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委托貸款合同糾紛委托貸款合同糾紛的案由篇一
委托人名稱(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稱(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發放委托貸款,乙方委托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 ______(幣種)資金____________(大寫) 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專戶,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將自有________(幣種)資金____________(大寫)整一次存入專戶。甲方委托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托貸款基金存款總額。
第三條 委托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在對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后,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托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托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托貸款借款合同》,并應在《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將合同副本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貸款基金,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乙方對甲方“委托貸款基金專戶”的余額按月息____%計付利息,每____支付一次。委托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后——日內將貸款利息劃人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調整利率,甲方應問乙方提交《委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根據通知單要求辦理利率調整手續。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后______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人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 委托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貸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約定的資金存人“委托貸款基金專戶”,或超出“委托貸款基金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托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乙方可拒絕發放委托貸款,并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托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并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余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貸款。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托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貸款合同糾紛委托貸款合同糾紛的案由篇二
借款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據國家有關委托貸款業務管理規定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委托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的有關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用款計劃:
還款來源:
還款計劃: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第一條所列用款計劃,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據用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用款手續后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條所列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達成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資金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貸款合同糾紛委托貸款合同糾紛的案由篇三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委托乙方協助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并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產權清晰,無爭論,無糾紛,無抵押。
該房屋基本情況:房屋性質: ,所有人 ,房型 ,房齡約 年,朝向 ,樓層 層,總層數 層,結構 ,面積(建筑/使用) 平方米,配套設施 。
甲方委托乙方為該房屋辦理 形式貸款。 甲方申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貸款年限為 年。 (貸款額度與貸款年限以銀行最終審批結果為準)
一、雙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對該房屋提供協助房屋 服務。并且自愿委托乙方將該房屋到貸款銀行指定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2、甲方須保證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是真實、可靠、合法、有效的。如貸款銀行、房管局等相關部門調查其所提供材料、證明內容不屬實或其資信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甲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所收取服務費不予退還。
3、甲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須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務費。
5、甲方需要按規定支付銀行要求的其他費用,如保險費用或擔保費用等。甲方貸款辦理期間如遇銀行政策調整,甲方應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6、甲方因提供虛假資料或不真實交易而引發的經濟糾紛、乙方有權追求其法律的責任并按情節輕重要求賠償。
7、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委托書及與銀行簽訂的個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8、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銀行貸款及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導致上述手續辦理不暢,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9、若因甲方原因單方導致本協議不能有效、按時、繼續履行,該房屋貸款辦理過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收取委托服務費不予退還。
乙方的責任:
1、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及個人信息,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將承擔其相應的的責任。
2、乙方不得惡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及個人信息,如有,乙方將承擔其相應的法律的責任。
3、若因乙方原因單方導致本合同不能有效、按時、繼續履行,乙方將退還所收取的委托服務費。
4、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委托書,協助甲方辦理該房屋貸款事宜。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調整等導致本委托書不能繼續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本委托書則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的責任。)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貸款委托服務費(按實際貸款額的 %為委托服務費)與房屋評估費(總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種相關證明與證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為其墊資,則乙方收取甲方的墊資費用為墊資數額的 %),甲方予簽訂本委托書時向乙方交納委托服務費。
2、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評估費(總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種相關證明與證件。其余的委托服務費(實際貸款額的 %)于該房屋審批之后的三天內交予乙方。
經乙方核實確認并且同意后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經手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貸款合同糾紛委托貸款合同糾紛的案由篇四
委托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受托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簽訂合同日期: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市縣受托人(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稱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專戶,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內將自有(幣種)資金(大寫) 整一次存入專戶。甲方委托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托貸款基金存款總額。
第三條 委托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在對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后,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托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托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托貸款借款合同》,并應在《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內將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貸款基金;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不按《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乙方對甲方委托貸款基金專戶的余額按月息計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后日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帳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調整利率,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根據通知單要求辦理利率調整手續。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后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帳戶。
第十一條 委托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貸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托貸款基金專戶,或超出委托貸款基金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托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委托貸款,并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托貸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并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余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托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委托貸款合同糾紛委托貸款合同糾紛的案由篇五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委托乙方發放委托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遵照國家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________(幣種)資金(大寫)________萬元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貸款程序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天內將自有________(幣種)資金(大寫)________萬元整一次或分________次存入專戶。甲方委托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托貸款基金存款總額。
第三條委托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規定、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用于固定資產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家或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交有權批準機關正式批準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在對具體貸款對象發放委托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通知單》,并附上對貸款項目進行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資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貸款通知單》及所附材料后,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和審查,并按《委托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和收回。
第五條甲方指定的借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和乙方(或乙方代理人)按《委托貸款通知單》的各項要求簽訂《委托貸款借貸合同》,并辦理具體貸款手續。乙方并應在《委托貸款借貸合同》生效后________天內將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若甲方指定的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能償還借款本息,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對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單位提供擔保,擔保方式和擔保人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借款單位如不按《委托貸款借貸合同》的約定使用和償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單位進行必要的制裁,直到對擔保人進行追索。
第九條利息和手續費。乙方對甲方存入“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的存款,在貸出前按月息________‰計付利息。在貸出時按貸方余額的月________‰計收手續費。甲方委托存款和委托貸款利息收入,由乙方按________劃入甲方帳戶。如遇國家利率或利率水平調整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根據通知單要求辦理利率調整手續。
第十條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后的________個營業日內,應將收回的貸款如數劃入甲方帳戶,乙方按規定對借款單位收取的罰息在扣除________%的手續費后,應在收取罰息后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剩余部分如數劃入甲方帳戶。
第十一條委托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委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貸款基金,亦可指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如果甲、乙雙方未就重新指定委托貸款項目另行簽訂委托合同,則視為雙方均同意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但甲方應重新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通知單》。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影響委托貸款的發放,或超出“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托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材料;或者《委托貸款通知單》中列明的手續費率與本合同的約定不相符,同時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乙方可拒絕發放委托貸款,并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委托貸款通知》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托貸款,且該《委托貸款通知單》未有違反合同約定之處,應及時糾正違約行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如果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糾正違約行為,甲方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基金。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損失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單位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委托貸款。如果因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而違約金數額又不足以彌補損失時,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本項違約金數額按延期貸款余額的萬分之______計算,或按提前收回貸款額的萬分之_______計算。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委托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第二條規定了委托貸款基金存入專戶的兩種方法,應選擇其中一種,劃去另一種。
委托貸款合同糾紛委托貸款合同糾紛的案由篇六
上訴人(原審被告):金光油籽(寧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光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中國糧食貿易公司(以下簡稱中糧公司)
2001年3月23日,中糧公司與金光公司簽訂一份《進口代理協議》,該協議主要內容為:(一)中糧公司代理金光公司進口南美大豆55000噸,允許10%溢短裝,品質規格按中糧公司對外成交合同執行;價格為成本加運費到寧波北侖港,每噸單價196.04美元,允許10%增減,總價款為10782200美元,不含遠期信用證利息;信用證共開4張,遠期信用證利息由金光公司負擔;裝運期為自2001年4月1日起至2001年4月30日止。(二)責任劃分條款約定:中糧公司在收到金光公司的保證金后,根據金光公司的委托書,對外簽約并開出信用證;中糧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中的每一個條款均征得金光公司的認可,如因對外合同條款發生爭議,中糧公司不承擔責任;中糧公司負責向農業部動植檢部門辦理有關申報手續,同時根據裝船數量每噸按人民幣12元向金光公司收取代理手續費;由金光公司在協議簽訂后向中糧公司交付總貨款10%的保證金,如保證金不能及時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金光公司承擔;金光公司負責貨到港后的報關、報驗等手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及港口費用,并按中糧公司對外簽訂的卸船條款執行卸船。(三)付款條款約定:中糧公司對外承兌贖單后將保留信用證項下的貨物所有權,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須在信用證到期五天之前足額付至中糧公司指定帳戶,如逾期中糧公司將沒收保證金并有權自行處理貨物。(四)索賠條款約定:貨物抵達目的港經國家檢驗機構檢驗后,如發現貨物與中糧公司外簽合同所規定的品質、數量有重大差異時,金光公司如要求對外索賠應及時通知中糧公司,以便中糧公司及時對外索賠;目的港國家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應盡快寄給中糧公司,如果因金光公司通知不及時或證書不全使中糧公司喪失對外索賠權,責任由金光公司承擔,金光公司不得以此拒付貨款和中糧公司墊付的其他費用;中糧公司將憑目的港國家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對外提出索賠,理賠金額將全部償還給金光公司,由索賠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金光公司支付。對付款提貨的計劃,雙方又于同年5月24日以《補充協議》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金光公司同意增加26萬元人民幣代理費給中糧公司;金光公司分8次付款提貨,最后一批貨物的付款提貨時間為2001年7月19日前;雙方確認協議所示貨款按美元兌換人民幣1:8.3計算。2001年3月23日,中糧公司依照代理協議的約定與嘉吉公司簽訂了四份以中糧公司為買方、嘉吉公司為賣方的總數量為55000噸的南美大豆買賣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為:四份合同進口貨物數量均為13750噸,總量共計55000噸,10%溢短裝限度;四份合同價格分別為每噸198.74美元、每噸198.92美元、每噸199.10美元、每噸199.28美元,成本加運費到中國寧波;裝運期為自2001年4月1日起至2001年4月30日止;卸貨條款為“買方保證在每個晴天營業日連續24小時平均卸貨5000公噸,但即使工作,星期六、星期天和假日也除外。”“滯期費/速遣費按有約束力的租船契約的規定,但滯期費率最高為12000美元,最低為6000美元。速遣費每天為滯期費的一半或不足一天時按比例計算。賣方應在提名船舶時報出滯期費/速遣費費率。滯期費/速遣費須在完成卸貨后30天內結算。”《進口代理協議》簽訂后,金光公司于2001年4月10日將保證金人民幣9084806.5元交付中糧公司。2001年4月12日中糧公司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分行申請開立了四份以嘉吉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金額分別為2740100美元、2737625美元、2735150美元、2732675美元,總額共計10945550美元,允許加減百分率為10/10;最遲裝船日期為2001年4月30日。中糧公司在開證后分別于2001年6月14日、6月19日、6月25日、6月29日對外付款共計11335032.86美元,折合人民幣為93960053.35元。2001年5月25日、5月29日中糧公司將進口合同項下全套單據交給金光公司,并由金光公司開具了收據。2001年5月29日,裝載進口合同項下貨物的“中國精神”輪抵達寧波北侖港,并開始計算卸貨時間;依據中糧公司與嘉吉公司的買賣合同中規定的卸貨條款,允許卸貨時間為11天9小時24分,而金光公司卸貨實際用時為58天12小時,即至7月31日全部貨物卸畢,該輪每天的滯期費為9000美元,滯期費總額為423975.01美元;為此,嘉吉公司分別于2001年8月9日、8月15日、10月9日向中糧公司發出傳真,要求中糧公司按雙方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的相應條款向其支付因延誤卸貨時間而產生的滯期費,并將金額為423975.01美元的滯期費發票和“中國精神”輪的卸貨滯期時間表交付中糧公司。另查,裝載本案所涉標的物的“中國精神”輪于2001年6月9日開倉卸貨時發現貨艙表層大豆貨損,為此,中糧公司于2001年8月14日以公證的方式就是否向嘉吉公司提出索賠及是否對嘉吉公司提起仲裁等事宜向金光公司發出催告函。2001年8月27日,中糧公司將其向嘉吉公司轉達金光公司關于保留索賠權和不承擔滯期費的意見的傳真回復給金光公司。金光公司于收到貨物后至2001年7月25日共計向中糧公司支付貨款本金人民幣50040386.4元;訴訟期間,金光公司又分別于2001年9月15日、9月24日、11月29日向中糧公司償付貨款共計人民幣11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