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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三方模式 期貨賬戶怎么開通銀行三方托管篇一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非甲方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
保證金可以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待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擁有所有權的任何資金、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標準倉單等,經甲方認可后方可作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抵押關系形成后,甲方有權在事先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使用或轉移乙方的抵押物作為必要的保證金或用以減少乙方賬戶赤字以維持賬戶借貸平衡之用。在合理的時間內,甲方將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確認此項抵押物的使用或轉移。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甲方因上述財產處置行為而產生的任何利息或收益。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的通知單獨向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及法規法律、交易所規則的變化對自已持倉的影響。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的計算方法為:風險率=可用資金÷持倉保證金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當乙方風險率<0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并禁止開新倉。當乙方風險率≤-40%時,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o;當市場價格急劇變化,甲方有權采用動態風險控制原則,當乙方風險率達到上述條件時,對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風險率≥o。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上述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通過每日客戶交易結算單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無論此種方式是否通知到乙方,甲方均于第一時間在交易營業場所為乙方提供書面通知,由乙方自取。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結算后,按照在甲方營業場所內自取方式向乙方提供每日客戶交易結算單(含追加保證金通知)、其他交易所通知以及甲方通知文件。甲方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為乙方獲取客戶交易結算單及其他事項提供如下其中一項服務:傳真、網上查詢。
甲方在上月交易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照在甲方結算部自取書面交易結算月報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甲方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為乙方獲取交易結算月報提供如下其中一項服務:傳真、郵寄。
乙方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如果因某種原因沒有獲取甲方按約定方式提供的上日客戶交易結算單(含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有義務及時向甲方索要。如果甲方在開市前沒有收到乙方的索要申請,將視同乙方已獲取甲方按約定方式提供的每日客戶交易結算單(含追加保證金的通知)。
乙方在上月交易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如果因某種原因沒有獲取甲方按約定方式提供的上月交易結算月報,有義務及時向甲方索要。如果甲方在上月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乙方的索要申請,將視同乙方已獲取甲方按約定方式提供的每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對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在上月交易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此款約定時間內既未對每日客戶交易結算單記載事項確認,也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無論何種原因,均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甲方不再接受乙方提出的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任一人均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如果兩人以上同時簽名付款有效需作特別說明,否則,資金調撥人中任一人簽字均為有效。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注:法人客戶需加蓋財務章)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有效地址和號碼: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聲明,乙方的授權人員有權行使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權利。甲方也可以直接選擇與乙方的授權人員直接聯系/或者履行合同的條款。乙方授權人員的行為由乙方直接承擔其結果。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應當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四條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并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返回經簽字確認的客戶交易結算單,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提取或者調撥資金,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凡乙方在當日客戶交易結算單上進行的簽字確認,視為乙方對此日以前所有交易及結算結果的確認。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直接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資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及標準倉單等。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
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合同附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交易異常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處置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拆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辦理銷戶手續。如乙方未辦理書面銷戶手續,在一年及一年以上既無資金余額,又無交易記錄的情況下,甲方視乙方為自動銷戶,解除甲、乙方的合同關系。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注冊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代理手續費約定
手續費的收取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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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品種│交易手續費│交割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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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極銅│││
│├─────┼───────┼───────┤
││鋁錠│││
│上海期貨交易所├─────┼───────┼───────┤
││天然橡膠│││
│├─────┼───────┼───────┤
│││││
├───────┼─────┼───────┼───────┤
││大豆│││
│├─────┼───────┼───────┤
│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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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麥│││
│├─────┼───────┼───────┤
│鄭州商品交易所│硬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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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
使用計算機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必須仔細閱讀下面的內容,以便全面地了解計算機交易的風險。本公司提供包括自助交易、遠程終端交易和互聯網交易等三種計算機網上交易方式供客戶選擇。
如果你申請并使用本公司提供的任何方式的計算機交易系統,我們將認為您已完全了解計算機交易的風險、承諾能夠獨立承擔計算機網上交易可能出現的風險和由此帶來的損失。
本公司盡最大可能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護使用計算機進行交易的客戶資料和交易活動的安全。盡管如此,本著對客戶負責的態度,本公司在此鄭重說明,計算機網上交易仍然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風險:
1、公司與交易所的遠程數據專用通訊線路發生故障,而交易所還在正常交易。
2、公司計算機交易系統出現故障,而交易所還在正常交易。
3、客戶交易終端與公司的通訊線路發生故障,而公司和交易所還在正常交易。
4、突然停電而導致公司計算機交易系統中斷。
5、交易過程中客戶自身原因進行的誤操作。
6、客戶自已設置的密碼一定要嚴格保密,否則,如被他人盜取進行交易從而導致風險。
7、對于使用互聯網網上交易的客戶更存在如下風險:
(1)互聯網(internet)是全球性公共網絡,并不由任何一個機構所授權控制,數據在互聯網上傳輸的途徑是不完全確定的。互聯網本身并不是一個完全安全、可靠的網絡環境。
(2)在互聯網上傳輸的數據有可能被某些個人、機構通過某種非法渠道獲取,并有可能惡意破壞數據的原始性。
(3)在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訊繁忙而出現延遲,或因其它原因出現中斷、停頓或數據不完全,從而使網上交易出現延遲、停頓或中斷。
(4)互聯網上發布的各種期貨信息,可能出現錯誤或惡意誤導。
本揭示書未能盡述一切有關計算機網上交易之風險,故客戶應在仔細研究、熟悉期貨計算機交易后,方可入市。
對以上風險揭示,本單位(本人)已完全閱讀并理解。
客戶(開戶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三:網上期貨交易協議書
乙方:_________
網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遠程終端交易和互聯網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網上期貨交易系統委托期貨買賣業務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出于自愿申請使用_________網上期貨交易系統,乙方閱讀理解并已簽署了本公司的《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
第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網上交易軟件及其它安裝、操作說明,并為乙方提供適當的指導。
第三條:乙方安裝好甲方的網上交易系統后,必須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戶登錄,并自已重新在交易終端上設置交易密碼。甲方建議乙方經常、不定期地變換密碼,由于密碼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損失。
第四條:乙方通過網上交易方式進行期貨交易,輸入客戶碼和交易密碼后,方可進行網上交易。乙方的客戶碼和交易密碼是甲方驗證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簽,乙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凡使用乙方客戶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具有同書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對使用乙方客戶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一切網上交易結果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由于網上交易系統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中斷的可能性,為保證乙方的交易正常進行,在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網上交易時,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下單方式。
第六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網上交易的所有規則,凡因違反甲方上述規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網上交易軟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軟件及文檔資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拷貝,保證除用于網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證不做影響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使用網上交易。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和各種不可預測因素(如地震、臺風、火災、水災、停電、系統故障和通訊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協議將自動終止。
1、如遇與國家有關部門或國家證監會出臺的政策或規定相抵觸而無法繼續履行此協議內容。
2、公司網上主站或服務器受到嚴重攻擊而陷入癱瘓,無法進行期貨交易時。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四:法人客戶開戶登記表
┌────────┬────────────────────────┐
│客戶名稱││
├────────┼────────┬──────┬────────┤
│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號碼││
├────────┼────────┼──────┼────────┤
│電話││傳真││
├────────┼────────┼──────┼────────┤
│開戶資金(大寫)││開戶銀行││
├────────┼────────┼──────┼────────┤
│稅務登記號││銀行帳號││
├────────┴────────┴──────┴────────┤
│客戶資信:1、參與期貨交易業務的目的: 保值□投機□│
││
│2、參與期貨交易業務的經驗: 有□無□│
││
│3、資金來源是否合法可靠: 是□否□│
│申請人明確此份登記表是客戶開戶必備法律文件之一,保證以上填寫屬實│
│,并在上述填寫內容發生變化時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
│如合同簽定人非公司法人代表時請填寫:│
││
│法人授權書│
││
│茲授權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__,簽字留樣:__)與貴公司簽署 │
│期貨經紀合同及相關文件。│
││
│授權__等人為本公司的期貨交易指令下達人,全權處理指令下達事宜。│
││
│授權__等人為本公司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全權處理資金調撥事宜(兩人以│
│上同時簽名付款有效需在本頁空白處作特別說明,否則,資金調撥人中任何│
│一人簽名均為有效)。│
││
│本公司對以上授權后的一切期貨業務承擔全部責任。以上授權如有變更,必│
│須書面通知貴公司,否則,視本授權繼續有效。│
││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
│ 簽署日期:年月日│
└─────────────────────────────────┘
附件五:自然人客戶開戶登記表
┌────────┬───────┬──────┬─────────┐
│客戶名稱││身份證號碼││
├────────┼───────┼──────┼─────────┤
│電話││傳真││
├────────┼───────┼──────┼─────────┤
│開戶資金(大寫)││其他通訊號碼││
├────────┴───────┴──────┴─────────┤
│客戶資信:1、參與期貨交易業務的經驗:有□否□ │
│2、資金來源是否合法可靠:是□否□ │
││
│通過下列何種途徑了解深圳實達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公司):│
││
│1、公共傳播媒介□ │
││
│2、公司網站□ │
││
│3、公司舉辦的培訓或講座 □│
││
│4、公司領導或職員 □(請填寫姓名)│
││
│5、其它經紀公司 □│
││
│6、公司中的客戶介紹 □│
││
││
│申請人明確此份登記表是客戶開戶必備法律文件之一,保證以上填寫屬實,│
│并在上述填寫內容發生變化時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
└─────────────────────────────────┘
期貨三方模式 期貨賬戶怎么開通銀行三方托管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期貨經紀商)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之規定,與丙方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期貨交易資金得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交易所需賬戶開立、契約簽訂、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為此爰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中國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乙方之說明義務
乙方應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指派專人針對期貨交易契約內容、相關之風險預告書及交易程序等為甲丙方暨保管機構進行解說,甲丙方暨保管機構聽取解說后,應在雙方同意之《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選擇權風險預告書》、《選擇權風險預告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簽章。
第二條完全契約
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營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業務操作辦法(以下簡稱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隨時公告事項及修訂章則暨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定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條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賬戶(以下稱期貨交易賬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托期貨交易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四條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聯系方法
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及下單,甲方就前條之期貨交易賬戶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應以面告、電話、電報、傳真、圖文電視或其它經主管機關核準之傳輸工具等具體明確之口頭或書面方式對乙方下達委托,委托內容應包括完成該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條件。
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客戶進行期貨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應按各別期貨交易賬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賬戶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乙方對丙方之下單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甲乙雙方之聯系,除另有約定外,應以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工具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為之。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方式,任一方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他方。
第五條執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令之規定,將委托交易內容轉達至該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及辦理后續結算交割事宜。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期貨交易賬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
乙方依前項方式執行期貨交易之委托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對于受托事務,有嚴守秘密之義務,除依有關法令之規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條期貨交易賬戶之移轉
乙方遇有破產、解散、停業或依法令應停止收受訂單時,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得依主管機關命令將甲方之期貨交易賬戶移轉于與乙方訂有承受契約之其它期貨經紀商,甲方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賬戶移轉之事宜。
因前項賬戶移轉所生之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損害,乙方不負賠償之責。
第七條保證金、權利金或其它款項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期貨交易賬戶一切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事宜。丙方應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關款項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機構辦理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
乙方確認甲方繳存交易所需款項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應于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存放甲方繳存之交易保證金及權利金。
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如有越權交易之情事,除經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書面,并經保管機構審核符合相關法令外,丙方應依管理規則、業務操作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負越權交易之履行責任。
丙方承諾除前項除外規定者外,對越權交易之結算交割及違約責任悉由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第八條保證金專戶存款之利息歸屬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款項所生之利息原則歸屬于乙方。但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九條保證金之維持
丙方應代理甲方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之額度與比例,并負有隨時維持足額保證金之義務,無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條乙方徑行沖銷之條件與相關事項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經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徑代甲方沖銷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結清之期貨交易契約:
一、甲方之權益總值,已低于維持保證金時,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二、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無行為能力或受禁置產宣告、受破產宣告或有喪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響交易進行等重大情事發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相關期貨交易契約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前,將所有未平倉的期貨交易契約平倉了結者。
甲、丙方認知乙方依前項規定代甲方進行沖銷系屬乙方之權利而非義務,乙方不須對其未代甲方進行沖銷之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之方式及時間
丙方受乙方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時,若為盤中通知,丙方應立即指示保管機構補足;若為盤后通知,丙方最遲應于次一交易日開盤前,依乙方通知內容指示保管機構繳交全額追加款項。
第十二條違約
保管機構未能代理甲方辦理與乙方間受托契約所約定之保證金與權利金追繳及結算交割事項,或甲方部位經乙方依約沖銷后,其賬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保管機構未于三個營業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應視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權交易所應負履行責任所致者,依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期貨商申報委托人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處理之。
第十三條交易傭金及其它相關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執行期貨交易所需之傭金、手續費、取消改單費、結算款項及費用、各類依法征收之稅捐、規費等必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費用及款項,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應退還之手續費,歸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于保管機構所設之期貨交易保管專戶。
乙方受托交易應收之手續費、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
第十四條財務狀況之征信及征信范圍
甲方茲授權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對甲方之財務信用狀況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資料進行必要之調查或查證。
乙方對于依本條規定所取得之甲方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第十五條基本資料之提供及異動申報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同意于開戶時應向乙方具實提供姓名、年齡、職業、住所及通訊處所、電話號碼、身份證字號(法人應提供名稱、代表人、住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資產之狀況、投資經驗、開戶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項之資料,乙方對于甲方提供之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有所變動時,應盡速通知乙方變更,并應由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或其代理人親赴乙方處,憑相關證明、文件或印鑒辦理。
第十六條應行通知及公告事項
乙方應于每日將甲方前一交易日之買賣報告書,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于每月五日前將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對帳單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
前項買賣報告書及月對帳單之送達應以郵遞或當面交付之方式為之。買賣報告書并應以傳真或其它約定方式于當日先傳送予丙方及保管機構。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機構應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資料有所改變。
二、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可能影響甲方從事期貨契約交易或其它應盡義務等應申報情事。
三、其它依期貨交易相關法規甲丙方應通知乙方的事項。
乙方遇期貨交易所有緊急情事而暫停交易時,乙方除應于公告欄內公告,并應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機構。
第十七條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務之范圍
乙方應于營業場所提供甲、丙方各類期貨交易契約市場行情、實時信息、主管機關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項信息之提供,僅作為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之參考,并不代表乙方勸誘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認為可資信賴之來源,惟乙方并不保證此等信息之正確與完整。
第十八條損害賠償責任歸屬
關于本契約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過失者,乙方應與自己之故意、過失負同一之責任。
如因可歸責于一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者,該可歸責之一方當事人應對他方當事人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義務轉讓予他人。
乙方對于因法令或交易規則之變更、通訊或傳送設備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變更、天災、不可抗力等乙方無法控制之事由或無法歸責于乙方者,致委托傳達遲延、錯誤、時差或匯率變動所造成之損害不負責任。
第十九條代理權限制之對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于接獲書面通知時,受托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待結算交割之款項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為存續,保管機構應就該待結算交割款項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為辦理結算交割。
第二十條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交易、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代理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條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第二十二條契約之終止
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終止本合約;甲方欲終止本合約時,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通知乙方終止。
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為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進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沖銷原有契約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代理甲方,立即與乙方結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之債務或義務并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二十三條通知對象
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依第四條第七項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當事人為之。
第二十四條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各方同意應先依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有關紛爭調解處理之規定辦理。調處不成立時,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約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機構(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甲方授權保管機構(代理人)為期貨交易賬戶開立、契約簽訂及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之授權書。
2.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為之授權書。
期貨三方模式 期貨賬戶怎么開通銀行三方托管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遠程終端交易和互聯網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網上期貨交易系統委托期貨買賣業務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出于自愿申請使用_________網上期貨交易系統,乙方閱讀理解并已簽署了本公司的《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
第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上交易軟件及其它安裝、操作說明,并為乙方提供適當的指導。
第三條 :乙方安裝好甲方的網上交易系統后,必須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戶登錄,并自已重新在交易終端上設置交易密碼。甲方建議乙方經常、不定期地變換密碼,由于密碼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損失。
第四條 :乙方通過網上交易方式進行期貨交易,輸入客戶碼和交易密碼后,方可進行網上交易。乙方的客戶碼和交易密碼是甲方驗證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簽,乙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凡使用乙方客戶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具有同書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對使用乙方客戶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一切網上交易結果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由于網上交易系統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中斷的可能性,為保證乙方的交易正常進行,在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網上交易時,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下單方式。
第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網上交易的所有規則,凡因違反甲方上述規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網上交易軟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軟件及文檔資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拷貝,保證除用于網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證不做影響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使用網上交易。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和各種不可預測因素(如地震、臺風、火災、水災、停電、系統故障和通訊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協議將自動終止。
1、如遇與國家有關部門或國家證監會出臺的政策或規定相抵觸而無法繼續履行此協議內容。
2、公司網上主站或服務器受到嚴重攻擊而陷入癱瘓,無法進行期貨交易時。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