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決定將黨在抗日戰爭時期實行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的文件是( )
A、《中國土地法大綱》
B、《井岡山土地法》
C、《關于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
D、《興國土地法》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決定將黨在抗日戰爭時期實行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的文件是( )
A、《中國土地法大綱》
B、《井岡山土地法》
C、《關于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
D、《興國土地法》
答
案C
解 析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決定將覺在抗日戰爭時期實行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干擾選項分析:
《中國土地法大綱》,明確規定在所有解放區“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利度。《興國土地法》、《井岡山土地法》制定于土地革命戰爭時期,與題干的時間不符。
擴展知識
中國共經歷三次土地改革,但最終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國有。
第一次是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義: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生活,提高了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有利于聯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貫徹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發展農業生產的土地改革總路線。
意義:這種土地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為了保衛勝利果實,翻身農民踴躍參軍,積極支援前線。農民的支持,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的一個可靠保證。
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后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于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意義:1.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2.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促進生產力;3.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4.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5.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6.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7.大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農業生產活動迅速恢復和發展,為國家的工業化建設準備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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