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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穩崗工作開展情況篇一
為貫徹落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實施意見》(陜人社發[20xx]30號)精神,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政策范圍
對20xx年以來,在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過程中,采取技能培訓、轉崗安置、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職工隊伍,并保證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
補貼政策主要適用以下企業:
(一)實施兼并重組企業。
指按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國發[2010]27號)規定,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發生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并使企業經營管理控制權發生轉移,包括實施兼并、收購、合并、分立、債務重組等經濟行為企業。
(二)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
指按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省政府《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實施意見》(陜政發9號)等規定的化解產能過剩企業。
(三)淘汰落后產能企業。
指按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和陜西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發我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淘辦發〔2013〕3號)等規定的淘汰落后產能企業。
(四)中小企業。
指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企業。
(五)其他行業、企業。
指經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的其他行業、企業。
二、基本條件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三、補貼項目、標準及期限
(一)補貼項目及標準
1、對符合穩崗補貼政策范圍和基本條件的企業,每年可按照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項目支出。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穩崗補貼。
2、符合失業調控政策的企業,可繼續按照安康市人社局、財政局轉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調控工作的通知》(安人社發[2011]347號)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執行。
3、同時符合穩崗政策和失業調控政策的企業,可同時申報穩崗補貼和調控補貼,但補貼總額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二)補貼期限。
穩崗補貼政策從20**年開始執行到20xx年底結束,共7年。
四、工作流程
穩崗補貼采取年度一次性申報、相關部門共同審核、按年度撥付的辦法。
20**年符合條件的,可在20xx年7月底前一并提出申請。
此后,每年6月底前提出申請。
(一)資格認定。
申報享受補貼的企業填寫《安康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報審批表》(附件1),向同級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等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部門依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政策規定范圍,對企業是否符合政策范圍進行資格認定。
中省駐安企業、行業單位的資格認定由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二)申報資料。
經主管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企業,攜帶以下資料到本企業失業保險參保對應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穩崗補貼。
1、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報審批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補貼職工花名冊(含電子版);
4、企業穩定崗位采取的具體措施;
5、不裁員、少裁員承諾書;
6、上年度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繳費憑證;
7、開戶銀行名稱、賬號;
8、規定的其他資料。
(三)審核程序
1、在縣區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參保的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資格認定后向縣區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補貼申請,縣區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補貼意見,經同級人社行政部門初審同意后,由縣區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市社會保險經辦中心提交補貼資料審核后,再由市社會保險經辦中心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門審定。
2、在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參保的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資格認定后向市社會保險經辦中心提出補貼申請,市社會保險經辦中心審核并提出補貼意見后,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門審定。
3、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對市社會保險經辦中心提交的全市企業穩崗補貼資金進行聯審,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的次日起,在市人社部門機關網站公示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
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財政部門根據確定的全市企業補貼數額向市社會保險經辦中心撥付補貼總資金。
市本級企業由市社保中心直接撥付到企業賬戶,縣區企業由市社保中心分別向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賬戶,列“其他費用-穩定崗位補貼”支出。
社保補貼采取先交后補的辦法,由企業在正常繳費后,將穩崗補貼直接劃入企業賬戶。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協調。
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是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過程中一項重要政策,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查本轄區企業類型、產業結構調整、經營管理規范和環保政策落實等情況;人社部門負責牽頭、協調、監督、檢查政策落實情況,審查企業裁員、參保繳費及補貼金額審核(審查企業裁員、參保繳費及提出補貼意見,由市縣區失業保險工作經辦機構具體核實);市財政部門負責撥付補貼資金,并對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管。
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通力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工作。
(二)強化基金管理。
市人社部門要按照“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嚴格把握、動態監管”的原則,將穩崗補貼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合理制定使用計劃,加強監管,跟蹤問效,簡化手續,規范流程,確?;鸢踩?。
對有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行為的企業,撤銷其享受補貼資格并收回撥付的補貼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加強跟蹤監測。
市、縣區失業保險工作經辦機構要將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全部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及時掌握崗位變化動態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定期分析穩崗補貼政策效果,及時上報補貼資金落實情況。
財政部門要對失業動態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做好統計上報。
市社會保險經辦中心將全市企業享受穩崗補貼資金撥付后,要做好穩崗補貼相關數據統計工作,于每年9月20前,按照《安康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匯總表》(附件2)要求,據實填寫有關內容報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門蓋章后上報省人社廳。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援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意見》(內政辦發〔20xx〕89號)精神,做好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兼并重組等工作,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
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包頭市援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以下簡稱“援企穩崗”)實施方案:
一、援企穩崗政策
(一)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
在確保我市失業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失業保險基金三年內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認定為參加失業保險的困難企業(以下簡稱“困難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按規定繳費基數的60%繳納失業保險費;困難企業中人均工資低于上年度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
企業和個人以實際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但人均工資最低不得低于我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政策執行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
(二)利用失業保險基金援企穩崗
我市失業保險基金在確保當前和今后三年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對未裁員或少裁員(裁員20人以內且裁減人員占企業職工總人數10%以內,下同)的困難企業,使用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
1.社保補貼
對困難企業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標準參照我市就業專項資金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保補貼標準執行,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補貼額度:對未裁員的困難企業,以該企業實際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的60%計算;對少裁員的困難企業,以該企業實際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的50%計算。
企業穩崗工作開展情況篇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
為有效應對國內外疫情形勢和經濟下行壓力對就業的影響,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中的穩就業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決定啟動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中央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強化底線思維,注重精準施策,堅持援企、穩崗、擴就業、保民生并舉,用足用好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大力實施穩崗返還、以工代訓,支持企業穩定崗位,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努力保持就業局勢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政策舉措
(一)加大穩崗返還力度。加快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支持參保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其中,對中小微企業,20xx年12月31日前返還標準最高可提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提高返還標準后,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盡快補發20xx年度返還資金。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不超過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不超過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確定。實施企業穩崗返還的統籌地區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應具備12個月以上備付能力,實施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統籌地區備付能力應達到24個月以上,對于備付能力不足的統籌地區,要充分發揮省級調劑金作用,幫助當地實施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盡可能讓符合條件的企業都能享受政策支持。
(二)拓寬以工代訓范圍。
支持企業面向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擴崗位、擴就業。對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吸納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支持困難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穩崗位、保生活。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組織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補貼范圍擴展到各類企業。補貼資金主要用于開展以工代訓、職工生活補助等支出。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其中停工停產企業需提供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每月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補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確定,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原有以工代訓政策執行期限不變。
三、工作要求
(一)優化經辦服務。各地要梳理發布專項支持計劃的政策清單、申辦流程、補貼標準、服務機構及聯系方式、監督投訴電話等,結合本地區重點關注企業清單宣介政策、了解困難、做好幫扶。要精簡申領證明材料,對同一企業同時申請多項政策的推行“打包”辦理,不得要求重復提交材料。對穩崗返還政策,穩崗返還金額可依據征繳機構提供的上年度繳費記錄按規定確定,不再要求提供職工花名冊、工資表等;“生產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的審核可采用企業承諾方式。要提高審核發放效率,做到隨報隨審,不得設定集中申報期和資金撥付期。要加快建立補貼資金網上申領渠道,推廣“不見面”服務,努力實現補貼受理審核發放全程網辦。
(二)強化資金保障監管。各地要加大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資金保障力度,確保政策落實。要按月監測失業保險基金運行狀況,加強情況預判和適時調控,確?;鹗罩胶夂桶踩沙掷m。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監管機制,向社會公示享受政策的單位、額度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對違規使用、騙取套取資金的要依法依規嚴懲,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加強組織領導。實施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是當前穩就業、促就業、防失業的重要抓手,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制定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區就業工作需要,細化實化穩崗返還、以工代訓政策,合理確定政策享受對象,明確操作流程和補貼標準。要依托現有信息系統,將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情況納入技能提升行動統計范圍,按月上報政策落實情況。要強化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宣傳專項支持計劃政策舉措、進展成效。專項支持計劃實施情況將作為本年度穩就業工作相關督查、技能提升行動落實情況考核的重要內容。
各地實施專項支持計劃的有關情況及工作中發現的困難問題,要及時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企業穩崗工作開展情況篇三
按照省人社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甘肅省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實施意見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103號)、《關于甘肅省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實施意見的補充通知》(甘人社通〔20xx〕22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武威市境內的各類企業均可申請享受補貼。
二、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xx年底。
三、實施步驟
1、宣傳布置。20xx年9月10日前制訂方案并召開部門協調會,明確部門職責。同時做好政策宣傳,一是結合失業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召開縣、區相關部門和重點企業培訓會;二是在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上對相關政策進行宣傳。
2、工作實施。20xx年符合條件的企業在20xx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報工作,20xx年及之后符合條件的企業原則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報工作,相關部門根據程序審核撥付。
3、工作總結。縣區人社局每年將穩崗位補貼情況進行總結,并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匯總后報省人社廳。相關補貼審核資料由人社部門分級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四、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
1、上年度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且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2、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4%);
3、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上年度裁員率=上年度裁員人數/(上年度裁員人數+上年末參保人數)×100%。
上年度裁員人數以上年度參保減少人數為基數,扣除因勞動合同期滿、調出、自愿辭(離)職、退休、死亡等正常減員情形。申報企業對本企業裁員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五、補貼標準
20xx年補貼標準: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2%(含2%)的,補貼額度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裁員率在2%至3%(含3%)的,補貼額度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裁員率在3%至4%(含4%)的,補貼額度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裁員率高于4%的,不給予穩崗補貼。
以后年度補貼標準根據省上要求執行。
六、申報材料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須提交以下資料:
1、用人單位不裁員或少裁員承諾書;
2、用人單位上年12個月份全部職工實際發放工資匯總表和明細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職工人數較多的單位可提供工資發放明細表電子版);
3、 用人單位上年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明細表及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復印件,屬調出、辭職、退休及死亡的則提供相關證明;
4、上年度享受穩崗補貼政策的,還需提供單位上次領取的穩崗補貼資金用于職工培訓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支出憑證及其附件、明細賬頁原件及加蓋財務專用章的復印件;
5、《武威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表》(附件1、2或3);
6、《企業上年度離職人員花名冊》(附件4);
7、企業上年度失業金繳費憑據;
8、首次申報須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七、申報程序
1、申請。中央、省屬企業持申報材料向省人社廳、省社保局申請,市屬企業持申報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業局申請,縣區屬企業持申報材料向縣區人社局、縣區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同一企業每年只能申請一次穩崗補貼,次年申報上年度補貼,過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審核??h區屬企業經縣區人社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報市人社局、市就業局復審。市屬企業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業局審核。
人社部門審核用工人數和裁員率,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參保人數和失業保險費繳納情況。
審核結果在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送市財政局復核。
3、復核與撥付。市財政局在收到相關資料后進行復核。經復核無異議的,將補貼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撥付到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市、縣區社保經辦機構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開戶銀行。
八、工作措施
1、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履職,切實做好補貼審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補貼發放臺賬,要切實把補貼資金用在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及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上,切實發揮政策穩定崗位、預防失業的作用。
2、規范操作,嚴格管理??h、區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嚴格把握、動態監管”的原則,將穩崗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受理、審核、公示等環節的工作職責,嚴格按照補貼申報、撥付程序,加強監管,規范操作,確?;鹩行褂煤椭Ц犊沙掷m。
3、跟蹤監測,開展評估。市、縣、區就業(社保)局要將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及時跟蹤了解企業崗位變化動態,監測企業職工隊伍穩定情況,適時開展政策效果評估。按時填報《武威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個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市屬企業、本縣、區上季度穩崗補貼發放情況報送市人社局。
各企業負責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偽造材料,騙取、套取補貼,如有違反,將按有關法規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