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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一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中心總監或副總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6、發放時間:每月1-2號(如遇假期,順延)。其余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文員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倉管員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辦電腦部經理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9、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文秘資源網對于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二
總則為了保證公司貴重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1、我公司貴重物品包括:筆記本電腦、自行車、工具、小靈通等。
2、所有貴重物品都要進行建賬管理,做到帳物相符,領用人必須在《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3、所有貴重物品實行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的原則。
4、如遇員工離職、轉崗等人事變動時,各部門負責人協助公司綜合管理部對貴重物品進行回收,并做好登記工作。
一、筆記本電腦管理辦法
1、筆記本電腦屬于貴重易損壞物品,各領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輕拿輕放,避免擠壓和撞碰,并遠離水火及各類化學物品等。同時,要注意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盜竊。使用人未盡到應有的保管義務,致使損壞及其他嚴重后果的,相應責任人自行承擔賠償費用。
2、在使用過程中,遇到電腦系統出現各種問題時,應立即與綜合管理部取得聯系,匯報電腦的故障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與公司技術人員,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未經綜合管理部批準,不得自行隨意拆卸電腦硬件,違反者,一經發現,即按嚴重違紀處理,因此,致使硬件損害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自行車管理辦法
1、各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本部門自行車的日常管理、監督和協調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時間出現交叉時,應本著相互理解、團結第一、積極協作的精神,服從服務中心經理的分配和協調。
3、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寄存、維修等)由使用人承擔。
三、工具管理辦法
1、各運維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及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3、對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應由服務中心經理負責進行統一管理,并進行缺陷記錄。
4、對于損壞的工具應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專用工具檔案,如屬人為損壞則需進行全額賠償,如屬自然損壞(需有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具損壞憑據)則按照報損程序辦理。
四、小靈通管理辦法
1、小靈通只用做客服部接聽工作電話使用,不能撥打私人電話、長途電話。如發現有違反規定行為,將在工資中雙倍扣除通話金額。
2、小靈通只能在工作區范圍內使用,不得擅自將其帶離至其他場合使用。凡違反規定者,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
3、員工應妥善保管話機及其所有附件,并在交接班過程中完成對小靈通的交接。
此辦法解釋權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重點防范部位和單位內部貴重物品的管理,維護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保障集體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物安全,根據《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條例》,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重點防范部位是:重點辦公場所、機房、財務室、檔案室、機動車車場(庫)、人員聚集場所等。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貴重物品是單位的現金、支票等有價證劵、儀器設備、測量工器具、電視、電話會議設備、錄像設備、照相設備、音響設備、投影設備、電腦等級其重要的辦公設備、音像資料等。
第四條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的保衛工作采取“積極防范、自主管理、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安全保衛責任制,健全完善各項保衛工作制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攻擊各單位、各部門。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做好安全防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和隱患整改工作,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的保衛工作逐步納入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不斷提高員工的防范意識,制定并落實應急防范措施。
第七條相關部門、各單位的領導是本部門、本單位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的保衛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及有關部門、各單位具體職責:
(一)公司組織對本單位的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進行劃定。
(二)分別建立并完善適應不同部門具體情況的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的管理辦法和制度。
(三)對在重點防范部位工作的人員和有關保管員應進行認真審查、錄用。
(四)建立、健全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的保衛管理檔案,做好統計工作。
(五)經常開展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清除隱患,堵塞漏洞。
(六)建立暢通的信息網絡,發現問題快速反應,及時反饋,準確通報情況,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章安全防范
第九條財務部對所用的保險柜、先進、支票、有價證劵的安全防范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財務部保險柜必須按銀行規定的限額存放現金,
不得超存。遇有特殊情況要超存過夜的,須經保衛部門同意,設2人以上在現場值班看守。
(二)財務部保管的現金、支票、有價證劵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下班時保險柜要鎖好并打亂字盤,保管人員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不得隨意亂放。
(三)財務部固定存放現金支票、有價證劵的房間和門窗加裝防護措施和必要的技術防范措施,并經公安機關或公司保衛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嚴格支票和其他票證、憑證的管理制度。支票、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要分開保管,隨用隨蓋。開局支票要寫清收款單位、注明日期、限額及用途。
(五)取送萬元以上現金應使用安全包或專業保險箱并需兩人以上同行;取送大額款項應派車況良好的專車并加派可靠的專人護送或使用專業押款車。
第十條檔案室的安全防范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檔案室由專人負責管理。檔案庫房門鑰匙平時應存放在辦公室,不準隨身攜帶。備用鑰匙由檔案室統一保管。以備特殊情況下使用。
(二)檔案室的庫房要和其辦公室、閱覽室分開,借閱者和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庫房。
(三)檔案室應采取相應的物防或技防措施,確保安全。
(四)庫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煙火。
(五)檔案室應對庫藏檔案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對貴重物品的購置、使用、處置、報廢等應執行公司關于貴重物品管理的相關規定,管理人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專人管理、手續完善、臺賬清楚、賬實相符、定期核對。
第十二條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忽視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的有關人員,由公司予以批評教育;由于失職而發生治安案件且造成較大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責任人員,應報公司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章 考核理念
一、考核目的:
第一條 為完善薪資管理體系,提高工作績效、提供員工職務調整、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
核定的依據,增強績效管理和績效改進。保障公司管理及戰略目標的有效運行及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則:
第二條 本制度基本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單規范;各部門考核工作應以各部門考
核標準及考核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主體:
第三條 各部門管理者是考核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部門管理者有責任在本公司戰略目標指引下,運用績效考核方式,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員工。
績效考核工作是一項基礎管理工作,是各部門管理者的基本職責。
四、被考核對象:
第四條 考核對象:德潤公司全員;本考核制度的適用對象是企業中高層及中層基層員工。(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培訓期及試用期人員不參與本制度的考核,參與部門內培訓期及試用期考核流程)。
五.考核方法:
第五條 以kpi(關鍵業績指標)為主,根據情況附以360度考核方法和個人行為鑒定法為公司主要考核方法。各部門kpi指標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及各部門工作性質確定,權重比例根據公司戰略目標經績效管理小組討論后進行月度、季度或年度調整。個人行為鑒定法依據《德潤公司員工手冊》第 條,如有違反員工手冊第 條的員工經辦公室按部門統一整理后(時間: )交各部門主管,各部門主管在考核分數中進行減分。360度考核法運用于對公司中層領導的考核。
六、績效考核相關名詞解釋:
1 績效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員工品性、業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和評價。
2 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關鍵業績指標,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
3 360度考核:是一種從不同層面的人員中收集考評信息,從多角度對員工進行綜合績效考核并提供反饋的方法,考評不僅有上級主管,還包括其他與被考評密切接觸的
人員。
4 個人行為鑒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違反公司相關考勤、衛生、培訓、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而被處罰分數或者有建議性提議、突出性表現而被獎勵行為的結果。
六、客觀基礎:
第六條 對不同部門工作崗位或不同專業的專業人員及公司關鍵崗位進行考核評價,要克服主觀隨意性,力求客觀真實性。客觀真實性基礎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客觀要求,工作有效性的客觀要求以及工作成果的客觀要求。
七、公正基礎:
第七條 對于難以量化與精確度量的工作行為,必須力求公正。公正性的基礎是員工對事業的認同,對工作任務與目標的承諾,以及各級管理者保持公正,承擔其考核主體的責任。
第二章 管理體制
一、績效管理小組:
第八條 績效管理小組是由本公司總經理、業務部、編輯部、印務部、編輯部、儲運部及人力資源部部門領導組成的公司績效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對于績效考核結果及相應的薪資調整擁有討論權及決定權。
績效管理小組依據本公司發展戰略,確定公司各部門kpi指標及指標值,并分解到各中層部門,并對中層主要管理者進行考核評價。
在必要情況下,公司總經理委托相應部門(人力資源部或其它部門),對小組成員進行考評。
二、分系統考核:
第九條 各中層部門,作為相對獨立的績效考核子系統,在公司的基本制度范圍內,進行“目標管理導向”的績效考核。通過上級和內部客戶兩個方面的考核,有效地完成各子系統的目標任務,實現整體的戰略方針與戰略目標。
三、分層考核:
第十條 業績指標的考核分三個層次:公司中層領導、基層員工目標考核、及公司特聘(特殊)人員考核。
其中: 企業的總體目標考核成績與全體員工的獎勵基金按規定比例掛鉤。
部門主管年終考核成績與部門全體員工的考核成績掛鉤。
部門員工的業績目標是主管業績目標的分解目標。
四、反饋和投訴系統:
第十一條 員工對績效評價不滿,可以向公司有關部門(人力資源部)投訴和申訴。對于投訴和申訴內容經績效管理小組討論予以受理解決及駁回(三日內給予答復)。績效管理小組是中層及基層員工投訴和申訴的最高權力機構。
五、月季度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 各部門管理人員,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制定月(季)度及年度工作計劃及時間進度表,按計劃開展工作,(相應計劃表、會議內容表、述職報告及各種報表應一式兩份交上
級直屬部門領導和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各部門主管應對本公司員工工作全程予以指導、監督、激勵和制約,確保部門工作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第三章 各部門考核標準及考核方法
1. 中層領導考核標準及考核方法:(按部門)
2. 公司基層員工考核標準及考核方法:(按部門)
第四章 考核時間
1.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個星期考核上個月的績效,7個工作日內結束。
2.季度考核:在每一季度后第1個周內完成季度考核,7個工作日內完成。
3.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個星期考核,14個工作日內結束。
第三章 考核結果運用
一、 服務于薪酬與獎金分配:
(1)考核等級/比例:
個人績效津貼比例:
根據個人職務、職等、層級分類,f1-8不做考核,其他人員參照《薪資管理辦法》中的考核工資標準。
(2)個人績效津貼給付比例:
優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20﹪; 甲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00﹪; 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90﹪; 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80﹪; 丁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70﹪。
(3) 個人績效考核等級標準:
優等:當月績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當月績效考核80-90分 乙等:當月績效考核70-79分 丙等:當月績效考核60-69分 丁等:當月績效考核59分以下
(4)年度考核規定及薪資提升標準:
1 .年度考核是調整員工下年度工資水平,頒發年終獎金的依據
2 .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不參加年終考核。
根據考核結果在各部門薪資檔次范圍內進行上調或下調: 優等:薪資上調二級檔位 甲等:薪資上調一級檔位 乙等:薪資檔位不變 丙等:薪資下調一級檔位 丁等:解雇
第十三條 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如下:。
考核結果用于確定月績效工資;
考核結果用于年終獎確定;
考核結果用于職務等級工資的“薪級”微調,以及“薪等”與“薪級”普調。(參閱(《德潤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結果是對員工人力資源開發的主要根據,根據考核結果對部門員工采取末位淘汰制度,對于連續三個月考核成績最低者經公司績效管理小組討論決定后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 考核歸檔
各部門員工及中層領導考核結果及各種上報報表、工作計劃、會議提綱、述職報告及考核原始記錄經統一收繳上報總經理辦公室審閱后統一交行政部整理歸檔。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有效期為兩個業績年度。
第十六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績效管理小組。
第十七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五
一、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規范財務行為,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益。
二、局機關發生的所有支出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年初由財務審計處對各處室提出的支出預算進行初審及綜合平衡,支出預算經局黨組批準后實施,杜絕無預算及超預算支出。
三、局機關所有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和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準確、完整。送財務審計處審核時,經手人、證明人、支出明細清單等必須齊全。
四、必須認真遵守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凡列入政府采取目錄范圍內的采購項目,均應根據政府采購操作業務流程辦理,不得違規采購。
五、局機關對外簽訂凡涉及收、付款業務的合同(協議),經辦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財務審計處,以作為財務審核付款的依據。
六、辦理經費報銷需由相關處室填寫《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經費支出審批表》并附原始發票及支出明細單,送財務審計處審核。財務審計處在審批表上簽署經費列支渠道、該項目的指標及支出情況等審核意見,報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后,送局長審批。經局長審批后財務審計處方可報銷。
七、因公務活動確需預借經費,一律填寫正式借據。1000元以內的由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局長批準;超過1000元的,由局長審批。
八、各處室所涉及的收款業務一律由財務審計處歸口管理,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各處室一律不得私設小金庫。辦理結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長審批。
九、凡經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同意召開(舉辦)的會議(活動),統一由辦公室填寫會議(活動)預算表,經局長審批后操作。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六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區域內標識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內、對外的各類標識。
3.職責
3.1技術發展部負責全公司工藝管道、管架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3.2 安全生產部負責全公司各種安全標識、設備(儲槽)名稱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對各種標識的監督檢查工作,
3.3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公共設施、會議接待、來訪檢查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制作
3.4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上墻制度、標準等標識標準的發布、設計和對各種標識的監督檢查工作。
3.5各車間(部室)負責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標識的制作需求,負責責標識的使用及日常維護工作。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標識的種類
標識包括廠區內的各種交通導向、提示標識、停車指示、安全制度、提醒牌、工藝管線流向標識、色環標識、車間(部室)名稱標識、上墻管理制度及質量管理標識等。
4.2標識的制作
4.2.1 除國家(部門)有明文規定的標識外其它各種標識設計與制作必須符合公司整體基調及要求。
4.2.2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標識的制作需求,按照物資采購程序進行審批后,根據職責分工由各部門負責統一協調制作。
4.2.3標識制作時,應要求供應商先設計出效果圖或制作樣本,確認滿足使用要求后,方可制作。
4.2.4標識制作、安裝完成后,申請部門與采購人員負責對所有標識的效果、質量進行驗收。
4.3標識的使用規定
4.3.1 公司各工藝管道按標準印制相應的介質名稱、物料流向及物料對應色環;
4.3.2印制、粉刷的各種標識(箭頭、名稱)應朝向人員能夠清楚看到的位置;
4.3.3管道架應設置限高標志。
4.4公司各運行設備、儲罐、圍堰及相關墻體、罐體均用標識牌清晰標識出名稱;
1)各運行設備應制作標準的銘牌嵌入、固定或懸掛于明顯位置,便于查看和識別。
3)各類設備房,如配電室、水泵房、房、停車庫等
4)廠區內道路交通標識須完整,在小區入口處須有禁鳴、限速標識,在主要路口等公共地方須有引路標識。
5)部位要有對車輛限高、限速、禁止鳴笛的標識。
6)顯眼部位掛貼“消防示意圖”、“如遇火警,請勿使用升降機”的標識。 消防通道出入口、地下室出入口消防標識。
7)變壓器和環網柜上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告示牌。
8)所有機房出入口應懸掛 “機房重地、非請勿進”的字牌。
9)水景附近須有“請勿戲水”標識,欄桿上須有“請勿翻越”或“禁止攀爬”標識。
10)標識機電設備按各設備名稱、設備責任人標識,標識牌掛貼在設備顯眼部位。
11)庫存物資名稱應掛貼于貨架或物資上,庫房門口應貼上“嚴禁煙火”的告示牌。
12)對綠化名稱、生長習性和科別以及產地進行標識。主要部位設置有與植物相符的綠化標識牌,并安裝位置妥當、醒目,標識清晰、完整、干凈。
4.5在服務過程中,應根據服務的內容、性質在顯眼位置設立提示標識,服務完成后,撤除提示標識。
1)高空作業時,在危險區周邊用警戒帶圈出警戒區域,對于區域內的財產要做好防護措施,并放置“危險勿近”告示牌。
2)配電設備維修時,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告示牌。
3)清潔大堂、潮濕下雨天氣時,應在顯眼部位放置“小心地滑”告示牌。
4)在公共場所刷油漆時,如果油膝未干而現場又無工作人員時,應在顯眼部位放置“油漆未干,請勿觸摸”的告示牌。
5)對檢驗不合格的物資要與合格物資隔離并做“不合格物資”標識。
6)所有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必須著工裝、戴工牌。
4.5.2辦公區域的劃分須有部門標識。
4.6標識的管理
4.6.1安裝和制作好的標識由使用人員或片區保潔員負責日常清潔保養工作。
4.6.2如發現標識已經被污染、涂抹、撕毀、破損或已失去標識意義,應及時申請更換、替補或直接撤銷。
4.6.3當所設置的固定標識需要更改部位或予以撤消時,須經部門負責同意后方能執行。改動影響較大時須經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方可執行。
4.6.4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對各類標識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公司規范要求的,應責成責任部門限期整改。
4.6.5當有追溯性要求時,應記錄其唯一性標識。
4.7記錄的標識
4.7.1各種記錄都是有效的標識,在填寫記錄時,應如實的、完整的填寫每一項目,責任人應簽字確認。
4.7.2各部門應定期按日期順序進行記錄整理,并妥善保存。
5.附則
5.1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系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匯報人力資源部辦理,并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并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后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于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后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七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第十八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八
第十九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鑒,并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后方可辦理調崗或離職。
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括支票、印鑒等內容。在辦理移交時,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核對點收。同時,接收人應根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辦理印章領用手續,區縣支公司還應向分公司財務會計部更新保管人的報備情況。
交接應有監交人參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 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止使用時,各級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權,并將原印章按照申領登記數量交回上級辦公室封存或歸檔,不得私存或私自銷毀。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財務部門須及時會同辦公室(綜合管理部)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原財務人名章的上繳、換發等手續,并及時辦理銀行預留印鑒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銀行預留印鑒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發,各級財務部門應按照印章制度規定提交申請,并辦理原印章交回手續,經審批后重新制發。
第五章 支票作廢、遺失管理
第二十三條 簽發出的支票因某種原因作廢,須根據收回的作廢支票重新開具正確支票,用正確的支票存根從會計核算人員換回作廢的支票存根。
第二十四條 對于作廢支票,須由支票簽發人員加蓋作廢戳記或手寫“作廢”字樣。支票保管人應完整保管作廢支票(支票存根不得與支票分開保管),不得對作廢支票進行遺棄或撕毀等不當處理。
第二十五條 支票作廢時須及時進行核銷。省公司復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區縣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員應在支票作廢時核對作廢支票和《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致后以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簽名確認。
第二十六條 開戶銀行規定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核銷的作廢支票交回開戶銀行。交回銀行前應編制《作廢支票清單》或填制銀行要求的相關表格,經省公司復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或區縣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員核對后方可交回銀行。
開戶銀行未要求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核銷的作廢
支票按季度分賬戶裝訂并編制《作廢支票清單》,與其他會計檔案一起妥善保管,保管期限為20xx年。
第二十七條 對于支票遺失,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當地銀行規定及時通知開戶銀行掛失止付,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并登報說明。
第二十八條 支票作廢、支票遺失須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登記。支票作廢須登記簽發人、復核人并于備注欄寫明作廢原因等;支票遺失須登記簽發人并于備注欄寫明遺失原因以及保管后續處理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各級分支公司因撤銷、合并或其他原因需結清賬戶時,須將剩余未用的空白支票經相關人員復核后全部交回開戶銀行,由開戶銀行切角作廢。如開戶銀行不接受由公司自行處理的,由復核人員與出納崗人員共同清點后切角作廢,后續視同一般作廢支票處理。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復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復核;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進行復核;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柜面主管人員進行復核。
第六章 支票盤點及檢查
第三十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按月對支票的購領、使用、作廢、遺失、庫存情況進行盤點。盤點人員原則上不能少于三人,盤點后必須
要填制《支票盤點表》。
在省公司由資金管理部經理、資金結算管理崗或復核會計崗人員、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地市分公司由財務會計部經理或主管、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區縣支公司由柜面主管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
第三十一條 盤點人員應根據上月盤點結果、購領登記、《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和《作廢支票清單》填制《支票盤點表》,將盤點結果與庫存數量進行核對。對于核對不一致的情況,出納崗人員必須在《支票盤點表》進行差異說明。
第三十二條 各級分支公司應加強與開戶銀行支票購領和使用情況的核實,定期從開戶銀行取得賬戶支票的購領和使用情況記錄與《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進行核對,確保兩者一致。
年度終了,地市分公司應派資金管理崗人員到開戶銀行實地核實支票購領及使用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地市分公司須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以上全轄分支公司支票、印鑒管理檢查,填寫《銀行預留印鑒檢查表》等相關表格,并上報檢查結果。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須進行相應的整改。對于重大違規須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章 資金核對
第三十四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現有銀行賬戶對應設立銀行日記賬,以反映每個賬戶的收付和結存情況。
第三十五條 出納崗人員須根據審核后的銀行回單、支票存根等收付款原始憑證逐日逐筆分賬戶如實、完整地登記銀行日記賬。日記賬的登記要做到內容完備,數字真實、準確,摘要清楚、簡潔,登記及時。
第三十六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定期核對支票收付的記錄和銀行對賬單流水,確保兩者的記錄一致。應檢查、監督各種款項的收付,并核實未達賬項。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由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如匯票的管理參照本細則進行。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可參照省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如既往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九
為加強學校安全的管理,特別是加強手機的規范化管理,保證學校設施的合理使用,現就儲物柜的使用作出如下規定:
一、學校為每位在校學生提供一個儲物柜,其中高二級、初一級及高一級ccae班的儲物柜在各班教室,其他各班的儲物柜在學校首層。
二、儲物柜由德育處和總務處聯合管理,級長和班主任具體負責落實。
三、儲物柜鑰匙由總務處每學年初統一簽字發放,每學年結束時(或學生退學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收齊交總務處;未經總務處批準,不得私自配鎖、加鎖或換鎖(此三種行為屬于嚴重違紀);學生如遺失儲物柜鑰匙,經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督促其配好鑰匙;不及時交回鑰匙,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嚴重者扣發畢業證書。
四、學生必須保持儲物柜的清潔與整齊,儲物柜外面不得亂掛、亂貼其他雜物;每個學期期末考試后,班主任督促學生按學校要求搞好儲物柜的清潔衛生,拒不整改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五、儲物柜只能存放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衣物、書本等,不得存放貴重物品、現金、食物、腐爛品、危險品等,德育處與總務處隨時會組織儲物柜安全與衛生檢查,發現違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六、學生不得故意損壞儲物柜,故意損壞者,必須照價賠償,并予以紀律處分。
七、嚴禁私自調換儲物柜,每人的儲物柜編碼與姓名相吻合,已在總務處登記備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換,可到總務處申請。
八、儲物柜不得藏有任何屬于學校的物品,否則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九、所有儲物柜都在學校攝像頭監控范圍下,嚴禁私撬他人儲物柜,一經發現 視為偷竊,學校將按規處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本規定解釋權歸德育處;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廣州市南武中學德育處、總務處
20xx-1-7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x有限公司全體員工加班和調休。
第三條責任:
3.1、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程序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人事部,并負責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核實。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所管部門人員的加班頻次、時間安排,部門經理負責審核,行政人事部進行審批。
3.3、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經理要嚴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實行(指星期日)加班調休。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星期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
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法定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4. 加班時數:星期日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5.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6.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8. 未經批準的加班,員工出差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或在假期內,員工參加講座、會議、培訓或公司社交宴請等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或在假期內。上述情形均不屬于加班,公司不會為此支付相應報酬或給予調休。
第六條 加班調休與工資支付
6.1 、加班調休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享受不定時工作制,則不享受加班調休。
(2)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但按現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時間并未達到標準工時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調休。
(3)員工加班后各部門首先安排調休,星期日加班與平時延時加班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給予3倍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經理須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調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調休。
(4)員工也可要求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周,調休時間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在六個月內安排員工調休。
(5)調休需填寫《調休單》。
6.2 加班工資計算
(1)員工如無法得到調休的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標準按照基本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卻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加班加點工資和請事假扣發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行。
(2)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新年(1 天)、春節(3 天)、清明節(1 天)、勞動節(1 天)、端午節(1 天)、中秋節(1 天)、國慶節(3 天)。}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之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執行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律師會見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依法執業權利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司法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檢察環節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保障律師的執業活動,保障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第四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其有關會見的規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五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由二人在場,其中一人為接受委托的律師,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師、實習律師或者律師助理。律師異地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經人民檢察院同意的當地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人民檢察院派員在場的,受委托的律師也可以一人會見。 第六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不得攜領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員參加會見;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轉遞信件、錢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將移動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經人民檢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對會見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
第七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和實際需要,決定是否派員在場。派員在場時,所派人員不得干擾律師的正常會見。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羈押期間,根據律師、犯罪嫌疑人的申請,安排會見應當不少于二次。
第九條 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監管場所內進行。
第十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向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的授權委托書;
二)律師執業證,隨行人員中一人可持實習律師證或者律師助理工作證;
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應在其具體辦案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受理律師的會見通知并辦理律師會見事宜。
第十二條 涉嫌犯罪的單位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單位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涉案人員。
第十三條 對于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以便偵查部門調整時間,在48小時內向律師開具關于會見的公函并安排會見的具體時間。 ?
第十四條 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申請后5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第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師是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的,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申請后3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犯罪嫌疑人的陳述了解案件以下情況: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實施或參與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關于案件事實和情節的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關于其無罪、罪輕的辯解;
五)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法;
六) 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其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第十七條 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權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控告、申訴、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后5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第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續時,應向律師提供《起訴意見書》及相關的法律手續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條 律師對人民檢察院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阻礙律師依法會見的投訴,由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統一受理。負責審查的部門在受理投訴后5日內向投訴人書面告知處理情況;投訴人不服書面告知處理意見的,可以向辦案部門所在的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或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反映。
第二十條 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偵查人員有權當場提出勸阻和警告;對不聽勸阻和警告的,有權中止會見。人民檢察院對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可以將有關情況通知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在一個月內告知人民檢察院。
第二十一條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需采取逮捕強制措施的,應報省檢察院審查同意,并同時向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司法行政機關通報。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若本規定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新規定相抵觸的,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規定。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江蘇省司法廳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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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生產現場標準化作業,規范檢修作業行為,使檢修工器具、工具柜、工具房、各設備部件等定置擺放整齊,做到標準高、質量優、工藝細、環境美,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作業的定置管理。
第二章 定置管理內容與要求
第三條 地面分界:
(一)劃定界限分檢修區域、通道區域和格柵區域。
(二)根據現場工作場所的需要劃定區域。
(三)分界線進行清晰地標記。
(四)維持分界線的清晰和不退色。
(五)對于檢修區域有廠內公路以及其它有可能通過機動車輛的區域應明確劃分行人通道和機動車道,如禁止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用清晰的標志注明“禁止通行”,并用標示牌指明繞行路線。
(六)機動車通道和人行道留有充分的寬度保證自由通行。
(七)禁止使用高光澤的油漆作地面分界的材料,使用統一的分界標識。
(八)劃線根據用途的不同分為“警戒線”“禁止阻塞線”“防止碰頭線”“防止絆跤線”,分界線的寬度統一為100mm,所使用的顏色為黃色,色標號為y100。
(九)在消防設備區域檢修,消防設備附近涂刷“禁止阻塞線”。
(十)在開關附近檢修,開關下劃分 “禁止阻塞線”。
(十一)“禁止阻塞線”區域應保證配電柜門、抽屜開關全部打開狀態時而不被阻塞。
第四條 檢修區域定置管理
(一)主重要設備檢修要繪制定置管理圖。檢修班組技術員繪制定置圖,定置圖上要標明各區域荷載,定置圖的繪制應考慮物件重量、作業面積、工藝要求、安全通道等條件,在定置圖上明確所有重要設備、拆卸的重要部件、工具柜、移動檢修休息間等所在的具體位置、墊層級別及墊層要求。
(二) 檢修區域存放的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主要交通道路,用黃色線條對該區域進行畫線, 拆卸下來的設備、零部件擺放做到橫成行,豎成線,并用標牌標明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對于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物品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存放。
(三)在廠區室外臨時存放大型物品時,必須存放有序,排列堆碼整齊。
(四)以劃線的方式規定出檢修用車輛的存放點。
第五條 設備定置管理
(一)設備周圍留有檢修維護及運行操作人員的通行場地,使維修者、操作者能安全出入。
(二)符合安全文明生產及標準化檢修的要求。
(三)主重要設備檢修各部件根據定置圖要求擺放。
第六條 生產現場定置管理
(一)所有的生產現場不準存放閑置設備、材料、工器具及雜物,尤其是通道處。
(二)生產現場有主重要設備檢修工作,必須使用圍欄整體或間斷隔離(間斷隔離要用安全警示帶 連結成一個整體)的方法將檢修區域與場所隔離開,并在檢修現場明顯位置放置設備安全標識及檢修工藝牌,并粘貼相關內容。
(三)現場備件的擺放 :檢修現場要用的設備、備品備件定置擺放在指定區域內,并做好標識,標識字跡清晰、工整、內容真實。備品備件應按其結構特點合理采用擺放方式,防止在存放過程中發生變形。易銹蝕及精度要求較高的備品備件應做好防腐、防塵工作,防止出現銹蝕、磨損等性能劣化情況。
第七條 現場工具柜定置管理
(一)設備、材料、工器具及消耗品,分隔管理。
(二)如在休息間存放物品時,擺放整齊有序,根據功用的不同,分區存放并進行標識,在各功能區 之間預留足夠的安全通道。休息間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三)在工具柜內存放物品時,備品、工器具和消耗品按照用途、種類及規格分類存放,擺列整齊 劃一,對存放的各類物品進行標識。工器具使用完畢后,應擺放回原位。
(四) 在現場貨架上存放物品時,對小型備件及各類螺栓分開存放,排列有序,對存放的各類物 品進行標識。
第八條 油品的存放。
(一)新到各類油品專桶專用,標明牌號及到貨時間,分類儲存在指定地點,檢修完后及時清理出 現場。
(二)回收的廢油存放在指定地點,廢油桶設立明顯標志,不得與新油桶及其它種類的油桶混用。
(三) 潤滑油應分類擺放或存儲在指定地點,設立標識。
(四) 油品儲存應做好防潮、防塵措施,取油完成后及時封蓋,防止油品變質。
第三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市場總監批準(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簽批。
2、備用金借支后應及時沖帳,備用金占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于長期占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后交由出納審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復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并在粘貼處注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
b、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蛞云渌睋涞?,但需要票據背面注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車輛使用
1本公司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調度并填 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工作人員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 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公司領導 批準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中心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 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 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公司領導核實里程,由公司領導負責核 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 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休息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休息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 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中心 辦公室和公司領導報告,經中心領導同意后維修。維修后將維修發票、 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負責維修 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 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 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 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
四、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五
1、值班時間:當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
2、值班人員職責是負責夜間值班期間的各種事項處理及公司保衛工作。
3、值班人員應及時填寫值班記錄表,記錄值班期間車間生產情況,包括產品、人員、帶班、設備運轉情況;記錄值班期間外來人員出入情況、門衛以及監控是否正常等情況。
4、值班記錄表由辦公室人員管理,值班人員值班結束后應將值班記錄表及時送交辦公室,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交給下一值班人員。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以月為單位統計匯總存檔,作為夜間值班情況及計算夜間補貼的依據。
5、值班人員每日上崗、離崗前必須檢查廠區有無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情況、丟失被盜等破壞現象要及時匯報。值班期間遇惡劣天氣時值班人員廠區巡查應在正常巡查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廠區內辦公樓、生產車間、工地、倉庫等基礎設施預防惡劣天氣措施的巡查,組織廠區內員工做好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確保將惡劣天氣的損害降至最低,并在出現突發事件時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6、值班人員與門衛人員配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并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7、值班人須盡職盡責,維護好公司利益。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因事、因病無法到崗值班的,應事先請示調班,并報辦公室備案。值班人不準當班喝酒,不準帶非本單位人員入內。若因此而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不按規定值班簽到、缺勤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人員不遵守本制度的,對夜間出現問題未發現、未按規定處理或匯報的每人罰款30元;值班人員采取措施得力規避公司經濟損失的視情況獎勵30—200元。
9、本規定自 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20xx 年5月25日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六
公司為了規范員工的考勤制度,指定了正規公司考勤制度,希望員工能遵守考勤制度。
一、 日常作息時間
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周工作制制度。20xx年10月24日不上班,20xx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
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周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后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 、上班時間工作規范
1. 遵守集團的上班工作規范;
2. 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盡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 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 大家共同維護好網絡暢通,不要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查看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 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游戲;上非法、黃色網站;撥打聲訊臺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通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煙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并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啟用專用的考勤設備前,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手工登記;如啟用考勤設備,則以考勤記錄為準;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后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 ~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從家到客戶處上門服務,,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鳳凰crm軟件中填寫《待辦事項》并主送提醒總經理批復,回公司后在crm軟件中填寫《執行報告》;
如果下午到客戶處上門服務,出發前填寫《待辦事項》并主送提醒總經理批復,回公司后填寫《執行報告》。
外出人員應保證外出時間、外出事件、記錄內容的真實性,如果被公司發現虛假填報,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公司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執行;
人力資源部有義務通過郵件告知相關人的遲到、曠工情況,如有誤判,請當事人補相關的《待辦事項》和《執行報告》,或《請假條》。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周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后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 、上班時間工作規范
1. 遵守震華企業的上班工作規范;
2. 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盡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 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 大家共同維護好網絡暢通,不要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查看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 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游戲;上非法、黃色網站;撥打聲訊臺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通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煙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并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啟用專用的考勤設備前,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手工登記;如啟用考勤設備,則以考勤記錄為準;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后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 ~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從家到客戶處上門服務,,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鳳凰crm軟件中填寫《待辦事項》并主送提醒總經理批復,回公司后在crm軟件中填寫《執行報告》;
人力資源部經理有責任提醒和要求大家遵守辦公室的工作規范和提醒上班時間已到;
人力資源部經理應在每月3個工作日內公布上月的考勤情況,并提交考勤表交會計,以便進行工資核算。
四、請假
1. 非急診或無法抗拒的原因,不允許事先不請假。
2. 一天以內的假由本部門經理批準,一天(含)以上的假由總經理批準,不得越級請假。以請假條作為請假依據,無批準的請假條者,作曠工論。除突發病假外,必須先請假后休假。
3. 請假條作為月終統計考勤的組成部分。
4.國家規定的超過五天以上的假期,原則上只允許連續休假,跨月休假時,應計作下月的假期,本年度未休的假期,下年度不再補休。
5、公司一般不允許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
6、沒有簽字的《請假條》擅自不來上班者,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視為主動離職。
五、計算標準
1. 事假、病假每次以小時計算。不超過整小時向上累加到整小時,例如,一小時二十分鐘計作二小時。
2. 遲到、早退以次數計算。
3. 各種假期的扣款方法如下:
(1) 事假每小時扣:月基本工資/176 x 1;
(2) 非住院性治療病假每小時扣:月基本工資/176*40%,但需要提供相關醫療證明;
(3) 遲到、早退超過三次的,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76 x 1;
(4) 曠工每小時扣:月基本工資/176 x 3。
(5) 事假、非住院性治療病假一個季度累計超過七個工作日,不享受當季獎金(項目獎金除外);
(6) 住院性治療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一個月超過15天(含節假日,含15天)者,只發放當月基本工資,同時不享受當月補助和當季獎金(項目獎金除外)。
(7) 上午缺勤或下午缺勤按半天事假計算。
六、加班
1. 任何員工如需加班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條》。
2. 每標準小時加班工資為:月基本工資/176 x 2。
3. 因工作能力或其它非工作量增長原因而造成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
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員工、獎金與銷售業績掛鉤的銷售人員、市場部、銷售部、渠道部、管理咨詢部)無加班工資。
員工出差期間不支付加班工資。
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如確實超負荷加班,公司將通過其它方法予以補償。
七、本工作規范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八、本工作規范從20xx年10月21日公示,23日正式實施。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七
1.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儲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裝材料的儲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職責:
2.1.倉庫:負責物品的標識、超期物品的報檢,庫存不能使用物料的報廢。
2.2.品質:負責超期物品的抽檢。
2.3.生產部:配合倉庫和品質對物料進行全檢。
3. 管理規定:
3.1物品的儲存期限(以原材料或產品標簽上注明的日期計算)。
3.2 倉管員在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須標識出來,填寫《報檢單》備注送檢原因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處理。
3.3.庫存超過1個月的成品,在出貨前,生產須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處理。
3.4 檢驗后應做好相應的標識并將檢驗結果記錄于相應的檢驗記錄單中。
3.5 倉庫對超期或重新送檢不合格者,經判定不能使用進行報廢處理,并記錄于《報廢清單》中。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八
1.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以及叉車管理人員。
3.叉車管理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2各個使用部門負責裝卸用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3 生產部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4維修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一般維修。
3.5叉車司機必須對叉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學習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對叉車進行獨立操作,嚴格按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對叉車進行正確操作。
4 .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廠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 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 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蚱渌收弦皶r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違規處理
5.1叉車駕駛員違反上述操作規程,視違規情節輕重由叉車管理部門、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叉車管理部門和叉車駕駛員進行監督管理。
5.2叉車管理部門有管理不嚴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由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叉車管理部門負責人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5.3其他相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由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罰款。
6.相關記錄
6.1叉車檢查記錄
6.2制作維修單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九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垃圾清運管理,防止拋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維護西大溝鎮(場)環境衛生,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西大溝鎮(場)各單位、各村隊,各外委單位、臨時檢修單位。
三、職責
1、西大溝鎮人民政府對生活垃圾和工業垃圾的清運進行監督。
2、民政辦負責對道路兩側亂堆、亂放垃圾的確認。
四、垃圾清運程序
1、工業垃圾池容積率達到80%,必須立即當天清運完畢。
2、生活垃圾容積率達到50%,必須當天清運完畢。
(四)質量標準
1、垃圾按指定地點裝載。
2、裝載適量,覆蓋嚴密,不撒漏、飛揚。
3、裝載車輛按規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4、車走場清,垃圾容器周圍2米凈,垃圾容器外體凈。
5、道路上、道路兩側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車垃圾清運出必須清掃干凈。
(六)監督管理
1、西大溝鎮辦公室不定期對工業和生活垃圾的清運情況進行抽查,并將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責任單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將工業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內,一次處罰500元。
2、未按要求將工業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處罰500元。
3、隨意傾倒、堆放垃圾,一次處罰500元。
4、未按要求清運,一次處罰1000元。
5、清運垃圾車輛或傾倒垃圾車輛沿途拋撒、遺漏的垃圾未清理干凈,一次處罰1000元。
6、對檢舉、揭發亂扔亂倒垃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并給予200-500元獎勵。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二十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績效考評與發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各部門、各分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臨時工)。
第三條 定義:
績效是員工個人或團隊的工作表現、直接成績、最終效益的統一。
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目標為導向,以工作標準為依據,對員工行為及結果進行測定,并確認員工的工作成就的過程。
第四條 考評原則
公平公正,客觀有效。
第一章 內 容
第五條 職責和權限
l 各級管理人員:負責對直接下屬的考評,參與本部門考評復核會議;
l 部門總監: 負責組織召開本部門考評復核會議,對本部門的考評結果負責;
l 考評小組: 由公司總裁、各部門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和考評主管組成,人力資源&行政部總監擔任組長。負責組織召開考評小組復核會議,對整個公司的考評結果負責,并具有最終考評權;
l 人力資源部:負責考評工作的布置、實施、培訓和檢查指導,并擁有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第六條 考評時間和方式:
考評方式 考評時間 適用范圍 內容和形式 備注
統一考評 每半年一次(每年7月和12月) 全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所有員工 按照本制度的規定
月度或季度總結 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總部各部門 形式不限 作為統一考評的依據
月度考評 每月一次 分公司 形式不限 作為統一考評的依據,也是分公司績效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
注:本制度以下內容中提到的考評,都是指統一考評。
第七條 考評內容和依據:
根據公司宗旨、價值觀和原則,公司將從三個方面考評員工,內容和依據如下:
考評內容 占總分比例 說明 考評依據
工 作 績 效 80% 公司對員工的考評是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側重員工的工作績效。 依據員工“半年度工作目標”,據實評分
紀 律 性 10% 《員工手冊》的規定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是基于公司宗旨、價值觀、原則的員工的行動準則,遵守紀律是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 根據《員工手冊》的規定和月度總結/考評的成績,據實評分
團隊協作精神 10% 團隊協作是公司一直倡導的經營原則和工作作風,團隊協作精神是寶供員工的必備條件。 參考內部客戶的評價,據實評分
第八條 考評結果:
(一) 考評等級:考評結果分為5個等級,分別為:
s――總是超過工作目標及期望,并有突出貢獻者;
a――經常超過工作目標及期望;
b――達到工作目標及期望,偶爾能超過目標及期望
c――基本達到工作目標及期望,偶爾不能達到目標及期望
d――經常不能達到工作目標及期望
(二) 等級分配比率:原則上,在同一部門內、同一行政級別中,考評等級的分布都應符合以下的比例:
s級――占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0~5%
a級――占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15~20%
b級――占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60~65%
c級――占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10~15%
d級――占同部門、同一行政級別的0~5%
(三) 對考評結果的處理原則:
1、 年度總評
(一年兩次考評的匯總成績)決定員工下一考評年度的績效工資:
s級――績效工資上升2個薪級
a級――績效工資上升1個薪級
b級――在公司預算內普調
c級――維持原狀
d級――下浮績效工資1個薪級,并換崗或辭退(連續兩年考評為“d”級的員工將被辭退)
2、 影響年終獎的金額:年度總評成績是計發員工當年年終獎的主要依據,計獎方法另發。
3、 職務變動的參考:根據公司人力規劃和需求狀況,公司將參考員工的績效考評結果,決定員工職務的調配或晉升(考評結果為s、a、b級的員工才具備職務晉升的資格)。
4、 制定培訓計劃的參考:針對員工在考評中發現的不足,為員工設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
5、 為員工制定和修改職業發展計劃提供參考。
第九條 考評流程:
一、 人力資源部制定考評計劃:經人力資源&行政部總監批準后,人力資源部公布計劃和下發有關表格;
二、 工作總結:首先由員工填寫工作總結,再由直接上司對員工上一考評期間的工作給出綜合評價(見“員工工作總結和發展計劃”的第
一、二項)。
三、 直接上司收集內部客戶的反饋意見:
主管及主管以上員工的考評需要提供3~5位主要內部客戶(與被考評員工有密切工作關系的崗位人員,其中至少有一位必須是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下屬)的評價??蛻舻拿麊斡蓡T工本人提出,由直接上司最終確定并通過“內部客戶評價反饋征集表” 收集反饋。
四、 考評:分兩步進行:
(一) 直接上司考評:直接上司和員工一對
一、面對面直接溝通進行,程序如下:
1. 一起回顧員工半年度的工作(工作目標和計劃等的完成情況);
2. 直接上司就考評表的內容逐項考評員工,評定績效等級(這個等級是建議等級,最終成績要待考評小組復核后確定);
3. 員工與直接上司一起制定員工下半年發展計劃(見“員工工作總結和發展計劃”的第
三、
四、五項);
4. 直接上司總結考評情況,重申對員工的綜合評價,但不告知考評等級;
5. 如果員工對直接上司的評價有異議,可以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向上一層上司陳述異議;上一層上司依據實際情況,在比較考評中予以協調。
(二) 比較考評(被考評員工不參與):管理人員召集下屬管理人員,一起對更下一層員工進行全面的、多方位的比較評估,平衡各等級分布比例,具體如下:
u 總裁召集部門總監考評二級部門經理
u 在同一部門內,部門總監召集二級部門經理考評部門主管級人員;
u 在同一部門內,部門經理召集主管級人員考評普通員工;分公司以此類推。
五、一級部門復核:
1) 總部考評表統一交給部門總監進行匯總(填寫“考評成績單”); 分公司考評表統一交給分公司經理進行匯總,然后把成績單和s、a、d級員工的考評表一并交給營運總監;
2) 部門總監召集二級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召開部門復核會議,審核本部門s、a、d級員工的資格,平衡s、a、d級員工的分布比例。
3) 部門總監批準簽署復核通過的考評表。
六、 考評小組復核:
1) 一級部門復核后,有關考評資料(總部所有考評表、分公司獲得s、d級的員工的考評表、各部門“考評成績單”)統一交到總部人力資源部,總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全公司的考評情況并擬寫考評報告。
2) 總部人力資源部把考評報告和獲得s、d級員工的考評表呈交考評小組;
3) 考評小組召開復核會議,審核獲得s、d級員工的等級資格,平衡等級分布比例;
4) 考評組長批準簽署復核通過的考評表。
七、 通知考評結果:
考評小組把復核后的“考評成績單”返還給部門總監/分公司經理保存,由其通過員工的直接上司,把結果告訴員工。
八、 備案存檔:
總部人力資源部根據考評小組復核結果,修改考評報告,并把有關考評資料備案存檔
第十條 考評資料的保存:
u 員工工作總結和發展計劃:一式三份,分別交由員工本人、直接上司、總部/分公司人力資源部保存。
u 考評表:總部員工的考評表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分公司員工的考評表由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u 考評成績單:一式兩份,分別由部門總監/分公司經理、總部人力資源部保存;
第二章 考評表及考評說明
第十一條 考評表 :(見附件)
第十二條 考評說明
1、 本制度的考評表用于考評員工上一考評期間(半年)的工作表現。
2、以下是對考評表內容的解釋說明:
序號 內容 定義
1 工作目標 員工上一考評期間(半年)要實現的工作指標
2 分值等級及說明 將成績按優劣進行分等,并對每個等級進行解釋
3 上司評分(p) 上司就每個考評項目給員工的評價分數;
4 權數(i) 上司根據各考評項目的重要性,給各考評項目賦予的系數。
5 項目得分 是上司評分和權數的乘積
6 備注 說明一些需要補充的內容,其中得分為s、a、d級的要列舉至少兩件事例說明
7 總分 是所有項目得分相加得到的總分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一、簡介
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不同單位或部門對差旅費的具體開支范圍的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根據一個單位或部門的具體規章制度,規定限額內的差旅費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憑據報銷。
二、報銷范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差旅費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報銷原則
1、差旅費必須在各部門預算總額內控制開支,差旅費超預算不得開支。
2、員工出差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填制出差申請單,經其直屬上級批準。凡未得事先批準的,一律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點,經出差簽批人書面/郵件確認后,其增加的行程作為另一次出差時間,與原出差時間不連續計算
4、出差標準: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補助基本標準見集團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管字007)。
四、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2)伙食補助費:
(3)市內交通費:
(4)交通工具標準:
五、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臥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臥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3、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4、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5、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6、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 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六、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公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篇二十二
為加強和完善金玉普惠公司辦公電話的管理,保證正常工作通訊需要,增強全體干部職工的節約意識,更好地做好開源節流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金玉普惠公司電話主要用于辦公業務。使用電話通話要言簡意賅,禁止在電話中閑聊,嚴禁撥打聲訊和信息電話。
二、集中辦公部門原則上全部使用插卡管理電話,部分經理專人專號可使用非插卡電話,月末根據電話費詳單核定話費。
三、辦公話費定額標準按集中辦公部門在崗人數每人每月30元,部門經理及副總經理50元,保安部值班電話50元執行。特殊情況由部門申報,總經理批準同意,辦公室增補話費。
四、每月1—5日由辦公室統一將當月定額話費輸入各部室,輸入話費可累計使用。如提前使用完話費后,到辦公室充值,并進行登記,月末在通訊補助費中扣除。
五、安裝管理插卡電話后,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避開話機接線和私自接電話副機,發現此情況,按盜打電話,竊取話費予以處罰,并交于質檢部進行處理。
六、各處室負責人及員工要切實負起責任,以主人翁的態度管好、用好電話。員工因公或特殊情況需要撥打長途電話者,統一到辦公室登記后,方可撥打。
七、由辦公室月末對各部門電話使用情況進行查詢監督,并予以公布,超出部分在此月通訊補助費中扣除。
八、自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原辦公電話管理辦法自行廢除,同時由辦公室收回非集中辦公人員電話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