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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篇一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企業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企業應當根據本標準和有關評分細則,對本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申請外部評審定級。
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一級為最高。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評審定級進行監督管理。核心要求目標
企業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總體和安全生產目標。
按照所屬基層單位和部門在生產經營中的職能,制定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辦法。
組織機構和職責
組織機構
企業應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職責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單位、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投入
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企業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部門,確定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企業各職能部門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企業內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部門匯總。
企業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
企業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將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規章制度
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生產作業行為。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操作規程
企業應根據生產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評估
企業應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修訂
企業應根據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文件和檔案管理
企業應嚴格執行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企業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教育培訓
教育培訓管理
企業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規要求必須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的,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操作崗位人員教育培訓
企業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新入廠(礦)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操作崗位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車間(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其他人員教育培訓
企業應對相關方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企業應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和告知。
安全文化建設
企業應通過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企業應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單位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約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生產設備設施
生產設備設施建設
企業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企業應按規定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應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設備設施運行管理
企業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運行。
企業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對安全設備設施應制定檢維修計劃。
設備設施檢維修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分析和控制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執行隱患控制措施并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新設備設施驗收及舊設備拆除、報廢
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企業應執行生產設備設施到貨驗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應按規定進行處置。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涉及到危險物品的,須制定危險物品處置方案和應急措施,并嚴格按規定組織實施。
作業安全
企業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企業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作業行為管理
企業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警示標志
企業應根據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及企業內部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后果及應急措施等。
企業應在設備設施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在檢維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場所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
相關方管理
企業應執行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
企業應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行為定期識別服務行為風險,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業應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相關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不得將項目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企業和相關方的項目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變更
企業應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對機構、人員、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變更的實施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并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隱患進行分析和控制。
隱患排查和治理
隱患排查
企業應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業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排查范圍與方法
企業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隱患治理
企業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隱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預測預警
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運用定量的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體現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指數系統。
重大危險源監控
辨識與評估
企業應依據有關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
登記建檔與備案
企業應當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登記建檔,并按規定備案。
監控與管理
企業應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職業健康
職業健康管理
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企業應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在檢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并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
企業應對現場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維修,定期檢測其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職業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業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企業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按照gbz158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載明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救治措施。
職業危害申報
企業應按規定,及時、如實向當地主管部門申報生產過程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應急救援
應急機構和隊伍
企業應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企業應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并組織訓練;無需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可與附近具備專業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應急預案
企業應按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針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應根據有關規定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應急預案應定期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企業應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應急演練
企業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事故救援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事故報告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
事故調查和處理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權限,進行事故調查或配合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
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績效評定
企業應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對績效評定工作全面負責。評定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并將結果向所有部門、所屬單位和從業人員通報,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
企業發生死亡事故后應重新進行評定。
持續改進
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和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篇二
為了保證崗位所使用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能適時得到修訂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安全保衛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管理。
3.1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批工作。
3.2安全保衛部門負責組織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修訂、發放、作廢、銷毀工作。
3.3各車間、部門負責制定本車間、部門的相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應急救援預案,適時修訂安全操作規程。
4.1安全規程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衛部門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實際需要,制定安全規章制度,并發放到有關的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
4.1.2各車間、部門要根據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變更,適時修訂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規范從業人員的'操作行為,控制風險,避免事故的發生。
4.1.3安全保衛部門根據重大危險源制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2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的發放。 安全保衛部門根據各車間、部門的實際制定發放范圍,經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后發放。
4.3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評審。 公司應定期進行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
4.3.1.1法律法規發生改變時;
4.3.1.2機構和人員發生變化時;
4.3.1.3當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原材料、產品發生變化時;
4.3.1.4危險源發生變化(包括危險源的種類、數量、地理位置);
4.3.1.5應急機構和應急人員發生變化時;
4.3.1.6應急設備設施發生變化時;
4.3.1.7應急演練后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時;
4.3.2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評審。
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應每年進行一次評審,以確保其有效性和適宜性,評審時間和評審方式依具體情況而定。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篇三
為了加強公司現場安全管理,規范員工作業行為,預防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各基層單位(礦井)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組織編寫本單位所有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各級分管領導負責組織本專業技術人員編寫所管范圍內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各業務科室負責制定本戰線各工種操作規程,并監督執行。定期進行修訂及時補充和完善規程內容安全檢查處、安檢科對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域公司生產技術處、機電處、通風處、安全檢查處對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內容進行審核。各工種操作規程編寫,應由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本崗位從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組成。
操作規程的編寫要涵蓋所有工種,及各工種操作的全部過程;操作規程要明確對各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標準,明確違反操作所帶來的后果。
3.操作規程內容要符合實際,層次清晰,語言簡練,通俗易懂。
1、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本崗位操作規程的學習,熟知本崗位作業操作程序、標準及要領,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在老工人帶領、指導下進行作業。使用新工藝、新設備使用前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規程的培訓,離崗3個月的人員重新上崗前必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各單位的技術人員要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操作培訓、考核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為生產服務。
4.各單位要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崗位工種的技術比武活動,調動員工比本領,提素質的積極性。
1.操作規程要根據設備的改進與更新及時評審操作規程的`符合性,并及時修訂。
2.崗位增加時,要及時完善該崗位操作規程。
1.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人員,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3.情節輕微,未造成重大損失的,停工學習,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崗。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篇四
2、范圍
全體員工、所有崗位
3、職責
安全科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
各班組、班組對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進行宣貫,傳達給相關方。
4、程序
制訂程序
由各管理班組等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由各管理班組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內容
a.正常開、停車操作程序;
b.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d.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e.接觸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險性;
f.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評審
由主要負責人組織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主要負責人負責我廠級不符合項的檢查、糾正措施和驗證;并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執行過程。
主要負責人制定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修訂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8)其他相關事項
文件修訂形式
(2)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填寫修改記錄
(3)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4)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宣傳培訓
安全科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篇五
1.作業前重點檢查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接合正常。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2.啟動前應檢查前并確認各限位裝置、梯籠,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鎖裝置良好可靠。啟動后應進行空載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3.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載人時嚴禁超過十三人運行。
4.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應集中精力操作,不得在梯籠內看書看報,聽收音機音樂等。
5.運行過程中,司機必須監督工人,隨時關好安全防護門,如門未關好而發生事故,司機要負連帶責任。
6.當升降機運行中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請專業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至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運行,在運行中發現電氣及限位裝置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7.升除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8.定期對各傳動機構潤滑保養,特別要注意變速箱內潤滑油的多少,以防齒輪咼桿缺油而損壞。
9.作業后,應將梯籠降至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銷好開關箱方可離開。
1、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施工電梯操作說明書要求。
2、操作司機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班。
3、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防止偏重,嚴禁超載荷運行,要求載人不得超過9人,人、貨混裝時不得超過1000kg。嚴禁讓非操作人員動用電梯,若發現項目部將追究操作司機責任,并將進行處罰200元。
4、電梯運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5、電梯在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電梯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
6、電梯運行到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停車,以代替正常超縱按鈕的使用。
7、操作司機在每層升降前,必須監督其它職工關閉樓層防護門及梯籠門后,方可進行操作運行。如樓層防護門及梯籠門未關閉好即運行,項目部將對違章操作司機進行處罰,每次50元罰款。
8、作業后,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封鎖電梯籠門和維護門。
9、操作司機應對機械進行保養、維修、檢查,并作好相關操作記錄。
1、施工電梯安裝后,安全裝置要經試驗、檢測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電梯必須由持證的專業司機操作。
2、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桿,各停靠層的過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欄桿應安全可靠。
3、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時,應空載及滿載試運行,將電梯籠升離地面1m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活性,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
4、限速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必須由專人管理,并按規定進行調試檢查,保持其靈敏度可靠。
5、電梯籠乘人載物時應使荷載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使用,嚴格控制載運重量。
6、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要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車。
7、多層施工交叉作業同時使用電梯時,要明確聯絡信號。風力達6級以上應停止使用電梯、并將電梯降到底層。
8、各停靠層通道口處應安裝欄桿或安全門,其它周邊各處應用欄桿和立網等材料封閉。
9、當電梯未切斷總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作崗位。作業完后、將電梯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門和電梯門。
施工電梯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電梯司機必須身體健康(無心臟病和高血壓病),并經過訓練合格,嚴禁非司機開車。
2、每班首先運行和滿載時均應做電動機制動效果檢查(吊籠離地面1m 左右,停車2秒,吊籠無下滑現象)。
3、電梯吊籠里,嚴禁混凝土和人混上(乘人時不載混凝土,載混凝土時不乘人)。
4、電梯基座5m范圍內,不得挖掘溝槽。電梯周圍2.5m內,離地面高3m左右要架設堅固的防護棚。
5、暴風雨后外用電梯基座、電源、接地、暫設支撐等,要進行安全檢查。
6、嚴禁電梯超載運行,運送物料長度不得超過護網。
7、司機開車思想集中,隨時注意信號,遇事故和危險時立即停車。
8、堅持定期進行技術檢查和潤滑制度。
9、記好當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不得帶病使用。
10、吊籠無安全門、卸料平臺無安全門,不準開車。
11、離開操作室應鎖梯籠門,拉閘停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