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勞務派遣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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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F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勞務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 年 月 日起派遣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產需要(用工需求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勞務人員的數量和提供勞務的期限由甲方確定。
第二條 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甲方負責組織招錄,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終止。
第四條 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勞務費用的核算與支付由甲方負責。甲方于每月 日將上月的派遣人員考勤匯總表及工資金額發給乙方,并通知乙方開具合法的勞務費收據或發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稅務收據后的 日之內以支票或電子匯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報酬(甲方確定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每月 元,其他補貼每月 元,甲方根據派遣人員的每月出勤情況計算并支付。
2.派遣服務管理費用。
3.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本市的最低標準計算支付,個人支付部分由乙方從其工資中代扣,單位繳納部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代繳。)
4.派遣員工工傷、病假醫療期內的基本生活費。
5、派遣員工的福利費。
(三)管理費用的標準: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管理費。
(四)乙方應于每 日發放上月 日至上月 日的人員報酬,派遣人員的銀行卡、工資條由乙方負責辦理、發放。(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個稅由乙方代扣)。
乙方確保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及乙方與勞務工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勞務工支付工資,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需要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根據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對勞務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二)對勞務人員進行面試、培訓、試用、不合格的有權退回乙方。
(三)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于7日后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經濟及名譽損失的;
5、派遣期未滿,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甲方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費用:
(五)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身份審核,證件不齊全的勞務人員不得進入甲方的工作現場。
(七)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八)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對乙方不履行協議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決定乙方派出的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行。
第六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勞務人員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積極進行救治,并承擔救治過程中所發生的救治費;需住院治療的,應墊付住院治療押金和按規定標準支付該勞務人員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獎金及涉及治療的相關費用。上述醫療費用僅是甲方墊付的,因此,取得工傷保險費后應歸甲方所有。勞務人員發生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及省市相關法規執行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確保派遣勞務人員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
(二)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五)按照甲方標準及時轉付派譴員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實際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
(三)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出現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以此類推。
甲 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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