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企業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協議篇一
一、股權贈與份額及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權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贈上述股權。
2、甲方以無償的方式贈與上述股權給乙方,并由乙方任公司的_________職位。
二、承諾與保證
1、甲方承諾與保證
(1)贈與乙方的股權為甲方持有,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贈與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贈與其股權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贈與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2、乙方承諾與保證
(1)承認甲方公司的章程及本合同約定。
(2)保證按公司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
三、盈虧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即召集股東會。經股東會決議同意贈與后,乙方即成為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公司虧損。
第一條 、費用承擔
因履行本協議項下股權贈與事宜產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雙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行協議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致使協議履行不能;
4、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四、違約責任
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該損失,賠償數額以實際損失為限。
五、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
2、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每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協議篇二
贈與人:___________ 受贈人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受贈人二:___________ 受贈人三: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受贈人四:___________ 受贈人五: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的激勵與約束,使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為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贈與人、受贈人各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權期權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贈與
1、贈與人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出資額為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贈與人占公司股權_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贈與人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份總額%的股票期權平均贈與給受贈人一、二、三、四、五,受贈人可在指定的行權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 受贈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4、本協議贈與標的股票期權生效之日為公司實際上市之日,受贈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認購相應期權權利,即股權生效以公司上市為附加條件。
5、受贈人有權在贈與期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認購全部受贈期權。若期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未認購全部期權,視為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則剩余股票期權失效,剩余股票權利回歸甲方。
6、受贈人在兌現股權后才能成為公司股東,并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7、本協議旨在通過贈與公司股權的方式激勵公司中高層管理員工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實現之前,贈與人將通過公司績效考核標準審核受贈人的工作情況,如果成績優異,則贈與人另向優異的受贈人贈與額外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贈與數量由績效考核表決定。
第二條 受贈人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實現條件到來之前或者受贈人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受贈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
(2)全部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后沒有繼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第三條 受贈人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受贈人受讓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后,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轉讓其股權時,贈與人具有優先購買權,即本協議贈與人享有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為:
(1)在受贈人受讓股權后,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每1%股權,贈與人須支付認購款人民幣________元,且受贈人每年轉讓股權的比例為不得超過50%.
(2)在受贈人受讓股權后,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凈資產狀況為準。
2、贈與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愿意購買的,受贈人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3、贈與人及其他股東接到受贈人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受贈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
第四條 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受贈人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贈與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實現之前或者受贈人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贈與人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五條 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七份,簽字方各執一份,有限責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贈與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一: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二: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三: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四: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五: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協議篇三
贈與方(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受贈人(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第一條?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上海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____%的股權給乙方;
第二條?贈與條件
________
2、乙方為公司連續服務每滿1年,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占公司股權總額1%的股權贈與乙方,但所贈與的股權累計最多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____%。
3、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三條?贈與程序
1、乙方連續服務每滿1年,自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并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2、如此項贈與需征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于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并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3)項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3、贈與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4、除本條第1款規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五條?承諾和保證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六條?股權贈與的法律后果
1、股權贈與完成后,乙方即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七條?費用的負擔
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余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企業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協議篇四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贈與事項
(一)甲方將其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該股權贈與。
(二)股權贈與數量:甲方擁有 公司股權,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權 ____%,甲方同意將其擁有公司股權總額%的股權贈與乙方。
第二條贈與條件
本合同中約定的贈與為無條件贈與。
第三條費用
本贈與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保證其為公司的合法股東并記錄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中,股權占比數額合法、真實、有效。
(二)甲方保證其所持有的股權并未設置任何種類留置權、質押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且甲方保證無注冊資金抽逃的違法行為,且甲方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三)乙方承認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股東權利與義務。
(四)股權贈與后,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并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五)如此項贈與需征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六)雙方簽訂本協議且公司章程法定變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擁有公司%的股權,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八)乙方取得股權后,對其取得該股權之前的公司債務負有/不負有償還。
第五條贈與的撤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____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3、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因上述條款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于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并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二)贈與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第六條保密
(一)在本協議簽署過程中雙方所知悉的對方全部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均應予以保密。
(二)信息擁有方同意,另一方僅有權在以下情況披露該等信息:
1. 該信息由于信息擁有方的原因而為公眾所知;
2. 任何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爭議解決程序的要求;
3. 向一方下屬機構或項目經辦人員披露;
4. 獲得信息擁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持續有效。
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本協議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滿足下列所有條件,不應視為違反本協議: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受阻方不存在遲延履行相關義務的情形;
2.受阻方已盡最大努力履行其義務并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十五天內提供有關該事件的書面說明,書面說明中應當包括對延遲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原因說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當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三十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協議予以修改或終止。如果一方發出書面協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損失。
(三)如因一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該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所有責任。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用、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一)本合同的一方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請均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掛號郵寄、特快專遞、傳真或專人送交的形式發出。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的交寄日以郵戳為準。
(二)通知、文件或申請按照以下方式視為送達和生效:
1.以掛號方式發出的,發往內地地區的,發出后第四日視為送達;發往港、澳、臺及境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發出后第七日視為送達。
2以特快專遞形式發出的,發往內地地區的,發出后第三日視為送達;發往港、澳、臺及境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發出后第六日視為送達。
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件方式發送后打印出得發送確認單所示時間視為送達。
4.如果以專人送交的方式,則在接收人工作人員簽收或遞出人員將有關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時,視為送達。
(三)根據本合同發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請應送達下列地址和號碼:
甲 方:
地 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法律。
(二)因本協議引起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于協商的書面要求后立即開始;如果十日內雙方未能通過協商解除爭議,的則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三)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送達與仲裁或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中得任何規定均不應影響一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權利。
(五)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其它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協議篇五
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二: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三: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四: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受贈人五: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的激勵與約束,使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為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贈與人、受贈人各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權期權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贈與
1、贈與人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贈與人占公司股權_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贈與人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的股票期權平均贈與給受贈人一、二、三、四、五,受贈人可在指定的行權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受贈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4、本協議贈與標的股票期權生效之日為公司實際上市之日,受贈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認購相應期權的權利,即股權生效以公司上市為附加條件。
5、受贈人有權在贈與期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認購全部受贈期權。若期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未認購全部期權,視為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則剩余股票期權失效,剩余股票權利回歸贈與人。
6、受贈人在兌現股權后才能成為公司股東,并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7、本協議旨在通過贈與公司股權的方式激勵公司中高層管理員工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實現之前,贈與人將通過公司績效考核標準審核受贈人的工作情況。如果成績優異,則贈與人另向優異的受贈人贈與額外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贈與數量由績效考核表決定。
第二條受贈人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實現條件到來之前或者受贈人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受贈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
2、全部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后沒有繼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第三條受贈人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受贈人受讓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后,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轉讓其股權時,贈與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即本協議贈與人享有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
1)受贈人受讓股權后,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轉讓每1%股權,贈與人須支付認購款人民幣元,且受贈人每年轉讓股權的比例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權的50%。
2)受贈人受讓股權后,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的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凈資產狀況為準。
2、贈與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愿意購買的,受贈人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3、贈與人及其他股東接到受贈人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受贈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
第四條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受贈人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法律法規、現行政策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贈與人無法履行本協議的,贈與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實現之前或者受贈人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贈與人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七份,簽字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贈與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一(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二(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三(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四(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贈人五(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