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山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山地承包合同篇一
承包方(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一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點
詳見附件1—《1:10000承包山地位臵圖》。
山地地名及四至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山地面積
承包山地的林權證上勾圖面積 畝,如林權證上勾圖面積與實際造林面積差距越過±的范圍,以實際造林面積為準,實際造林種植面積是乙方種植完畢,扣除林地內低洼濕地、水源地、石塊地、墳墓地、高壓線以及相應范圍內水田、旱田、村莊占地后,由甲、乙雙方協同林業部門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勾繪測量確定的面積(見下表)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三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
合同期滿后,甲方山場如繼續對外發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金及支付辦法
承包期為30年,承包金按 元/畝,并在簽訂本合同時結算本年租金及預交一年租金,往后每年的租金在每年 月 日前結算,同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把林權證提供給乙方。
五、承包用途
六、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所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生態林,無糾紛,沒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并復印有關權屬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承包山地權屬證明復印件》。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所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乙方負責適當的占地補償費。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如林權證、采伐許可證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采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如國家規定因林地而補償給農村的扶貧款歸甲方所有。
2、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包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
九、其它
1、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返還已收取的相應承包金給乙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2、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旱地或農田的,按照地上農作物的具體情況,乙方負責適當的補償費,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3、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4、甲方村民承包經營林地所余時間不足本合同規定的林地租用期,甲方作為林地所有權人應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通過村民會議決議及取得鎮人民政府批準,以確保乙方租用林地達到本合同規定年限。
6、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雙方及甲方所在村委會共同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報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申請書,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再向所在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書。
十、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五年內,如無不可抗力因素而未經營致使丟荒的林地,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已丟荒的林地,歸還村民使用,承包金不予返還。由于甲方的責任或雙方對出現的問題存在爭議除外。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山地承包合同篇二
甲 方:襄樊市襄____區鳳凰xx村委會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并經甲方村民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一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買斷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________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買斷范圍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年經營權賣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買斷期限
買斷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買斷金額 買斷費為 元,共計 元整(小寫: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山林樹木、雜樹補償款等一切費用。
四、結算辦法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費用。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該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八、乙方買斷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公益林地,如果林業部門出于需要規劃為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九、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十、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買斷山林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買斷期間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買斷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
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買斷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6、乙方一次性買斷山嶺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為________年。山嶺權屬仍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采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十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十
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費用,并且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仍然享有對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經營使用保護該林地;
3、制止乙方損害該林地的行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租賃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負責協調山林周圍村民的各種關系,處理突發事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所必須的社會環境;
4、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能正常使用;
5、甲方為乙方提供政策、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林業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山地承包合同篇三
轉讓人:
受讓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有關事宜,友好協商,并經原承包合同發包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山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轉讓費和支付期限
1、
轉讓費:人民幣八萬元整。
2、支付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條:其他約定
1、
付款后,甲方將原承包合同文本轉交給乙方,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承擔;
轉交后,乙方關于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為或事物與甲方無關。
2、甲方確保未用該承包經營區域內的樹木和地上附著物進行抵押或清償債務。
3、甲方承包費交至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方向發包方交付承包費。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