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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及流程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上崗衛生知識培訓長效機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培訓計劃如下:
一、培訓目的通過培訓,增強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責任感,提高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確保師生員工的飲食安全,促進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二、參加人員
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所有從業人員。
三、培訓時間
時間為每月二次
四、培訓內容
1.法律法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學 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衛生管理規定》 《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法》 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2.學校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食品安全預案學習。
3.《學校食堂管理操作規范》 教學光盤。
五、培訓的組織實施與培訓形式
1.培訓的組織實施: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培訓時間根據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時間組織實施。
2.培訓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訓與業余自學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培訓。
3.積極參加教育局及衛生局的學習。
學校總務處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及流程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上崗衛生知識培訓長效機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培訓計劃如下:
一、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增強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責任感,提高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確保師生員工的飲食安全,促進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二、參加人員
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所有從業人員。
三、培訓時間 時間為每月二次
四、培訓內容 1.法律法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衛生管理規定》 《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法》 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2.學校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食品安全預案學習。
3.《學校食堂管理操作規范》 教學光盤。
五、培訓的組織實施與培訓形式
1.培訓的組織實施: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培訓時間根據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時間組織實施。
2.培訓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訓與業余自學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培訓。
3.積極參加教育局及衛生局的學習。
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金山鄉九年一貫制學校
2014.8.26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及流程篇三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我礦從業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規范上崗前培訓管理,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長治市煤礦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指的從業人員是指通過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用工管理機構按照“五個統一”(統一發布用工信息,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統一培訓、統一簽訂勞動合同和煤礦用工備案、統一參加社會保險和派遣、統一管理)招聘派遣至我礦的從業人員。
二、錄取人員要按照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用工管理機構制定的培訓計劃及有關規定,在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培訓內容除執行國家統一的培訓教學大綱外,還必須包括勞動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用工管理機構派遣至我礦的從業人員要進行礦內“三級教育”培訓,具體如下:
(一)總體原則
根據國家相關培訓要求,企業安全生產要求和行業標準,對新招聘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使其由不了解到了角,由不熟悉到熟悉,由不熟練到熟練,分別由礦級、科(隊)
級和現場培訓三個層次進行組織培訓,層層落實,環環緊扣,循循善誘,將企業從業人員塑造成安全意識強,自保能力強,業務過硬,能獨立從事本職崗位工作的有良好組織、紀律和安全業務素養的隊伍,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
(二)三級培訓具體實施辦法
1、一級安全培訓
(1)指導思想:按照國家政策及上級要求,對新招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培訓,通過一級培訓使職工了解煤礦及企業的整體生產、安全情況,了解生產工藝,煤礦基本安全常識,入井須知,使職工具備基本安全素質和素養,能夠安全地從事井下現場作業。
(2)礦級安全培訓主要由礦培訓中心負責,培訓時間為10天72小時。
(3)其主要培訓對象為礦各隊組新招收的從業人員,具體培訓依據培訓教案、教程進行安排,主要培訓內容包括:
①集團及礦基本概況、井下生產現狀及入井安全注意事項等; ②集團安全生產工作思想及理念要求等; ③礦內基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管理等; ④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及義務等;
⑤礦井安全基礎知識(一通三防、運輸、五大自然災害基本常識及預防措施)等;
⑥事故案例錄像帶;
⑦井下作業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⑧事故應急措施、緊急避險、自救與互救等。
(4)由集團或其它和我礦具備相同地質條件和采掘條件的礦井轉調或辭退到我礦上班的并且具備三年以上的采掘工齡人員,可直接接受崗前培訓考試,考試合格直接轉入二級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培訓不少于一周,培訓完畢后考試合格方可進入二級培訓。
(5)培訓完畢后,培訓中心提供試題試卷組織考試,合格后,培訓中心出具書面培訓合格證明,以培訓合格通知單的形式通知對應的業務科室、隊組轉入二級培訓。
(6)培訓期間,必須建立各個人員的個人檔案,每天按時簽到,培訓中心認真備案,專人授課,培訓結束后組織考試,按照考試成績向用人單位出具培訓合格手續,移交至二級培訓。
2、二級安全培訓
(1)指導思想:在一級培訓的基礎上,通過科、隊培訓,使職工能夠了解生產工藝及其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同時對即將從事的作業現場安全環境、操作環節、不安全因素及其預防措施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和基本安全技能。
(2)二級安全培訓主要由用人單位負責人負責,培訓時間為5天36小時,培訓必須在培訓中心指定場所進行,并接受培訓中心監管。
(3)二級培訓中要求新工人必須掌握如下知識: ①本單位生產工藝涉及的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
②所在單位作業工作面基本生產情況及安全狀況及《作業規程》;
③本工作面運輸、通風、機電的基本運行情況,崗位安全生產技術等;
④本生產作業環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處理措施、緊急避險、事故案例;
⑤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本隊及本工作面已經發生過的傷亡事故及教訓;
⑥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操作規程,隊內管理的規章制度等; ⑦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⑧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⑨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4)從業人員經過二級培訓后,主管科、隊提供試題試卷,由培訓中心組織進行考核。
(5)二級培訓負責人在接到培訓中心出具手續后,必須在一天內落實二級培訓責任人,并于第二天組織開展培訓,不能按照該制度要求及時安排、組織二級培訓的,給予負責人100元的經濟處罰,逾期加倍。
(6)二級培訓合格后,由安全科辦理入井實習證,并由隊組指定專人簽訂師徒合同,允許入井實習,進行三級教育。
(7)二級培訓期間科、隊級培訓必須接受培訓中心和安全科的監管,認真培訓,培訓內容要備案,同時培訓中心要完善培訓
記錄和培訓檔案,并填報安全科二級培訓記錄表。
3、三級安全培訓
(1)指導思想:通過理論培訓,員工掌握了基本安全常識的基礎上,安排從業人員從事現場作業實習操作,并通過師傅、隊長等技術工現場教育培訓,使從業人員將掌握的知識實現由理論到實踐的過渡,真正使從業人員掌握現場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使從業人員逐步得到獨立操作的業務水平,保證礦井員工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2)班組教育即現場崗位教育培訓,也即三級教育,由分隊長負責管理,被指定的和新工人簽定師徒合同的一人或幾人對該同志具體負責培訓,可以同時簽定一個或幾個工種的培訓內容,也可以由一人或幾人同時對該同志進行一個工種的教育幫帶,總之在培訓期間,從業人員不得脫離師傅的監控和監督教育工作范圍,否則追究師傅和分隊長的責任。
(3)班組教育的主要內容: ①崗位主要職責范圍;
②崗位操作規程及相關操作技能;
③涉及崗位工種之間工作銜接的安全、危險因素和職業衛生等;
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設施設備等操作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
⑤各種危險因素和緊急情況的避險措施;
⑥崗位操作所涉及的管理制度等。
(4)三級教育簽定師徒合同時間為一個月,時間到期合同自行終止,由安全科及培訓中心負責對培訓結果進行評議,并按照相應規定實行獎懲。
(5)班組培訓教育期間,發生“三違”或違反其它礦安全管理要求行為,追究相應階段和相應場所的直接培訓師傅責任。
(6)三級教育測評要提前預定內容,測評過程要嚴肅認真,測評要由主管科室、所在單位負責人或委托人、安全科、培訓中心人員共同操作,由安全科把關,作為三級培訓考核依據。
(7)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由培訓中心辦理工種操作證件,并由安全科辦理正式入井檢身卡,進入獨立操作階段,獨立承擔作業現場相應責任。
(8)經測評考核不合格者,繼續進行三級培訓再教育。(9)三級培訓責任按照合同簽訂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落實獎懲,未能按合同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責任人,同時追究隊長責任,和責任人同額處罰。
(三)其他規定
1、從業人員經過一個月的班組培訓后(即三級教育結束),對本人從事的崗位工作負直接責任,個人三級教育檔案進入個人檔案集中管理。
2、進入二級培訓階段后,由隊組根據實際情況調配支付培訓人員工資。
3、從業人員上崗后,由培訓中心每年對其進行一次復訓,復訓時間不得少于20小時,并由培訓中心負責建立、健全復訓資料。
4、涉及特殊情況,如技術工、從事煤礦工作多年、具備煤礦安全生產相關經驗、或經過資質部門培訓合格的人員等情況下,經由礦培訓中心按照三級培訓考核標準考核合格后,可提前安排上崗,但必須邊上班邊培訓,必須滿足國家規定的崗前72小時培訓要求。
5、從業人員因故調整特殊或單崗作業工作崗位,需由隊組出具通知到培訓中心培訓操作規程,考試合格后,然后由隊組安排專人對其進行不少于三個班的操作監護后,方可獨立從事新崗位工作,現場檢查無監護人追究分隊長責任。
6、從業人員因故請假或離崗45天以上者,必須到培訓中心備案,并接受用人單位進行的二級培訓,并由礦培訓中心負責監管。
7、“三違”人員及被查獲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需到培訓中心進行安全思想強化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培訓中心負責完善檔案。
8、工傷人員傷愈后不足45天再次上崗者,需持有職工醫院證明,經培訓中心進行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四、本礦從業人員勞動用工實行年檢制度,每年必須組織從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培訓,培訓合格且具備本工種或本崗位從業條件、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用工管理機構
在《山西省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勞動手冊》上加蓋“煤礦用工年檢合格章”,年檢不合格的人員,不得繼續從業。具體培訓規定:
1、礦長、礦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和副總工程師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有關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礦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特種作業人員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新進礦的從業人員接受一級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小時;
6、礦其他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7、礦待崗、轉崗、換崗的從業人員,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本制度由礦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