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的特點篇一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崗位說明書;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后,需將客戶轉交于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2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詳見附件保密與競業限制)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的特點篇二
編號: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從年月年日止。
2.試用期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崗位) :
2、工作地點 :
3、崗位職責(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有權做出相應調整)
a.依照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制定本年度銷售預測及指標分解、銷售計劃,制定渠道。對營銷思想進行定位,確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
b.銷售隊伍的建設與培養,定期組織員工舉行例會,分享會,學習相關專業知識。
c.按規定處理客戶訂單(報價單,合同,任務單,出運單等),支持業務員確保重點客戶訂單操作順暢及所有訂單處理無差錯。
d.依照公司財務政策,合同條款和出口信保相關規定,負責監督并支持業務員及時催收貨款,確保貨款安全及時回收。
e.依據市場信息,參與及協助國內外市場的潛在及現有重點客戶談判,開發及后續訂單操作,確保重點客戶成功率和簽約客戶滿意率。f.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務。
g.注意業務員工作狀態,落實公司制度,對業務員要起到監督作用,防止業務員泄露公司機密及飛單行為。(如因監管不力,制度落實
不完善導致飛單或資源泄露,要負重要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薪酬結構:基本薪資+績效提成+特別獎勵+福利補助
1、基本工資:試用期元/月,轉正后/月。
2、績效工資:(詳見附頁)
3、甲方每月發給乙方交通補助 元,通訊費補助元,餐補費 元;轉正后與薪水同日發放。
(三)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1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的特點篇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公司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工作內容與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乙方的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按照甲方的銷售總監的崗位職責描述及相應的考核制度執行。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四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在一個工作周期內(一季度),乙方經過考核達不到崗位職責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職工作任務的,視為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需根據公司安排可以經常出差。
崗位職責描述與考核
第五條 以下為乙方崗位職責的具體描述:
1、為促進公司經營管理的規范化,協助總經理將企業打造成規范完善的上市企業,乙方須制定和完善營銷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與考評體系,包括:
(1) 負責組建和管理公司的銷售團隊;
(2) 制定詳細的年度銷售計劃、市場規劃;
(3) 制定有效、詳細的銷售崗位以及其它崗位的職責、績效考核、薪酬激勵的管理體系;
2、根據公司的銷售任務,向下屬部門進行合理的任務分配與區域劃分,監控和調整,為下屬員工解決銷售工作中的困難,確保各項銷售指標的完成。
3、及時掌握目標市場的信息,定期進行市場動向、特點和發展趨勢的分析及目標客戶需要分析和預測,制訂有效的營銷戰略。
4、負責公司銷售、財務、生產后勤等各部門的密切配合,確保營銷工作的順利展開。
5、規劃并執行公司總體銷售戰略,實施公司年度銷售計劃、銷售費用計劃及費用使用管理,全面計劃和安排本部門工作。
6、負責帶領銷售團隊實現公司的銷售目標,提升市場占有率,并負責與重點大客戶的談判、商務合同(協議)的起草和簽訂工作,權限內審批客戶合同,并控制銷售風險。
7、負責對下屬員工的培訓和業務指導,提高下屬的綜合業務素質,強調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增強競爭力。
8、負責對下屬工作的監督與考評,參與制定完善的人力資源規劃與人事制度,保障公司人員的穩定,以及滿足企業的用人需求。
9、每月定期向總經理提交所管轄工作的書面總結報告,匯報、分析和提出合理化建議。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及時向總理經理請示和匯報,做好向上向下縱向和橫向的協調溝通,隨時指導下屬工作。
10、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任務。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的勞動工時制為:
由于乙方擔任甲方的崗位,根據工作需要,不設定乙方具體的休息休假時間。甲方需要加班時加點時,乙方應積極主動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以更好的完成職責工作為基本準則。
勞動報酬及福利
第七條乙方的年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年,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上述薪酬已包含國家法定繳納的一切稅、費、金,社會保險),任職期間乙方成功運營的項目,甲方另行獎勵。
第八條 乙方年薪及崗位工資支付辦法:
1、每年支付給乙方年薪兩次,即簽訂合同之日起,120日,甲方支付給乙方年薪的三分之一,第二次為合同期內,乙方完成甲方的下發的銷售任務:壹億員銷售額,甲方支付給乙方剩余的年薪。
2、每月10日起,支付給乙方崗位工資_____________元。如甲方做出解聘乙方的決定,應在解聘決定同時,一次性結清上一個月的崗位工資,剩余合同期限每月不再支付給乙方任務費用。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一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視情節的嚴重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對甲方生產、經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將變更通知書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答復對方。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乙方不能勝任該崗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約本合同。
3、私自利用甲方資金、技術、設備、名譽等條件為他人或自身謀取利益的,或者將甲方的財產用于未被授權使用的目的;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得甲方財物或者對甲方有欺詐行為的,本人或協助他人虛構事實向甲方索取報酬或補償的,從而侵占公司財務的;
5、未得到甲方的許可接受供貨人或者客戶的非正當財物;
6、乙方無法提供真實身份證明的,應聘合同發行期間提供虛假的從業經歷、資質或學歷、身體狀況,或是隱瞞與其他單位尚有未解除的勞動關系、未了結的勞動糾紛等情況的;
7、散布不利于公司安定團結、和諧社會言論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代價下,即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須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
1、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乙方在簽訂本合后,另行簽訂有服務期限協議,或者接受甲方培訓或甲方安排的培訓、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術情報、或者從事的是不能輕易代替的甲方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承擔本合同規定的違約責任。但服務期限協議、培訓協議等其他協議對于勞動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法》規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甲方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廉潔承諾: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不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財產,否則以非法所得的數倍進行賠償并公示,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也可按照有關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的特點篇四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業務需要,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及勞動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以后雙方續有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 年(二○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貳個月為試用期,協議期滿終止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及職責:
1、甲方雇用乙方從事電話營銷工作,
①按上級主管提供的客戶聯系資料,用電話的形式介紹公司產品,并征得客戶的同意把公司產品圖冊郵寄給客戶。
③每個月至少有效郵寄公司圖冊量為800冊。
④以及完成甲方(管理人員)交辦的其他任務。
2、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仔細閱讀甲方企業的《企業文化/管理制度》(附后),并明確表示嚴格遵守并自愿接受考核的獎勵和處罰。。
三、勞動紀律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工作安全和身心健康。
2、經雙方協商,乙方自愿將工作時間延長為每月 26 天,星期天、節假日休息。
3、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仔細閱讀甲方企業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附后),并明確表示自愿接受,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乙方除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外,還要完成甲方交辦的其他事務,工作要主動。要努力提高職業技能,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勞動紀律和各種合法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定進行處罰。
5、乙方要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業務秘密與秩序。如使甲方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或未能履行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要負賠償責任。
四、乙方工資待遇:
資250元,,全勤獎100元,加業績提成每本有效寄出圖冊提成為0.5元;第二個月,基本工資1150元,延時工資250元,,全勤獎100元,加業績提成每本有效寄出圖冊提成為0.5元;
①、基本工資1150元,全勤獎100元,交通和午餐費400元(完成每個月800冊有效寄出圖冊量),手機費100元(拒接公司電話3次以上取消此獎勵),業績獎300元(完成每個月800冊有效寄出圖冊量),共2050元;
②、業績提成:業績指標800冊有效寄出圖冊/月,每有效寄出一冊獎勵0.5元,超出800冊以后有效寄出一冊獎勵1元。
3、各級人員都必須積極配合考核人員的考核工作,如發現有人弄虛作假的,第一次弄虛作假扣1000元錢,第二次弄虛作假扣20_元并且給予無任何補償辭退(如情節嚴重的,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4、甲方施行定時工作制。上款中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工資中已經包括法定時間內工作工資、經協商一致乙方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及節假日加班費。
5、乙方確認自己已經另行參加社會保險,甲方實發的福利津貼中,已經含有乙方自行繳納社會保險的費用。由乙方自行向其勞動保險所在機構繳納,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工資發放時間為25日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
五、勞動協議的終止條件:
1、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雇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企業勞動制度、安全生產制度和其他合法規定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造成甲方利益損害的;
(4)考核成績達不到約定條件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協議:
(1)乙方患非工傷疾病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方工傷病愈后,經甲方調換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因甲方業務需要,精減人員的;
(4)企業發生困難需要裁減人員的。
3、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協議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的。
4、除上述規定之外,乙方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應同甲方協商達成一致。
六、違約處理: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或無正當理由,一方不得擅
③、如果打電話過程中直接產生意向客戶,并成交的,提成5%。自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行為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約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當于乙方一
個月收入的違約金。
2、甲方行為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單方違約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乙方本人相當
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的違約金。
七、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勞動協議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協商解決或向當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涉及到本勞動協議第七條約定事項的爭議,雙方可直訴請法院解決。
八、本勞動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二○ 年 月 日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的特點篇五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
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
(二)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元。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占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保險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于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并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