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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s店篇一
1、公司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總監必須在上午8:3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項目監理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簽到考勤(各項目監理部員工除實行簽到考勤之外,公司還將不定期對各項目監理部員工在崗情況及考勤情況進行考核)。
2、上班時間開始后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到3次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個月內曠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曠工日數扣發工資。連續3個月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4、公司辦公室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5、部門負責人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6、各項目監理部員工離開監理部辦事須向項目總監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監理部時間,經項目總監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7、總監因特殊或突發情況無法正常打卡考勤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原因并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
關于事假的規定:
1、如因事必須親自辦理,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請假單。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并報公司綜合部。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過時按曠工計處。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是遇偶發事故,應于2日內補交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查實并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半天以內,不扣減工資,超半天及以上的按當月實際平均工資額扣減當月工資。
關于病假的規定:
1、除特殊或突發情況,員工應于請假的前一日提交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后交公司綜合部登記,全年累計病假以不超過30天為限。
2、員工當月請病假不超過3天者,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證明,工資照發。當月病假超過3天的,其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其余工資。連續二個月病假超過5天內,則可視為不能勝任工作,可準其離職休息三個月以內,離職休息期間保留職務與社保醫保,工資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資額發放。3個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則勸其退職,辦理退職手續。
xxxx有限公司
xx日xx月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s店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條 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2、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經理審批。
第六條 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分管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 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達20天者取消當月基本工資外的一切待遇。
第八條 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 值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條 國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勞動節:三天;
4、國慶節:三天。
第十二條 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l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十天;
l 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天,最多不超過二十天;
l 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晚婚休婚假十個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嫁三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 工傷假。
1、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上海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 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 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 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夜間值班調班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第二十條 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30~8:40 前臺每天記錄已到公司員工
8:40前臺將考勤交給考勤人員。
8:40~9:00 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其他辦公地點
1、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 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一小時薪資。
第二十八條 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 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
第三十一條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第三十二條 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s店篇三
一、關于規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則。考勤必須由本人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而補簽(當日半天內可補簽)的視為遲到。補簽須向值班領導說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說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時間。工作日上午7:00—8:10為上午簽到時間,下午1:40-2:20為下午簽到時間。上午可放學前20分鐘離校不在門衛處登記,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離校,其他工作時間內離校必須在門衛處登記,并注明理由。
(三)簽到地點。三號樓一樓“化學實驗準備室”。
(四)考勤措施。校辦公室每月對全校的考勤匯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督和檢舉。
2、年度內累計曠工10次、曠課15節的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及當年職評資格,如當年不符合職評條件的則在符合職評條件后推遲一年參與職評。
3、獎勵措施。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每學期從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拿出30%用于獎勵。
二、關于規范請銷假手續
(一)請假原則。全體教職工一律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請假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突發事件須電話請假。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二)相關規定
1、每月允許教師事假一天;每月允許不簽到兩次。
2、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請假假期結束后必須返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關于改進日常工作作風
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關于進一步規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本通知自20xx年10月8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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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9月30日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s店篇四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適用于xx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各部門主管、經理。
1、出勤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2、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3、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簽。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6、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d:10:00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d: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7、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8、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匯總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s店篇五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辦公室。
1.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并獲得批準,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所有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并隨時準備接受公司領導檢查。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s店篇六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s店篇七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托)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通過部門經理簽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