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 食用農產品安全協議書篇一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等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當核驗乙方的經營資格,并建立檔案,如實記錄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住所、食用農產品主要品種、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檔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銷售者停止銷售后6個月。督促乙方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從事食用農產品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還需建立銷售臺賬)。
(二)甲方應當建立確保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的市場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組織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還應當配備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開展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本款適用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用農產品零售市場如執行本款,可在第六條其他約定中予以明確。)
(三)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并按有關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規定,對乙方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負責抽查檢測和管理。甲方應將抽檢結果及時告知乙方,并在市場公示欄上予以公示。對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處置。處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而產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進行檢測的,以法定檢測部門的檢測結果為準。
(四)乙方無法提供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甲方有權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五)乙方不能提供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或者不接受甲方對其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或者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禁止乙方入場銷售。
(六)甲方應當印制統一格式的銷售憑證供乙方使用。銷售憑證應當載明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數量、銷售日期以及銷售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項目。銷售憑證提供方式由雙方約定。(本項適用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用農產品零售市場如執行本項,可在第六條其他約定中予以明確。)
(七)甲方有權禁止并處置乙方銷售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售的食用農產品。
(八)發現乙方已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采取措施告知買受人,積極消除隱患。
(九)甲方有權定期對乙方的經營狀況以及經營環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銷售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監督。
(十)乙方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難以及時從乙方獲得賠償的,甲方有義務向消費者先行賠償,并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一)履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交納合同保證金 元(人民幣)等手續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乙方在該市場銷售,應當具有與其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經營規則,并接受甲方監管。
(二)乙方保證自己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食用安全、質量合格,不銷售假冒偽劣、摻雜摻假、有毒有害、質量不合格、國家明令禁售的食用農產品。乙方進入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前,應當向甲方出示并保存所售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
(三)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
(四)特約經銷品牌商品的,乙方應出示供貨方的授權證明。乙方銷售畜禽及其產品,應當從定點的屠宰場或批發市場進貨,并應查驗供貨商攜帶的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外省市出產的產品還應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運入證明、接受防疫檢查合格和車輛消毒證明。乙方應保證進貨的確認單和其他單證真實齊全、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相符,并將單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向消費者明示。
(五)經甲方檢測判定為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復檢,但乙方須預付復檢費用,復檢合格的,返還復檢費用。
(六)乙方出售食用農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買受人出具銷售憑證。(本項適用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用農產品零售市場如執行本項,可在第五條其他約定中予以明確。)
第三條合同解除
甲方收到乙方退場請求并依法終止入場經營(租賃)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的,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之日起天內,在扣除消費者先行賠償金、違約方違約金等費用后,按"多退少補"原則,結清保證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對乙方上市的食用農產品應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貨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盡禁止、檢測、管理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向消費者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和由此產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偽造、擅自涂改產品單證或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出售摻雜使假以及國家明令禁售產品以及知道或應當知道有毒有害或貨源不明、不合法食用農產品的,除承擔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責任外,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三)乙方違反市場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規定,銷售的食用農產品來源不合法,或經甲方、政府部門檢測不合格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以下處理方式:
1.告知;
2.銷毀經檢測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農產品;
3.禁止來路不明或來自非合法渠道的產品轉移,并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要求乙方作出書面檢討,并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檢和組織銷毀、處置有毒有害食用農產品的實際費用;
6.責令限期補足保證金;
7.收取違約金;
8.暫停營業 天;
9.單方解除進場經營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場經營資格(但不免除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四)甲方濫用前項權利,采取不適當方式處理,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第七條附則
甲方選定合法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場管理制度、經營規則和檢測工作規程,以及雙方簽訂的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或進場經營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其他通訊方式: 其他通訊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 食用農產品安全協議書篇二
為了明確供應商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原材料及外協加工產品質量滿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經供、需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1.質量責任:
1.1供方應承擔的責任:
1.1.1供方應對自己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對供應商的材料質量進行跟蹤考核,建立質量檔案。
1.1.2供方應建立完善生產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須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工序建立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供方要有專人負責,每一個質控點有專門的措施和標準,措施和標準能得到有效的實施。
1.1.3供方應使生產完全受控,若有失控,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
1.1.4供方提供的原材料應完全符合需方采購訂單中明確規定的質量要求,及相應的國際、國家、部委頒發的有關質量標準(包括隱含的質量需求),超出國際、國家質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為準。
1.1.5供方提供的環保材料應不含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并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針對每種材料簽訂環保質量保證書,并每年提供權威機構一次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如sgs)。
1.1.6供方需保障原材料從出廠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裝、運輸質量。
1.1.7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產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生產線停線或已生產好的產品返工、返修。
1.1.8因供方原材料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出廠后發生批次性質量事故(客戶索賠、退貨等)。
1.1.9供方原材料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用戶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2.供方交貨需遵守以下規定:
2.1所有供方每批交貨時均須有出貨檢驗報告,其檢驗內容必須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裝配、使用性、外觀等符合要求,交貨后有任何因材料發生的品質問題均由供方負責。
2.2新產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須要送樣合格才能批量生產。
2.3對于塑料原料、化學有機溶劑等需要提供化學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說明。
2.4供方產品必須要有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需方的料號等。
2.5供方經需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外形尺寸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需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需方確認,經需方確認合格后,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以上2.1-2.5規定供方違反任何一條,需方品保部有權對供方進行經濟處罰最低人民幣500元/次。
3.賠償的具體要求協商確認如下:
3.1供方原材料入廠后發生品質異常,供方不能處理而委托需方全檢、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費用由供方承擔(包括工時費、場地費、管理費、誤船費、水電費等),全檢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時補足相應數量。
工時費=處理工時×30元/(人.小時)
水電費、場地費每次80元,管理費每次100元。
3.2供方原材料同種產品入廠后連續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發生問題,需方品保部有權對供方進行經濟處罰人民幣至少300元/次,處罰直到問題改善為止。
3.3供方原材料(壓鑄件)無法與別的組件通配,只能與部分模號配合,若要讓步使用,需方品保部有權處罰供方人民幣至少1000元。
3.4供方原材料入廠后,在生產線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停線返工、返修時,供方需對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線所造成的損失(含所有材料損失費用)進行賠償。
賠償費用=停線時間(小時)×300/小時+返工工時×30元/(人.小時)+材料損失費
3.5供方的原材料因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客戶使用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或在客戶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喪失使用價值造成被客戶索賠,所有索賠費用由供方負責
3.6對退回供方的產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貨時混入,經需方發現,每次處罰人民幣1000元;若同一批次產品混有別的產品,按情節輕重,每次處罰人民幣200-xx元不等。
3.7供方因交貨延誤造成需方停線,應按每小時500元賠償我司停線損失。
3.8需方向供方發出的品質異常單,供方需在3天內有效回復,每超過1天時間按每天50元處罰,直到收到回復為止。
4.本協議內所賠償處罰的金額原則上在相應貨款中扣除,特殊情況按月在供方貨款中扣除。
5.對本協議有內容變更或增加事項時,可在雙方協議下進行。
6.生效時間為雙方簽認本協議后送貨時開始生效。
7.爭議處理:供方對需方的處理有異議時,應在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逾期視為認可需方的處理意見。異議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8.如供方違反以上任何一點,違約金為15萬元。
本協議為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存一份,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稱:供方公司名稱: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 食用農產品安全協議書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進入園區交易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有權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所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
第二條甲方實行銷售準入制度,乙方進場交易應當向甲方進行登記,辦理銷售準入證,并交納農產品質量保證金。
農產品質量保證金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內交納。農產品保證金達不到約定金額的,乙方應當在______________日內補足差額。
甲、乙一方或雙方不再經營,甲方應當在30日內退還乙方名下農產品質量保證金的余額。
第三條乙方對每批進入園區交易的農產品應當具有原產地證明文件及合法機構出具的合法質量檢測報告,經甲方核對無誤的,可直接進場交易。
第四條不能提交農產品原產地證明文件及合法機構出具的合法的質量檢測報告、乙方堅持要在甲方園區內交易的,甲方有權指定合法檢測機構對乙方的農產品取樣檢測,樣品由乙方無償提供,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一)若抽檢合格的,準予進場交易;
(二)若抽檢乙方銷售農產品有害物殘留異常,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出售與轉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復檢后,確認乙方銷售農產品有害物殘留超標,由甲方監督乙方自行將其銷毀,所有銷毀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乙方銷售的農產品檢測出有害物殘留超標,發現首次,甲方將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場內電子顯示屏上顯示);發現第二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休業整頓,一月內連續發現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場內經營資格并責成退市,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若對園區檢測報告及處理有異議,可以向甲方上級管理部門投訴。
第五條乙方有義務對被檢出有毒有害物的農產品進行追根溯源,及時與產地通報檢測結果,必要時應立即停止經銷該產地的貨源。
第六條在政府有關部門例行檢測中,一個月內連續兩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經營資格,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每一超標品種罰款叁仟元。
第七條例行抽檢的費用及罰款從農產品質量保證金中支付,農產品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乙方經銷農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經營資格,并予以退場處理:
(一)農產品不具有原產地證明或檢測報告,乙方不讓檢測的;
(二)不交納農產品質量保證金的或連續______________日未交納保證金差額的。
第九條國家農產品有害物檢測標準修訂后,甲方有權修改或增補本合同書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方有權將乙方經營信息記入檔案并對外公布。
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被記錄的信息。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