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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隊伍情況說明 教師的工作說明篇一
a4“教師隊伍建設”項目有關事項說明
一、、備查材料
(一)對縣督導
1、縣(市、區)備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編制的師資水平基礎數據統計表。
(2)縣(市、區)編辦核定的關于本學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的文件。
(3)縣(市、區)政府有關教師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具體的實施意見。政府關于培養補充新教師的有關文件或會議紀要。
(4)政府關于推進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主要是教職工全員聘任制和中小學校長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做法。
(5)政府關于落實教師培訓經費,建立教師繼續教育成本補償和投入機制的各項規定,政府加強培訓質量監管的各項措施與規定。
(6)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和城鄉教育交流制度的政策措施。
(7)政府關于提高教師社會地位,落實教師福利待遇的各項規定和措施,扶持邊遠貧困地區教師的各項制度。
(8)教師進修校領導班子與教師花名冊。
(9)教師進修學校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規劃、措施和實施過程性的記錄材料。
(10)有關隊伍建設的文件材料(包括教師職業道德建設、隊伍規范管理、提高隊伍業務素質等)。①《轉發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印發福建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標準(2011年修訂)的通知》(惠政辦[2011]126號)《關于印發〈福建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標準(2011年修訂)〉的通知》(閩政教督[2011]22號)a4“教師隊伍建設” b18 c41-c47 ; b19 c48-c50 ②《轉發關于印發福建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辦法和評估細則的通知》(惠政教督[2012]5號)a3“教師隊伍建設” b13-18 c18-c23 ; a4質量與管理b23 c31
③《轉發關于印發福建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標準和計分方法(修訂)的通知》(惠政辦〔2008〕35號)
④《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標準的說明的通知》(惠政辦〔2011〕128號)
⑤《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禁教師體罰和傷害學生的緊急通知》(閩教人[2013]51號)
⑥《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若干意見》(閩教人[2013]73號)⑦《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閩教人[2013]97號)
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后管理的意見》(閩教人[2014]22號)
⑨《關于印發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教人[2011]48號)⑩《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
2、鎮政府備查材料:
(1)全鎮《福建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教師隊伍建設)匯總。(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同時 報送縣教育督導室205)
(2)鎮政府迎檢工作匯報材料(材料中應體現有關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內容及相關指標到達情況。參見閩政教督[2008]41號文《關于做好鄉鎮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工作的通知》)。
(3)鎮黨委、政府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的管理制度,文件、意見、方案,工作計劃、總結等。
(4)鎮黨委政府研究教師隊伍建設的會議記錄、紀要等。
(5)教師節表彰文件,教師代表座談會記錄、鎮領導講話稿、圖(像)等體現尊師重教的資料等。(6)師德教育活動材料、圖(像)資料等。
(7)鎮黨委政府近三年獎勵教師、慰問教師的名單及金額。(8)鎮在維護教師權益方面的典型事例。(9)為教師辦實事項目落實情況。
(10)a4“教師隊伍建設”自評工作小組名單。
3、教師進修學校備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編制的師資水平基礎數據統計表。(2)學校領導班子與教師花名冊、骨干教師花名冊。
(3)學校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規劃、措施和實施過程性的記錄材料。①被評為省“示范性縣級教師進修進修學校”的相關文件、材料。
②學校近三學年(11-
12、12-
13、13-14)工作計劃、總結,14-15學年工作計劃。③培訓處近三年培訓工作計劃、總結。④有關教師培訓、研修的文件通知。
⑤小學校長、教導主任、班主任、縣級骨干教師等培訓過程性材料。⑥中小學新教師的各種培訓的文件通知及過程性材料。
⑦中小學教研室近三年工作計劃、總結及有關組織、指導開展教師教研活動的文件通知和主要過程性材料。
⑧指標中相關校舍、設備等配備情況。
4、學校備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編制的師資水平基礎數據統計表,學校教職工花名冊。(2)督導評估時前一個月的教職工工資表。(3)學校課程表、教師任課表、基層報表。(4)關于開展師德建設活動和師德考核的材料。①近三年來開展師德建設活動總結一份。
②近三年關于加強師德建設的有關材料(含縣文件、學校每年加強師德建設工作計劃、總結、實施方案、活動情況等過程性材料)。
③學習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實施方案。
④開展師德專題學習、專題講座、師德演講、師德教育活動的措施、特色成效的文字材料、圖(像)資料等。
⑤師德論文匯編或師德承諾責任書、學生無記名師德問卷調查。⑥加強班主任建設的材料。
⑦近三年考核表(按教職工花名冊順序號分整理另存備查)。(5)教師培訓、研修計劃及實施情況材料 ①近三年學校培訓工作總結一份(計劃及實施情況、培訓成效〈含主要指標到達度和主要獲獎情況〉)②近三年校長、教師培訓的計劃、總結(包括培訓目標、內容、途徑、方式、時間、落實情況);教師繼續教育方面,新課程實驗教師培訓,各級各類骨干教師培訓等材料。
③近三年學校教師每年參加各級各類培訓的花名冊。④績效考評實施方案。
⑤教師崗位設置、職務評聘量化實施細則、量化過程性材料。(6)相關佐證材料:
專任教師必備的佐證材料(含認定為專任教師的校長)——
①學歷證書;②教師資格證書;③骨干教師培訓證書或在訓證明;④教師任職資格證書;⑤職務聘任證書;⑥信息技術培訓證書(全員培訓);⑦繼續教育證書(建議出示原件備查較方便)。
校長必備的佐證材料——
①學歷證書;②教師任職資格證書;③職務聘任證書;④校長任職資格培訓證書(崗位培訓)、提高班培訓證書;⑤高級研修班培訓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
(二)基本均衡
1、縣(市、區)備查材料:
①與對縣督導(1)相同。
②縣(市、區)委編辦核定的本學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文件。全縣學科教師余缺情況統計分析材料。③縣級政府有關教師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補充培養新教師和建立城鄉教師交流制度的有關文件,全縣教師近三年輪崗交流花名冊。
④縣級政府關于落實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的政策措施。⑤教師每年參加各級各類培訓的花名冊。⑥⑦與對縣督導(10)(9)相同。
2、鎮政府備查材料:
參照對縣督導。
3、教師進修學校備查材料: 參照對縣督導。
4、學校備查材料: 參照對縣督導。
二、學校應報送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表冊
(一)應報送的單位:各幼兒園、小學、初中校、高(完)中校、職校、九年一貫制學校、特教學校,教師進修學校。
(二)學校應報送縣教育督導室的材料“三表八冊” “三表”:
1、《福建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教師隊伍建設)一份(a3紙)。
2、《專任教師培訓情況統計表》一份(a4紙)。
3、《專任教師校際輪崗交流人員統計表》一份(a4紙)。“八冊”:
1、《學校教職工花名冊》一份(a3紙)。
2、《教師參加培訓的花名冊》三份(a4紙)。
3、《教師隊伍結構名冊》一份(a4紙)。
4、《校長花名冊》一份(a4紙)。
5、《骨干教師花名冊》一份(a4紙)。
6、《教師校際輪崗交流花名冊》三份(a4紙)。
7、《高于規定學歷教師花名冊》一份(a4紙)。
8、《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花名冊》一份(a4紙)。
(三)報送時間
各校于2014年10月21-22日把紙質材料送交縣政府教育督導室205室。審核清楚后,才把“三表八冊”電子文檔發送到:haxdds@。
三、填表說明
(一)《福建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教師隊伍建設)
1、填報數據要與基層報表中相關數據一致,特別是學生數。教職工定編數暫不填寫。時間為2014-2015學。
2、“新聘教師數”指2014年新聘的畢業生(不含調入)。
3、“骨干教師培訓數”指參加國家和省、市、縣級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培訓人數和正在培訓的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人數。
4、“中、高級職務數”指聘任數。高級職務指中學高級、小學中高、幼教中高,中級職務指中學一級、小學高級、幼教高級。
5、“具備教師資格數”應包含當年新招聘的畢業生已認定資格未持證的對象。
6、“第5、19、33、45列”括號內填寫專任教師實有數,括號外填寫教職工實有數。
(二)《專任教師培訓情況統計表》
“實訓數統計”應注意,同一教師參加國家、省、市、縣、校級等多種培訓,認定為有參加當的培訓,按一人數統計。
(三)《專任教師校際輪崗交流人員統計表》
“應交流人數”是指在同一學校中工作時間超過6年及以上的專任教師人數;“校際交流人數”是指實際交流的人數。
(四)《學校教職工花名冊》
1、文化程度:中專、大專、本科等。
2、是否省、市、縣骨干教師:填寫縣級骨干(含學科帶頭人)、市級骨干(含學科帶頭人)等。
3、信息技術培訓用“√”表示;家庭地址是縣或鎮用“√”表示。
4、職稱評(資格)、聘分開填寫。
(五)《教師參加培訓的花名冊》
必須提供2011-2012、2012-2013、2013-2014三個學。填寫對象為全體教師,包括不任課的行政領導與專任教師,填寫時應注意分別獨立編序號。同一類別填寫按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順序填寫。校級培訓名冊各校自存備查。
(六)《教師隊伍結構名冊》
1、《教職工簡明情況統計表》中的專任教師人數必須與《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情況簡明表》內專任教師的合計人數,以及《中小學學科教師余缺情況表》中的學科任教的實有數的合計數一致。即,專任教師數前后應一致。
2、《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情況簡明表》中教師專業技術職務高、中、初等級別的評、聘數的統計,對同一教師取其最高專業技術職務級別來計算擁有的評和聘的職數。
(七)《校長花名冊》和《骨干教師花名冊》
1、注意表格中的備注,按要求填寫,統計數據須完整、準確。
2、完小由中心小學匯總統一填寫,在序號欄目左邊注明中心校或完小名稱。
(八)《教師校際輪崗交流花名冊》
1、必須提供2012-2013、2013-2014、2014-2015三個學。
2、教師校際交流類別包括:調動,支教,跟班學習,對口幫扶,農村到城關學校及省市學校交流鍛煉,校長掛職鍛煉,整個學區里中心小學與完小、完小之間的流動等。這些校際交流對象由派出學校填報統計,并附有相應佐證材料留校備查。
(九)《高于規定學歷教師花名冊》
1、填寫對象為全體教師,包括不任課的行政領導與專任教師的,填寫時應注意分別獨立編序號。
2、高于規定學歷教師:幼兒園、小學,是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教師;初中、高中和職校,是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教師。
(十)《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花名冊》
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是指已被聘任為小學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中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
(十一)以上“三表八冊”,表冊頭須加蓋單位公章,以2014-2015學為主。各完小由中心小學匯總、填報;九年一貫制學校、完中校應按小學、初中、高中分開填報。
四、注意事項:
1、根據省相關文件要求,有關教師隊伍建設的文件材料均提供近三年。
2、以上提供的有關計劃、總結等文字材料均需體現單位、日期、單位公章。
3、證書復印件統一使用16開或a4紙規格,復印件正面需簽署“按原件復印”,經辦人簽名后加蓋單位印章。4、1996年發放的教師資格證書頁數要注意復印完整。
5、證書復印件以類分開裝訂(如學歷、教師資格等分開),裝訂時必須附上該類證書的教師名表,名表序號應與教職工花名冊的序號相符,證書復印件右上角標明的序號與名表序號相符,名表中應體現相關統計數據,如:大專人數、本科人數,中級人數、高級人數??。
6、信息技術培訓證書復印件裝訂的名表中應設置序號、姓名、任教年段、學科、職稱、信息技術等級等項目。
7、工資表中注明教師序號應與教職工花名冊的序號一致。
8、各單位均需按照本說明的要求分項目編制備查材料目錄表。鄉鎮和學校具體的備查材料目錄按以上要求的鎮級、校級相關材料編制。
惠安縣“兩項督導”、“基本均衡”(教師隊伍建設)項目組
2014年10月9日
教師隊伍情況說明 教師的工作說明篇二
教師隊伍檔案建設方面有關說明:
一、檔案材料:按均衡發展評估驗收檔案a、b級目標分類整理,內容應包含:教職工花名冊;教師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或復印件;績效工資方案、發放記錄;校長任職資格證和培訓材料、教師培訓材料;交流支教人員考核表、教研交流(送課下鄉、公開課、觀摩課等名師指導活動)圖片、資料。
二、各類統計口徑(范圍)和全市應達到的標準:(一)各類統計口徑
1、關于本年度退休人員:這次統計范圍是專任教師退休的,其他在工勤崗位、教輔崗位或原為任課教師后因身體等原因多年不再上課的,也不在統計的范圍。
2、關于招考教師:2012年以來每年招考100人,引進高層次人才20人。
3、關于支教交流:含鄉鎮之間、鎮內學校之間、城區學校之間交流;農村學校到城區學校跟班學習;城區教師到鄉鎮支教;教研活動交流(含送課下鄉、講公開課、觀摩課、名師指導等活動)、校長輪崗交流等。
(二)各類標準
1、師生比:省定標準初中1:13.5、小學1:19;
2、音體美信專業教師配備:按開齊課程、開足課時要求配齊配足學科教師,專任教師結構合理;(根據前期上報的統計表看,目前音體美專業對口人數比例較低。但各校都安排富余學科教師通過“轉科”培訓達到專任教師要求后上崗任教。有效改善學科結構性短缺問題)
3、教師退休與新教師補充:退、補基本相當,新補充人數占退休人數比例全市達到95%以上。
4、教師支教交流:教師定期支教交流,支教交流人數全市達到專任教師的5%
三、教師座談方面
座談隨機抽取教師參加,上述標準和統計口徑學校要告知教師,讓教師熟知標準和統計口徑。座談內容一般包含:1績效工資落實情況、2專任(重點是音體美信)教師配備和補充情況、3教師定期交流情況、4教師培訓情況。
具體就是:本校績效工資是如何發放的;本校音體美信專業教師有幾人,如何開課的(如沒有專業教師,學校有計劃的安排學科富余教師參加轉科培訓,如:暑期網絡學科培訓、教師教育中心專業培訓、自學等方式。通過培訓讓學科富余教師轉科任教,改善我校教師學科結構性短缺問題。據了解,這幾年全市每年招考教師100人,引進高層次教師20人,音體美專業占一定比例);學校是否有支教交流的教師,可根據本校實際和上述口徑回答。支教交流不僅僅是城區學校到農村學校支教,要改變這個觀念,其他交流形式也均衡學校師資情況的措施。教師參加了哪些培訓。
各中心中學要把這些說明傳達到所屬中小學,不僅校長和迎接評估驗收的人員熟知,各校也要召開全體教師會議,講解標準和統計口徑,讓教師熟習。
教師隊伍情況說明 教師的工作說明篇三
高中教師隊伍現狀說明
尊敬的**市教育局領導:
我校自搬遷以來,學生人數及班額均有大幅度增加,學生人數增加了1200多人,班額增加了20個,但教師數量在原***中學撤并之后,分入我校33人,而我校原有教師自然減員10人,調出5人,教師缺口很大,教育教學壓力很大,現簡要分析如下:
一、教師現狀分析
我校現有在編教師192人,其中有重病號14人,政策松動5人,長期請假5人,實際可用教師及管理人員168人。
二、年齡結構分析
我校現有教師中,31——35歲13人,占教師總數7.7%;36——40歲43人,占教師總數25.6%;41——45歲56人,占教師總數33.3%;46——50歲46人,占教師總數27.4%;51——55歲10人,占教師總數5.9%。結合上面數字,可以看出,我校45歲以上教師占教師總數的33.4%,總體年齡偏大,結構失衡,且身患病痛的教師占這部分教師的82%。
三、師生結構分析
我校現有七八年級學生2496人,如今年下學期按16軌制招生,需配備教師218人,實際缺編教師50人。其中各科缺編分別為:語文教師10人,數學教師10人,英語教師13人,理化教師4人,小科教師13人。
綜上所述,我校教師缺編嚴重,教育教學壓力很大。懇請教育局領導調撥精干老師以解燃眉之急。
教師隊伍情況說明 教師的工作說明篇四
為了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我縣教育教學會議精神,推進我校教育教學的不斷發展,教師隊伍管理制度。強化目標意識,體現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教育教學積極性,促進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下列獎懲管理制度。
一、德育工作(100分)
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愛崗敬業。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謹治學。刻苦鉆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為人師表。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于律已,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管理制度《教師隊伍管理制度》。
二、教師能力(100分)
1.熟練掌握實驗教學全過程,示范操作準確、規范
2.實驗目的明確,實驗原理、操作方法講解清楚
3.注重能力訓練,培養學生獨立操作和分析實驗結果的能力
4.對學生指導認真,要求嚴格,保證學時
5.發現問題,耐心指導,及時解決
6.有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且質量好
7.對實驗報告批閱認真、規范
8.能虛心聽取學生的意見,改進實驗教學方法
9.能結合教學需要補充本學科實驗研究的新方法、新進展、新成果
10.有啟迪學生的創新思維,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
11、有勝任所教學科的能力,積極探索新課改的方法,教學效果明顯。
12、能正確使用局域網,教學有課件。
三、考勤和簽到
為了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行,加強對教師的請假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請假分公假、病假、事假及按規定的休假。請假原則; 無論何種假,都要有正當理由有假條,實事求是,事先請假,緊急情況事后補假。一般不準他人代為請假。無特殊情況,凡先斬后奏,事后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計算。曠工一日扣10分。
請假手續(1)一天之內由主管副校長批假;一天以上向校長請假。(2)副校長、正副主任向校長請假;校長向學區請假。兩天以上向學區校長請假。各種請假規定;
(3)事假(4)遲到,(5)早退(累計
6)月累計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不罰分不罰金。
(7)月累計事假三天以上,每天扣一分
8)每天不簽到一次扣0.5分。
(9)遲到一次扣2分。
四、教學常規(500分)
(一)、教案、作業
教師隊伍情況說明 教師的工作說明篇五
弋陽縣教育體育局關于加強教師隊伍
人事管理的暫行規定
“十二五”時期是我縣教育事業承上啟下的重要時期,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更好地實施中小學教師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有關法律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編制管理制度
1、在編制主管部門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核定各小學校編制,定期調整;嚴格控制學校領導職數,科學設置學校內部機構,建立職責分明、管理高效的學校內部運行機制。
2、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的通知》(贛編辦發[2007]5號)文件的規定,根據教育教學任務的需要,原則上堅持按需設崗、專兼結合,一人多崗。教師編制配備比例分別為:農村中學為18:1;農村中心小學為23.5:1;農村村完小為:1:1.5(1個班級配備1.5個教師);縣城小學為19.7:1;城初中為17.1:1;縣城高中為14.6:1,幼兒園為8:1。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含校聘人員)的比例必須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小學不超過9%,初中不超過15%,高中不超過10%。
3、教師編制需要動態管理,因根據教育現狀及需求,如教師年齡老化的程度,教學網點的調整,成班額的大小等因素,適當補充編制數。今后凡超編的單位原則上不再安排教師進入,如工作所需非增人不可的,需經教體局研究同意,方可根據有關規定申請編制后進入,平編單位出一進一,缺編單位不得拒收超編單位調配的教師。
4、新補充的教師,實行“凡進必考”制度,且一律分配到農村缺編學校,在農村學校任教滿5年以上(含5年),方可參加縣城學校教師招聘;引進高學歷人才另行制定實施辦法。
5、教職工一律實行實名登記,做到人員、編制、崗位、工資、職稱五位一體,缺一不可,對未經教體局批準的在編不在崗和在崗不在編人員,一律不調工資,不晉升職稱,用人單位不得聘用。
二、隊伍管理制度
1、嚴格控制學校行政管理人員。合理設置學校內部機構,建立職責分明、管理高效的學校內部運行機制。學校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按照一人多崗、專兼結合的原則配備,學校行政人員比例要嚴格控制,逐步控制在10%以內。
2、建立校級領導考核制度。縣教體局要定期對校級領導進行工作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政治素質、工作業績、管理能力和水平、勤政廉政等方面,考核結果記入任期檔案。對校級領導任職期間成績顯著的予以獎勵與重點使用,對不能履行職責、管理水平低的校級領導將予以及時調整;對擅離職守、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或因管理不善導致學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校級領導要嚴肅查處。
3、科學規定教師工作量。校級領導中層干部必須深入教學一線,任教考試科目,經常聽、評課,及時了解教學工作情況。除科級校長外,學生人數在1000人以下的中小學校(園)長,周課時數量不低于4節,學生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中小學校(園)長,周課時數量不低于2節,副校長不低于6節,中層干部不低于8節,以上課時數不含聽課、評課。書記任課與副校長相同。校長每學期聽課節次不少于15節。教師工作量要求達到全校平均量以上,以上工作量不含聽課、評課。書記任課與副校長相同。
4、完善教師考核制度。各學校要完善對教師的考核制度,學校所有在崗的教師都必須參加考核。學校制定的考核方案須經教代會通過,教師考核在每年6月底進行,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教師的師德表現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并納入教師個人業務檔案。對師德表現惡劣、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隨意曠工、曠課(一年內累計曠課達15節以上)的教師考核一律定為不合格等次,考核結果張榜公示后報縣教體局審批,并報縣人事部門備案。
5、健全教師獎懲制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教師,優先列入當年的縣、鄉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師德標兵與縣級名師等評選范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為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人選。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國家規定晉升工資,并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續聘和晉升的資格。考核不合格的教師,次不能晉升工資,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師予以專業技術職務高職低聘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新教師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延期轉正定級,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借調教師考核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單位并予以低聘處理。
6、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聘用制度和崗位制度。按照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發揮學校在用人上的主體作用,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的統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要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有空崗的情況下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
三、教師流動制度
1、公辦教師到縣外學校任教和自愿外出務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和書面報告,單位和教體局簽署意見,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縣委宣傳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并抄告財政局停發工資,其檔案轉縣人才交流中心。
2、本縣教育系統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借用,必須經教育領導小組批準。
3、公辦教師經教體局批準后方可到本縣民辦學校兼課。
4、公辦學校一律不準私自借用其它學校教師。
5、縣城學校之間的借用或農村學校之間的借用,被借人員必須向單位提出申請,借用、被借用雙方單位簽署意見后報教體局批準后方可借用;嚴禁城鄉學校之間借用人員。
6、建立農村超編學校教師到縣城跟班學習制度。以建立起教師合理、有序流動機制,緩解城區化進程加大后城鎮學校教師緊缺現狀,以促進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要求跟班學習教師離崗全職到城鎮學校跟班服務一年期滿后,無條件返回原任教學校工作。
7、建立農村邊遠山區支教制度。城區及超編學校每年派出一定數量的教師到農村邊遠山區學校支教,以促進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除高中教師外,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農村學校任教的經歷,方可聘任高一級教師職稱。
8、建立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制度。加強城區學校扶持農村中小學教育的力度,開展縣城學校與農村薄弱學校的幫扶結對活動,促進教師城鄉交流,加快薄弱學校建設步伐。
9、落實農村邊遠艱苦山區教師特殊津貼。邊遠山區學校任教教師分類別享受津補貼,具體實施辦法按市縣文件精神執行。到農村邊遠山區支教的教師,可享受受援學校教師同等的邊遠山區教師津貼。
四、教師調動制度
1、實行“進城必考”制度。城鎮學校必須在編制有空缺的前提下,方可申報招聘計劃。參加進城招聘的教師必須在農村任教五年以上,且教學業績優秀,師德師風良好。省級以上勞動模范、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特級教師(必須在農村學校任教五年以上),經教體局研究同意可以免試調入縣城相應中小學任教。
2、中小學教師調動按照教體局制定的《弋陽縣教師交流調配方案》實施,原則上要雙方學校簽字同意,且用人學校必須有編制空缺、學科結構合理,經教體局批準后,每年在暑假期間辦理調動手續。
3、鄉鎮學校完小之間調動,由鄉鎮中心小學批準,報教體局人事股備案。
4、教師縣際間調動程序。一般教師調出、調入,由調動雙方單位簽署意見,報縣教體局審查同意,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方可辦理調出、調入手續。第一學歷本科或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學科帶頭人,須呈報縣政府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出、調入手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了調出手續后要及時抄告縣財政局、教體局。
5、農村調入縣城、縣城之間調動教師一律實行高職低聘。
6、嚴格控制非教學工作人員調入教育系統,對不具備教師資格和相應學歷的人員不準調入教育系統。教師調入教育系統,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學歷,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經接受學校試教和綜合評議合格并簽署意見,縣教體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資格、學歷后,呈報縣政府批準,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五、教師病、事假管理制度
(一)請假類別及期限
1、事假:因私事請假三天以內,本人提出書面假條,由所在單位批準;事假三天以上,本人寫出書面假條,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報教體局批準。教職工事假,原則上一學期累計不超過15天。
2、病假: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可申請病假。病假期限根據實際病情確定。
凡請病假一周及以上者,除書面假條外,還必須備齊以下材料:①病歷卡;②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診斷書須有三名主治醫生和一名院長簽字;③治療檢查發票、用藥清單等過程性證明材料。
病假兩個月以內,本人寫出書面假條,由所在單位根據以上材料,核定病情后批準,并上報局人事股核查備案。
病假兩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審批程序如下:①備齊以上材料及書面假條上交學校;②校委會組成工作組,任意挑選一所醫院對請假人病情進行復查核實(費用自理)③校長簽署意見蓋章;④學校確定屬實后報學校蹲點干部及掛片領導,并簽署意見;⑤請假人將假條及相關材料交局人事股備案。
病假六個月以上,除按以上程序辦理外,還需報送縣委宣傳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原則上一次性批準病假不超過一年。
3、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規定辦理。
(二)請假期間待遇
1、教職工事假一學期累計7天以上的,專業技術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一學期累計達15天以上的,考核為基本合格。
2、病假在兩個月內的,發本人基本工資(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10%工資,下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基本工資的90%發放,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發本人基本工資,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作滿十年的,發本人基本工資80%。
3、婚假、產假、喪假待遇不變。
4、擅自離崗,自離崗之日起停發其工資,所在單位應書面敦促其及時回崗工作,如本人堅持不返回崗位,離崗連續超過十五日或一年內累計離崗超過三十日,即按規定將人事關系轉縣人才交流中心。
六、教師退休管理制度
(一)退休條件及程序
1、病退:對患嚴重疾病,切實不能上班,經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進行診斷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并且出具有關診斷鑒定證明,經縣教體局核定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辦理病退手續。
2、正常退休:按國家規定,男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工人編制的女教師可以年滿55周歲、有工人技術職稱的女教師年滿50周歲應辦理退休。
教師退休的時間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查個人檔案上的年齡為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退休批文,并抄告縣財政局、縣教體局,次月執行退休工資及其他待遇。
(二)教師殘廢撫恤報批程序
教師死亡后,所在學校應在其死亡的次月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報撫恤批復,并在批復下達之日起,一周內到縣財政局辦理工資變更手續。
(三)加強教師退休、死亡報批監督
1、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掌握的人事信息及時督促各學校辦理到齡退休人員報批手續,并將到退休年齡的教師信息及時抄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2、教體局人事股應加強對死亡教師情況的收集,督促學校及時辦理撫恤金手續,并將所掌握的信息及時抄告縣財政局。
七、違規責任追究制度
(一)教師違反制度責任
1、請假未辦理手續或逾期未歸者,以擅自離崗論處。
2、私自離崗請他人代課者,以擅自離崗論處。
3、未經批準到民辦學校兼課,以擅自離崗論處。
4、請病假時,提供虛假證明的,假期以擅自離崗論處。
5、未按要求辦理手續,到民辦學校任教者,以擅自離崗論處。
6、未經教體局批準,私自到行政關系所在學校以外的公辦學校任教,按擅自離崗論處。
7、未經批準脫產進修者,按擅自離崗論處。
8、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從離崗之日起停發工資,離崗之日起連續超過十五日或一年累計離崗超過三十日,即按自動離職處理,并按有關政策規定處分;一年內兩次擅自離崗(曠工)行為的,但沒有達到上述界限的,當年考核一律確定不稱職。
(二)校長違反制度責任
1、校長越權批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當年考核不稱職。
2、教師擅自離崗,所在學校隱瞞不報,出現一例校長當年考核不稱職,出現兩例及以上給予校長撤職處分。
3、學校擅自批準或同意教師請人代課,出現一例校長當年考核不稱職,出現兩例及以上給予校長撤職處分。
4、教師死亡后,所在學校未按時上報并辦理相關手續,造成財供工資無法追回的,由財政部門從學校公用經費中扣回,按按損失額的20%給予校長經濟處罰。
八、教師進修管理制度
1、不具備規定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教師,應在3—4年內,取得相應學歷,學校要支持教師通過函授等不脫產進行學歷教育,妥善安排好面授期間的課程。
2、教師脫產進修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學校同意,報教體局批準。經教體局批準參加脫產進修的教師一律自費。脫產學習進修,由教體局嚴格控制人數,鼓勵教師在職自修。公派進修,按規定辦理。
3、經教體局批準脫產讀研的教師,需與教體局簽訂協議,讀研教師自行繳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費,在學習期間,其工資卡和生活性津貼補貼部分暫由教體局保管,教師津貼中的工作性補貼部分不能享受,學習期滿返回原單位工作后,其工資卡和生活性津貼補貼部分交還本人。
九、本暫行規定如與原局發有關文件相抵觸的,以本暫行規定為準。
十、本暫行規定的解釋權歸縣教育體育局。
2013年7月1日
主題詞:人事 教師管理 暫行規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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