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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與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法治安全知識主題班會篇一
二、活動地點:待定
三、活動對象:
四、活動目的:
組織進行一次深刻的有意義的宣傳法律的主題班會活動,進一步了解法規知識,加強同學們的法律觀念,養成自覺遵守和維護法律的習慣。加強對同學們的安全教育,引起同學們對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深刻重視,提高同學們的安全和防范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活動形式:
采用知識競賽、交流及表演小品和欣賞短篇的方式。
六、活動前準備:
1、觀察了解學生及班級狀況,結合校園現狀和法規常識,發現問題所在。
2、召開班委團及學生代表會議,正式確定班會的主題。
3、組織委員組織工作范圍,并擬寫班會方案。
4、組織委員在班級進行宣傳,鼓動同學們的積極性,并準備材料和主題節目。
5、邀請學院領導、輔導員參加,并上臺演講。
6、落實方案,確定活動時間、地點及活動前的準備
七、活動過程:
1、有請輔導員上臺講話,并致以開幕詞。
2、以ppt的形式展示,結合實際案情,講解相關法律常識,讓學生體會懂法、守法的重要意義。
3、欣賞法制教育短片,通過短片了解違法犯法的害處。
4、舉行法律知識競賽,通過競爭的方式讓同學們豐富法律知識。
5、欣賞小品,通過小品的形式來引起大家對法制的共鳴,在娛樂中體現、學習法律知識,加深影響。
6、有請院領導上臺講話,并致意結束詞。
7、全體師生集體宣誓遵守法律,維護道德。
8、布置作業,每位同學抒寫一片法制教育心得。
八、活動意義:
通過本次主題班會,同學們對各類安全知識比以前有了更為深入的了解,同學們明白了在我們身邊還存在著各種安全隱患,提高了同學們的安全意識,通過本次主題班會,同學們都再次深刻的認識到安全對于我們的重要性,積極上交了對本次主題班會的感想。
這次會議不僅達到了預期的目標,生動活潑,使“法制安全”這一主題深入人心,也為同學之間互幫互助和班級的團結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我們也意識了我們仍存在的不足和以往我們忽視的方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對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足之處做進一步的加強:
1.思想上時時講安全,事事重安全。我們在工作學習中不能掉以輕心,不能麻痹大意,要警鐘長鳴,長抓不懈,確保學生安全。
2.宿舍。我們仍要看到我們的宿舍仍存在不足之處:宿舍陽臺大多有同學平時未及時清理掉的飲料瓶,這成為宿舍火災之源。以后每周做到廢物必清,使雜務不至于大量積留。預計宿舍在年后部分宿舍將會裝備電腦等較大功率用電器。我們班委會積極宣傳用電安全,并做定時線路電源等方面的安全檢查。我們會在以后的班會上不時提醒同學注意宿舍個人財務安全,提醒同學對自己重要物品如身份證等不時檢查。
3.校園安全。由于我校人口密度較大,車輛路上行進不便,我們會提醒同學在校園行走注意避讓車輛。
4.校外安全。對外出路上安全做進一步強調,對重點路口做進一步提醒,且時時提醒。對網吧財務安全積極提醒,使同學不至于在魚龍混雜的網吧丟失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并注重人身安全。
5.除以上幾點外,我們會定期召開安全主題班會,對出現的問題積極討論,采取措施,未雨綢繆。
總之,我們會盡我們的努力確保同學們在學校安全快樂的生活,使每個同學都能感到一個完整、幸福的“家”的溫暖。
法制與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法治安全知識主題班會篇二
教學課題:法制教育(自護、自救安全教育)
教學內容:學習一些家居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識。
教學目標:
通過學習有關安全知識,使學生樹立自護、自救觀念,形成自護、自救的意識,使學生安全、健康成長。
重點難點:學會如何實施自我保護。
教學方法:例舉法,討論法。
教學過程:
一、談話引入:
同學們生活在幸福、溫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關心、愛護,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險。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許多事情需要備加注意和小心對待,否則很容易發生危險,釀成事故。下面就談談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二、交通安全
案例|一、3月31日11時55分,河南省潢川縣小學生楊明亮(男,8歲),在豐臺區富豐橋東韓莊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橫穿機動車道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李元元(女,24歲,北京市公交總公司603車隊)駕駛的大公共汽車當場軋死。
案例二、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莊村村民薛新開(女,7歲)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建中(男,19歲)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1、分組討論、行走時怎樣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要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穿越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2、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在公路上行駛。
三、防溺水安全教育。下面給大家講幾個游泳所帶了的慘劇。
(1)2016年4月23日下午,廉江市安鋪鎮3男孩結伴下河撈蜆不幸溺水,導致2死1失蹤。
(2)2016年1月8日,山西省長治市長治縣郝家莊上郝村西塘處,因開發商挖沙導致地面出現大坑,聚集河水后結冰,4名小學生和1名幼兒在冰上溜冰時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
(3)2016年3月3日,海南樂東中學2名初三學生到河邊釣魚,不慎落水身亡。
(4)2016年武漢一所中學6名初中生結伴到長江游泳,其中5人被浪卷的遠離岸邊,3人被群眾所救,2人不幸失蹤
(5)2016年6月9日,山東省萊蕪市萊城區楊莊中學7名初三學生結伴在萊蕪匯河下游游泳時溺水身亡。
(6)2016年6月9日,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桃洪鎮文昌村5名小學生在桃洪鎮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時溺水身亡。
(7)2016年1月1日下午兩點左右,廣東汕尾陸豐市湖東鎮南四坑水庫發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學生死亡。
(8)2016年1月7日,河南信陽光山縣南向店鄉天燈小學發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兒童溺亡。(9)2016年4月21日,廣東珠海中大珠海校區一名2016級本科生凌某,在校園內沕水湖意外溺水身亡。
(10)2016年5月5日,北京市吉利大學一名大二學生在十三陵水庫游泳時,不幸溺水身亡。
以上僅僅是游泳所帶來慘劇的冰山一角,但也并非是因為游泳可能會溺水而就因噎廢食,而不去游泳,只有清楚了原因,知道怎樣預防,在保證我們安全的條件下,就可以開心的游
游泳時要注意安全
1、飽食或者饑餓時,劇烈運動和繁重勞動以后不要游泳。
2、發現有人溺水,不要貿然下水救,應大聲呼喚成年人相助。
3、水下情況不明時,不要跳水。
四、用電安全。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中用電的地方
越來越多了。因此,我們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電常識。
(1)認識了解電源總開關,學會在緊急情況下關斷電源。
(2)不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濕布擦拭電器。
(3)電器使用完畢后應拔掉電源插頭。
(4)使用中發現電器有冒煙、冒火花、發出焦糊的異味等情況,應立即關掉電源開關,停止使用。
(5)發現有人觸電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將觸電者與帶電的電器分開,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五、安全使用煤氣
(1)燃氣器具在工作時,人不能長時間離開,以防被風吹滅或被鍋中溢出的水澆滅,造成煤氣大量泄露而發生火災。
(2)使用燃氣器具(如煤氣爐、燃氣熱水器等),應充分保證室內的通風,保持足夠的氧氣,防止煤氣中毒。
六、食品安全教育。
主持人:喜歡零食是孩子的天性,但往往在吃得高興的同時卻忘記要看看食品是否過期,是否變質,因此就存在一個很大的安全隱患。請同學們在享受零食時記住要吃安全放心的食品。
1、預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床單和被蓋(一月一次)。
2、保持教室、宿舍及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飯前便后洗手、不暴飲暴食的良好習慣。
3、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潔瓜果、不吃腐敗變質食物、不吃未經高溫處理的飯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4、要從食品標簽上注意識別食品質量,選擇安全的食品是把裝病從口入”的第一關。
5、不吃三無產品食物,不吃發霉、變質的食物。
6、不亂吃野果,更不要撿路邊的果吃,以免中毒。
七、防拐騙。
1、案例:某日晚10點,由山東省某縣某村13歲女學生楊某從叔父家吃過晚飯后徒步回家。天色已黑,路途又遠,她在途中碰到一個騎摩托車的男青年,男青年用騎車
帶她回家等花言巧語騙取了楊某對他的信任,上了他的摩托車。半路上,他企圖_污楊某,卻被楊某狠狠地咬斷一截舌頭。歹徒慘叫著逃走了,但他因落下傷殘,很快就被公安機關捕獲。
2.討論案例:通過以上兩個案例小組展開討論。談談自己的感受。前者不但勇敢而且機智,因為她不但保護了自己,而且打擊了歹徒。而后者的膽孝恐懼不但助長了歹徒的氣焰,還使自身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因此,面對不法侵害,特別是嚴重的不法侵害,首先要勇敢。因為勇氣能給人以信心,給人以力量,相信正義必將戰勝邪惡。
(1)、不吃陌生人的東西。
(2)、不聽陌生人的話。
(3)、不跟陌生人走。
(4)、不和陌生人講話。
八、教師小結:只要我們處處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護的知識,鍛煉自己自護自救的能力,機智勇敢的處理遇到的各種異常的情況或危險,就能健康。
法制與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法治安全知識主題班會篇三
一、活動主題:
大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動目的:
通過案例剖析使學生了解各種法律法規,教會學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違法,曾強學生的法律意識,養成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的習慣,
大學生法制教育主題班會。
三、活動過程:
各位同學,各位老師,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有機會在這里和大家交流,我們的考試剛剛結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學取得好的成績。希望大家在新的學習任務開始之前調整好的狀態,迎接下一次的挑戰。我們大家都知道,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們的生活在一天天的發生著改變,我們身邊也隨之出現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體或個人,并且他們的行為有時會侵犯到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懂法我們也可以能侵犯到他們的權利,為了增強我們的法律意識,培養遵紀守法的能力,為此我為大家準備了這次“大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題班會,希望通過這次班會使同學們了解掌握法律法規常識,從而使我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案例一:(盜竊罪)
2009年10月14日18時許15號公寓樓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報案稱本宿舍倆臺筆記本電腦被盜。現場沒有發現任何被撬痕跡。民警經過細致詢問后,得知該宿舍張某作案嫌疑,隨即對張某的行蹤進行了調查。經過多方努力,民警在該學校東門城中村一招待所抓獲。據張某交代,其中一臺筆記本電腦已經銷售,另外一臺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張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后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張某犯有盜竊罪,且兩臺筆記本電腦折合人民幣八千余元,屬數額較大,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點評:據了解張某系該學校新聞專業學生,該生家庭條件很好,其爺爺是一個高級干部,父親自己開一個公司,產業也很大。應該說經濟條件很好的,但是張某為什么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據張某交代,該生來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經濟花銷比較大,家里給的生活費不夠自己在女朋友面前“顯擺”。國慶節回家后父母給他買了一個價值8000元的電腦,該生由于沒有生活費在火車上以3400元將其處理。收假后沒有幾天就把這些錢揮霍完了,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時沖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張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張某的只能牢獄之苦。可謂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盜竊罪的量刑:
1、盜竊金額500-2000以上為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盜竊金額5000-2萬以上的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盜竊金額3萬-10萬以上的為情節特別嚴重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罰金
案例二:(搶劫罪)
劉某、崔某、鄭某、程某、陳某5人,是某高校02級法律專業的二年級學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飯后,于當晚12時許攜帶菜刀、木棍等兇器,竄至西安市友誼西路,攔路搶劫西安儀表廠職工張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張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則圍住張某,并用木棍將張左肋骨打骨折,搶走現金1780元。期間,程某在一旁望風。作案次日,程某和陳某到校保衛處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上5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點評:據了解幾個學生家庭條件都可以,就是因為一種好奇心最后釀成大禍。我們現在很多大學生進去大學以后放松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加之離開家庭,自認為走上了社會,便逐漸滋生了好逸惡勞、學習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艱苦、貪圖享樂、愛慕虛榮等不良習性。而一旦面對犯罪的誘因,在不能正確辯別是非的情況下,就以身試法。最終釀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傷害罪)
2009年圣誕節晚上9時某高校某班級圣誕節晚會結束,班上同學張某與王某到商業街歸還所租用音響設備,因器材有所損壞牽扯賠償問題發生口角,后雙方情緒激動大打出手,張某給其輔導員打電話告知此事,輔導員隨帶領班上10余名學生趕到現場,現場秩序一度混亂,無法控制,其中一同學孫某抽出隨身攜帶的刀具刺向租音響的老板,店老板心臟左下方被刺傷,當即倒地不起,后經法醫鑒定為重傷。
此案件中,孫某用隨身攜帶的刀具將店老板刺成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家屬也賠償受害者醫療各項費用數十萬元。
案例四:(故意傷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樓內,同學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陳某在熄燈后還在大聲交談,隔壁的同學王某等人就不滿了,因此這些同學就爭吵起來,后來陳某與王某就約好,二人到學校操場上去“單挑”,陳某開始還帶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來出門時因要換鞋,隨手又將刀遞給與他同寢室的舒某,之后,陳某和王某就按約定來到學校操場,當時那位姓舒的同學就帶著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場上,看到陳與王二人在對打,當時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陳某被打得在后退時,也許是出于“拔刀相助”這個成語的熏陶吧,舒某見陳某打不過對方,就隨手朝對方王某腹部連刺數刀,刺破了對方的回腸,經法醫鑒定,對方的傷勢已經構成重傷。舒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雖然舒某只有14周歲,但是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終他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點評:友誼是人生的美酒,使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們現在所處的這個時期,一定要謹慎擇友,擇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學習,相互促進,有利于共同進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響,所以我在這里勸誡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幫助他人助人為樂是做人的美德,但是為了哥們義氣兩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對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標尺進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隨意遷就,否則就會釀成大禍。我國《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周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并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
案例五:(聚眾斗毆罪)
還有這樣一個案例,也是象你們一樣的兩個學生,他們是同班同學,因為他們之間曾經發生過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學楊某對與他發生過矛盾的張某同學說:等一下,我們一起回去,張某就以為楊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幾位所謂講義氣的同學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議如何對付楊某,然后尾隨楊某,其中一人向對方挑釁,而楊某當時可能因為人少對其未加理睬,但后來卻糾集了其余10多個人,又攔在路上向張某這方挑釁,雙方互相毆打,最后張某這方的一同學頭部受到嚴重打擊,被打成重傷,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這是一起聚眾斗毆案件,(聚眾斗毆一般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眾斗毆,或者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或者在公共場所、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或者是持械聚眾斗毆的,應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眾斗毆造成重傷、死亡者,就應按照刑法規定,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故意傷害就要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眾斗毆中故意傷害了他人的身體致人重傷,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刑法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造成重傷要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點評:而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與他人之間的一點小矛盾,雙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發生這樣的結局。俗話說: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同學們,人生活在社會中,難免相互之間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們心胸放得開闊一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發生許多,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而案件中因為講義氣出手幫忙的同學,同樣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他們的行為其實就是我剛才所說的多管閑事,沒有約束好自己的行為,導致發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網絡散布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漢濱區某校大二學生一時無聊竟然拿“針扎”事件開玩笑,在互聯網上一個“安康論壇”發布“安康發生針扎事件”等信息,引來大量人員跟帖,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經過公安機關的縝密偵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網吧內將發布虛假信息人周某抓獲。據周某交待,出于對新疆發生的“針扎”事件好奇,便在網上發布了聽說安康發現針扎事件的虛假信息。
周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涉嫌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當周某知道因為自己一時的好奇和無聊換來了10天拘留時后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點多,在自家電腦上敲下一段不到50個字的消息,發在了幾個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幾個小時之內,這條消息夾雜著人們對輻射的恐慌不脛而走。一天以后,北京、廣東、浙江、江蘇等地發生食鹽搶購現象。據官方分析,造成食鹽搶購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嘯造成,民間盛傳含碘物品可以預防核輻射,造成部分民眾盲目搶購囤積碘鹽;另一方面,民眾擔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買不到沒有污染的食鹽了,所以瘋狂搶購囤積,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機提價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發布消息稱,已查到“謠鹽”信息源頭,并對始作俑者“漁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處罰。
近日網上出現一條“陜西興平將于6月13日發生強烈地震,震級為7-8級左右,此后還會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級均不等”的傳言,引發部分網友恐慌。經經過公安部門調查核實,該謠言出自陜西咸陽兩名學生之手,目前這兩名學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點評:我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規定利用國際聯網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總結
通過以上的案例的教訓,我們同學們應進一步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從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驅動去嘗試本來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同學們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是無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范,這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更是我們同學們在自我防范違法犯罪中的法定義務和責任。最近幾年,我國青少年犯罪人數和比重逐年遞增,案件性質涉及盜竊、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搶劫、敲詐勒索、非法集會等等,而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對法律知識的匱乏,守法意識的淡薄和一時的年輕沖動所造成的。
同學們,你們正處于成長發育階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會閱歷淺,所以是非觀念較差,容易去模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也容易被人利用。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我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們是否想過我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相信我們的輔導員老師對同學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紀安全教育已經講過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學們分享以上這幾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現實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學們能從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點點啟示。
法制與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法治安全知識主題班會篇四
一、主題大學安全法制教育
二、時間:20__年x月x日晚上7點30分
三、地點:
四、出席人員:輔導員和__x班全體學生
五、主持人:班安全委員
六、班會開展方式:ppt形式
七、班會議程簡要:
1、主題班會背景
法制安全教育作為在校學生,安全問題與我們的生活、學習、成長息息相關。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提高防范能力,是學生自身的重要使命。
安全防范是一種意識,更是個人的生存技能。做好個人安全防范是人生的一門“必修課”。每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學生首先必須了解自己所處的環境安全。
2、班會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普及安全知識、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氛圍、進一步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各種安全事故的能力,限度消除學校安全事故隱患,使學生懂得在校園中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并能做到時時處處注意安全。
3、班會活動準備
1、讓同學們討論對安全法制的認識。
2、請同學舉例身邊的真實例子。
(1)你親身經歷的有哪些?
(2)你知道的詐騙類型有哪些?
(3)你認為學生違反法律法規時的心理是什么?
4、活動過程
a、首先播放查找到的一些關于大學生安全法制教育的視頻。
b、讓學生自由討論發言,談談自己的認識,和今后應該做到哪幾點。
5、由ppt介紹學生應該注意的一些安全常識:
每位同學必須牢記如下行走安全常識:
①、學生必須具備的安全防范技能
(防范宿舍火災;防范乘車安全等)
②、使用atm機注意事項
(在輸入密碼時注意旁邊是否有人在偷窺;取款憑條要放好,不能隨手一丟泄漏卡號等)
③、詐騙的預防
(假冒大學生詐騙;謊稱意外要求匯款詐騙等)
④、防火及安全逃生
(逃生預演,臨危不亂,熟悉環境,暗記出口等)
⑤、公交車上如何識別扒竊
⑥、防止掉進陷阱
⑦、謊稱意外要求匯款詐騙
⑧、正確適用法律維護自己利益
6、就本次班會全體學生暢談體會。(時間大約15分鐘)
7、輔導員點評。
八、總結發言
通過今天的安全教育主題班會的開展,使大家深刻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作為在校學生,安全問題與我們的生活、學習、成長息息相關。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提高防范能力,是學生自身的重要使命。
改革開放后的大學校園,已從昔日遺世獨立的“象牙塔”儼然變成開放型的“小社會”。可相對于社會人,大學生群體仍然是一個特殊的社會弱勢群體。接受安全法制教育,不僅是依法治校的需要,也是適應日益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的需要,更是大學生自我完善和提高綜合素質的需要。每位在校生都必須牢固樹立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為核心的校園安全文化觀念,積極主動地增強自己的法制意識,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防衛能力和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應變能力,以及抵御違法犯罪的能力,保證自己身心健康地完成學業,并能成功地就業、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