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們的語文學習中,閱讀理解題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們從各類型的閱讀中獲悉文字的魅力和感受主角的人生,通過閱讀提升我們的語文能力,那么,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忘卻的魅力》閱讀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忘卻的魅力》閱讀原文:
⑴記憶是美麗的。我相信我有出色的記憶力。我記得三歲時候夜宿鄉村客店聽到的馬匹嚼草的聲音。我記得我的小學老師的面容,她后來到臺灣去了,四十六年以后,我們又在北京重逢。我特別喜歡記詩,寂寞時便默誦少年時候便已背下來的李白、李商隱、白居易、元稹、孟浩然、蘇東坡、辛棄疾、溫庭筠……還有劉大白的新詩:
歸巢的鳥兒,
盡管是倦了,
還馱著斜陽回去。
雙翅一翻,
把斜陽掉在江上;
頭白的蘆葦,
也妝成一瞬的紅顏了。
⑵記憶就是人。記憶就是自己。愛情就是一連串共同的、只有兩個人能共享分享的刻骨銘心的記憶。只有死亡,才是一系列記憶的消失。記憶是活著的同義語。活著而忘卻等于沒活。忘卻了的朋友等于沒有這個朋友。忘卻了的敵意等于沒有這個敵意。忘卻了的財產等于失去了這個財產。忘卻了自己也就等于沒有自己。
⑶我已不再年輕,我仍然得意于自己的記憶力。我仍然敢與你打賭,拿一首舊體詩來,讀上兩遍我就可以背誦。我仍然不拒絕學習與背誦新的外文單詞。
⑷然而我同樣也驚異于自己的忘卻。我的“忘性”正在與“記性”平分秋色。
⑸一九七八年春,在新疆工作的我出差去伊寧市,中間還去了一趟以天然牧場而聞名中外的鞏乃斯河畔的新源縣。一九八二年,當我再去新疆伊犁的時候,我斷然回答朋友的詢問說:“不,我沒有去過新源。”
⑹“你去過。”朋友說。
⑺“我沒去過。”我搖頭。
⑻“你是一九七八年去的。”朋友堅持。
⑼“不,我的記憶力很好……”我斬釘截鐵。
⑽“請不要過分相信自己的記憶,那一年你剛到伊犁,住在農四師的招待所即第三招待所,從新源回來,你住在第二招待所——就是早先的蘇聯領事館。”朋友提醒說。我一下子懵了。果真有這么一回事?當然。先住在第三招待所,后住在第二招待所,絕對沒錯兒!連帶想起的還有凌晨趕乘長途公共汽車,微明的天色與眾多的旅客眾多的行李。那種熙熙攘攘的情狀是不可能忘記的。但那是到哪里去呢?到哪里去了又回來了呢?似乎看到了幾間簡陋的鋪面式的房子。那又是什么房子呢?那是新源?我去了新源?我去做什么去了呢?為什么竟一點兒也不記得?
⑾一片空白,全忘卻了。
⑿不可思議。然而,這是真的。新源就是這樣一個我去過又忘了等于沒有去過的地方。這比沒有去過,或者去了牢牢記住然而沒有機會再去的地方還要神秘。
⒀我忘卻的東西越來越多了。一篇稿子寫完,寄到編輯部,還沒有發表出來,已經連題目都忘了(年輕時候我甚至能背誦得下自己剛剛完成的長篇小說)。當別人敘述一年前或者半年前在某個場合與我打交道的經過的時候,我會眨一眨眼睛,拉長聲音說:“噢……”而當我看到一張有我的形象的照片的時候,我感到的常常只是茫然。
⒁感謝忘卻:人們來了,又走了。記住了,又忘卻了,有的壓根兒就沒有記。誰,什么事能夠永遠被記住呢?世界和內心已經都夠擁擠的了,而我們,已經記得夠多的啦。幸虧有忘卻,還帶來一點好奇,一點天真,一點莫名的釋然和寬慰。待到那一天,我們把一切都忘卻,一切也都把我們忘卻的時候,那就是天國啦。
《忘卻的魅力》閱讀題目:
1.文章第(1)段引用劉大白的新詩,這樣寫有什么好處?(6分)
2.請結合文章內容理解第(4)段中畫線句的含義。(4分)
3.文章第(10)段中作者連用問句,對文章表達有什么作用?(4分)
4.文章開頭稱頌記憶,結尾卻又感謝忘記,這兩者是否矛盾?請簡要分析。(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