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業大學2022年招生簡章,2022年湖北工業大學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美術類在湖北省屬藝術本科A平行志愿批次,普通類在湖北省屬本科普通批批次,湖北省以外的批次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發布信息為準。錄取時以各地劃定的相應批次的錄取分數線為錄取資格線,根據各地生源情況確定實際錄取分數線。
第十五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統籌安排。錄取時嚴格按教育部核準的招生計劃執行,對生源特別充足的省(區、市)用預留計劃進行順序錄取,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六條 學校按各省(區、市)招生文件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其中高水平運動隊以及單獨考試招收的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計劃及調檔名單由學校向各省(區、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招辦)提供。
第十七條 對按照國家、各省(區、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在錄取時認可其加分。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不安排分省分專業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第十八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以投檔成績為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檔錄取及同分排序規則分別按照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該省份所投放的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省份,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錄取規則和程序以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專業安排使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方式。
第十九條 錄取時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對湖北省美術類考生,需湖北省美術專業統考合格,根據省招辦對美術專業統考成績與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換算后的投檔成績【投檔成績=(專業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40%)×2】和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對非湖北省美術類考生,我校認可各省(區、市)美術專業統(聯)考成績,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投檔成績按我校在各省所在錄取批次統一規定折算標準執行,若沒有統一折算標準的,則綜合成績按照省專業統(聯)考成績×60%+高考成績×40%進行折算】和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非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水平運動隊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須達到所屬省(區、市)規定的相應錄取資格線或優錄線。文化合格,按高水平測試成績順序錄取。
第二十三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業學生的錄取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英語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原則上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堅持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綠色理念、創新創業及實踐能力強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共有五個大類招生專業,實施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高素質過程塑造,學生在大學四年期間,前期學習大類公共課程,后期根據學生意愿按專業分流培養,學習專業課程。大類培養專業包括:電子信息類(含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材料類(含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工商管理類(含市場營銷、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其他的均按照專業進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