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農村山林流轉承包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齊鮮瓜菜專業合作社
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流轉土地用途,用于大棚蔬菜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十五年,從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合計 畝。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支付。自20xx年10月1日始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3年內,每畝每年租金為1000元。此后每年的租金按1000斤小麥計算,按當年10月1日前后十天的市場均價計算,但基礎價格不得低于1000元。
第一年的租金于簽訂本合同時交付年租金的10%為訂金,20xx年的10月1日前交付4萬元(含訂金),20xx年6月15日前交清下欠當年租金,第二合同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始于每合同年的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租金。如逾期交付由乙方按日3%承擔違約滯納金,逾期30日,除由乙方如數交租金和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如數原狀交回該土地。
2、合同期內,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行使合法經營權,甲方不得干預。但可予以適當協助,并幫忙調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租金,并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出現荒蕪和毀地取土等現象,否則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損失。
4、合同期內,不得私自分包、轉包、轉租或其他形式的流轉。
5、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相應損失由乙方負擔,相應租金應如數繳納。
6、合同期內,如國家征用該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7、乙方需用工,甲方村民優先。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出現本合同第六條第6項情形的;
4、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5、訂立合同所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變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 蓋章:
簽訂時間:
農村山林流轉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出讓方):貴州省天柱縣高釀鎮木杉村
乙方(受讓方):貴州淑里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 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位于貴州省天柱縣高釀鎮木杉村登麻公山的村集體土地 畝(其中:田 畝、土 畝、荒山 畝),采用租賃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 其宗地位置與四址范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附圖)。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
甲乙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3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用途:農業生產和開發用地。
四、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費以現金支付。合同期內,甲方免收乙方前二年的租金,第三年開始(包括第三年)年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土地流轉費。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乙方享受。
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天柱縣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六、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的《土地使用證》,并協助乙方辦理承包土地的林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
七、乙方根據生產生活需要可以在租賃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建筑物,土地租賃期滿后,地上建筑物由乙方處置。
八、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天柱縣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九、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所租土地所有權歸甲方,甲方應配合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
義務:
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價格。
甲方村民就承包地所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不得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因承包地上墳地等其他原因產生的糾紛,由甲方出面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相應土地基本改造,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的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本村轄區內無償使用道路等公共設施。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乙方將承包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甲乙雙方協商意見一致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甲方違約將按地面附屬物總價的五倍賠償乙方;如乙方違約將按一年流轉金總價的五倍賠償甲方。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期內,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先由天柱縣高釀鎮人民政府調解,調解無效的,向天柱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天柱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事項
1、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3、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5、流轉期內,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隨意進入。
6、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或在本協議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頁共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國土資源局(所)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印): 代表(簽印):
鑒證方代表: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山林流轉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乙方通過調查與自身發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并規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范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殖等。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縣 鎮 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 林證字( )第 號、 縣林證字( )第 號、(具體見林權證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從 20xx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53年 6 月 30 日止流轉期限共 43 年,(具體時間以林權證日期為準.)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和花卉苗木種植等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交付現狀: 山上的林木由甲方處理后交給乙方使用,處理時間不得超過 半 年。
第二條 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現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對當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為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征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 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 20 元。20xx年至20xx年為每畝120元,20xx至20xx年140元,20xx至20xx年160元,20xx至2030年180元,2031至2035年200元,2036至2040年220元,2041至2045年240元,2046至2050年260元,2051至2053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154020.00 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則進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__20xx__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 90 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由乙方自行處理. 。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后,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后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xx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國土所,林業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