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師考試是審計專業人才晉升和專業發展的重要途徑,通過考試可以獲得相應的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助于提高個人在審計領域的專業地位和就業競爭力。以下是小編精心挑選的浙江2025年審計師報名入口查詢和時間公布,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助您一臂之力。
浙江2025年審計師報名入口查詢和時間公布
浙江·溫州2025年審計師報名入口5月26日起開通報名!根據《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報考人員于5月26日9:00至6月5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或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http://zjks.rlsbt.zj.gov.cn)鏈接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于5月26日9:00至6月5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或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http://zjks.rlsbt.zj.gov.cn)鏈接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隨后依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簽署承諾書、交費。其中,需要上傳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在報名信息確認前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
2.考生打印的“報名表”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如未交費,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人員必須在上傳相關材料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經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處理后,才可進行網上交費,完成報名。
2.報考人員打印的“報名表”和紙質“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均須交單位審核蓋章,待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
(三)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可在報名前提前做好注冊、信息維護等事宜。學歷學位信息需經在線核查后才可用于報名。在線核查時間一般在24小時內。特別提醒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申請驗證/認證報告核查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學信網申請驗證/認證報告。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報考人員可在交費前進行修改。交費后若需修改須聯系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處理。在試卷預訂后或因考生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3.省部屬單位的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4.考生原則上只能在本人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真:0571-88395085。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初、中級資格考試為每人每科60元;高級資格考試為每人每科70元。考試費用發票獲取方式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單位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和在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實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進行網上公示,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和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核查方式。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學歷學位和資格證書未通過核驗、報考免試級別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
將視情作出取消當次報名和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