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廣東省檔案室建設標準 廣州城市建設檔案技術資訊服務公司篇一
教師個人業務檔案是教師在長期從事教育教學、科研學術工作及各項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富有保存價值的原始記錄,是全面、客觀評價教師的學術水平、業務能力、教育教學質量和科研成果的真實憑證,是教學評建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于教師的考核、職務聘任、工資晉升、工作調動、培訓、獎懲等都有重要意義。為了做好我校教師業務檔案材料的收集、歸納和整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師業務檔案,現提出《規范整理教師個人業務檔案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收集整理內容:
1、教學常規檔案:課程表,學科教學計劃,班主任工作計劃,聽課記錄,每學期所交的任何學習心得,學生成績冊,班主任工作總結,學科教學總結。
2、教研檔案:教研組工作計劃,教研活動記錄(教研學習記錄,集體備課等),教學教研論文,教研課題活動記錄等。
二、整理方法:
1、教師業務檔案整理的單位為冊。每位教師的檔案每學期為一冊。
2、卷內文件整理是將歸檔文件以件為單位進行裝訂、排列。
3、排列:卷內文件按產生的時間先后順序逐件排列。
4、編目:文件下端空白處加編的排列順序號。
三、工作步驟:
1、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在職教師按照工作要求自行整理好《卷內目錄》電子版,文件名用教師姓名。同時把紙質業務檔案自行保管到學期末裝訂的時候。
2、學期末學校教務科對教師個人業務檔案逐個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找老師糾正。
3、學期末整理完教師業務檔案后,放入學校教務科個人檔案盒。
4、整理時間截止為2014年1月10日。
說
明
1、收集內容:課程表,學科教學計劃,班主任工作計劃,聽課記錄,每學期所交的任何學習心得,學生成績冊,班主任工作總結,學科教學總結,教研組工作計劃,教研活動記錄(教研學習記錄筆記,集體備課等),教學教研論文,教研課題活動記錄,獲獎證件等。
2、資料解釋:
課程表-----以調整后的入冊裝訂。
學科教學計劃-----交教務科1份,自留1份裝訂入冊。班主任工作計劃----交學生科1份,自留1份裝訂入冊。聽課記錄----教師每周的聽課記錄交教研組,教研組組長檢查記錄后,學期末返還給教師,裝訂入冊。
學習心得----教師每學期的任何心得體會交相關科室1份,自留1份裝訂入冊。
學生成績冊----學期末期末成績記錄后,裝訂入冊。
班主任工作總結----學期末交學生科后1份,自留1份裝訂入冊。
學科教學總結----學期末交教務科1份,自留1份裝訂入冊。
教研活動記錄----以教研組開展教研活動后的教師個人記錄筆記裝訂入冊。
教學教研論文----每學期期末交教研科至少1篇,自留1份裝訂入冊。
教研課題活動記錄----以教研組開展教研活動后的教師個人記錄裝訂入冊。
獲獎證件----以教師個人有無裝訂入冊。
行政人員和教研組長除以上資料外,還應有相關的學期計劃和總結。
廣東省檔案室建設標準 廣州城市建設檔案技術資訊服務公司篇二
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我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工作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確保重點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廣東省檔案條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登記辦法》、《城市建設檔案歸屬與流向暫行辦法》、《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廣州市檔案管理規定》、《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廣州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辦法》(穗府[2013]9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經市人大會議審議通過,由廣州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印發的市重點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重點建設項目檔案(以下簡稱“項目檔案”)是指在重點建設項目的立項、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到竣工驗收及后評價等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并經整理歸檔的各種形式、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工作(以下簡稱“項目檔案工作”)是指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和管理活動中開展的檔案工作組織管理、系統規范整理和安全保管等方面的一系列工作。
第二章 項目檔案工作管理體系和職責
第五條 廣州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區、縣級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市直屬單位、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開展項目檔案工作的管理,負責統籌和組織項目檔案管理登記、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
區、縣級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既屬市又屬所在區、縣級市的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組織項目檔案管理登記和專項驗收。
第六條 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負責項目檔案的監督、指導、進館驗收、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七條 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建立項目信息共享機制,定期交換項目信息。
市直屬單位負責對下屬單位項目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并參與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對項目檔案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明確項目檔案工作管理機構與分管領導,配備具有檔案專業技能的項目專、兼職檔案人員,建立包括各參建單位在內的檔案工作網絡;項目檔案工作經費列入項目預算;組織項目檔案工作預檢。
建設單位應在項目代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合同中設立專門條款,明確項目檔案的套數、參建單位項目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歸檔和移交責任。
第九條 建設單位項目檔案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項目檔案工作計劃,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收集、整理本單位形成的項目文件材料;除按規定向有關單位移交項目檔案外,應歸檔一套從立項至后評價全過程的項目檔案,并將其納入本單位檔案綜合管理分類體系,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二)參加項目設計例會及工程例會等會議,參加工程的交工、竣工驗收、設備開箱、科研課題鑒定驗收,并形成記錄。
(三)負責監督、指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項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移交等工作。實行代建制的項目,由代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項職責。
第十條 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主要職責:
(一)明確分管檔案工作的負責人,建立與項目相適應的檔案管理機構,配備檔案管理人員,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安全、集中統一管理本單位形成的項目檔案。
(二)將檔案工作納入項目建設計劃,納入項目技術管理各個環節,納入有關部門及人員的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體系。
(三)按規范要求和合同約定完成項目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移交工作。
(四)監理單位除履行以上職責外,還應按照合同約定對項目建設活動中產生的文件資料的完整、準確、系統實施監督和審核。
第三章 項目檔案管理登記、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十一條 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登記應按隸屬關系填報《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登記表》(附件1)。市直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實施的項目,由市直屬單位檔案工作機構負責組織業主單位填寫,報廣州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區、縣級市直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實施的項目,由區、縣級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業主單位填寫,報廣州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民營、外商企業等其他投資主體實施的項目,由建設單位向廣州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填報。
新開工的項目建設單位應于項目開工后6個月內,開展項目檔案管理登記,并開始項目檔案工作;續建項目應于每年3月31日前進行登記。
第十二條 項目檔案的整理原則上應符合《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da/t28-2002),具體應按《建設工程檔案編制規范》(dbj440100/t153-2012)的要求整理。
由建設單位歸檔保管的項目檔案其歸檔范圍除《建設工程檔案編制規范》要求的項目文件材料外,還應包括項目工作全過程形成的工藝設備、科研項目、財務、審計、后評價等其他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三條 項目建設過程中,各參建單位應配備與檔案數量相適應的、符合安全保管要求的檔案庫房,配置必要的保管保護設施、設備;使用檔案管理系統軟件管理檔案,開展項目檔案數字化工作;加強項目檔案的開發利用,為項目建設提供有效服務。
涉密檔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應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第四章 項目檔案移交
第十四條 項目參建單位應及時向建設單位移交經整理的項目文件材料。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3個月內向業主單位、使用單位移交項目檔案;建設單位轉為生產單位的,按企業檔案管理要求辦理。
建設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移交項目檔案。
第五章 項目檔案工作驗收
第十六條 市重點建設項目應進行項目檔案工作驗收。項目檔案工作驗收分為預檢、專項驗收。未經預檢不得進行專項驗收。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全部單位工程項目檔案后組織各參建單位對項目檔案工作預檢,預檢通過后向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組織單位提交一式兩份《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工作預檢登記表》(附件2),驗收組織單位審核后通知建設單位提請專項驗收。
檔案工作預檢的內容和要求依照國家檔案局《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中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內容和要求”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根據《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向專項驗收組織單位提交項目檔案工作報告、項目檔案質量審核情況的報告、《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申請表》(附件3)和已填寫自評分的《廣東省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評分表》(附件4)。
第十九條 項目檔案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建設概況及項目檔案工作情況;
(二)保證項目檔案完整、準確、系統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各種載體項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歸檔情況,竣工圖的編制情況及質量狀況;
(四)檔案在項目建設、管理、運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第二十條 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組織單位在受理驗收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驗收。
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組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項目主管部門、建設單位上級部門、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等單位的專業人員組成。
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組成員人數一般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組長由驗收組織單位人員擔任。
第二十一條 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原則上以會議的形式進行。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組成員由驗收組織單位召集,會務由建設單位負責。項目代建、施工、監理單位的有關專業人員列席會議,協助驗收工作。
第二十二條 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組依照《廣東省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評分表》,對項目檔案工作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按百分制標準分為五個等級并評分:優秀(得分≥95)、優良(90≤得分<95)、良好(85≤得分<90)、合格(75≤得分<85)、不合格(得分<75分)。
第二十三條 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組織單位將驗收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建設單位。凡檔案工作專項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按驗收意見限期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組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財政投資項目申請竣工財務決算評審時,建設單位應提供檔案工作專項驗收證明文件。
第二十四條 區、縣級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將項目驗收結果抄送廣州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
第六章 獎懲措施 第二十五條 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綜合評價為優秀的,有關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對在項目檔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
由省檔案局委托組織且屬于省以上重大建設項目的市重點建設項目,項目檔案工作專項驗收綜合評價為優秀且案卷質量單項得分不低于57分的,建設單位可向廣東省檔案局申報“廣東省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金冊獎”。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或項目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及人員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進行通報,造成檔案損失的,由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區、縣級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工作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廣東省檔案室建設標準 廣州城市建設檔案技術資訊服務公司篇三
企業檔案工作規范
da/t 42—2009(國家檔案局2009年11月2日發布,2010年1月1日實施)1 范圍
本標準確立了企業檔案工作原則、組織和制度要求,給出了企業檔案業務工作、檔案信息化建設、檔案工作設施設備配置等方面的方法與技術指南。
本標準適用于大中型工業企業,其他類型企業及事業單位可參照使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9705 文書檔案案卷格式 gb/t 11821 照片檔案管理規范
gb/t 11822 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
gb/t 17678.1 cad電子文件光盤存儲、歸檔與檔案管理要求 gb/t 18894 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 da/t 1 檔案工作基本術語 da/t 12 全宗卷規范 da/t 13 檔號編制規則
da/t 15 磁性載體檔案管理與保護規范 da/t 22 歸檔文件整理規則
da/ t 28 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 da/t 31 紙質檔案數字化技術規范 da/t 32 公務電子郵件歸檔與管理規則 da/t 43 縮微膠片檔案數字化技術規范 jgj 25 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
iso 15489.1 信息與文獻一文件管理:通則 is0 15489.2 信息與文獻一文件管理:指南
3術語和定義
da/t 1—2000 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3.1 企業檔案business records
企業在研發、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3.2 企業檔案工作business records management 企業履行檔案管理職責的行為和活動。3.3 電子檔案electronic records
具有保存價值的歸檔電子文件及相應元數據、背景信息和支持軟件。3.4 檔案信息化archival informationization
運用信息技術對歸檔文件、數據信息資源及檔案進行采集、整合、維護、處置和提供利用服務的檔案管理提升過程和工作方式。
4檔案工作總則
4.1 企業檔案是企業知識資產和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檔案工作是企業研發、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的基礎性管理工作。
4.2 企業檔案工作應以企業資產關系為紐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標準。
4.3 企業檔案工作應以滿足企業各項活動在證據、責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求為導向,運用現代技術與管理方法,通過資源整合和開發,為企業研發、生產、經營、管理和持續發展提供有效服務。
4.4 企業應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與安全。
5檔案工作組織 5.1 組織系統建設 5.1.1檔案工作領導 企業應確定檔案工作的分管領導,確定各職能或承辦部門、各項目檔案工作的負責人,確定檔案部門的負責人。5.1.2 檔案機構設置
企業應根據規模和管理模式設置專門的檔案機構,或指定負責檔案工作的機構。大型企業應設立檔案館。5.1.3 檔案人員配備
企業應配備與企業研發、生產、經營和管理相適應的專職檔案人員;各部門、各項目應配備專職或兼職檔案人員。企業應保持檔案人員相對穩定。5.1.4 檔案工作體系
企業應建立以檔案部門為核心,各職能或承辦部門、各項目專兼職檔案人員為基礎的企業檔案工作體系。5.2企業管理職責
5.2.1 企業應貫徹國家有關檔案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將檔案工作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為檔案工作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5.2.2 企業應將文件形成、積累和歸檔要求納入各部門、項目及專項工作職責和有關人員崗位職責,并對分管領導、部門和項目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考核。5.2.3 企業應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和確保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
5.2.4 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時應做好檔案的處置工作,國有企業應依照檔發字[1998]6號文件的要求進行,其他企業可參照。
5.2.5 企業應對檔案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檔案損失的相關人員給予處分。5.3企業部門職責
5.3.1 企業各職能或承辦部門及項目負責人應對本部門或項目歸檔文件的完整和系統負責。5.3.2 企業各職能或承辦部門及項目文件形成者應負責積累文件,并對歸檔文件的齊全、準確和形成質量負責。
5.3.3 專兼職檔案人員應負責收集、整理應歸檔的文件,對歸檔文件的整理質量負責。5.3.4 企業各職能或承辦部門及項目對文件管理的責任,見iso 15489.1第七章、iso 15489.2和檔發[2002]5號文件要求。5.4檔案部門職責
5.4.1 統籌規劃企業檔案工作,制定企業文件歸檔和檔案鑒定、整理、保管、統計、利用、移交等有關規章制度。
5.4.2 負責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和提供利用工作。5.4.3 指導企業各部門、項目及專項工作文件的形成、積累、整理及歸檔工作。
5.4.4 監督、指導、檢查企業所屬單位(包括派出機構和投資的全資、控股企業)的檔案工作。5.4.5 依照有關規定向國家檔案館或有關單位移交檔案。5.5檔案人員要求
5.5.1 檔案人員應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具有專業知識。
5.5.2 檔案部門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5.3 檔案人員應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識水平。5.5.4 檔案人員應定期接受檔案業務培訓。
6檔案工作制度 6.1 工作規章
6.1.1明確企業文件形成、歸檔責任。企業在制定有關規章、標準和制度中應提出相應的文件收集、整理和歸檔的責任要求。
6.1.2 制定企業檔案工作規定。企業檔案工作規定是企業檔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檔案工作原則及管理體制,文件的形成、積累與歸檔職責要求,檔案收集、鑒定、整理、保管、統計、利用要求,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的處置原則,解釋權限等。
6.1.3 建立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相關崗位人員違反文件收集、歸檔及檔案管理制度,發生檔案泄密、造成檔案損毀等行為,企業應提出責任追究和處罰措施,并將有關要求納入相關管理制度。
6.1.4 制定檔案管理應急預案。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企業應制定檔案搶救應急措施,包括組織結構、搶救方法、搶救程序、保障措施和轉移地點等。對檔案信息化管理的軟件、操作系統、數據的維護、防災和恢復,應制定應急預案。6.2管理制度
6.2.1 文件歸檔制度。應明確文件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歸檔時間、歸檔程序、歸檔質量要求以及歸檔控制措施。
6.2.2 檔案保管制度。應明確各門類檔案保管條件、特殊載體檔案保管方式、檔案清點檢查辦法、對受損檔案的處置辦法、檔案進(出)庫要求、庫房管理要求和庫房管理員職責。6.2.3 檔案鑒定銷毀制度。應明確鑒定、銷毀工作的組織、職責、原則、方法和時間等要求。6.2.4 檔案統計制度。應明確統計內容、統計要求和統計數據分析要求。
6.2.5 檔案利用制度。應明確檔案提供利用的方式、方法,規定查(借)閱檔案的權限和審批手續,提出接待查(借)閱檔案的要求。
6.2.6 檔案保密制度。應明確檔案形成者、檔案管理者、檔案利用者應承擔的保密責任。6.2.7 電子檔案管理制度。應對企業各信息系統中形成的電子文件提出歸檔、管理和利用要求。
6.2.8檔案管理系統操作制度。應明確檔案管理系統操作人員的職責、檔案管理系統軟件、硬件的操作要求。6.3業務規范
6.3.1 文件、檔案整理規范。應明確文件立卷與檔案整理原則、整理方法、檔號編制要求和檔案裝具要求等。
6.3.2 檔案分類方案。應明確分類依據、類別標識、類目范圍。
6.3.3 文件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應明確各類文件歸檔的范圍及其相對應的保管期限。6.3.4 特殊載體檔案管理規范。應明確不同載體檔案收集、整理的要求和保管的條件。
7檔案業務工作
7.1 企業檔案工作與業務活動
7.1.1企業檔案工作是企業各項業務和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應納入企業領導工作議事日程,納入企業規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納入企業部門和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制或崗位責任制。7.1.2 企業檔案部門或檔案人員應參加產品鑒定、科研課題成果審定、項目驗收、設備開箱驗收等活動,負責檢查應歸檔文件的完整、系統。
7.1.3 企業下達項目計劃任務應同時提出項目文件的歸檔要求;檢查項目計劃進度應同時檢查項目文件積累情況;驗收、鑒定項目成果應同時驗收、鑒定項目文件歸檔情況;項目總結應同時做好項目文件歸檔交接。7.2文件的形成、積累
7.2.1 文件形成時應使用耐久、可靠的記錄載體和記錄方式。
7.2.2 文件形成者應將辦理完畢、有保存價值的文件及時交本部門、項目或專項工作檔案人員保管。
7.3文件整理與歸檔 7.3.1 文件整理 文件立卷整理應遵循文件形成規律,區分保管期限,保持文件間有機聯系。文書、科技、會計、人事等門類文件的整理,應分別符合gb 9705、da/t
22、gb/t 11822、財會字[1998]32號、勞力字[1992]33號等標準及文件的要求;音像、電子等載體形態文件整理,應分別符合gb/t 11821、da/t
15、gb/t 18894、da/t 32等標準的要求。7.3.2 文件歸檔范圍
7.3.2.1 企業在籌備、建設、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及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載體形式的文件都應納入歸檔范圍。國有企業文件歸檔范圍應符合檔發[2004]4號文件要求。
7.3.2.2 歸檔文件的主要來源有:
——本企業形成的文件;
——本企業引進項目、外購設備等接收的文件;
——所屬單位及參股企業應向本企業提交的文件;
——本企業參與的合作項目,合作單位按要求應向本企業提交的文件;
——本企業執行、辦理的外來文件。
7.3.2.3 企業應根據經營管理范圍和業務活動類型制定文件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確定文件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可參照、但不限于附錄a。項目建設類文件應依據企業在項目建設中的性質確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文件歸檔具體范圍參見da/t 28;服務類型企業各類文件歸檔范圍及企業中專業性較強的業務活動的文件歸檔范圍,應結合企業活動和專門業務編制。7.3.3文件歸檔時間
7.3.3.1 經營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黨群工作中形成的文件一般應在辦理完畢后的第二年一季度歸檔。
7.3.3.2 科研開發、項目建設文件應在其項目鑒定、竣工驗收前歸檔,周期長的可分階段、單項歸檔;產品生產及服務業務應定期或按階段歸檔。
7.3.3.3 產權產籍、質量認證、資質信用、合同協議、知識產權等文件應隨時歸檔;外購設備儀器或引進項目的文件應在開箱驗收或接收后即時登記歸檔。
7.3.3.4 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應在會計終了后由會計部門整理歸檔,保管一年后向檔案部門移交。
7.3.3.5 電子文件邏輯歸檔宜定時進行,物理歸檔應與相應門類或內容的其他載體歸檔時間一致。7.3.3.6 磁帶、照片及底片、膠片、實物等載體形式的文件應在工作結束后及時歸檔,或與相應內容的紙質載體歸檔時間一致。
7.3.3.7 更新、補充的文件,企業內部機構變動和干部職工調動、離崗時應清退的文件,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其他活動中形成的文件等,應隨時歸檔。7.3.4 文件歸檔要求
7.3.4.1 企業應實行部門、項目及專項工作的文件收集、整理、歸檔責任制。各部門、項目及專項工作專兼職檔案人員應按照規定將文件整理后歸檔。
7.3.4.2 歸檔的文件應完整、準確、系統,其制成材料應有利于長久保存,圖文字跡應符合形成文件設備(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標稱的質量要求。
7.3.4.3 歸檔的文件應為原件。因故無原件的可將具有憑證作用的復制件歸檔。
7.3.4.4 非紙質文件應與其文字說明一并歸檔。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漢譯文的,應一并歸檔,無譯文的要譯出標題和目錄后歸檔。
7.3.4.5 歸檔的文件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適當增加份數。7.3.4.6 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應以合同、協議等形式約定文件歸檔要求。主辦單位一般應保存全套文件,協辦單位保存與所承擔任務相關的正本文件。
7.3.4.7 文件形成部門應就歸檔文件填寫《檔案交接登記表》(見附錄b表b.1)。重要項目文件歸檔時應由項目管理部門編寫歸檔說明,并經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7.4檔案收集工作 7.4.1 文件歸檔的交接
7.4.1.1 文件形成部門應按期將《檔案交接登記表》隨同已整理的文件向檔案部門移交。7.4.1.2 檔案部門接收時應認真核對,并檢查檔案質量。雙方在《檔案交接登記表》簽字后各保留一份。
7.4.2 檔案與資料的收集
7.4.2.1 企業應接收所屬單位因產權變動后屬本企業所有的檔案。7.4.2.2 企業應根據資產管理權限接收無法人資格的所屬單位檔案。7.4.2.3 企業可根據需要收集宣傳報道本單位的新聞資料。
7.4.2.4 企業可根據研發和市場競爭的需要收集與企業經營范圍相關的資料。7.4.2.5 企業可根據需要向社會、離退休人員征集檔案、資料。7.5檔案整理工作
7.5.1 檔案部門應區分全宗進行檔案的分類、排列與編目。7.5.2 分類方案應依據企業管理職能,結合檔案形成特點制定,并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和可擴充性。分類方案應附有分類說明。
7.5.3 類別號可采用阿拉伯數字、英文字母、拼音字母中的一種或兩種混合方法設定。7.5.4 全宗內檔案按類分別集中排列,類別內檔案按類目條款順序依次排列編號。7.5.5 根據分類方案和排列順序編制檔號。檔號應指代單一,具有唯一性。檔號編制方法見da/t 13。
7.5.6 檔號可采用“[全宗號—]分類號(或項目代號或目錄號)—案卷號(或件號或盤、盒、張號)”([ ]表示可選)結構。
全宗號由企業根據對所屬單位集中統一管理檔案的需要和企業產權變更情況自行設定。7.5.7 紙質檔案應與對應的非紙質載體檔案設立互見號。
互見號是反映同一內容其他載體檔案保管單位的檔號。7.5.8 按全宗、類別、保管期限編制檔案目錄。
7.5.9 檔案部門應對每個全宗建立全宗卷。全宗卷可單獨管理。全宗卷的主要內容和編制方法見da/t 12。7.6檔案保管工作
7.6.1 檔案存放應依據檔案載體選擇檔案柜架。底圖不宜折疊;磁性載體應選擇防磁設施。重要檔案應異地備份。
7.6.2 檔案入庫前一般應去污、消毒。受損的檔案應及時修復或補救。對于易損的制成材料和字跡,應采取復制手段加以保護。7.6.3 庫房管理
7.6.3.1 庫房應保持干凈、整潔,并具備防火、防盜、防光、防有害氣體、防塵、防有害生物等防護功能(見jgj 25)。
7.6.3.2 庫房溫、濕度應符合jgj
25、gb/t 18894和da/t 15對各類檔案載體的保管要求,并有溫濕度登記(登記表參見附錄b表b.2)。
7.6.3.3 庫房設備運轉情況應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隱患。
7.6.3.4 庫藏檔案應定期清理核對,做到賬物相符。庫藏檔案數量發生變化時應記錄說明。7.7檔案鑒定工作
7.7.1 企業應成立由主管領導、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和檔案人員組成的檔案鑒定委員會(或小組),負責確定文件保管期限和到期檔案鑒定。
7.7.2 檔案保管期限應根據文件對企業、國家和社會所具有的現實和今后工作查考、憑證作用,以及歷史研究價值確定。
7.7.3 檔案保管期限一般分為永久和定期兩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7.7.4 永久保管檔案。凡是反映本企業主要職能活動和歷史面貌,對本企業、國家和社會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文件,列為永久保管。
7.7.5 定期保管檔案。凡是反映本企業一般工作活動,在一定時間對本企業各項工作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文件,列為定期保管。定期保管檔案的年限可根據其參考利用價值分為30年和10年。
7.7.6 企業應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經檔案鑒定委員會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檔案應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登記造冊,填寫銷毀清冊(參見附錄b表b.3),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批準后進行監督銷毀。銷毀清冊永久保存。7.8檔案統計工作
7.8.1 檔案部門應及時、準確地填報本企業檔案工作年報及有關統計報表。
7.8.2 建立檔案工作統計臺賬,主要內容包括:檔案館(室)藏情況;入出庫情況;檔案利用情況;檔案專兼職人員情況;檔案設施、設備情況;檔案銷毀情況等。7.8.3 檔案統計工作應保持連續性。7.9檔案利用工作
7.9.1 檔案部門應加強檔案檢索系統建設,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及時、有效地提供檔案利用服務。
7.9.2 企業應根據保密規定和知識產權管理要求,設定利用者權限。超越權限的利用需經有關領導審批。’
7.9.3 利用檔案應按規定進行登記(借閱登記表參見附錄b表b.4)。利用效果突出的宜進行登記(利用效果登記表參見附錄b表b.5)。
7.9.4 可采用直接查閱、電話調閱、網上查閱等方式提供利用原件、復制件、縮微件和電子檔案。
7.9.5 企業宜對檔案信息進行分類匯總,形成專題匯編,如規章制度匯編、專題文件匯編等。7.9.6 企業宜對檔案信息進行綜合整理,形成專題材料,如大事記、年鑒、組織沿革、產品性能比較、科研成果簡介、工程項目簡介、設備的更新換代、市場的變化等。
7.9.7 企業宜對檔案信息進行分析研究,形成深層次加工材料,如歷年生產經營指標統計分析、重大事故原因研究分析、企業史志等。7.9.8 企業可利用檔案舉辦檔案陳列或展覽。
8檔案信息化建設
8.1 檔案信息化目標與原則
8.1.1企業檔案信息化應以促進、完善企業信息化和提升檔案管理現代化水平為總目標。8.1.2 企業檔案信息化應堅持技術與管理并重、與企業信息化協調和同步的原則。8.1.3 企業各信息系統的開發與實施應充分考慮檔案管理的要求。8.2電子文件的歸檔
8.2.1 電子文件歸檔要求及功能應嵌入文件生成系統。企業各信息系統生成的文本、圖形、圖像、數據等類型電子文件歸檔范圍應參照紙質文件歸檔范圍確定。音頻、視頻、多媒體等類型電子文件及數據庫的歸檔范圍應根據相關規定和需要確定。
8.2.2 企業各信息系統所形成的電子文件的元數據、背景信息,以及生成非通用電子文件格式的軟件等應與電子文件一并歸檔。
8.2.3 歸檔的電子文件數據格式應易于識讀、遷移。電子文件通用格式見gb/t18894第6章。8.2.4 電子文件應經鑒定、整理、審核后歸檔。電子文件的整理、鑒定與歸檔要求參見gb/t 17678.1和gb/t 18894。
8.2.5 加密的電子文件歸檔時一般應解密,必須加密歸檔的電子文件應與其解密軟件和說明文件一并歸檔。
8.2.6 文件形成部門應負責確保歸檔電子文件具備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8.3傳統載體檔案數字化
8.3.1 企業可根據檔案保管和利用的實際需要,有選擇地對傳統載體檔案實施數字化。8.3.2 紙質檔案數字化應符合da/t 31的要求,縮微膠片數字化應符合da/t 43的要求。8.3.3 照片檔案和聲像檔案數字化文件格式見da/t 32的附錄b。
數字化生成的檔案副本檔號應與原檔案對應。8.4電子檔案的保管
8.4.1 電子檔案應參照紙質檔案分類方案進行整理。
8.4.2 電子檔案應存儲到脫機載體上。其存儲載體見da/t 32的附錄c,保管要求見gb/t 18894的9.4。
8.4.3 脫機存儲電子檔案的載體或裝具上應貼有注明載體序號、電子檔案號、密級、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內容的標簽,電子檔案載體應設置成禁止寫操作的狀態。8.4.4 存儲在脫機載體上的電子檔案應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異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
8.4.5超過保管期限的電子檔案的鑒定和銷毀,按照紙質檔案的有關規定執行,其刪除和銷毀應符合gb/t 18894中9.8的相關規定。對確認銷毀的電子檔案應有銷毀文件目錄存檔。8.5檔案網絡化服務
8.5.1 企業應建立館(室)藏檔案目錄數據庫,并逐步實現檔案的全文檢索。
8.5.2 對數字化檔案和各信息系統歸檔的電子文件,檔案部門應根據設定的利用權限提供及時有效的網絡化服務。
8.5.3 涉密檔案管理系統應與互聯網物理斷開,非涉密檔案管理系統可與互聯網邏輯隔離。8.5.4 檔案管理系統應采取身份認證、權限控制、加裝防火墻等安全保密措施。8.5.5 檔案管理服務器應采取可靠的備份、恢復措施。
8.5.6 各信息系統應有生成電子文件自動歸檔功能的模塊或接口。8.6檔案管理系統軟件
8.6.1 檔案管理系統軟件的配置應滿足本企業的實際工作需要,并適應本企業信息化建設發展需要。
8.6.2 檔案管理系統應具備收集整編、數據管理、檢索瀏覽、借閱管理、統計匯總、權限設置、安全保密、系統維護等基本功能,并能輔助實體檔案管理及根據需求增擴其他相應功能。8.6.3 檔案管理系統應與各信息系統之間銜接,并能接收和兼容各信息系統生成的電子文件。檔案管理系統設計與實施參見iso 15489.1第8章和iso 15489.2。
9檔案工作設施設備 9.1 檔案庫房
9.1.1檔案庫房應設置在遠離易燃、易爆物品和水、火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無特殊保護裝置一般不宜設置在地下或頂層。
9.1.2 檔案庫房樓層地面應滿足檔案及其裝具的承重要求。9.1.3 檔案庫房面積應滿足檔案工作發展的需要,留有存儲空間。
設置檔案館的企業,檔案庫房建筑應符合jgj 25的要求,庫房一般應滿足日后20年檔案存儲需要。9.2業務技術用房
9.2.1 業務技術用房應滿足接收、整理、修復檔案的實際需要。9.2.2 企業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檔案接收、整理、裱糊、消毒、復印、數字化、縮微以及安全監控等用房。9.3閱覽及陳列室
閱覽室應鄰近辦公室和檔案庫房,環境安靜。
陳列室(展覽室)宜設置在適于觀覽的場所。9.4檔案裝具
9.4.1 檔案柜架應牢固耐用,一般應具有防火、防盜、防塵作用。應根據非紙質載體檔案需要選擇有專用保護功能的柜架。有條件的可采用密集架。
9.4.2 各類檔案盒規格、式樣和質量應符合gb/t 9705、gb/t 11822、da/t 22和gb/t 11821的要求。9.5保護設備
9.5.1 檔案庫房應配置溫濕度監控設備及滅火器材、防光窗簾、防盜門窗等必要的設施。9.5.2 根據庫房管理需要可配置除塵器、消毒柜、去濕機、加濕機、空氣凈化器等設備。9.5.3 有條件的企業應配置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溫濕度自動調控、監控等設備。9.6技術設備
9.6.1 配備檔案整理工作所需要的裝訂機、打印機等設備。
9.6.2 配備檔案修復、利用需要的數碼照相機、攝像機、復印機、閱讀機等設備。9.6.3 配備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計算機、服務器、掃描儀、光盤刻錄機等設備,以及容災備份設備、應急電源。
9.6.4 根據需要可配備cad繪圖儀、工程圖紙復印機、縮微機等設備。
廣東省檔案室建設標準 廣州城市建設檔案技術資訊服務公司篇四
印發《廣州市企業檔案工作業務建設
規范》的通知 穗檔字[1993]16號
2010-05-13 來源:
市各有關委、辦、局、總公司、直屬單位,各區、縣(市)檔案局:
為了在我市各企業深入貫徹《檔案法》和《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我市企業檔案工作,更好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現將我局制定的《廣州市企業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范》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實施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監督指導處。
廣州市檔案局一九九三年十一日一日
廣州市企業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范
為加強我市企業檔案工作,更好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制定本規范。
l 總則
1.l 企業檔案是企業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企業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基礎工作的組成部分,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經濟利益,維護企業歷史真實面貌的一項工作。
1.2 企業檔案工作要堅持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便于企業各項工作的利用。
1.3 企業要把檔案工作列入企業發展計劃,納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和科研管理等各項管理程序。企業檔案的管理體制
2.l 企業必須根據《檔案法》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設立企業檔案部門,配備適應工作的專兼職人員,歸口辦公室管理。
2.2 企業檔案部門對企業形成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實行綜合管理,成為企業檔案資料的貯存基地和利用中心。
2.3 企業檔案工作人員享受專業技術職務待遇。
2.4 企業各部門、車間(分廠)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積累、整理、歸檔工作,受企業檔案部門監督、指導,形成企業檔案工作網絡。
2.5 企業檔案部門在業務上受主管機關和上級檔案管理機關的監督、指導。
2.6 企業檔案部門工作任務
2.6.l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部門的規定,并結合企業實際,提出貫徹意見。
2.6.2 擬定企業檔案工作計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2.6.3 指導本企業各部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2.6.4 負責收集、接收企業各部門形成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
2.6.5 負責企業檔案的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工作。
2.6.6 負責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編制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
2.6.7 負責收集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信息資料。企業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3.1 企業文件材料形成與歸檔的要求
3.1.l 企業形成的各種文件,必須由各部門指定人員負責收集、積累、整理歸檔。
3.1.1.1 產品試制定型、科研成果鑒定、設備開箱、基建工程竣工驗收,企業有關部門應通知檔案部門派人參加,驗收登記技術文件材料,以保證檔案的完整與齊全。
3.1.1.2 產品試制、投產、設備安裝、基建工程竣工驗收、科研成果鑒定后三個月內,應將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后由經辦部門(或項目)的負責人審定,向檔案部門歸檔。
3.1.1.3 各項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門應于翌年第一季度內整理立卷交檔案部門歸檔。
3.1.1.4 企業形成的聲像文件材料,由經辦人員擬好說明(時間、地點、人物和內容)或解說詞,定期交檔案部門歸檔。
3.1.2 歸檔的文件必須完整、準確、歸檔率、完整率、準確率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3.1.3 技術文件、藍圖、底圖應同時歸檔,行政管理文件應留存兩份,一份連同底稿立卷歸檔,一份留作文件匯編作資料保存。
3.2 企業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包括產品生產、設備儀器、技術管理、基建、科研、計劃統計、物資供應、經營銷售、勞動工資、財務管理、教育衛生、黨務、行政、工會、共青團工作等方面的文字、圖表、聲像材料。
3.3 企業文件材料應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組合成案卷,案卷質量要求:
3.3.1 分類必須清楚
3.3.1.1 科技文件材料分別按產品、設備、基建、科研分大類。大類下再分一級屬類,二級屬類或三級屬類。大類和一級屬類,按市檔案局制訂的企業檔案分類大綱的規定設置,二級、三級屬類可根據企業現行文件形成情況自行擬定。
3.3.1.2 文書材料按行政管理、經營管理和黨群工作分類。每類按年度——機構(或類別)——問題進行組合。
3.3.2 組合與編目必須系統條理
3.3.2.1 組成的案卷必須遵循文件材料的特點和形成規律,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分保存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則。組合與編目必須系統、條理。
3.3.2.2 科技文件材料的組合:產品、設備按型號、基建按項目、科研按課題分類后按其部件、結構、階段等分別組合。底圖應按上述要求分類后平放,另行保存。
3.3.2.3 文書材料的組合:在文件分類后將同一問題、同一價值的若干文件按一定的形式組合起來。文件的具體組合方法按市檔案局關于改革文書立卷方法的通知(穗檔[1988」18號)規定執行。
3.3.2.4 卷內文件排列。對卷內文件應進行系統排列,文件的正件與定稿、主件與附件、請示與批復(批復在前、請示在后)、轉發件與被轉發件均應排列在一起,同一卷內有兩個問題的文件,同一問題的文件應排列在一起。
3.3.2.5 填寫備考表。備考表主要用于填寫卷內文件需要加注說明的情況(如破損、修改、補充、完整等情況),立卷人、檢查人員簽署姓名、立卷時間。備考表附在卷末的封三內。
3.3.2.6 案卷的排列。根據企業檔案的分類大綱依次排列,同一類別不同形式的案卷(照片、聲像除外)應排在一起,同一問題的案卷可視重要程度、時間排列,技術性的文字在前,圖表在后,保持案卷之間的聯系。
3.3.2.7 擬寫案卷題名,文書檔案案卷題名一般由責任者、問題、名稱組成;科技檔案案卷題名一般由項目名稱、問題、文件名稱組成。案卷題名要求簡明確切,概括地揭示卷內文件內容,一般不超過五十個字。
3.3.2.8 卷內文件編號,文書材料在右上角編頁號,科技文字材料、圖表、圖樣在右下角編寫張(頁)號,雙面書寫的正背面各編頁號,背面對應正面編在左上角或左下角,照片與底片編案卷內的順序號。
3.3.2.9 案卷裝訂,根據企業檔案的實際,文書案卷用軟封面裝訂,再把若干卷放入卷盒存放。屬于科技案卷,圖樣是否裝訂,視情況而定,但科技文字材料必須裝訂,并用卷盒套裝存放。凡歸檔的文件,在裝訂前均需去掉金屬物,對破損的文件應裱糊修補,案卷裝訂采用一線三孔方法。
3.3.2.10 案卷封皮及其填寫。采用國家標準的封面,視不同門類(載體),使用不同的封面。案卷封面的案卷題名必須用毛筆書寫或機械打印,字跡工整。封面各種數碼,統一用阿拉伯字填寫。
3.3.3 企業的會計、聲像、已故人員等其他門類檔案應按大類進行單獨立卷整理。會計檔案一般按報表。帳簿、憑證、工資表分別編號整理、聲像檔案一般按錄音、錄
像、照片分別整理,錄音錄像材料可分別按形成時間順序編號整理,照片可按“年度——問題”或“問題——年度”分類立卷整理;已故人員檔案按干部、工人分別編號整理。4 企業檔案的整理
4.l 企業各個部門和黨、政、工、團組織在工作、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是一個整體,作一個全宗保存,但發生下列變化時,要作適當調整。
4.1.1 一個企業劃分為兩個以上企業的,分出的企業應成立新的全宗。
4.1.2 兼并的企業,名稱沒有改變,職能不變或擴大、縮小的,全宗不變。但被兼并的企業的檔案作單獨全宗保管。
4.1.3 國有企業被承包、租賃的仍按原全宗不變,檔案(含承包、租賃前后)由承包、租賃的法人代表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承包、租賃期間形成的檔案不得分散或個人擅自保存。
4.1.4 國有企業與外商合資(合作)或租賃給外商的企業,檔案由合資(合作)的中方負責,分廠、車間合資(合作)或租賃給外商的,其合資(合作)或租賃前的檔案由原企業負責保存。凡與外商合資(合作)的企業,合同期滿或終止合同的,其所有檔案均由中方負責保存。
4.1.5 企業跨地區、跨行業組成橫向聯系的經濟聯合體(或企業集團)應成立新的全宗,與原企業的檔案分別保存。聯營期滿或終止合同,檔案的處理雙方協商以一方為主保存,不得將檔案分散。
4.2 企業檔案的分類
4.2.1 制訂檔案分類方案,根據市檔案局制發的企業檔案分類大綱的要求,制定本企業檔案分類作為檔案分類的依據。
4.2.2 案卷的排列、編號。各門類、載體檔案的案卷,分別單獨排列和編號,箱柜和案卷的排列,從左到右,從上至下分類存放。排列方法每年要統一,前后一致。5 企業檔案的保管
5.l 企業檔案部門應設有專門庫房,庫房布局要合理、協調,存放檔案要有示意圖。
5.2 檔案庫房要有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鼠、防有害氣體等“八防”設施,注意溫濕度控制,保證檔案的安全。
5.3 企業檔案要有統一規范的箱柜或密集架存放,統一用雙門五層檔案柜,每層規格400 x 800 x 300mm。密集架規格按國家規定。
5.4 企業檔案部門應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并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采取措施,保護檔案的安全。
5.5 聲像文件材料(照片、錄音、錄像、縮微、計算機磁帶),要用特制的密封
盒、膠片頁夾和影集的載具存放。企業檔案的鑒定
6.l 企業檔案部門要根據國家檔案管理部門和專業主管機關的規定,制定檔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判定檔案的存毀。
6.2 檔案的鑒定工作,由企業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組成的鑒定小組共同進行。
6.3 凡經鑒定,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由鑒定小組提出報告造具清冊,經企業主管領導批準,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由檔案部門會同保密委員會(小組)指定二人監銷,并在銷毀清冊簽字。企業檔案的統計
7.1 企業檔案部門應建立檔案的統計工作,如檔案工作人員基本情況,檔案接收、移出、鑒定、銷毀、編研、檢索利用以及庫房設施的臺帳等。
7.2 及時向上報送本企業檔案工作情況統計。企業檔案的利用
8.1 企業檔案部門要認真做好檔案的收集,為開發檔案信息資源,提供利用。
8.2 企業檔案部門應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編制各種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開發檔案信息資源,提供信息服務,為企業獲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8.3 企業檔案部門要根據檔案著錄規則(國家標準bg3792.5-85)①,對本企業檔案進行文件級著錄檢索。
8.4 凡利用檔案、資料都應辦理利用手續,并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及時收集反饋信息。企業檔案的現代化管理
9.1 企業檔案管理現代化是企業現代化管理的組成部分,要列入企業現代化管理的整體計劃。
9.2 企業檔案部門要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逐步應用電子計算機等現代化管理手段。企業檔案的移交
10.l 凡移交檔案,必須有上級的規定,經企業分管負責人批準,移交檔案,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清冊一式兩份,一份送交接收單位,一份自查。
10.2 企業破產或撤銷后,除設備、基建檔案等隨同實物移交外,其余檔案按上級規定辦理移交。
10.3 企業檔案工作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辦理檔案交接手續,才能調離。11 企業檔案管理制度
11.1 建立企業檔案管理辦法,作為企業檔案業務建設的依據。
11.2 檔案保管制度:包括檔案的安全保護、庫房管理制度。
11.3 檔案保密制度:包括檔案的保密措施和對檔案人員的保密要求。
11.4 檔案利用制度:包括利用范圍、方式、要求、批準手續、效果登記和檔案利用后的檢查。
11.5 檔案人員崗位責任制:包括人員職責、權限、任務和獎懲要求。11.6 圖紙修改、補充制度:包括修改內容、要求、批準手續。此規范適用于國有企業,也適用于集體企業,三資企業也可參照執行。13 本規范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注:①本標準于1999年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檔
案行業標準《檔案著錄規則》da/t1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