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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例會制度 工作例會制度篇一
1、召開時間:
每月的19日下午15:00
2、會議地點:
辦公樓一樓接待室
3、參加人員:
總經理、副總、生產經理、生產調度、各車間主任、各車間帶班長、設備經理、質檢經理、拌料主管、倉庫主管、企管辦、采購人員。
4、會議主持:
生產經理
5、會議召集:
生產調度
6、會議議題:
前一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目前已經解決的問題、尚未解決的問題、新產生的問題。
7、會議召開:
各位針對工作提出問題、解決辦法及建議意見;安排生產工作;綜合配置生產資源,努力降低生產成本;加強生產計劃管理;對產品產量計劃進行調度;加強質量管理;分析設備存在的問題;生產過程工藝技術控制;勞動紀律管理;現場管理;訂單交貨期調度;督促生產車間和生產部門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
8、會議記錄:企管辦
會后,企管辦形成紀要報生產經理、副總、總經理并督促落實。
9、會議貫徹:企管辦
企管辦落實督辦考核。考核時,落實意見經副總、總經理簽字。考核的數額,按照督查管理辦法實施。
本月會議落實情況和考核情況,企管辦要于下月開會時進行通報。
部門例會制度 工作例會制度篇二
1、檢查、掌握公司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執行情況,規范公司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目標的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3、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4、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人員及設備的調配。
1、會議組織、責任部門:
總經辦。
2、會議主持人(主要發言人):
總經理或由總經理指定人員。
3、會議參加人:
公司各部門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行
政部請假,并指派部門其他人員代表。
4、會議記錄人:
行政部
5、會議時間:
每月第一個星期二上午十點整,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停開及另時增加會議的由行政
部提前通知。
6、會議地點:
公司會議室
7、會議內容(議程):
1)主持人對上一月的重點工作進行總結,包括主要的工作內容、原定計劃(上月例會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及在執行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辦法,有哪些不足需要加以改進,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研討,制定解決方案(如未得到解決的問題進行討論找到及時的調解和處理的辦法),對本月的工作計劃進行布置、規劃,追蹤并改進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門負責人匯報上一月主要的工作內容、原定計劃的執行及完成情況,在執行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辦法,有哪些不足需要加以改進,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研討,制定解決方案,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標,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本月工作計劃進行闡述;
3)對上一月發生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探討并形成共識,對本月工作存在的困難進行研究,找出解決方案;
4)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上月工作實際情況提出一項以上合理化建議,以改進部門工作,提出有利于公司經營管理的方法和意見。
1、會議相關人員的要求
1)公司行政部負責會議通知,會議要求的各種資料需在會議前準備好。
2)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時間,應盡量提前兩分鐘到達開會地點,如有特殊原因臨時不能與會者,應提前通知行政部。
3)與會人員匯報工作、討論問題等,其發言要圍繞會議議程和主要議題,簡明扼要,條理清楚,發言時間一般控制在3-5分鐘。
2、不要總是圍繞一個問題不放,一些特殊的問題可以會后單獨溝通處理。
1、行政部需負責做會議內容記錄,會后2個工作日內整理《會議記錄》,以文件形式(含電子文檔)報
總經辦備案。
2、各與會人員均應記錄會議要點,與本身工作相關內容應詳記,以便對日后工作有指導意義。
3、會議內容的跟蹤落實:與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議決定的事項,嚴格按照會議決定的內容開展相關工
作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本制度解釋權歸總經辦,本制度執行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施行。
部門例會制度 工作例會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使公司各部門工作有條不紊地按計劃執行,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及時部署、安排、調整、檢查內部工作,推進公司企業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例會的原則
部門例會是處理本部門事務的會議組織形式,會議要有主題、有準備。總體目的是交流信息、匯報工作、統一思想、加強工作配合、找出完成工作任務的最佳方案。
第三條會前各部門負責人要做好準備,梳理、檢查、總結本部門每位員工本周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未完成的要提前架構好工作方案。
第四條例會內容包括
1、學習和傳達公司的有關會議精神及工作要求;
2、總結部室本周工作;
3、安排部室下周工作;
4、本周工作重點、難點、信息交流以及工作過程中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5、匯集本部門職工反映的問題、建議,及時上報公司。
第五條各部門例會一般在每周星期五或星期六召開。
第六條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集,例會參會人員為本部門全體人員,邀請公司分管領導參加。
第七條每次例會要有專人記錄,記錄在公司統一發放的會議記錄本上,會后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例會決議進行工作落實、核查。
第八條各部門參會人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缺席,不得遲到、早退。
第九條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和推行工作例會制度。
第十條各工程項目部要深化、細化、豐富例會制度,推進工程建設有序開展,確保按質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第十一條公司經理辦公室每半月對各部門會議記錄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向經理、分管經理報告。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經理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