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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一
第二條 市安監局實行工作日夜間和非工作日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由局縣級領導干部和駕駛員按周輪流帶班,其余在編在崗干部職工(以下稱“工作人員”)按班輪流值班。
三日以上節假日、重大敏感時間、重大緊急突發事件處置期間,實行縣級領導和工作人員雙崗值班。
第三條 縣級領導在辦公室值班,工作人員在值班室值班,駕駛員在駕駛員休息室值班。
第四條 縣級領導帶班時間:周一至周日非上班時間,帶班期間不離開中心城區,并確保距辦公室行車時間不超過30分鐘。
縣級領導值班時間:正常作息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30分),其余時間(17時至次日8時30分)不離開中心城區并確保距辦公室行車時間不超過30分鐘。
工作人員值班時間:夜班17時30分至次日8時30分,白班8時30分至17時30分。
駕駛員值班時間:與縣級領導值班時間一致。
第五條 《月值班安排表》由局應急辦負責制定,經分管領導審簽提前五個工作日印發,《月值班安排表》印發后,值班安排不再作調整。
因公出差(含值班期間因公離崗)、申請公休不能參加值班的,由其自行協商調補值班人員,縣級領導干部應報請局主要領導同意后,報告市委綜合信息科和市政府應急辦;工作人員應報請帶班、值班領導同意。
女同志值白班(上、下午各一人),男同志值夜班,煤安局各監管組人員不安排值班,連續三天及以上的假期不安排女同志值班。
第六條 帶班、值班期間,縣級領導干部負責督查值班工作情況,領導和協調處理緊急公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簽發事故災難、涉安涉訪等重大緊急信息報送文件。工作人員負責記錄、登記和處理來文來電來訪,填寫值班記錄,報送值班情況,按時按規定報送重大緊急信息,關閉局機關辦公區出入大門及公共區域應關停的水電末端,管理值班設施設備,填寫交接班記錄等。
第七條 值班人員嚴格按《遵義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時限、內容和程序報告重大緊急信息。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監局(省安委辦)的重大緊急信息,必須先報請值班、帶班領導和局主要負責人同意。
第八條 值班室配置電話、傳真、電腦、打印機、電視、采暖等設施設備,床上用品除墊絮和枕芯外,按每人一套配發給應參加值班的人員,值班時自帶自用,交班時自行帶離管理。
第九條 帶班、值班工作紀律:
一、全局職工統一配定的移動終端手機號碼,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變更,并保持24小時開機狀態;
二、值班前和值班期間禁止飲酒;
三、按時接班,按規定內容、程序交接班和報告值班情況,按指定地點、時間值班,按程序及時限處理重大緊急信息、處置突發事件。
第十條 值班工作中違反本制度規定,存在下列情況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市安監局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給予通報批評或黨政紀處分。
一、值班人員脫崗的及因公離崗不報告的;
二、值班電話設置呼叫轉移的;
三、不按規定時限、內容及程序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和報告值班情況的;
四、值班前及值班期間飲酒的。
第十一條 連續三日及以上節假日期間值班的,可安排補休。值夜班后屬于正常工作日且值班期間接收處理重大緊急信息的,值班后可休息半天。依據有關規定、標準計發應急值班補助費。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2013年1月1日印發《遵義市安監局值班工作制度》同時作廢。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二
為切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縣政府應急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以下三種情形需進行應急值守
(一)上級有關部門確定的特殊敏感時期;
(二)重大雨情、汛情、火警以及重大突發事件期間;
(三)其他特殊情況。
二、應急值守的職責及任務
(一)落實帶班制度。在應急值守期間,實行縣政府應急辦領導帶班,應急辦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縣政府辦總值班室、機要室安排專人協同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履行職責,不得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未經帶班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班、代班。
(二)確保信息暢通。在值班期間必須保持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包括手機),確保隨時有人接聽,不得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到手機等其他通信工具上。值班人員要認真準確地做好值班記錄、電話記錄,做到時間、地點、人物、內容、處理經過以及通話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準確、清楚、完整。
(三)搞好值班交接。接班人員提前到崗的交接事項應有書面記錄,并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決不允許出現值班斷檔和工作失誤。
(四)加強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應急值守情況的檢查指導。對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脫崗的要記錄在案,適時予以通報批評。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三
為切實加強委系統值班工作,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政令暢通,促進社會穩定,更好地為大同經濟社會建設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細則》等法規,結合本委系統實際,特制定委應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領導帶班分日常帶班和節假日期間帶班。日常帶班,帶班領導位于本地,通訊聯絡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帶班領導應在崗帶班。
(二)實行在編人、在職人員值班制。值班崗位必須配備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安排臨時聘用人員、離退休人員值班。
(三)實行24小時值班制。本機關及委屬單位、行管企業實行24小時值班工作,確保與市政府、相關部門和本系統聯絡通暢。
(一)承擔日常24小時應急值守工作;
(二)維護并保持上下左右間的通信聯絡暢通;
(三)負責接收和處辦各類預警和突發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單位重大情況,及時辦理緊急事項,負責下達領導指示;
(五)承辦《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編輯、報送。協調督促領導批示、指示的落實等工作;
(六)督導檢查值班當日下級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資料,填寫《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環境整潔。
(一)值班記錄制度。值班工作實行全程“痕跡化”管理。委統一制作規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員應將值班期間發生的事項和處置情況完整地記錄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記錄要字跡工整,要素齊全,詳略得當。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處置,應嚴格按事件信息的時間順序(精確到分鐘)詳細記錄處置過程。
(二)來電接聽制度。值班人員應認真接聽值班期間的來電,文明應答,詳細記錄。值班員接電后,首先應根據接聽的內容核對和研判結論,認真整理《電話記錄》,然后按程序報告處理;基層單位及群眾來電,有明確依據的可直接答復,敏感問題經請示領導后按指示要求答復,必要時可幫助聯系處理;對于群眾反映的求助類、投訴咨詢類等問題,應引導至“12345”政府服務熱線或視情幫助聯系有關屬地政府、部門妥善處理,并記錄處理過程和結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進行,接班人員須提前到崗,交班事項應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確,并由交接班雙方簽字確認。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涉密信息。使用電話、傳真和計算機網絡傳遞有關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區分明件和密件,密來密往,嚴禁明密混用。
(五)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辦公設備,加強維護管理,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保證信息傳遞暢通。
(一)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當事件發生在委直屬單位時,委機關要在事發后2小時內上報至市人民政府。
(二)較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較大以上和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發生后,委機關應在1小時內將有關信息上報到市人民政府,情況緊急時可先電話報告,隨后15分鐘內上報書面信息。
(三)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送,要在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越級報告的同時必須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領導關于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須快速響應。對省領導的指示批示回應時限為12小時,對國務院領導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國務院督辦事項,必須24小時內作出回應。
(五)對達到一般以上事件級別或遇到敏感事項的單位需向上直報的相關信息,在向委機關報告時,要與委機關認真搞好溝通協調,必須在向省以上報告的同時向市政府報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報信息要核準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傷亡人數、損失程度、影響范圍等)、基本過程、發展趨勢(有無次生衍生災害)、處置情況、需要上級機關協調的相關事項等。確保要素齊全、事實清楚、文字精練、格式規范。
(七)值班員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首先應快速核實情況、認真進行研判,必要時進行會商,然后按照突發事件性質和領導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擬辦意見,在第一時間以電話、短信、書面報告等方式報告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有關領導作出批示后,突發事件信息按時限要求報告上級機關,同時向下傳達領導指示,督促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八)值班員要密切跟蹤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進展情況,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結論,及時向領導反饋信息、提出建議。領導對突發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傳達落實,根據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有效開展處置工作。相關單位須迅速處置并書面回復。
(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認真總結分析信息報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運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對影響處置效率的作出處理。相關資料要整理歸檔保存。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四
為規范項目部應急值守的管理,強化應急值守責任,保障安全生產,在發生突發事故時能有效、有序的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及傷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揚州市相關規定及“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預案制定原則,結合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等。特制定項目部應急值守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員的范圍及條件、值守人員的職責、值守人員的紀律。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應急值守人員、各單位應急值守人員、信息員。
1、項目部所有人員均參加項目部應急值守;
2、科室副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負項目部應急值守的直接領導責任。
1、項目部應急值守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對當天全項目部的突發的危及安全生產的事件負全面責任。每天上午9點為值班交接班時間,值班及交接班地點為應急值守室。各單位應急值守人員在各項目部進行,相關制度、方法依據本制度制訂。
2、值守當值小組組長根據當天值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守人員及值班時間,保證當天24小時有應急值守人員值班,調度指揮中心負責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3、急值守人員必須熟悉信息收集、匯總、報送的內容和要求,認真。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五
1、值班實行每天輪流循環制,堅持24小時全天候值班,無節日。
2、值班每天設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
3、帶班領導當日值班要保持通訊暢通,原則不得外出,若確有事外出,須協調好其他領導頂替帶班。
4、值班人員實行正班負責制,副班協助正班工作,承擔正班臨時交辦的工作事項,若正班因特殊情況臨時離崗,由副班承擔主責。
5、值班人員接打電話用語要文明,接待來訪群眾態度要和藹。
6、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帶班領導負責,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做好值班日志記錄,有事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并按照領導意見處理有關事宜,確保當日事當日處理完,若因特殊情況當日未能處理完,次日要同接班人員做好銜接。
7、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交接班簽字手續(交接班時間為次日7:50―8:00),交接班人員要將當日值班情況和未盡事宜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確保值班工作的連續性,避免發生失誤。
8、值班人員每天交接班后,要及時打掃值班室衛生,確保值班室干凈整潔。
9、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不得聚眾玩撲克、看電視、打瞌睡、玩游戲、用公務電話聊天等,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六
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體師生和財產的安全及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應急反應機制,規范我校的應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處置效率和水平,根據上級部門制定的《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坪山辦事處應急管理手冊》,制定我校值班制度。
1、責任在崗,服從指揮。值班人員24小時堅持值班(晚上18點至凌晨6點為電話值班),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敏銳性。堅決服從校應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崗,完成任務。
2、嚴謹把關,分級報告。在初接信息時,必須弄清時間、地點、事由、經過、范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處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負責人、值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的順序逐級報告。協調、調度有關部門必須經主要領導指令,不得擅自主張。
3、迅速規范,細致落實。收、發各類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報告、傳達、落實、對任一來電、傳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錯漏。
4、從嚴跟蹤,反饋到位。對上級及街道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信息,不但要迅速傳達,更要從嚴跟蹤落實,發現問題及時協調反饋,保證決策完整落實。
備注:1、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24小時打開手機,保持聯絡暢通;
2、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離開深圳市區;
3、如有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應立即向校長報告;
4、值班當天,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安排當天值班工作。
5、此表需長期執行(國家法定節日及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此表不執行)。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有關規定,為了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地防范與處置工作,力爭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按照各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實驗中學應急值班制度。
1、根據學校干部分布情況,學校常年安排中層以上干部、年級組負責人每人每周輪流一次參加學校行政值班;并由一名校級領導擔任一周值班負責人。
2、值班干部負責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檢查校園安全狀況,督促保安、值守人員履行職責;加強對門衛等重點部位、對學生放學、上學高峰等重點時段地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重要問題向值班負責人、校長報告。
3、值班時間應根據季節變化,按照作息時間,在學生進校高峰前到校,直至放學學生全部離校在校園內值班,其它時間應保持電話通暢,可不定時檢查、巡視校園。
4、行政值班地安排、落實等具體工作,由校辦公室負責。
為了做好寒暑假、法定假期間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及時處置各類安全事故、事件,學校常年堅持安排、落實節假日的各項值班工作。
1、干部值班。與日常行政值班相同,節假日仍安排一名中層以上干部、年級組負責人值班,并由一名校級領導負責值班工作。工作職責等與日常行政值班相同。
2、辦公室值班。鑒于學校辦公室承擔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報告和日常的上傳下達工作,故在節假日期間辦公室均安排一人坐班值守,專門負責接聽電話、上傳下達、信息傳輸報告工作。
3、保衛值班。安保科是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常設機構,為了加強法定假、寒暑假的安全工作,在節假日期間,安保科均安排一人值班。其主要工作職責為:不定時檢查學校門衛,學生公寓、教學樓、實驗樓、食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督促保安人員到崗盡職;處理偶發事件。
4、節假日保衛值班工作地安排、落實等具體事宜由校辦公室負責。
為了加強校園夜間地安全管理,防范在這個特殊時段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學校特設立安排校園夜間值班巡邏。
1、校園夜間值班巡邏工作由物管保安擔任,要求保安人員必須是思想品行好,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工作認真,責任心強的五十歲以下男性。
2、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在校園內認真巡邏,檢查各部位的安全情況,尤其是學生公寓樓等重點部位。
3、巡邏人員均為兩人一班,具體巡邏時間見《夜巡人員職責》,巡查時發現不安全隱患應主動排除,發生事故、案件、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報警,并積極配合處置。
4、夜間值班巡邏工作由校安保科具體組織實施。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八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上級安全保衛工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當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大地震、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災、突發停電、洪災等),在應急處置期間,按本制度執行。
值班工作旨在保證學校上下聯絡暢通,下情及時上達,上情及時下傳,及時掌握校內外動態,提高辦事效率,為學校發展服務。
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通訊保持暢通,確保周末、節假日、晚間有專職人員值班;負責上下公務電話聯系;處理急文要電和突發事件;辦理重要內外活動報告、主要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受理領導交辦事項。
1、嚴肅認真,迅速準確,實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屬應該辦理的,要及時辦理,較大的事項應及時向領導匯報。
3、各種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按照預案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1、做好記錄。對來往的電話、接待的公務、校內情況和領導交辦的事項等,要在《值班記錄》上認真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通順,字跡清晰。對來電的重要情節,應逐句核實。
2、匯報請示。對上級機關的電話指示、通知應填寫《電話記錄》,并根據規定程序辦理。遇有突發性事件,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并按值班領導指示,抓緊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3、督促催辦。對重大、緊急事項的辦理情況,承辦部門要及時匯報辦理結果,值班人員也應督促催辦,并將了解的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1、值班人員,采用專職和中層干部輪流值班相結合,休息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白天由學校安排人員輪流值班,并有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熟悉學校日常工作,會熟練使用所配備的各種通訊工具和辦公自動化設備。
3、承辦值班工作事項,必須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報告、有登記、有落實、有反饋,特別是對領導交辦的事項,要認真及時地辦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實處。
4、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值班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離開值班崗位,應由其他值班人員替班,并報值班領導同意。
5、工作要勤勤懇懇,埋頭苦干,任勞任怨,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遇到突發事件,要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精神。
6、對經辦的事要認真負責,一絲不茍。對受理的工作要迅速準確地完成,注重質量,講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積壓,不遺漏,避免差錯。
7、處理重大突發事件,要反映靈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準確。
8、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則,不準向無關人員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機密事項。
1、為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當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時,學校要有一位領導分管值班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實”(值班人員、時間、地點、電話和制度落實)。
2、建立領導干部值班制度。在節假日,領導值班應排出名單和值班地點、聯系電話、手機號碼。遇有突發事件,各級領導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認真進行應急處理,值班領導要堅守值班崗位,落實防范措施,組織搶險救災工作,保持上下聯系,及時掌握全面情況。如發生通訊中斷,與上級失去聯絡時,應采取應急措施,主動派人及時向上級請示匯報。
3、要從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值班干部,讓他們參加必要的會議和閱讀有關文件,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實際困難,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并使值班人員既相對穩定,又及時交流。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九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環境應急響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局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帶班,為帶班期間值班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局機關各股室、局屬二級單位輪流滾動值班,為值班期間值班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第三條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按照各單位上報值班人員名單,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節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輪流滾動方式值班,值班地點設在局辦公樓4078值班室,值班電話,傳真電話:。
第四條局辦公室負責應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統籌安排,對值班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根據上級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辦公設備和生活設施。
第五條局機關股室、局屬各單位領導應當根據有關要求和值班安排,負責督促本部門值班人員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及時妥善處理好值班期間的有關事項。
第六條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來電、來文等信息的接收、記錄、傳遞和處理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各級環保部門和局屬各單位呈報的緊急重大情況和各種突發事件信息的報告、處置、督辦和反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值班員人員應當熟悉環保業務知識和應急值班的有關規定,養成恪盡職守、嚴謹細致、文明禮貌的良好作風,不斷提高履行職責和處置問題的能力。
第八條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時,應當提前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并自行協商其他工作人員頂替值班,同時告知局辦公室。值班期間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離崗位,不準讓非本局工作人員替班,不準因個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設備,不準在值班期間喝酒,不準在值班室做與值班工作無關的其他活動。
第九條值班記錄應當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并做到記錄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記錄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時、何地、何事、何因、聯系人姓名及職務、聯系方式、領導批示和處理意見、記錄時間及記錄人、處理結果等。
第十條對于一般性質的政務值班事務,應報告帶班領導,并根據其意見作出處理;對于環境應急事件及其他突發性事件,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由帶班領導負責,協調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值班人員按照環境應急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按要求進行信息報送。值班人員在非工作時間遇有上訪對象時,要文明接待,認真做好相關記錄,告知其來訪的時間和地點,特殊情況可根據帶班領導指示,通知相關單位(股室)派人接訪。
第十一條值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當班期間未處理完畢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確保工作有序連續。
第十二條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緊急情況的處置及產生的相關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關要求管理。
第十三條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辦公設備和生活設施,保持值班室環境干凈整潔,值班完畢后打掃值班室衛生。
第十四條局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值班工作進行檢查,分析匯總情況,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對值班工作兢兢業業、認真負責的值班人員予以通報表揚,對值班工作不扎實、履行職責不認真的值班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對因遲報、漏報、瞞報、謊報重要情況和信息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應急值班工作制度匯編 應急管理值班制度篇十
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體師生和財產的安全及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應急反應機制,規范我校的應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處置效率和水平,根據《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坪山街道辦事處應急管理手冊》,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責任在崗,服從指揮。值班人員24小時堅持值班(晚上18點至凌晨7點為電話值班),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敏銳性。堅決服從校應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崗,完成任務。
2、值班人員要勤巡視、勤檢查,清楚掌握校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分管部門或有關領導報告處理。
3、值班期間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置;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分管學校領導報告,并詳細做好記錄。
4、嚴謹把關,分級報告。在初接信息時,必須弄清時間、地點、事由、經過、范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處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負責人、值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的順序逐級報告。
5、迅速規范,細致落實。收、發各類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報告、傳達、落實、對任一來電、傳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錯漏。
6、協調、調度有關部門必須經領導指令,不得擅自主張。在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安排行政成員輪流值班,負責節假日期間校內外接待及工作協調事宜。
7、從嚴跟蹤,反饋到位。對上級及街道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信息,不但要迅速傳達,更要從嚴跟蹤落實,發現問題及時協調反饋,保證決策完整落實。
8、如有違反規定、玩忽職守,從嚴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或損失的將按《學校事故追究責任制》和相關法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