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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倫理學15個案例分析及答案篇一
藥房開處方造成損害,舉證責任該由誰承擔?
08康復2班舒曉峰20081250221
案情:
林某的左耳患有神經性耳鳴已達24年之久,2009年4月24日在報紙上看到一偏方并將其抄下,到一大藥房坐診醫生韓某處咨詢,韓某看過之后說可以服用,并開具處方,林某在該藥房買了兩劑藥回家之后,于當晚服下該藥,過了大約3小時,林某出現嘔吐血水的現象,經醫院搶救后出院,開支醫療費兩萬余元。林某認為,服用了藥房的湯藥是造成此次住院的原因,要求藥房賠償其醫藥損失,遂向法院起訴。
出處:110網 >> 資料庫 >> 案例分析 >> 民商類案例 >> 醫療糾紛案例
選擇理由:該醫療糾紛案例存在分歧,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該案屬于醫患糾紛,舉證責任應該由大藥房來承擔。本案中大藥房是具有合法資質的從事藥品經營的企事業法人,雇請的坐診醫師也持有醫師執業資格證書,并且他又向患者開具了處方,患者在主觀上有理由認為這種開具處方的行為是一種診療行為,因此雙方由此產生的糾紛屬于醫患糾紛。另一種觀點認為,該案不屬于醫患糾紛,舉證責任應該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進行分配。醫療關系是指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形成的因醫療活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醫患關系中的醫方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包括醫療機構的管理人員,患者是接受診療的患者。本案中的大藥房雖然具備法人資質,但是它具有的僅僅只是藥品經營的許可,而非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講的醫療機構,不應對其做擴大解釋。因此本案不屬于醫患糾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本案中原告林某應該對藥品與損害結果的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他人評價:醫患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后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本案中大藥房是具有合法資質的企事業法人,坐診醫師也持有醫師執業資格證書,同時他又向患者開具了處方,應該是一種診療行為,患者也有理由認為該大藥房可以也能夠承擔治病職責,因此雙方由此產生的糾紛屬于醫患糾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八項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因此,大藥房應該對其的醫療行為與林某的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我的評價:我認同上面第一種觀點,認為該案屬于醫患糾紛,大藥房是具有合法資質的從事藥品經營的企事業法人,雇請的坐診醫師也持有醫師執業資格證書,并且他又向患者開具了處方,患者在主觀上有理由認為這種開具處方的行為是一種診療行為,因此雙方由此產生的糾紛屬于醫患糾紛。同時,我也認為舉證責任應該由大藥房來承擔,林某是因為服用了大藥房所開處方之后造成的嘔吐血水,而接下來所發生的情況也是由此引起,這之間存在明顯的間接的因果關系,所以藥房應該承擔此舉證責任。
護理倫理學15個案例分析及答案篇二
【案例1】患者李某,男,40 歲,因患肝癌轉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療。由于患者疼痛難忍,多次懇求妻子王某幫他結束生命。夫婦倆平日感情深厚,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經受這些痛苦,于是王某含淚給丈夫。服了農藥,丈夫不久死亡。事后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訴王某,結果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 年。
答:1、患者在癌癥晚期疼痛難忍的情況下求妻子結束其生命,這確是令妻子為難的事情,但妻子在醫學和法律上的無知,反而又使患者本已痛苦的身心倍受煎熬。
2、安樂死目前雖無法律,但安樂死是否道德還是人們密切關注的領域,患者尋求安樂死需滿足以下條件:患者疼痛難忍、疾病晚期、有誠摯解脫之意愿、家屬同意。本案例中,家屬中成員未達成一致意見,而且死亡方式上也不舒適,患者很痛苦,這便觸犯了法律。
3、一般來說,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礎、依據,法律為道德提供保障,但有時二者并不一致。本案例中患者的妻子本質上是為丈夫提供幫助;自己忍受精神的痛苦而幫助丈夫死亡,道德上值得人們同情,但是,在法律上她考慮得不周全,與法律相抵觸,事先未解決好可能存在的糾紛,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未處理好醫學中法律與道德關系之苦果,也是后人應吸取教訓的。
【案例2】產婦李xx,41 歲,妊5 產1。因過去有習慣性流產,第五次妊娠保胎至31 周早產,新生兒體重1850 克,而且出生后呼吸多次暫停,最長一次達20 分鐘。b 超檢查發現新生兒有顱內出血,后來又發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腫。醫生向產婦及家屬交代新生兒病情危重,即使搶救能夠存活,未來的智力可能較差。但是,產婦和家屬商定:即使孩子長大是癡呆也要不惜一切代價地搶救。
答:該案例中,產婦有習慣性流產史,而且已經41歲,好不容易保胎分娩一早產兒,盡管早產兒病情危重且可能發生嚴重的后遺癥,還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地搶救,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從公益論考慮,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財產.醫務人員應該勸導產婦和家屬舍棄早產兒,以履行其社會責任。如果產婦和家屬執意不惜一切代價地搶救,醫務人員只有尊重其自主選擇,其后果由產婦家庭自負。
【實例3】患者張某,男,16 歲。因慢性腎炎?腎功能不全準備進行腎移植,因腎源緊張,其父考慮動員其兄供腎。其兄,20 歲,因幼年患腦炎留下智力障礙后遺癥,未能參加正常學習而待業。當父親提出上述想法后,母親不同意,認為對長子的智力障礙已內疚,不忍心再將其腎供給次子,但經丈夫說服最后表示同意。此時,醫務人員能否讓患者之兄供腎呢? 答:雖然父母均已同意讓其兄供腎;但是醫務人員應讓父母征求其兄的意見。其兄為殘疾人,更應尊重其自主權。如果其兄不同意供腎,其父母應放棄他們的考慮,對患者改用透析等治療措施。
【案例4】某醫院接到河南某縣農村一位小學教師的來信,他提出愿意將自己的角膜獻出,以換取一定的報酬用于辦學。他的理由:1.當地經濟狀況極差,政府雖多方籌資,但仍有數百名適齡兒童無法人學。2.他本人年近46 歲,在40 歲時全身浮腫,確診為慢性腎炎?腎功能不全。目前雖能堅持工作,自感生命有限,愿將其角膜獻出,為改善本鄉辦學條件做點貢獻。對此,應如何回信答復? 答:這位教師的奉獻精神是可貴的,但此舉不能獲得支持的:
1、對于迫于貧困或其他壓力下的“自愿”應該禁止,器官移植技術不能只為有錢的強勢人群造福而給弱勢人群帶來更大的風險和傷害。而且他涉嫌了器官買賣或者是變相買賣,雖然是為了改善辦學條件,雖然是自愿,但基于對人類生命的尊嚴的尊重和商業化后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是禁止將人類的器官和組織作為商品買賣,違者應追究其法律責任。世界不少國家法律規定,器官不能商業化。我國雖無立法,但此舉也不能允許。
2、為了改善辦學條件而使一個人失明,這是不人道的。他是屬于活體捐獻,且活體器官捐獻的一個最基本的倫理學原則是不危及供體的生命和健康,對其未來生活不致造成大的影響。
3、醫生的職責是治病救人、減輕病人的痛苦,不能為了其他目的而給患者帶來新的傷害。醫務人員雖然有責任幫助那些器官衰竭、面臨死亡的人重新獲得生命,但對供體的健康和生命同樣負有保護的責任,不能因為受體的需要,而放棄對供體生命的救治或健康的維護。
4.個人的付出不可能使當地辦學條件得到根本改善,畢竟個人的能力還是有限的!【案例5】患尹李某,女,14 歲。現測iq 在25-30 之間,這是出生5 個月時由于車禍導致大腦受損造成的智力嚴重低下,只相當于1-2 歲的水平,但外貌比較漂亮。因不能獨立生活,被姥姥帶去與其同住.李某?現已到青春期,每次月經期間疼痛難忍,而且無法應付這種情況以使自己保持清潔。姥姥想解除孩子月經期間的痛苦,也想保護她以后不會被強奸懷孕,于是來某醫院尋求子宮切除術.試問:作為醫生,你是否會為其提供幫助? 答:1.子宮切除手術是否實施對一個女性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李某無明顯的手術指征,似乎不能滿足手術的要求。尤其是患者還未成年,此類手術更需要慎重。
2.考慮到患者的智商水平很低,難以應付月經期間的不適,也不會保護自己,因此,家屬的要求還是可以理解的。
3.本著為患者謀利益的原則,在此特殊案例中為患者提供子宮切除術,從道德上說還是可以的。
【案例6】某醫院內科病房,治療護士誤將甲床病人的青霉素注射給乙床,而將乙床病人的慶大霉素注射給甲床病人。當她發現后,心理十分矛盾和緊張,并對乙床病人進行嚴密觀察而沒有發現青霉素過敏反應。該護士原想把此事隱瞞下去,但反復思慮還是報告給護士長,同時作了自我檢查。請對治療護士的行為進行倫理分析,并說明應否告訴病人真相。
【案例7】患者周某,女,35 歲,在某醫院婦產科就診,醫生問病人,你怎么不舒服?病人回答:我沒有什么不舒服,然后,患者看了看周圍的病人,接著小聲說:廠醫務室在普查時說我可能得了性病,讓我速到醫院檢查和治療,醫生又問,你怎么得上了性病?病人回答我也不知道,我素來是個規矩人!醫生冷笑著說:不知道!好吧,上床檢查檢查看,圍觀的病人笑了,病人滿臉通紅地上床接受檢查.請對醫生的言行進行倫理分析。
答:該案例涉及醫生尊重患者的隱私權。患者是否患本性病尚不清楚,而醫生順著廠醫務室的可能診斷進行問診,并且當著圍觀的病人采取譏笑和觸動隱私的行為是不當的,即使是真正的性病患者也不能如此。醫生診治疾病,應當讓其他病人回避,避免病人參與“會診”。該案例有病人圍觀,而且病史涉及病人的隱私,因此醫生沒有尊重病人的隱私權。
【案例8】患者程xx,男,67 歲,知識分子。因胸透發現左下肺陰影,進一步ct 檢查,ct 結果為肺左下葉后段胸膜下結節,惡性可能性大,故醫生疑肺癌收入住院。住院后,主管的胸科醫生告知患者準備在b 超引導下進行腫物穿刺以確定診斷和制定下一步的治療方案。患者也告知醫生自己無子女,僅與66 歲老伴相依為命,如果確診為肺癌千萬不要告知老伴,免得她冠心病發作或精神崩潰,自己已有充分的思想準備,手術前可以履行簽字手續。腫物穿刺結果為低分化腺癌,準備開胸手術。請問:開胸手術之前醫生應不應告知家屬真相。
答:患者在腫物穿刺之前已告知醫生如果是肺癌對家屬保密,加之患者本人已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因此醫生應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但是,開胸手術和術后都要求家屬的密切配合,如果醫生欺騙家屬不利于配合治療。因此,醫生應勸說患者選取最佳方式和時機親自告知老伴真相,以利于醫生與家屬的協調,并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案例9】患者王某,男,35 歲,鋼鐵工人。因大面積燒傷住某醫院。醫院雖進行了積極搶救,但兩周后發生感染中毒性休克,接著又發生呼吸?循環和腎功能衰竭,故而難以使患者康復。當家屬和單位得知醫生告訴的預后信息后,表示出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家屬要求放棄治療和搶救;單位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地繼續搶救。后來醫生得悉患者的單位自行規定,如果一月內死亡即可定工傷死亡,如果一個月以后死亡即不能定工傷死亡,故而家屬和單位是出自不同的利益需要而表現出對搶救態度的不同。試問:在這種情況下醫務人員應如何決策。
【案例10】一對農村夫婦抱著白喉病患兒來院求治,患兒因呼吸困難,醫生決定馬上做氣管切開,但患兒父母堅決不同意。這時患兒呼吸困難,面部紫紺,生命垂危。醫生反復解釋勸導,患兒父母拒絕手術簽字,不同意氣管切開。急診醫生看到患兒病情危急,毅然將患兒抱到手術室,患兒父母不顧一切追到手術室。在這關鍵時刻,急診醫生以特有的權威勸服了患兒父母,并實施手術。患兒得救,患兒父母給醫生下跪致謝。請對此案例進行倫理分析。
答:此案例涉及如何對待監護人選擇權問題。一般情況下,在診治疾病的過程中要尊重病人(或監護人)的權利,并讓其自覺履行承諾手續。這不僅是倫理要求,也是法律要求。通常醫生的愿望與病人(或監護人)選擇是一致的,但本案例中監護人的選擇給醫生帶來棘手的倫理難題。
對此,醫生的態度可能有四種:
1.以監護人的態度為轉移,一切聽從監護人的意見,免得引來麻煩 2.向監護人做必要的解釋,擺明利害關系,最后聽其自然 3.醫生從患兒生命利益出發,果斷地替監護人作主,盡職盡責
4.醫生對患兒生命負責,既尊重監護人選擇權,又敢于在關鍵時刻以患兒利益為重而采取行動。
以上四種態度各有其理由,然而從醫德原則出發,第四種態度體現醫德基本原則“救死扶傷、防病治病,實行社會主義的醫學人道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精神,又體現了有利、不傷害、尊重等具體原則,屬于最佳選擇。
【案例11】一位心理醫生計劃在給患者進行心理治療時錄像,一方面是為了積累科研資料,另一方面是為了教學使用。但是,如果讓患者知道此事勢必將影響其心理狀態而不利于治療,也不利于科研的準確性和教學錄像的質量。試問:這位心理醫生是否應該讓患者知道錄相的真相? 答:該案例中,如果心理醫生事先告訴患者,既不利于患者的治療,也不利于資料的準確性;如果心理醫生不告訴患者,那么將侵犯患者知情同意的權利。因此,心理醫生的最佳選擇是,可在不告訴患者的情況下先錄像,并將錄像中患者的面貌進行遮蓋處理,然后再告訴患者。如果患者回意,可以把錄像帶作為科研和教學資料;如果患者不同意,則當著患者的面把錄像帶銷毀。如果不能保證此錄像帶只作為科研和教學資料而被安全地使用,那么就應在錄像之前征求患者的意見。
【實例12】患者王××,男,35歲。因陽痿到某醫院泌尿科就診。醫生從病史中得知,患者與愛人素來感情較好,但他在一次和女同事出差中發生了性關系,出差返回后總是精神緊張、焦慮,對愛人有負罪感,從而發生了陽痿。因其愛人不知何故,于是催促并陪伴患者來醫院進行治療。醫生診斷患者為繼發性陽痿,并予以開導,而后讓患者離開診室,又讓其愛人進入診室。醫生將實情告知患者的愛人,、并希望她能合作而原諒丈夫的行為、這樣患者的陽痿可以慢慢痊愈。患者的愛人當醫生的面答應合作,但是返回家后卻向其丈夫提出離婚。為此,患者不能諒解醫生的行為,從而發生了醫患糾紛。請對醫患糾紛的原因和責任進行倫理分析。
答:該案例中醫患發生糾紛是因為醫生沒有保守患者的隱私、秘密,而將其暴露給患者的愛人造成的。醫生的動機是好的,但是效果不好,因此應負一定的責任。可見,醫生光有良好的動機不行,必須堅持動機與效果的統一。
【案例13】患兒王某,男,3歲。因誤服5ml的爐甘石洗劑到某醫院急診。急診醫生準備用20%硫酸鎂20ml導瀉,但將口服誤寫成靜脈注射。治療護士拿到處方心想:“25%硫酸鎂能靜脈注射嗎?似乎不能,但又拿不準。”又想:“反正是醫囑,執行醫囑是護士的職責。”于是,將25%硫酸鎂20ml給患兒靜脈注射,致使患兒死于高血鎂的呼吸麻痹。請間:患兒死于高血鎂的呼吸麻痹是如何造成的,護士違背了哪些護患關系道德規范,她又是如何理解醫護關系的?
答:該案例中醫生粗枝大葉開錯了處方,而治療護士又錯誤地絕對執行,這是患兒死于高血鎂所致的呼吸麻痹的直接原因。起初護士對用藥途徑懷疑,而不去找別人商討或提醒醫生,只是“忠實”地執行醫囑,從而違背了認真負責、尊重患兒生命價值以及精益求精的護理道德規范。同時,她把醫護之間理解成主從型關系,而不是互補、協作和監督關系,這也是造成她發生護理事故的思想根源。
【案例14】患者張某,女,29歲。患者曾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癥入院治療,一年前出院回家。患者現已懷孕7周,其母親與丈夫皆因擔心懷孕和分娩的痛苦對她的精神狀態有不良影響,于是都勸她去醫院流產,但她堅決要求繼續妊娠。于是,患者和家屬準備到醫院咨詢。試問:當他們到醫院去咨詢時,醫生應如何回答?
答:1.《夏威夷宣言》中規定:“不能對病人進行違反其本人意愿的治療,除非本人因病重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愿或對旁人構成嚴重威脅。”患者既然已出院回家,他人不應不尊重她的意愿。
2.鑒于患者有精神分裂癥的病史,生育出的后代有可能也患此病,醫生應建議患者認真考慮此事.如果患者同意流產,既可免除懷孕和分娩對其精神的影響,也不會生育出有精神病可能的后代.如果患者執意繼續妊娠,醫生和家屬應尊重其意愿,可不流產,但要進行嚴密觀察。【案例15】患者鄭某,男,75 歲,離休老干部,公費醫療。因腸梗阻和梗阻性黃疸急診住某醫院。體檢:鞏膜及皮膚黃染,右下腹輕壓痛和肌緊張,左下腹觸及一個直徑4cm 圓形質韌腫物,邊界不清且隨呼吸上下移動。綜合ct?b 超及胃鏡檢查結果,臨床診斷結腸癌的可能性大,但不能完全排除淋巴瘤及十二指腸腫瘤,于是決定開腹探查。術中發現空腸近端壁上有直徑5cm 的腫物,腸系膜上有直徑2cm 的淋巴結腫大,空腸遠端壁上有直徑3cm 的腫物,胰頭附近有多個淋巴結腫大,膽總管擴張,結腸未見腫物。活檢冰凍切片為惡性腫瘤,有淋巴結轉移,因而腫瘤已達晚期,失去了根治的可能性,故行姑息性手術。術后患者發生肺部感染?左心衰竭,繼之又發生應激性潰瘍而致上消化道出血,雖經搶救,但病情仍反復,患者處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狀態。醫生下病危通知,告知患者家屬已無康復希望,并勸其放棄治療。家屬不但不愿放棄治療且要求輸血等搶救措施。醫務人員為避免與家屬發生糾紛,遵照家屬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價地繼續搶救半個月直至死亡,患者醫療費用總共為20 多萬兀。請對上述案例中醫務人員及家屬的行為進行倫理分析。
答:從上述案例中看出,患者因晚期腫瘤而導致腸梗阻和梗阻性黃道,醫務人員為解除患者痛苦和延長其生命時間進行姑息性手術是正確的選擇。但是,當患者處于多器官能衰竭、明知無望而怕與家屬發生糾紛,醫務人員屈從于家屬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價地搶救,這不符合生命質量、價值及公益論的倫理要求。如果進行有限的搶救,既滿足了家屬不愿放棄搶救的愿望,也能節約大量的衛生資源,這樣不失為最佳選擇。
家屬缺乏醫學知識,雖醫生告知病人無望,但仍抱著一線生還的希望而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地搶救,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出于其他動機,不惜公費醫療,那便是缺乏社會責任感的表現。
護理倫理學15個案例分析及答案篇三
護理倫理學案例分析輔導
案例分析1——形考p 4 【案例】某患兒,女,5歲,因患腎炎繼發腎功能衰竭住院三年,一直做腎透析,等候腎移植。經醫生與患兒父母商討,同意家屬進行活體腎移植。經檢查,其母因組織類型不符被排除,其弟年紀小也不適宜,其父中年且組織類型符合。醫生與其父商量作為供者,但其父經一番思考決定不做供者,并懇請醫生告訴他的家人他不適合做供者,因他怕家人指責他對子女沒有感情。醫生雖不太滿意還是按照患兒父親的意圖做了。請對上述案例中的醫生的行為進行倫理分析,并分析患兒父親的做法是否符合義務論與效果論的要求。【答案提示】:1.醫生根據患兒父親的請求對患兒家庭的其他人“說謊”是為了維護患兒家庭的和諧,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醫生這樣做違背了作為一個醫生應誠實的美德。比較恰當的作法是醫生不要介入患兒家庭內部的事,讓家人自己商量決定;
2.從義務論的要求出發,父親對其子女有撫養的責任,當女兒的生命處于危急之際,父親不愿捐腎的做法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會影響家庭的和諧,在社會上會受到譴責,在個人良心上也是一件憾事;從效果論的要求分析,患兒的生命質量已很低,移植是否能成功或即使成功其生命質量又如何?況且患兒之父正值中年干事業的年齡,又有撫養另一子女的責任,萬一出現移植后的合并癥,這會影響事業和全家,故而從移植的代價/效應上思考,其患兒父親不捐器官也是能夠理解的。因此,只有其患兒父親和全家去平衡,以決定是否讓父親捐腎。
案例分析2——形考p 8 【案例】患者李某,男,46歲,生殖器外傷,泌尿外科手術后由于生殖器局部感染和缺血導致部分組織壞死結痂,醫生使用抗生素和多次傷口換藥后雖然感染得到控制,但是局部情況并沒有好轉,已經決定為患者實施第二次手術對壞死組織進行切除,患者面臨著很大的生理痛苦和心理打擊。病房護士長與醫生協商請造口傷口護士進行會診,醫生由于對造口傷口護士的工作不很了解,對會診并沒有寄予希望。當造口傷口護士仔細查看了患者傷口并認真分析情況后,決定使用藥物清創的辦法去除黑痂,推遲二次手術的安排,并取得了醫生的支持。造口傷口護士主動、負責任地多次為患者換藥,調整用藥治療方案和精心護理,當看到壞死結痂逐漸去除、新鮮的組織生長良好、患者傷口逐漸愈合的時候,使患者免受二次手術的打擊,醫生對造口傷口護士的創新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認同以造口傷口護士的行為,闡述專科護士的倫理要求。【答案提示】:專科護士的倫理要求:1.熱愛護理,樂于奉獻。造口傷口護士樹立了熱愛護理,樂于奉獻的觀念,在已經決定為患者實施第二次手術,病房護士長與醫生協商請造口傷口護士進行會診,對壞死組織進行清創去除黑痂,調整用藥治療方案和精心護理,當看到壞死結痂逐漸去除、新鮮的組織生長良好、患者傷口逐漸愈合的時候,使患者免受二次手術的打擊,贏得患者的信賴和醫生的贊許,顯示了自身的價值。
2.樂于傳授,扎根臨床。專科護士應具備本專業較強的臨床觀察、評估和處理的能力以及專業理論基礎和專科操作技能。當造口傷口護士仔細查看了患者傷口認真分析情況后,決定使用藥物清創的辦法去除黑痂,推遲二次手術的安排,才取得醫生的支持。
3.勤于鉆研,促進學科發展。此案例中,造口傷口護士做到了勤于鉆研、積極開展護理科研,使專科護士的知識技能得以不斷更新、拓寬和提高,推動了護理學科的發展。
案例分析3——形考p 13 【案例】某藥廠請求某醫院腫瘤科對某種藥物進行三期臨床觀察試驗,該藥物主要是通過對機體免疫功能的調節作用而抑制腫瘤的生長。根據藥物臨床觀察試驗的要求,選擇受試者的標準之一是確診實體腫瘤并停用抗腫瘤治療3個月的患者。請你對這個三期臨床觀察試驗進行評價,即選擇受試者的標準是否合理,并說明它存在什么倫理問題? 【答案提示】:此種選擇受試者的標準是不合理的,它違背了將受試者利益放在首位的倫理原則。
1、藥物的iii期臨床試驗是在ii期臨床試驗的基礎上,擴大試驗的人數,其目的是在藥物療效初步肯定后進一步收集藥物有效性的證據,確定藥物的適應癥和藥物相關的不良反應。該案例中的藥物iii期臨床試驗是一種抗腫瘤的藥物,根據藥物臨床試驗的要求必須確認實體腫瘤并停用抗腫瘤治療3個月的患者才能作為受試者。根據通常對實體腫瘤患者的治療首選手術治療,其次為藥物治療,有些病人在術前、后還要進行抗腫瘤的藥物治療。此案例中除非ii期藥物臨床試驗結果證明這種試驗藥物優于目前的手術和藥物治療,可以選此類病人。
2、否則為了藥物臨床iii期試驗讓受試者暫停手術或手術加藥物治療或單純藥物治療都是不合理的,因為它違背了將受試者利益放在首位的倫理原則。案例分析4——形考p 18 【案例】某醫院急診科收治一名腦出血病人行開顱手術,術后連夜送至重癥監護室。重癥監護室護士劉某認真仔細護理病人,隨時監測生命體征,應對病情一切變化,以提高搶救成功率為目標。次日凌晨4 時,護士發現病人突然出現呼吸急促達32次/分,脈搏快而弱,血壓低至60/40hg,雙側瞳孔不等大,她預感到顱內出血,一邊迅速向值班醫生報告,一邊打開呼吸機,做好二次手術的一切準備工作。故二次開顱手術進展及時順利,證實了病人腦部又有一動脈破裂出血,由于發現早,醫護密切配合,手術成功,病人得救。請對護士劉某行為作出道德評價。【答案提示】:
1、重癥監護室劉護士行為:其一符合動機與效果統一,她既有救治病人的良好的動機,行動后又產生了好的效果;
2、其二符合目的與手段的統一,劉護士不僅有搶救的目的,而且采取一邊迅速向值班醫生報告,一邊打開呼吸機,做好二次手術的一切準備工作,手段也是十分妥當;
3、其三由于發現早,醫護密切配合,符合醫護關系倫理中“平等與協作”,故二次開顱手術順,病人得救。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形考中最后兩個案例報告,建議你們可以從書中有提示的個案中選兩個案例并按以上的思路進行分析。以下是案例分析的方法。怎樣分析案例:五個步驟
(1)閱讀案例——對案例提供資料進行研究與閱讀,讀3~4遍,從整體上把握。(2)尋找問題——把問題列出來,逐段逐句分析;分清主次問題。(3)分析問題——這些現象說明了什么問題,上升到理論思考。(4)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5)案例分析結論
案例分析5:醫護理問題與倫理問題 書p 10 【案例】患者張某,38歲,因右膝關節半月板損傷待手術,與外傷截肢王某同住某醫院骨科病房一房間。張某手術順利,但與他同室的王某在張某手術的第二天臀部出現癤腫。過兩天王某癤腫化膿,細菌培養為凝固酶陽性金黃葡萄球菌。當張某的手術切口拆線時,傷口出現感染,于是,張某提出是主管醫生與護士給王某換藥后不洗手,又檢查他的傷口造成的,并認為是醫療事故。主管醫生與護士認為是并發癥,不屬于醫療事故。醫患之間發生了醫療糾紛,反映到醫院醫務處。醫務處出面調解,并對手術切口感染進行細菌培養,結果為凝固酶陽性金黃葡萄球菌。于是,醫務處答應減免張某部分醫療費用,并給予一次經濟補助,這樣醫療糾紛予以平息。此案例哪些屬于醫學、護理學問題,哪些屬于醫護倫理問題,醫護倫理學與醫學、護理學關系是什麼? 【答案提示】:
1、此案例中兩位同住一病房的患者先后受到了細菌感染,這是醫學、護理學事實,也就是醫學、護理學問題。在事實面前,張某與主管醫生、護士看法不一,發生了醫療糾紛,這屬醫學、護理學問題,即根據醫學事實該不該行動和如何行動的理由。醫務科對手術切口感染進行了細菌培養,證實兩位患者同為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但未作細菌的基因分型(一般醫院此項檢查有困難),因此從流行病上既不能認定是交叉感染,又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這也是醫學、護理學事實,也即醫學、護理學問題。
2、根據這個醫學事實,醫務科既沒有認定是醫療事故,又沒有簡單地視為并發癥,答應減免張某部分醫療費用,并給予一次經濟補助,這樣維護了醫患的利益,從而平息了這場糾紛,這樣處理也屬于醫護倫理問題。
3、護理倫理學與護理學的關系 :護理倫理學旨在解決“護理學中的倫理問題”和“倫理學中的護理學問題”。“護理學中的倫理問題”要求護理倫理學工作者具備一般倫理學知識,“倫理學中的護理學問題”要求護理倫理學工作者必須具備護理學專業知識。一方面,從事護理倫理學專業的人員如果不懂得現代倫理學與高新技術的發展,就不可能真正了解、認識和分析現代護理學與高新技術發展中面臨的諸多倫理問題。另一方面,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也離不開倫理學的指導,許多倫理問題的產生是現代護理學與高新技術發展的結果。如果不熟知倫理學理論,就不能站在時代的高度去審視護理學及科技發展給人類未來帶來的倫理困與挑戰,就不可能提出解決倫理問題的思路與辦法,從而推動現代護理學的發展。可見,兩者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即現代護理學的發展和進步直接決定護理倫理觀念的更新,反之,護理倫理觀念的新又對現代護理學的發展給予很大影響,但都是以保障人類健康為研究目的。
案例分析6:護患關系 書p 59 【案例】某醫院兒科收治一名高熱患兒經醫生初診,發熱待查,不排除腦炎,急診值班護士憑多年經驗,對患兒仔細觀察,發現精神越來越差,末梢循環不好,伴有譫語,但患兒頸部不強直,于是,護士又詳細詢問家長,懷疑是中毒性菌痢,經肛門指診大便化驗,證實為菌痢,值班護士便及時報告給醫生,經醫護密切配合搶救,患兒得救。請對護士行為做倫理分析,它符合那些護理道德倫理分析的思路:首先找出本章中護士的倫理行為是什麼,然后指出符合什麼倫理規范。【答案提示】:1.護士對患兒仔細觀察,發現問題,又詳細詢問家長,提出中毒性菌痢的可能,化驗得到了證實,這符合護患關系倫理規范中“熱愛本職,精益求精”和“認真負責,任勞任怨”;
2.護士便及時報告給醫生,經醫護密切配合搶救,患兒得救,這符合醫護關系倫理規范中“平等與協作”;
3.護士的行為還符合兒科護理倫理要求“敏銳觀察,細心謹慎 ”。案例分析7:手術護理倫理 書p 117 【案例】手術室謝護士,當班的最后一臺手術是外科開腹手術,手術進展困難,患者出血也比較多,晚七點半結束。按照常規要求,在開腹前和關腹前后都要清點所有的手術器械和紗布、敷料,三次清點的數目吻合。由于縫合傷口時醫生在不斷地用紗布止血,手術結束后謝護士又清點一次發現少了一塊。于是,巡回護士過來和謝護士一起清點,確實是少了一塊。這時,患者還在手術臺上,但是手術用的無菌單已經撤掉了,醫生正在為患者用敷料粘貼傷口。謝護士趕緊向醫生說明情況,醫生也很奇怪,大家把手術臺上下都找了一個遍也沒有找到。醫生認為有可能是謝護士將紗布丟在污物桶里。謝護士立即將污物桶里的東西一件一件的揀出來,也沒有任何發現。醫生們認為在關腹時已經清點無誤,沒有必要再找了。謝護士認定紗布沒有離開過手術臺,是在縫合筋膜前后止血的過程中不見的,可能還在患者傷口里,找不到就不可以讓患者離開手術室。在謝護士的一再堅持下,醫生們和小謝再次洗手、鋪單,打開了患者已經縫合的傷口,最終在傷口的一角找到了已經擠壓成一個小球的紗布。醫生們對謝護士的認真負責精神贊許,謝護士感到如釋重負。請對謝護士行為做倫理分析。【答案提示】: 手術室謝護士的行為符合手術中護理論理要求:
1、“操作熟練,認真負責” 手術結束時,堅持物品、器械要 認清點核對,核對無誤后再讓術者關閉切口;
2、“團結合作,密切配合”謝護士為查找丟失的紗布,做到了與醫生們團結合作,密切配合,由于她的一再堅持,醫生們和小謝再次洗手、鋪單,打開了患者已經縫合的傷口,最終在傷口的一角找到了已經擠壓成一個小球的紗布。
護理倫理學15個案例分析及答案篇四
醫學倫理學案例分析
【案例】1998年10月13日晚8時許,某醫院一高姓醫生在為第一天的手術做準備時,發現冰箱里儲存的角膜因長時間保存己經壞死,如沒有新角膜,手術就不能進行。等待手術的是一位被氨水燒傷致眼角膜完全壞死的病人,如不及時手術更換,該病人將完全失去復明機會。情急之下,他想到可以從新鮮尸體上獲取角膜,于是他去了太平間,對看門的老大爺說:“想進去看看有無有用的角膜。”老大爺說:“進去吧。”進入太平間后,他拉開存放尸體的冰柜,看到一具新鮮女尸,年齡也適宜,就用隨身攜帶的剪刀和鑷子取出了眼球,并換上了義眼。第一天手術時,他用獲取的角膜為病人進行了角膜移植。幾天后,又用另一只角膜為一位老大娘進行了移植。從而使兩位患者恢復光明,重見天日。同月19日,死者家屬委托整容師為死者整容,整容師發現死者眼睛異常,便問其家屬:“你愛人的眼睛是不是有毛病?”回答說:“沒有啊。”整容師說:“你愛人的眼球好象是假的!”家屬聽后,俯身仔細查看,發現眼球果然被人換了。事件暴露后,死者親屬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并立案查處。【分析】
1、事件聯系人:高醫生,死者家屬,等待角膜手術的病人
2、矛盾與沖突核心:醫生在未告知死者家屬并經得其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取出死者眼球,并換上了義眼。
3、沖突發生的觀念基礎:
3.1、作為需方的醫院及眼病患者。一方面,醫院現存角膜已無法利用;另一方面,等待手術的病人急需角膜,否則將完全失去復明機會。高醫生摘取死者的眼球,為兩位病人進行了角膜移植,使他們重見光明,在為他們以后的生存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可能為他們帶來物質和精神上的收益。
3.2、作為供方的尸體家屬。目前我國立法上對尸體的擁有和處置權沒有明文規定,但從民法意義上講,人死后再無權利可言。一般來講(按習慣)死者可以對自己死后的尸體處置做出安排,有遺囑的,應遵其遺囑,沒有遺囑的,應有其家屬或親屬決定尸體的處置。醫生在未經死者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摘取死者的眼球,傷害了死者親屬對死者生前的感情,侵犯了死者親屬對尸體的處置權,使死者親屬受到一定的情感痛苦和傷害,造成了精神損失,或者說死者親屬付出了精神成本。
4、能否建立雙方公認的價值框架進行對話:
理論上應該能,因為高醫生雖然侵犯了死者家屬的尸體處理權,但首先,法律上對此并無明確的規定,其次,高醫生的行為造成的結果并不嚴重,相反,卻給他人帶來利益。其行為是在情急之下做出,其目的正當,其動機純潔。而且,高醫生本人并未從中受益。
5、行動方案:
雖然死者親屬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但并不等于死者親屬對高醫生的行為不能理解,也并非是高醫生的行為帶給他們的痛苦無法承受。而高醫生未在摘除死者眼球前通知死者家屬并征得同意,事后也未及時的告知死者親屬并給予解釋,這些顯然都是他的過錯。醫院對太平間尸體的管理也存在問題,不應該允許人隨便進出并損害尸體。針對以上方面,個人認為最合適的行動方案是高醫生及醫院及時向死者親屬進行解釋和道歉,盡量征得家屬的理解和原諒。如果死者親屬完全諒解,不要求賠償,那當然最好,若要求賠償,則雙方經協商決定最適數額,由高醫生和醫院共同賠償。
6、可能結果及評價:
可能結果有兩個:
一、死者親屬對高醫生的行為表示理解。
二、死者親屬對其表示不能理解,提出訴訟,將高醫生及醫院告上法庭。不管結果如何,高醫生、醫院乃至整個醫學界都要以此為教訓,加強尸體管理,多與患者及其家屬溝通,使他們的知情權得以保障。政府也應完善相關立法,對尸體的處理辦法給予明文規定,同時加強公民教育,提倡自愿捐獻器官。
7、總結報告:
目前大多數人的觀念還沒有開明到以立遺囑的方式自愿或去世后其親屬自愿捐獻對自己無用而對他人和社會有用且稀缺的“資源”,因此一方面,應積極培育公民的科學精神,客觀看待尸體組織器官的完整性,提倡公民以立遺囑的方式自愿捐獻器官,從輿論上給予正確導向;另一方面,通過立法,施加外部壓力,迫使人們合作,同時給予供方一定的經濟補償,但在立法時要考慮到中國國情,實行尸體的所有權和處置權相分離,即人死后其尸體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國家及死者親屬按先后順序都擁有一定的處置權利。這樣,既尊重了死者生前意愿,尊重了人權,尊重死者親屬感情,又滿足了社會需要,推動了社會文明,也使稀缺的社會“資源”效用最大化。
護理倫理學15個案例分析及答案篇五
醫學倫理學案例分析
1.患者雅各斯,49歲,英國人。患者出生20個月,突然出現呼吸窒息現象。送入醫院后,醫生發現氣管壁上長出一顆息肉,阻礙呼吸。醫生通過外科手術把息肉切除。術后2周,息肉再度長出,結果又進行了第2次手術。但息肉重生問題仍然無法根治。在其1~5歲的五年里,每隔2周接受一次切除術。在二戰期間,因麻醉藥缺乏,在未經麻醉的情況下手術。患者疼痛不已,嚎叫聲震撼醫院。在第2次手術時還做了氣管切開術,在喉部開了一個小孔,插入一條膠管,使他能呼吸。但患兒無法發生,變成了啞巴。20歲時,一邊肺葉感染,于是又做了肺側切除術。至49歲時,他先后一共接受了324次手術,成為世界上接受手術最多的人,《海外文摘》稱他是“最痛苦”的人。
問題:
(1)此案例醫務人員遵循的是什么道德觀?
(2)從生命質量觀看此舉對病人、家屬和社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2.患者王××,女,28歲,已婚。2005年2月20日晚,因左下腹劇烈疼痛就診于某醫院,經門診醫生診斷為“腹痛待查”而收治入院。當晚病人腹痛癥狀一直未見緩解,此時經普外科值班醫生簡單查體,憑經驗武斷地診斷為“急性腸炎”,并給與止痛、止瀉的簡單對癥治療。其后未再給予其他特殊監護措施。至凌晨1點,病人癥狀非但沒有好轉,反有加重趨勢,且患者出現了心率加快、呼吸急促、面色蒼白、血壓下降的表現。家屬將醫生叫醒后,醫生極不耐煩地檢查后,告知家屬,問題不大,只需輸液、消炎就可以了,囑護士輸500毫升5%葡萄糖加40萬單位慶大霉素后,便又繼續休息了。大約凌晨4點鐘,病人突然出現病情急劇變化,血壓嚴重下降,雖經極力搶救,但卻未能奏效,病人死亡。
事后病人家屬強烈要求做尸檢,報告表明,王某患的是急性左輸卵管宮外孕,因破裂導致大量失血,因未及時止血而導致病人失血過多而致失血性休克,又因沒有及時大量補液補血,從而進一步導致患者死亡。經市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定為一級醫療事故。結合醫德規范的基本內容展開分析。
3.患者李××,女,17歲。2004年11月20日晚,急性發病,昏迷、高熱、抽搐、白血細胞總數明顯增加,住進某醫院搶救室。醫生診斷為“癲癇大發作”,并判斷她的生命難以延續24小時,其父母心急如焚。坐在病床前近一個小時不見醫生和護士,此時病人已被插管和輸氧并輸液(5%葡萄糖)。家屬見情況一直未見好轉并有加重的趨勢,遂到醫生辦公室,但沒有找到醫生,來到護士站才看到主治醫師正在和護士閑談。家屬請求醫生能否請有關專家或上一級醫生給予進一步會診,并適當調整治療方案。此時醫生斜著身子,俯案答道:“她是癲癇,很危重,我們已經采取了各種措施,回去為病人做好后事準備吧。”家屬更加焦慮,又向醫生提出請求說:“您能否再根據病歷把診斷和治療情況給我們介紹得詳細一些?”值班醫生說:“這里有很多醫學專業知識,說了你也聽不懂。”隨后主治醫生僅簡單觀察了一下病人病情便回到休息室,未再作其它任何處置。第二天凌晨,患者離開人世,家屬悲痛不已,情緒失控,指責醫生對患者不負責任,并欲提起訴訟。
【分析提示】
從醫生對患者的義務、患者的權利以及醫患沖突發生的原因,如何調適方面展開分析(患者白細胞的提高暗示患者有急性化膿性腦膜炎的可能,醫生未給予分析及處理)。
4.某日,某女大學生因參加火場救火受傷,喉頭水腫,呼吸困難而到某縣醫院急診。當時,急診科值班大夫應家中有急事臨時回家處理,值班護士急忙打電話到值班大夫家中,值班大夫答家中的事情很快就處理完,處理完就返回醫院,讓值班護士先給病人進行處理。值班護士想給病人予以吸氧處理,但發現急診室氧氣瓶閥門無法打開,值得到別的科室去借,此時病人已經十分危險,等到氧氣瓶借到,值班大夫趕回,病人已經不治。
問題:
(1)此案例中醫院及醫務人員違反了哪些急診道德要求?
(2)醫務人員應樹立怎樣的急診道德思想?
5.2003年,我國北方一名百貨商店采購員名叫金××到泰國采購商品,在晚間休息中不幸車禍,腿部嚴重撞傷,被附近居民及時送往當地醫院救治,隨后又轉院治療腿傷。回國后不久,檢驗報告單從泰國寄到他所在的原單位,報告顯示:hiv陽性。經查證他是在泰國救治摔傷的泰國友人時,被傷者手指流出的血液感染了艾滋病毒。后金××感染艾滋病的消息不慎泄漏后,有人懷疑他因亂搞男女關系而感染,便對他冷眼相看。去醫院定期檢查時,醫生護土歧視他,原工作單位不解決其醫療費,同事鄰居躲避他,甚至要求金××搬出居住的樓房,后來,學校居然不準他孩子上學……金××深感絕望而自殺。
問題:
(1)本案例給我們哪些倫理啟示?
(2)性病防治應遵循哪些醫德要求?
6.一視網膜脫離病人手術后效果較好,醫生告訴病人和病人家屬,可以做出院準備。病人和家屬商量后同意出院,并決定馬上回家。因病人欠醫院治療費,護士不同意他出院,要求病人交足費用并結清帳目之后再走,家屬說病人先送回家,以后再來交住院費,但是,護士就是不讓病人走,病人和家屬不滿意,由此引發糾紛。
試分析這場護患糾紛中護士的責任。
7.患兒,男,3歲,因患眼病而入院治療。入院后,醫生認真分析病情,制定治療計劃,按計劃實施手術,效果較好;護士認真和患兒家屬交流,了解患兒的情況,根據家屬在護理患兒過程中存在的“知識缺乏”的護理問題,適時進行健康教育,幫助家屬配合護士做好患兒的護理工作。護士還抽空和患兒做游戲,鼓勵患兒配合各項臨床檢查,患兒表現很好,患兒家屬對醫院提供的治療和護理都非常滿意。在即將出院前的一個晚上睡覺前,患兒家屬和平常一樣,自己把原本距離窗臺50cm的病床搬到靠近窗臺的墻邊準備睡覺。患兒在床上玩,家屬也沒在意。患兒玩著玩著一不小心撲向紗窗,結果孩子同被撞脫落的紗窗撲向窗外,患兒墜樓身亡。
患兒墜地死亡后,患兒家屬以醫院病室的窗口沒有欄桿,而且紗窗失修易落為由,提出要求醫院和當班的醫務人員承擔責任。而醫院則以承擔的是治療責任,患兒的治療效果是好的。病室中的病床擺放的位置也是合理的,導致患兒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患兒家屬擅自移動了病床的位置,使病床靠近窗口,并且對患兒疏于看管而帶來悲慘的后果。
問題:
(1)對于患兒的死亡,醫院應該負什么責任?
(2)醫護人員應該負什么責任?
(3)患兒家屬應該負什么責任?
8.1995年9月,李某在房山區某醫院處診斷為“雙側甲狀腺乳頭狀腺瘤”,并于9月25日接受了“雙側甲狀腺次全切除術”,術中和術后病理檢查均對術前診斷予以確定。
2001年6月15日,李某到北京中日友好醫院被確診為“雙側甲狀腺乳頭狀腺瘤并淋巴結轉移”,決定進行“雙側甲狀腺全部切除及右側頸部淋巴結清掃術”。手術前為了解原發癌的部位,李某借閱了95年住院病歷和手術病理切片,中日友好醫院對6年前的術中冰凍切片和術后蠟染片進行了重新診斷,發現原診斷嚴重錯誤,誤將“腺癌”診斷成“腺瘤”,為證實最初診斷的正確性,李某又將95年病理切片送至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專家會診,診斷結果與中日醫院相同,是“甲狀腺乳頭狀腺癌”,而非“甲狀腺乳頭狀腺瘤”。
李某因頸部疾患到某醫院就醫時,該院誤將李某所患甲狀腺乳頭狀癌診斷為雙側甲狀腺乳頭狀腺瘤,進而導致手術方式選擇不當,僅行雙側甲狀腺次全切除術,采取這種手術方式有導致癌癥不能徹底清除的可能,增加甲狀腺乳頭狀癌復發和轉移的機率,同時也誤導李某在相當長時間內未能足夠重視自己病情并及時采取治療措施。
問題:
(1)病理診斷對臨床明確診斷的影響?
(2)醫務工作者在進行醫技檢查時應遵循什么道德要求?
9.據北京藥學研究所藥物不良反應調查組對北京市四所聾啞學校、北京耳鼻喉研究所康復室、聾啞兒童門診部病兒中的1039例聾啞患者調查發現,因應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引起聾啞者竟有618人,占59.5%。其中,70年代出生的719人中,藥物致聾的有422人,占5
8.7%,這些人中因鏈霉素致聾的有217人,占51.4%;多種抗生素聯合致聾的139人,占32.9%,以鏈霉素和各種抗生素聯合用藥中毒的比例最大。80年代出生的320人,其中藥物致聾的有196人,占61.3%。這些人中慶大霉素中毒的90人,占45.9%;多種抗生素聯合致聾的63人,占32.1%。80年代以慶大霉素及聯合用藥最為突出。嚴格掌握氨基糖甙類抗生素的適應癥,當前已成為臨床和門診中重要問題。
試通過本案例分析濫用藥物的原因及倫理學要求。
10.我國西南某省一家大型化肥集團公司,在技術改造過程中,由于二車間水解、解吸裝置的兩臺給料泵發生故障,導致含高濃度氨氮的尿素工藝冷凝液排入沱江的支流吡河,導致該流域嚴重污染,造成沿岸流域的養殖業的魚蝦大量死亡,數百萬群眾生活飲用水被迫中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億多元。據介紹,在2004年2月底3月初,當地區環保局副局長接到并聽取了某污水處理廠關于污水中氨氮含量嚴重超標、下游出現死魚的報告,對可能發生的污染事故和監測結果不聞不問,既不認真履行環境監測職責,又不及時向上級報告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以至于發生某集團公司繼續排污,導致沱江流域發生嚴重水污染事故,并造成特大財產損失。
問題:
(1)上述案例中環保局副局長的行為主要違背了哪些方面的環境道德要求?
(2)從本案例出發,談談環境道德教育和職業修養與執法的重要性?
11.1998年,北京一機關干部王某到醫院進行例行檢查,在神經科,醫生讓他多做一項檢查,他以為是正常檢查范圍,就答應了。醫生在他右手腕及右肋間貼上電極,說“這個檢查沒什么,就是動一下”。當醫生按動按鈕時,王某頓感半臂抽搐。一連五次后,醫生又把電極移到他頭頂,第一次就使他全身震顫,大腦瞬間失控,身體歪斜,口水流出。他強忍著問醫生這是什么檢查,醫生答道,可能是電流大了一點,可以調小些。就這樣又電了幾次,王某四肢酸麻,頭痛欲裂。終于熬到結束,在王某的反復追問下,醫生才說出他這是一項健康人正常值的實驗。這位醫生遂掏出10元錢,讓他收下,并讓他在一份事先寫好的協議上簽字。王某拒絕,遂引發醫療糾紛。
問題:
(1)此案例醫生做法上有什么不當之處?
(2)此類事件如何操作才符合倫理要求?
12.患者韓××,教師職業,2000年晚,突發高熱 39.9℃,伴惡心、嘔吐。晚八時半,韓妻急回家陪同前往南方××醫院急診,經導診來到內科。一位醫生讓病人張大嘴,手拿電筒晃晃,便說:“扁桃體發炎了,找五官科看”,韓妻一手持病歷卡,一手攙扶病人來到五官科診室,醫生檢查后說:“明明是內科疾病,他們瞎搞”,隨即便讓病人重返內科,內科醫生又將病人打發到五官科,如此折騰兩、三個來回。病人病情加重,嘔吐不止、伴隨著病人的呻吟,韓妻流著淚對旁邊候診的人說:“這哪像是醫院”,無奈之下只得去另一家人民醫院急診,經檢查診斷為:急性闌尾炎,立即手術。
問題:
(1)上述案例中醫生的行為主要違背了哪些方面的醫德要求?
(2)從本案例一發,談談醫德教育和醫德修養的重要性。
13.患者,李某某,男,47歲,教師。胃痛十余年,反復發作,曾住院4—5次。1996年8月因疼痛難忍再次入院治療。經檢查,發現胃部腫塊并廣泛轉移到肝、結腸、直腸等處。因已無手術價值,故轉到腫瘤醫院進行化療。經兩個月的化療,病情不僅沒控制,病人出現白細胞下降、不能進食、疼痛難忍、極度衰竭,只能靠輸血輸液維持生命。病人由于難以忍受疼痛折磨,曾多次向醫生、家屬提出如果治愈無望,要求放棄治療,盡早結束生命。
其家屬看到病人極度痛苦,也有心放棄治療,但想到社會輿論、個人情感、家庭的未來等諸多因素使其陷入一種矛盾的困境之中。
醫護人員面對這種情況意見也不統一。一些醫務人員認為:醫生的職責就是救死扶傷,病人尚未死亡,就無權放棄治療,醫生應做到仁至義盡,這也符合醫學人道主義精神。另一些醫務人員認為:只要病人提出,家屬同意放棄治療,我們停止治療也是合理的。這樣即可以為病人解脫痛苦,也可以為家屬節約開支,這也是理性的選擇。經醫務人員和家屬共同協商,權衡利弊,在征得本人同意,停止對病人的一切搶救,給病人注射一些止痛鎮靜藥,使其安然離開人世。
針對此案例你應如何處理?
14.患者張某,女,17歲。在一次意外中頭部受重傷,入院2天后,醫生告訴患者的家屬:“患者已處于腦死亡狀態,她不能康復了,等于事實上的死亡。”并建議撤掉呼吸機。但患者的父母不能承認這一事實,因為看到女兒的脈搏,所以堅決不同意撤掉呼吸機。問題:
(1)在這種情況下,醫生怎樣做最合乎道德?
(2)針對此案例你應如何選擇?
15.詩人哲學家周國平以自己痛失幼女的體驗撰寫的《妞妞,一個父親的札記》,給中國公眾提供了這樣一個案例:1990年初冬的一天,懷孕5個月的女主人雨兒因染上重感冒,高燒40度,不敢貿然吃藥,只好去急診。急診室里空空蕩蕩,醫生不知哪里去了,只有一個老護士值班。雨兒查完血象,又去喉科查咽喉,回到內科,經歷了比疾病更痛苦的一幕。接診的是一位中年女醫生,當向她說明就診經過,交上喉科診斷書之后,意料之外的事情發生了。“她是喉科病人,不是內科病人,我不管!”,“我沒有什么可看的,要我看,她就是診斷書上寫的咽喉炎!”,“我今天就是不給你看!”在遭遇冷酷無情的中年女醫生之后,作者找到他家的一位遠親,有病房管轄權的醫學博士。他熱情地邀請雨兒住進他主管的病房,給予及時的救治,便很快控制了感染。可是在臨出院之前,他卻一而再、再而三,幾乎是強拽式地拉著懷孕五個月的雨兒去作x線檢查。這樣延誤處置的高燒與大劑量的x光照射成為妞妞發生視網膜母細胞瘤這一不治之癥的直接原因,而x射線恰恰是殺死妞妞的元兇。更令人費解的是,事后這位博士對檢查結果毫不在意,連片子都沒看。
試運用醫德修養的基本理論對此案例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