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學錄取原則,2022年三峽大學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本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對于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各種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學校均予以承認。
第十四條 學校所有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非高考改革省份,分別按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標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優先錄取順序。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選考科目專業錄取,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志愿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考生專業志愿因專業計劃額滿而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向其他缺額專業調劑錄取,若經溝通還不服從專業調劑且無法滿足其專業志愿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認可所在省(市)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按我校在相應省市所在錄取批次統一規定的換算標準執行)。
其中,音樂學招收的種類:聲樂、鋼琴、民族器樂(吹奏類―笙、笛子、嗩吶;彈撥類―琵琶、中阮、柳琴、古箏;拉弦類―二胡、板胡、高胡;擊奏類―揚琴)、合唱指揮。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2厘米,男生不得低于172厘米。
對于文科和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對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采取不分文理、統一排序。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在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的省(區、市),按照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在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八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原則:考生必須取得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入圍資格,高考成績應達到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的公示。
第十九條 少數民族預科錄取原則同普通文理科錄取原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錄取。
第二十條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高考外語語種限英語、法語、日語,填報該專業的考生,其高考外語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所在省外語總分的70%。
我校其他專業不限考生高考外語語種,學生進校后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原則上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且錄取后不得調換專業,該專業教學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湖北普通類考生中繼續實施“志滿意得”關愛計劃:考生在投檔到我校時,其投檔成績超過所在院校專業組投檔線5分及以上,完整且不重復的填滿了6個專業志愿,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其填報的專業志愿之一,不調劑至未填報的專業。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此外,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色弱受限;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建筑類、材料類專業色盲受限。
新生進校后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凡填報我校志愿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