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離婚中的房產歸屬難題:探討無權屬證明房屋的處理方式——協議離婚下的明確指定與訴訟離婚的立場,揭秘離婚手續(xù)后房產分割的訴訟時機與必備條件。
一、離婚后無產權的房屋如何分割
關于無權屬證明的房屋,若采用協議離婚方式解決婚姻問題,夫妻雙方可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規(guī)定該房屋歸屬于何人所有;而若選擇進行訴訟離婚,法院并不會對此類房產進行分割處理。待離婚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待房屋所有權證書正式頒發(fā),方可再次提起訴訟請求對該房產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無產權的房屋買賣是否是受法律保護
在處理無產權房屋的買賣關系時,若遵循法定程序并掌握了相關法律知識,便能得到法律的有力庇護。而對于出售未經審批建造的違法建筑物的交易行為,不受法律的保護。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應確保交易主體具備正當性和明確的意圖表達,同時擁有合理的民事行為能力。在此基礎上,所有的買賣行徑都必須遵從現行法規(guī),并且不能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無產權房屋離婚該如何處理在夫妻離婚案件當中,對于那些沒有產權證、無法認定房屋所有權的問題,可以采用協議離婚方式來解決并且明確指定房屋的歸屬;然而,若是采取訴訟離婚途徑的話,這類房產將不會被法院受理。當離婚手續(xù)順利完成之后,還需要等待房屋確權并取得了所有權證書,才能夠再次對該房產進行分割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