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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組開展政治監督存在的問題 政治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篇一
一是監督意識存在偏差。紀檢監察機關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黨章賦予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監察法賦予監委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無論紀委還是監委,監督職責都處于基礎性地位。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性質,決定了紀檢監察干部在履行職責時,既是監督的主體、監督的實施者,也是監督的客體、被監督的對象,必須無條件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監督。但是,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只注重監督別人,手電筒只對別人照,沒有把自己擺進去,甚至對監督存在抵觸情緒,存在特權思想,不愿接受監督;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存在“好人主義”和護短思想,對內部監督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導致對紀檢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存在寬松軟現象。
二是監督力量相對薄弱。監察體制改革前,對內部機構設置聚集主責主業,力量注重于執紀審查的配備,對內部監督機構的設置相對薄弱。如,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設立了干部監督室,但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多數是與相關紀檢監察室合并設立,沒有單獨設立干部監督室,實際工作中經常從事審查調查工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紀檢監察干部內部監督的質效。主要表現為對紀檢監察干部日常監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監督措施不到位。
三是監督機制不夠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越來越重視對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提出了“誰來監督紀委”“打鐵還須自身硬”“打鐵必須自身硬”“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等一系列要求,出臺《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對監督執紀各環節進行嚴格的規定。特別是《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都專門強調監督管理,強化對紀檢機關和紀檢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監察法第七章,用大量篇幅強調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盡管目前出臺了許多內部監督管理文件和規定,但有的到基層操作性不強;有的對干部八小時以內“工作圈”管理監督的多,對八小時以外“生活圈”“朋友圈”管理監督的少;對違反審查調查工作程序等環節管理監督的多,對關鍵崗位和風險防控的制約不夠,導致部分工作制度和規則執行不夠到位,影響了監督效果。
1.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意識。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堅守紀檢監察機關是政治機關、是黨內紀律部隊的定位,始終把講政治擺在第一位。通過定期開展干部夜校、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講座、廉政黨課、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等多種方式,牢固樹立執紀者先要守紀,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二是發揮表率示范作用。自身過得硬,監督更有底氣和硬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帶頭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范踐行“三嚴三實”,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凡要求各級黨組織執行的,紀檢監察機關要首先執行;凡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紀檢監察干部要首先做到。三是開展正反警示教育。深入開展“領崗諾責”活動,廣泛宣傳紀檢監察機和個人先進事跡,形成濃厚的創先爭優氛圍;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和違紀違法干部懺悔錄的反面教材作用,以案說紀,常敲警鐘,做好“后半篇文章”。
2.調整內設機構,優化監督力量。一是著力增強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力量。在深化監察體制改革過程中,設立干部監督室,選優配強政治過硬、經驗豐富、敢于善于斗爭的干部專司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持續深化‘三轉’,推進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創新,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二是強化權力運行全流程相互監督制約。將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改變過去紀檢監察室既有日常監督權,又有發現問題線索后的審查權。落實監察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要求,突出案件監督管理室的重要職能,強化案件監督管理,健全紀委監委自我監督體系。認真履行案件審理審核把關和監督的職責,通過實現“決策權”“調查權”“處分權”和“監督權”的相互分離,保證審查調查工作環環制約、管控嚴密,嚴防以案謀私。
3.建立健全機制,強化制度監督。一是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編印《委局機關管理指南》,健全完善《武穴市紀委監委機關制度匯編》《武穴市紀委監委派出紀檢監察工作制度匯編》,全面規范機關、派出機構日常管理,從體制機制上筑牢監督防線。二是健全完善各項規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履行“六項承諾”,制訂《武穴市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會議重大問題議事與決策清單》等規章制度,健全完善民主評議和內部監督機制。創新推行“五位一體協作區”工作機制、實行層級式管理,嚴格執行《武穴市紀檢監察干部管理考核辦法》,強化量化評分考核。三是構建全方位監督格局。強化組織監督,堅持上級監督下級,定期向上級紀委匯報工作,接受上級監督;定期向本級人大、政協等通報工作,接受組織監督。強化社會監督,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老干部,定期召開座談會,舉行“紀委開放日”活動,為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把脈會診”。強化輿論監督,加強紀委監委官方網站、微信等網絡平臺建設,逐步推行“開門反腐”。強化家庭監督,定期開展廉政家訪,了解紀檢監察干部工作情況,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教育。
4.保持高壓態勢,強化執紀問責。紀檢監察干部沒有天然的“免疫力”,紀檢監察機關也不是天然的“保險箱”。始終堅持“五管一體”“五措并舉”“五責分明”,嚴格執行“鄂紀干監25條”“十五不準”“十一不得”和“十個一律”等規定,堅守“五個不發生”的底線。一是推行格干部輪崗交流制。嚴格按要求對信訪舉報、審查調查等重點崗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輪崗交流,加強權力監督,防止出現以權謀私,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系案等問題。二是深入落實責任追究制。對紀檢監察干部存在違紀行為的,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管領導承擔重要領導責任,部室主任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有關承辦人承擔直接責任。對有問題的干部,堅決查處,對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干部堅決調離。三是嚴肅追責問責。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立山書記多次指出,“誰砸紀檢監察機關的牌子,就砸誰的飯碗”。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認真核查,決不護短遮丑,對執紀違紀的零容忍,堅決查處、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堅決清理門戶,堅決防止“燈下黑”,始終保持內部監督高壓態勢。
紀檢組開展政治監督存在的問題 政治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篇二
政治工作與法院審判工作投放力量不成正比。政治工作上邊熱,中間溫,下邊涼的現象沒有徹底根除。具體反映在政工隊伍建設方面有兩種情況:一是沒有確立政工部門應有的地位,有些把政工部門與其他部門內設機構在性質上等同起來,如鎮坪縣法院沒有專門的政工部門,其職能由辦公室行使,更不要說落實職級待遇。在參與重要工作、人事任免等重大決策方面很難發揮出政工部門應有的作用。二是在機構改革中,法院應設政工部門,但沒有統一的名稱,如基層法院有將政工部門稱“政工科、政工室、政工協理員”等,有的就沒設這個部門,鎮坪法院就是如此。三是由于政工部門設置不統一,有的職級待遇沒有得到落實,沒有按照領導班子成員對待,在工作上名不正,言不順,得不到其他內設機構的重視支持。由于存在上述原因,在開展政治工作方面沒有理順關系,很容易忽視這方面的工作,得不到重視。
政工部門擔負著干部隊伍建設,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指導、檢查、督促法院內部在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領導指示,管理全院干部,總結、宣傳、推廣法院工作經驗,負責干部教育培訓,黨建工作,精神文明爭創,行業爭創;同時負責法官干警的考核、任免、獎懲、工資福利等工作。涉及到法官干警的切身利益,處理不當,就會得罪人,甚至還承擔多種責任。有的政工部門的領導未進領導班子,職級得不到落實,法院政工干部不屬審判序列等問題,以及負責政工工作的同志不懂怎樣去做政治工作,有的甚至不務正業,對搞業務感興趣,抓政治思想工作缺乏熱情,影響政治思想工作的開展。
上級政法機關及法院和地方黨政部門年年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由政工部門承辦的,每項工作從布置到檢查驗收,都要耗費很大的工作量。盡管政工干部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也只能處于應付狀態,沒有精力去研究深化政治工作。
鎮坪縣法院沒有一名專職政工干部,所有的政治思想日常工作及有關的考核、獎勵、任免、爭創的申報、工資福利等工作都由辦公室來承擔,連日常的工作都沒有專人負責,更談不上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法院做好政治工作和政工職能的全面發揮。存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領導層提高認識,循序漸進,制定措施,逐步改善。
1、要加大政工隊伍建設,按照中央有關文件精神,選拔政工干部,注重政工干部的組織領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工作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敏捷的寫作能力。選擇德才兼備、公道正派的優秀年輕干部擔當政工部門的工作,并大力加強政工隊伍的自身建設,對不熱心政治工作,不愿擔任政治思想工作的干部要耐心細致地做工作,或予以調整。對政治素質差或工作能力低的政工干部要及時調離。只有這樣,才能發揮政工干部應有的作用。
2、理順各方面關系,本著“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各有側重,優勢互補”的原則,爭取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解決政工隊伍的編制、待遇、名稱、職責任務,徹底解決“管事”和“管人”兩層皮的問題,使政工部門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立起政治思想工作從業務工作抓起,用“xxxx”重要思想和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指導各項業務。法院業務工作要從政治思想入手,在業務工作的實踐中,努力實踐“xxxx”,實現法律價值追求的最高要求的政治思想工作機制,不斷強化法院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確保政治思想工作能全方位的滲透到法院各項業務工作中去。
3、不斷加強政工干部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的思想教育,提高政工干部工作的能力。要提高政工干部自身政治理論修養,使之能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組的決定。更重要的是加強政工干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不要去攀比權利與得失,要看得起自己,看得起自己的工作,不熱心政治思想工作的干部什么工作都不會做好。
4、創造良好的政治思想工作氛圍,保證政工全身心的投入政治工作。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政工部門在抓好政治思想工作中所擔負的重任,提高政治工作對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的認識,關心和支持政工部門的工作,人人支持政治思想工作,發揮政治思想工作的總體優勢和功能,為開創法院工作新局面起到組織保障作用。
紀檢組開展政治監督存在的問題 政治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篇三
為全面了解板利鄉紀委20xx年開展政治監督的有關情況,板利鄉紀委及時總結梳理,深入了解本地區開展政治監督現狀,對開展政治監督情況進行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是職責定位不準確。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監督是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政治監督是對黨員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履行職責和權力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是對某些職能部門、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行為再監督再檢查。鄉鎮紀委工作往往是根據同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的安排或者自身理解來開展,往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對于同級監督就缺乏抓手和依據。
二是覺得政治監督無從下手。雖然上級紀委每季度都會下發政治監督工作清單,但在實際政治監督工作中卻很難運用上,工作中找不到切入點和著力點,沒有把監督執紀問責與深挖背后的政治問題統籌考慮,不知道如何監督,從哪下手,怎么監督,對政治監督的范圍把握不準,與日常監督混為一談,沒有有效途徑開展監督,沒有衡量標準難以監督。
三是政治監督本領不強。感到能力不足,不會監督,大部分為紀檢監察新兵,不能適應監察體制改革后形勢和任務需要,離“政治過硬、本領高強、作風優良”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學習思考不夠,對政策不熟,方式方法研究探索不夠,專業化程度不高。
一是思想認識不夠重視。部分領導干部對于政治監督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認識還不夠,對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政治監督還不是很理解。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存在“以案件論英雄”的思維,不注重日常監督,不注重“四種形態”抓早抓小。
二是監督方式方法較為單一。對于監督的內容不是很了解,過分依賴上級下發的政治監督工作清單,監督的方式方法有限,缺乏主動性創新性。
三是監督力量較為薄弱。主要依靠鄉鎮紀委書記及紀檢專干開展各項紀檢監察工作,村級監督機構發揮作用還不夠明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自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時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要把政治監督工作提高到政治任務來,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決策部署,加強政治監督,推動黨委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要立足“兩個維護”,以強有力的政治監督保障“十四五”規劃順利實施。
二是創新監督方式方法。積極探索政治監督有效途徑,綜合運用參加黨委會、專項監督檢查、問題線索處置、督促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參加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開展政治監督,精準監督方為效監督。
三是充分調動各項監督力量。充分調動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監督機構的工作積極性,利用他們身處群眾一線能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線索的優勢,確保政治監督工作能夠向基層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