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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勞務派遣相關制度篇一
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規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對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8、無論常白班班組還是倒班班組都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的班前安全會由班組長主持,倒班崗位的班前安全會由當班主持。班前安全會時間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產準則》、《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區域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交接班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走安全通道,檢修施工中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嚴禁跨越、鉆越輥道,柵欄;嚴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設備下行走和停留現場油污及時清理干凈,嚴防在現場行走、上下樓梯或攀登檢修的.設備時打滑造成摔傷事故。
11、使用天車、倒鏈等起重作業由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指揮手勢和信號要準確、清晰、明確,指揮時不得戴手套,吊物吊點穩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揮者必須執行安全規程并做好自我防護: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確保作業安全。
12、嚴禁酒后上崗,班中嚴禁飲酒、玩耍、打鬧、睡覺、脫崗、竄崗,嚴禁在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必須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
14、工作前,必須按標準合理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應符合電壓等級要求,且安全可靠,絕緣性能良好。
15、電工必須持"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護指導下工作,電氣工作必須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16、電工應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性能,熟知檢修維護設備的安全檢修維護知識,了解掌握所檢修維護區域的工藝流程和主要工藝參數。
17、帶電更換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絲的規格必須與用電設備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銅絲,鐵絲及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8、高空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桿及牢固構件上,不得系在橫擔或瓷瓶上,嚴禁低掛高用;地面應有監護人員,工具要用吊繩傳遞。
19、在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雪)、濃霧等天氣,嚴禁室外及登桿工作。
20、使用梯子須安全穩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要有專人扶梯監護,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動梯子;嚴禁兩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檢修施工前聯系設備擁有單位相關人員停電,辦理停電票,現場驗電確認,做好臨時安全防護措施,在檢修設備機旁操作開關和集控室操作開關上掛檢修牌后方可進行檢修。
22、員工須是"誰掛牌、誰摘牌",嚴禁其他人員摘取。
23、無論何種情況,懸掛有檢修牌、檢修警示牌或停機工作牌的設備、設施,任何人不得送電或動操作開關。
24、設備運行時,不得接近帶電部位,對帶電設備進行檢查巡視時必須在2米以外進行。
25、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
26、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從事工作必須二人以上,要指派專人負責監護。監護人不得進入有毒、有害氣體設施內部,監護人和作業者之間事先應規定好聯系方式,且應在現場配備空氣呼吸器。
27、加熱爐、煤氣管道等煤氣區域檢修施工,施工人員應提前辦理《煤氣區域檢修許可票》,經煤氣防護站現場檢測合格后簽發作業票后方可作業;專業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煤氣報警器,安派檢測co含量,如co含量超標要架設軸流風機或佩戴空氣呼吸器,確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電焊線嚴禁裸露,各接頭連接處包扎牢固,地線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嚴禁利用工藝管道煤氣管道或其它機械設備等作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關的設備,設施上試點,試焊以防產生火花引起其它設備、管道、配件的損壞、起火火爆炸。
29、員工應相互督促,相互檢查,相互確認,相互監督,相互監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保證。
30、員工在現場不得亂動與自身工作無關的設備、開關、手柄、閥門、計算機操作系統等;
31、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睡覺,嚴禁在中毒危險區睡覺、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煙及無動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組組織的工作,由班組長負責員工安全,多點分散工作,由班組長指定的工作點負責人進行安全負責。
33、班組安全負責人有權對經確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員工確認有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狀況時,有建議停止工作的權利,情況危急時有拒絕繼續工作的權利。
35、安全負責人對因確認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勞務派遣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勞務派遣相關制度篇二
教師辦公室是是教師辦公和開展活動的場所,教師辦公室的工作由教師辦公室負責人具體負責,各位教師應在團結、合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按學校上下班要求按時上下班,辦公時間偶然必須短時間外出,1小時之內應到教務處請假,1小時以上的到校長室請假,并登記外出時間?;匦:蠹皶r到教務處登記回校時間。由教務處有關人員簽確認,同時當事人應向辦公室負責人匯報外出情況,由室負責人作好具體記載。
二、平時上課及早早讀、晚自習、雙休日補課時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隨便離開教室,不隨便提前下課,晚自習值班不得隨便調動。
三、辦公室辦公期間認真工作,不宜大聲+嬉笑、高聲談論,不吃零食,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辦公室,不參與上網聊天、打游戲等網絡娛樂活動。
四、營造健康向上的辦公室文化,為人師表,不說粗俗的話語,學生及家長在場時尤其注意對來客來賓有禮貌、熱情接待。
五、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經常做好辦公桌的衛生工作,辦公桌物品擺放有序,保持墻壁整潔,不亂掛衣物,不亂張貼。
六、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師在每天上班前做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并負責整天的辦公室衛生工作。
七、愛護公物,節約用電,不開無人燈、無人扇、無人空調。
八、不得將辦公室鑰匙交給他人,不得擅自將單個學生留在辦公室。放學或集會時最后離開辦公室的老師應關閉電燈、電扇、空調、飲水機,并鎖好門窗。
九、辦公室負責人應對本室教師的出勤、辦公、衛生工作等情況,每天做好記載,每周末將記載表交教務處檢查。
十、學校根據《文明辦公室評比條例》每月評一次文明辦公室,授予“文明辦公室”稱號,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十一、本制度從二oo七年十月起執行。
附一
文明辦公室評比細則
一、上下班遲到、早退、中途外出(1小時之內)每人每次扣1—2分,不請假離崗或不上班每人每次扣15分,事假每人每半天扣2分。
二、平時到課堂上課有遲到、中途離開教室、提前下課的每人每次扣4分,早早讀、雙休日補課出現上述現象的扣8分。
三、晚自習值班應按安排表認真值班,原則上不許調換,確有事的應書面請假,準假后方可調換,每月調換次數超過應值班次數1/4的,每次調換扣5分。晚自習遲到、早退、中途離崗扣8分。
四、辦公期間有吃零食、做私事、無故亂串辦公室、上網聊天、玩游戲等違反辦公紀律現象的,視情節輕重,每人每次扣5—10分。
五、辦公室地面、墻壁、辦公桌等衛生情況較差的,每次扣1—3分。
六、辦公室有開無人燈、無人扇、無人空調等浪費能源現象的,每次扣5分。
七、辦公室負責人每天應如實對本室情況做好記載,記載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每次扣15分。
八、評比資料來源:通過個人自查、各室互查、檢查組人員抽查等資料
九、每月初由檢查評比小組對上月各辦公室進行考核評比,獲得“文明辦公室”稱號的全室人員可得獎金100元,室負責人另獎50元。
注:“文明辦公室”的必要條件如下:
1、每月扣分率最低的二個室。
2、整個辦公室總扣分人均不高于2分。
勞務派遣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勞務派遣相關制度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系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 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采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 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 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并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于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干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安全生產規定
第九條 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床、鉆床不允許戴手套。
第十條 生產制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設備。開動設備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調試,暫時離開設備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并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后,應關閉機床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鉤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一條 凡有外露的機械設備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并經常檢查,預防脫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十二條 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后,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由專業電工布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十五條 各類用電設備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設備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設備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對用電設備的裸露部分,裸露導線,不論有電無電,不得隨意觸摸,嚴禁用濕手或赤腳拉電器開關,觸摸電器設備,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性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 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
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設備,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匯報。配電房內嚴禁吸煙,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九條 除劃定的吸煙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煙,儲存化學品和易燃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條 公司范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準,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并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二條 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設備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 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并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動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二十五條 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條 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運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范圍內劃出施工區域,并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設備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說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九條 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查看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后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條 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序是:鎮定拔號、說明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性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一條 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后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對象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著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設備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四條 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六條 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范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七條 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設備、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 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并按價賠償。
第三十九條 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煙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四十條 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準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條 在廠區內未經批準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內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 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后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重傷,傷后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門要及時報警并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并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 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權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于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于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 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勞務派遣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勞務派遣相關制度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 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産設備、企業財産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爲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 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産、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爲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産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 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生産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給生産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勞務派遣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勞務派遣相關制度篇五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
(2)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責任制。
(3)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組織制定貨運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并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5)組織召開企業安全生產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問題。
(6)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實。
2、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工作管理規章制度,并具體組織實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負責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具體組織實施。
(3)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組織并實施對貨物安全的監督和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和落實整改。
(4)組織開展運輸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經驗,落實安全教育工作。
(5)組織對貨物運輸的管理人員,車輛駕駛人員,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并定期進行安全考核。
(6)組織對貨物運輸工作的安全檢查,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作業行為。
(7)負責有關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落實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范,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占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后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并設置警告標志,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接,緊固情況,重點檢查看拉向桿、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運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F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后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運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運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運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項目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后由維修行業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項目,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項目。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所有運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簽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汽車貨運運輸規劃》等有關貨物運輸車法規,嚴格執行《汽車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程》等貨物運輸標準。
2、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3、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掌握貨物運輸注意事項應急處理辦法和貨物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了解貨物的物理、化學特性。
4、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確日常維護工作,運行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修理與管理,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中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勞務派遣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勞務派遣相關制度篇六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總則:
1、進入辦公室必須著裝整潔。
2、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3、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4、提高工作效率,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辦公室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全面負責,其他部門予以配合。
6、本規定適用于全體辦公室工作人員。
一、嚴格作息制度,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
公司人員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工作時間禁止一切娛樂活動。
1、辦公室員工每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休息,每天工作8小時,必要時自覺加班。
2、上午工作時間段為8:30——12:00
下午工作時間段為14:00——18:00(夏秋季5月1日---9月30日)
下午工作時間段為13:30-——17:30(冬春季10月1日---4月30日)3、遲到、早退30分鐘(含)內,按1元/分鐘給予罰款,30分鐘以上按礦工半天處理,其中累計遲到4---6次,給予警告一次,累計遲到7----10次給予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1次或更多給予記大過一次。
4、曠工期間工資按雙倍扣除,
5、辦公室留宿人員24:00點前準時休息,無故不休息、玩電腦、打游戲、吵鬧影響他人休息者,逐出室外,并罰款50元。因公事加班、總經理臨時議事、重要事項討論除外。
6、午休時間不得大聲喧嚷,如因公事加班,應盡量避免發出大聲響,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提倡文明向上的業余活動,但要有節制,不可沉迷影響工作。
二、考勤、衛生、生活制度
①考勤
1、建立考勤制度,實行不定時查崗,工作人員需到辦公室考勤簽到,辦公室按時收存簽到表,考勤結果每月公布一次。
2、請事、病假,必須由辦公室主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審批手續,交辦公室主任留存,不能事先辦理手續的應事先口頭或電話請假并及時補辦手續。
3、員工因各種原因,必須請假時,公司可酌情批予無薪事假。事假原則上一次不得超過3天,一年請事假天數總計不得超過15天。
4、若員工未請假而缺勤,則按曠工處理。
②衛生
1、工作人員要自覺維護辦公室清潔衛生,做到場凈室潔,無雜物垃圾,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并落實到個人。
2、每天上班前15分鐘為室內衛生打掃時間。
3、衛生打掃實行《按表輪流制》配合執行“三包”責任區范圍進行管理。
③生活
1、辦公室設立每月1000元生活基金交由后勤主管負責管理,原則上多退少補。
2、實行《按表輪流做飯制》落實到人,厲行節約的基礎上保障大家吃好、吃飽。值日生因故不能按時做飯,由用膳人員自行解決。
3、后勤主管做好現金、流水賬明細記錄。
三、會議與培訓管理
①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辦公室人員參加,必要時總經理可批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
2、會議時間原則上定于每月3日,可由總經理決定是否延期。
3、專題會議只在必要時召開,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發起,由相關人員參加,會議時間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會議議題須事先經總經理同意。
②培訓
1、公司每月5日開設培訓班,根據參與人員數量、培訓內容決定培訓期限。
2、培訓組織工作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各部門經理聽從安排,做好開班前準備工作以及擔任培訓講師。
3、培訓講師須準備好相關材料。四、執行經理崗位職責1、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以企業為自己的事業,做一名自信、自強、自律、誠實、勇于開拓創新的人。
3、服從公司調派。
4、執行經理在外要以公司利益為重,同時兼顧投資人的利益。
5、執行經理的主要職責是幫助代理商和加盟店做好技術指導和促銷活動。
6、執行經理要協助公司做好培訓、會議,積極參與并完成辦公室布置的各項工作。
7、執行經理是公司與經銷商之間的“橋梁”;做好“上下溝通達共識,左右協調求進步”的基本工作。
8、執行經理要維護好所負責區域內的市場工作,檢查、督導、培訓經銷商,盡一切努力提升業績。
9、講究儀表儀容整潔,舉止穩重大方,語言富有感染力,行為講究禮儀,熱情禮貌待客,時刻維護公司形象、名譽、利益。
10、合理編制工作計劃,并監督各專營店日常工作,以及員工日常服務、接待、作業等行為是否規范到位。
11、深入調查研究市場動向,關注同業同行,把握銷售趨勢,具備編寫年、季、月的銷售計劃。對店提出促銷企劃方案,對公司提出建設性、合理化建議。
12、每周日定期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匯報日常工作報告,并督促各店負責人總結本月情況,自報下月計劃。
13、弘揚率先垂范、以身作則、說一不二,擲地有聲的工作精神,形成真抓實干、多出業績、貫徹有力具有震懾的良好作風。
四、本制度之未盡事宜,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具有最終調處權。
五、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施行。
勞務派遣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勞務派遣相關制度篇七
為加強對公司所屬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總體目標的實現,特制本要求:
一、總體要求
1、認真學習國家電力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規程、制度及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及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考核辦法,并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出適合于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2、貫徹ohsms18000標準后,各種安全臺賬和記錄作為作業文件全部進入電腦,安全基礎管理實現程序化、標準化、規范化。
二、具體要求
1、各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要到位,親自組織落實上級
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文件、親自宣傳貫徹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親自組織召開本單位安全工作專題會、親自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
2、分公司必須有專職的安監部門或安監人員,安監人員要持證上崗。
3、堅持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則,編制切實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進行交底,按《管規》規定需要填寫安全作業票的項目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嚴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按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有關安全規程要求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5、錄用分包工程隊伍時,確保建委的安全資格證和勞動部門的安全資格認可證齊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對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監部報出本單位上月安全事故月報表。
7、各分公司發生事故時,一定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并在事故發生當日電話報告公司安監部,在事故發生一周之內將事故發生的經過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公司安監部,不得隱瞞事故。
8、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班組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并做好記錄。
9、每月組織召開由專職安全員、技術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工作會議。
10、制定安全獎懲制度,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的罰款要做為安全獎勵經費,由分公司安監部門或專職安監員掌握使用。
11、每年終要向公司安監部報送安全工作總結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議。
12、堅持開展班組班前會及班后會和周五安全日活動。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鏈等工器具,應按規定進行安全檢驗,并做好記錄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