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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樹木移植砍伐管理辦法篇一
野生樹木采挖移植
一、行政許可的法律法規《云南省森林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
三、行政許可數量:有數量限制,在當地森林資源允許范圍內。
四、申請材料
(1)采挖、移植樹木的申請。
(2)樹木權屬證明:林權證或其他能證明林木權屬的材料(尚未辦理林權證的,可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山林權屬證明材料或林木所有者或經營者提供的協議書、承包合同等加以證明)。農村居民房前屋后、自留地、非基本農田的承包耕地上種植的和基本農田上原有的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由所屬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
(3)申請采挖、移植樹木者與林權所有人的有關合同或者協議。
(4)因工程建設需采挖、移植樹木的,應提供有關的工程建設批準文件;涉及征占用林地的,還需提交《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5)移植實施方案及管護方案,即制作《采挖移植調查設計報告》,內容應包括采挖、移植目的、地點、林種、樹種、面積、株數、采挖方式、補種株數、管護措施及被采挖移植地的地質、氣候及森林資源等基本生態狀況。
五、受理部門:羅平縣林業局資源站和林政科
六、行政許可決定機關:羅平縣林業局
七、辦理程序
1、移植樹木的單位或個人向所在地林業站提出書面申請。
2、鄉鎮林業站提出審查意見報羅平縣林業局資源站審核同意后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采伐許可證后,再到林政科辦理木材運輸證和植物檢疫證。
3、羅平縣林業局審查不同意的,由羅平縣林業局當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告知復議或者訴訟權利。
八、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內。經依法批準可延長5個工作日。
林權登記發證指南
更新日期:2009-9-7 10:01:50
索 引 號:530324-007895-20090907-0005
名 稱:林權登記發證指南
一、辦事程序:
1、申請
2、初審
3、受理
4、公告
5、審查
6、登記并核發林權證
二、需要提供的資料:
1、林權登記申請表
2、個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載明委托事項、委托權限的委托書
3、申請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證明文件
4、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有關資料。
三、承諾時間:10個工作日內,公告期30天。
北京市樹木移植砍伐管理辦法篇二
一、受理 北京市樹木移植許可辦理指南
辦理機構: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林政資源處 辦理地址、電話:
北京市東城區安外小黃莊北街1號101室 電話: 84236680 傳真:84236679
(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事項的辦理地址:宣武區棗林前街70號中環辦公區;郵編:100053;電話:83978133)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12個工作日
辦理方式:網上辦理。網站地址http://(首都園林綠化政務網)請在首頁網上辦事欄目選擇許可事項,然后點擊進入,按提示操作即可 審批權限:
一、下列樹木移植由區、縣園林綠化局受理和審批
(一)同一建設項目移植樹木不滿50株的;
(二)因居住安全、設施安全、撫育或更新改造等原因,在同一地點(居住區、單位院內、市政道路、胡同等)移植樹木不滿50株的;
二、下列樹木移植由市園林綠化局受理和審批
(一)同一建設項目移植樹木50株以上的;
(二)跨區、縣建設項目移植樹木的;
(三)因居住安全、設施安全、撫育或更新改造等原因,在同一地點(居住區、單位院內、市政道路、胡同等)移植樹木50株以上的;
北京市樹木移植許可程序
申報單位或個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北京市樹木移植申請表》,加蓋樹木管護單位或個人名章(簽名)和申報單位名章;
(二)因城市建設移植樹木的,需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因居住、設施安全等移植樹木的,需提供書面申請和相關安全鑒定部門的鑒定書;
(三)樹木位置圖(在規劃許可證附圖上標注或提供具有綠化調查資質單位測繪的樹木位置圖及樹木測繪表);
三、復 審
(四)項目竣工后綠化規劃方案或樹木補栽計劃;
(五)樹木移植方案(應明確移植詳細地點、責任人);
(六)道路開口工程需提交市或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工作標準: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崗位負責人:局政務大廳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辦材料。
對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申報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即時做出不予受理決定,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對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對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受理通知書》,受理后及時移交審核人員。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二、審 核
工作標準:
(一)申報樹木移植的單位或個人應按《北京市樹木移植申請表》所列欄目認真填寫,項目齊全,字跡清楚,符合規定要求
(二)樹木(常喬、落喬、單株灌木)按胸徑、株填寫,每種樹木只填一格,規格由小至大(如:雪松,胸徑15-20厘米,15株;碧桃,8-12厘米,8株)。
(三)綠化面積的填寫:
1、“已綠化面積”是指已經綠化的現有綠化面積。
2、“移植后的綠化面積”是指已綠化面積減去此次移植樹木的綠化面積之差。
3、“規劃綠化面積”指申請單位在規劃中預留但尚未綠化的面積。崗位負責人:林政資源管理處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核標準進行審核
對于符合審核標準的申報,在規定時限內,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實施現場勘察,認真核查申報樹木移植情況。
對符合標準的,提出同意的審核意見,將申報材料和審核意見轉復審人員。對不符合標準的,提出不予許可的審核意見,將申報材料和審核意見轉復審人員。
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含現場調查)
定 標準:同審核標準。
崗位責任人:林政資源管理處處長。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復審標準對審核意見進行復審。
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提出復審意見后轉審定人員。
不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應與審核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后,將復審意見及理由與審核人員的意見一并轉審定人員。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標準:同審核標準。本崗位負責人:主管局長。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定標準對復審意見進行審定
同意復審意見的,簽署審定意見,退審核人員。不同意復審意見,應與復審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后,提出審定意見及理由,退審核人員。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五、制發許可決定 工作標準:
(一)北京樹木移植許可審批單應有審核人員、復審人員、審定人員明確的意見;
(二)留存歸檔的許可材料齊全、完整、規范、標準;
(三)樹木移植許可決定或不予許可通知書簽寫齊全。崗位責任人:林政資源管理處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批準的樹木移植許可制定北京市樹木移植許可證,轉受理人員。對不予許可的,將不予許可通知書及申報材料退受理人員,由受理人員將不予許可通知書及申報材料一并退申請人,并書面告知不予許可的理由及申請人的相關權利,投訴渠道。許可工作結束后,將許可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按要求歸檔。
六、送達決定
崗位責任部門:林政資源處受理人員。
工作標準:及時、準確告知申請人行政許可結果。
工作程序:對許可結果,在許可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送達工作。
收費標準:本許可項目不收費。
四、審
北京市樹木移植砍伐管理辦法篇三
一、受理 北京市樹木砍伐許可辦理指南
辦理機構: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林政資源處 辦理地址、電話:
北京市東城區安外小黃莊北街1號101室 電話: 84236680 傳真:84236679
(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事項的辦理地址:宣武區棗林前街70號中環辦公區;郵編:100053;電話:83978133)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12個工作日
辦理方式:網上辦理。網站地址http://(首都園林綠化政務網)請在首頁網上辦事欄目選擇許可事項,然后點擊進入,按提示操作即可 審批權限:
一、下列樹木砍伐由區、縣園林綠化局受理和審批
(一)同一建設項目砍伐樹木胸徑小于30厘米并且不滿20株的;
(二)因居住安全、設施安全、撫育或更新改造等原因,在同一地點(居住區、單位院內、市政道路、胡同等)砍伐樹木胸徑小于30厘米且不滿20株的;
(三)在區、縣園林綠化局受理的樹木砍伐申請中,有胸徑30厘米以上樹木的,由區、縣園林綠化局代為受理,報市園林綠化局審批。
二、下列樹木砍伐由市園林綠化局受理和審批
(一)跨區、縣建設項目砍伐樹木的;
(二)同一建設項目砍伐樹木20株以上不滿50株的;
(三)因居住安全、設施安全、撫育或更新改造等原因,在同一地點(居住區、單位院內、市政道路、胡同等)砍伐樹木20株以上不滿50株的;
(四)砍伐樹木胸徑30厘米以上并且不滿50株的。
三、砍伐樹木50株以上的,由市園林綠化局上報市政府審批。
辦理程序:
北京市樹木砍伐許可程序
申報單位或個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北京市樹木砍伐申請表》,加蓋樹木管護單位或個人名章(簽名)和申報單位名章;
(二)因城市建設砍伐樹木需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因居住、設施安全等砍伐樹木需提供書面申請和相關安全鑒定部門的鑒定書;嚴重病蟲害或死亡樹木需提供具有相關專業資質的專業技術部門確認書;
(三)樹木位置圖(在規劃許可證附圖上標注或提供具有綠化調查資質單位測繪的樹木位置圖及樹木測繪表);
(四)項目竣工后綠化規劃方案或樹木補栽計劃(更新改造方案);
(五)道路開口工程需提交市或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工作標準: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崗位負責人:局政務大廳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辦材料
對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即時做出不予受理決定,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并出具《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不予受理通知書》;
對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報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受理通知書》,受理后及時移交審核人員。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二、審 核 工作標準:
(一)申報砍伐樹木的單位(個人)應按申請表所列欄目認真填寫,項目齊全,字跡清楚,符合規定要求。
(二)樹木(常喬、落喬、單株灌木)按胸徑、株填寫,每種樹木只填一格,規格由小至大(如:毛白楊,胸徑20-50厘米,3株;碧桃,胸徑12厘米,1株)
(三)綠化面積的填寫:
1、“已綠化面積”是指已經綠化的現有綠化面積。
2、“砍伐后的綠化面積”是指已綠化面積減去此次樹木砍伐的綠化面積之差。
3、“規劃綠化面積”指申報單位在規劃中預留但尚未綠化的面積。崗位負責人:林政資源管理處審核人員
三、復 審
四、審 定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核標準進行審核
對于符合審核標準的項目,在規定時限內,聯系申報單位(個人),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實施現場勘察,認真核查申報樹木砍伐情況。
對符合標準的,提出同意的審核意見,將申報材料和審核意見轉復審人員。對不符合標準的,提出不予許可的審核意見,將申報材料和審核意見轉復審人員。
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含現場調查)標準:同審核標準。崗位責任人:主管局長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復審標準對審核意見進行復審
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提出復審意見后轉審定人員。
不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應與審核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后,將復審意見及理由與審核人員的意見一并轉審定人員。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標準:同審核標準。本崗位負責人:局長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定標準對復審意見進行審定
同意復審意見的,簽署審定意見,退審核人員;
不同意復審意見,應與復審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后,提出審定意見及理由,退審核人員。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五、上 報
需報請市政府批準的申請,由市園林綠化局局長審核后,按規定上報。工作標準:
(一)北京市樹木砍伐許可審核意見書應有審核人員、復審人員、審定人員明確的意見;
(二)申報材料及項目辦理情況材料齊全、完整、規范、標準; 崗位責任人:林政資源管理處審核人員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六、制發許可決定 工作標準:
(一)北京市樹木砍伐許可審批單應有審核人員、復審人員、審定人員明確的意見;
(二)留存歸檔的許可材料齊全、完整、規范、標準;
(三)樹木砍伐許可證或不予許可通知書簽寫齊全; 崗位責任人:林政資源管理處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批準的樹木砍伐許可制發許可文書。對本級受理批準的和市政府批準的,制定北京市樹木砍伐許可證,轉受理人員;對不予許可的,將不予許可通知書及申報材料退受理人員,由受理人員將不予許可通知書及申報材料一并退申請人,并書面告知不予許可的理由及申請人的相關權利,投訴渠道。許可工作結束后,將許可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按要求歸檔。
七、送達決定
崗位責任部門:林政資源處受理人員
工作標準:及時、準確告知申請人行政許可結果
工作程序:對許可結果,在許可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送達工作。
收費標準:本許可項目不收費
北京市樹木移植砍伐管理辦法篇四
樹 木 移 植 協 議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樹木移植質量和雙方權利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市政綠化美化標準,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長春市動植物公園(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一.工作內容
由于市政府重點工程黑臭水體治理,污水處理廠建于我公園內,涉及部分樹木需移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對占地樹木進行移植,移植地點由甲方指定,具體內容為樹木挖取,移運,栽植及管護,管護期兩年。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移植樹木樹種清單,提供移植綠化樹木場地以及栽植的具體地點;
2.督促指導乙方嚴格按照要求栽植; 3.組織驗收;
4.負責協調栽植范圍內管線和配套設施保護。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指定地點以及相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樹木的挖取,移運,栽植及管護;
2.承擔栽植后的養護工作,保證成活率100%,養護期內對死亡樹木進行補種或根據樹種樹形等情況進行相應賠償,補種苗木養護期順延到兩年;
3.移植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4.如栽植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乙方應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
四.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可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五.本協議由雙方蓋章及代表簽字生效,雙方代表簽字的現場移植清單為本協議附加條款,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并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七.附:工程占地綠化樹木移植清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月**日
簽字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樹木移植砍伐管理辦法篇五
雙灤區樹木移植方案
一.做好移植前的準備工作:
此區樹木位于雙灤區,計劃將道北樹木移植到道南側。樹種:云杉,國槐,紫葉李。樹木生長健康,樹形優美,注明最佳觀賞面或東西朝向,并攝影或做標記。移植前對現場周圍情況,土質情況做了詳細調查,并對所需人員,機械及包裝調運方法做出了周密計劃,分析潛在的問題和解決措施。
二.施工階段
土壤過干的應于掘前數日灌水。同時應有專人負責準備好所需用的工具、材料、機械及吊運車輛等。
修剪起挖前將內堂枝清掉,按規定高度截剪下垂枝,剪掉病蟲枝。剪掉過密枝。修剪枝條應做到不破壞樹形,并為萌發新枝、葉創造條件。根系修剪的刀口要求小且平整,有利于新生根的生長。
為了提高成活率,苗木的移栽均需帶土球。土球規格以苗木胸徑的8~10倍為宜。樹木移植時要用草繩捆綁樹干,以減少樹體水分散失,同時御寒。
該區樹木移植選用自卸吊,起吊樹木時應在樹干上包扎麻袋片,以免拉傷樹皮。樹干吊點最好選擇在分叉與樹結處。吊樹種植時看準樹冠方向,選定朝向。土回填近三分之一時,松吊樹帶,看樹是否正直平穩。樹木栽植完畢在四周砌水堰,并充分灌水。加土覆蓋、踩實并扶正樹木,設立支架。樹干上因病蟲、凍、修剪造成的傷口應涂保護劑,如含有0.01%~ o.1%的萘乙酸膏。
三.養護管理
樹體保護:樹木定植后應即支撐固定,慎防傾倒。正三角樁最利于樹體穩定,支撐點以樹體高2/3處左右為好,并加墊保護層,以防傷皮。
澆水:按時澆水,尤其是澆三次定根水。
施肥:有利于恢復樹勢。移植初期,根系吸肥力低,宜采用根外追肥,一般半個月左右1次。用尿素、硫酸銨、磷酸二氫鉀等速效性肥料配制成濃度為0.50%~1%的液肥,選早晚或陰天進行葉面噴灑,遇降雨應重噴1次。根系萌發后,可進行土壤施肥,要求薄肥勤施,慎防傷根。
防病治蟲:堅持以防為主,根據樹種特性和病蟲害發生發展規律,勤檢查,做好防范工作。一旦發生病情,要對癥下藥,及時防治。
防凍:新植大樹的枝梢、根系萌發遲,年生長周期短,積累的養分少,因而組織不充實,易受低溫危害,應做好防凍保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