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車工業學院招生計劃2022,2022年湖北汽車工業學院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普通高考考生須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其他類型考生按有關規定參加相應的考試。
第十一條 學校調檔比例和錄取原則按考生所在省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將考生利益放在第一位,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對于進檔的考生,學校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學校認可當地考試招生機構規定的面向全國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項目和分值。學校在錄取和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為準。
第十四條 外語類各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不招收有發音和聽力障礙考生。其他非外語類各專業外語教學語種以開設英語為主。
第十五條 報考藝術類(美術)專業的考生,應參加所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且達到本科合格標準,招生錄取時直接認可并使用省統考成績,投檔成績按所在省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且原則上只錄取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材料物理、新能源材料與器件、設計學類、工業設計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八條 車輛工程專業在河南省、甘肅省、四川省招生批次為第一批本科錄取。
第十九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為準。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有關文件規定應交納的費用等,具體收費標準以學校網站公示信息為準。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復查。不符合要求者,學校將根據復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逾期一周未報到且未請假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報到注冊后,在三個月內由于身體等原因學校勸退者,可退學費和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