管作業,而影響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動影響地下施工安全時,也應設圍攔、警示牌、警示燈。
6.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不能辨認物體時,不得敲擊、移動,應立即停止作業,報有關部門,查清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施工。
7.在雨期和解凍期在土方工程內作業時,應及時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落土及支撐松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采取可靠措施檢查無問題后方可繼續施工。
8.在破土開挖過程中,出現滑坡、塌方或其他險情時,應做到:
(1)立即停止作業;
(2)先撤出作業人員及設備;
(3)掛出明顯標志的警告牌,夜間設警示燈;
(4)劃出警戒區,設置警戒人員,日夜值勤;
(5)通知設計、建設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共同對險情進行調查處理。
9.使用電動工具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三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3、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體檢。凡經醫師診斷為高血壓、貧血、心臟病、癲癇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及登高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
5、高處作業及登高架設作業前,必須對有關防護實施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得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強令或強行冒險作業。
6、作業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鞋、帶釘和易滑的鞋,穿好防滑鞋。在沒有防護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在3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扎緊帶好勞動工具。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7、嚴禁酒后和帶病作業。
8、工前對機具進行試運轉,保證機具正常運轉。
9、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時,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處作業與地面連續時,應設通訊裝置專人負責。嚴禁工作時間取笑、打鬧影響工作注意力。
10、必要時必須張掛安全網。
11、嚴禁利用起吊設備,升降設施運送上下人員。
12、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使用物資、料具必須放置有序。高空作業不得隨手拋落物品,以防傷人。
13、配合安全檢查,對安全檢查人員安全要求必須堅決服從,認真執行。
14、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5、如遇6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16、對于重要、大件吊裝必須制定詳細吊裝施工設施和安全措施,并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配置專職安監人員。
17、起吊前對吊物上雜物進行清理或綁扎。上下傳遞物件時要用繩傳遞,不得上下拋擲,傳遞小型工件、工具時使用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綁上保險繩,起吊零散物品時要用專業吊具進行起吊。
18、盡量避免交叉作業,拆架或起重作業時,作業區域設警戒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19、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四
高空作業、水上作業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增強做好高空作業、水上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將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安全防范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實抓牢。制訂嚴密的防范和應急措施,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安全監管工作人員要深入施工一線,檢查、督促施工作業隊落實高空作業、水上作業等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的安全防范工作,認真整改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解決影響安全的突出問題,切實把安全工作抓細抓好,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從自身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健全做起,根據國家、部、局的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針對高空作業、水上作業等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特種機械使用檢驗制、安全隱患整改制、安全教育培訓制、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等制度建設,用完善的制度去管理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
三、施工單位要積極落實針對高空作業、水上作業等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的安全防范措施:
1、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危險作業內容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應認真進行,不走過場,交底內容詳盡全面,要層層交至施工一線作業人員,并履行簽字手續。
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標牌,向施工人員警示高空作業、水上作業等危險性工作場所存在的安全風險。
4、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高空作業要嚴格落實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三寶”的使用:進入施工現場的職工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點必須設安全網。
6、從事水上作業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
7、大型施工機具必須經過檢驗或驗收:起重機械、沖擊鉆機等特種設備必須經法定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后方可使用,大型支架、模板搭設方案須經過專項審查,使用前須經過專項驗收。
8、加強對高空作業、水上作業等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的安全日常巡查,發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立即暫停施工,并迅速組織隱患整改,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前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四、積極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針對高空作業、水上作業等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加強檢查,督促施工作業隊加強安全隱患整改,切實擔負起工程安全的管理職責;對于高空作業、水上作業等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安全防范措施經整改后仍不到位的要堅決做停工處理,并報項目部備案。
五、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落實相關人員、設備及物資,一旦遇有突發事件,能做到處置及時、有效。
六、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負責人帶班制度,及時掌握施工安全生產動態,確保信息渠道暢通,遇到重大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準確上報,堅決杜絕遲報、謊報、瞞報等情況的發生。
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五
1、動火人員必須具有該專業知識和持有合格證書。
2、作業必須向管理處辦理申報手續,重點部位動火作業必須經消防部門批準。
3、管理處消防負責人接到動火申請時,須到現場勘察,確認采取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批準,并與施工單位簽定防火責任書后才能施工。
4、動火作業接駁臨時電源時,必須按照公司臨時用電規定辦理,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源接駁處要有明顯警示牌。
5、動火作業現場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易燃易爆物品。高空或高層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地面和下層易燃物品,并做好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6、動火期間,如作業人員暫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和檢查火種完全熄滅,并安排有關人員監護。
7、動火現場要配備滅火器材,做好現場防范工作。
8、動火作業期間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要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
9、動火作業完成后,施工人員必須清理現場,消除火種。
10、一切與動火作業有關的`人員和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深圳市臨時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六
1、每年年初,根據生產實際上報安全質量環保部需培訓的特殊工種的種類及數量。
2、安全質量環保部統一做出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名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3、安全質量環保部協助人力資源部和地方安監部門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考核、成績合格者,發給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無證書者不準獨立操作。施工中出現一次安全事故者,調離原工作崗位。
4、對特殊工種培訓后,建立檔案,保存在安全質量環保部。
5、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年限進行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6、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二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崗位工作。
7、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前安全生產教育,并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七
一、嚴格執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有關規定。
二、監理期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情況,持證上崗情況。
四、檢查高處作業所用的物料堆放情況、通道清理情況,妨礙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檢查施工單位是否事先設置避雷設施。
六、施工過程中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要及時報告并立即處理解決;發現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
七、安全防護措施和損傷設施(如腳手架、損傷平臺、懸挑平臺等)完成后,應按類別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規定要求逐項加以檢查和驗收,并做好記錄;隨著期工程施工向上進展,應采取分層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項檢查、驗收以及記錄工作。
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八
設備設施檢修必須明確安全負責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并向廠長匯報檢修中的各項安全措施。
⑴安全負責人應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有關檢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以及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檢修作業過程中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⑵檢修人員或外來檢修公司負責人應與本廠運行人員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⑶應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運行人員負責系統的可靠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后班長簽字交出設備檢修。
⑷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設置安全警示標牌 或加鎖。
⑸檢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保證完好。
⑹檢查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箅子板、蓋板等,確保安全。
⑺檢查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
⑻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
⑼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保證暢通。
⑴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⑵檢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⑶從事特種作業的檢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⑷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應統一協調,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⑸夜間檢修作業及特殊天氣的檢修作業,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⑹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檢修人員安全時,運行人員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異常情況排除且確認安全后,檢修人員方可恢復作業。
⑴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其安全使用功能。
⑵檢修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撤離現場。
⑶檢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廢料、雜物、垃圾、油污等應清理干凈。
臨邊作業如何進行安全防護篇九
為搞好單位高溫作業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員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業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制度》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所有員工和外來施工人員。
2、由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高溫作業防護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
3、首次參加高溫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才能上崗。
4、凡是新、改、擴建工程的防暑降溫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5、高溫車間應采取有組織的自然通風,合理安排進風口和排放口。
6、企業對產生高溫的作業場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并將檢測和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7、在高溫作業場所附近,應設置員工休息室。
8、按制度給高溫作業人員提供茶水、淡鹽水、人丹、風油精等清涼飲料及防暑藥品。
9、給高溫作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制度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如阻燃服、護目鏡、面罩等。
10、企業應安排接觸高溫的`從業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1、職業病的管理和診斷按國家有關制度標準執行。對疑似或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