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部門《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了關于完善后的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政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成都技能補貼最新規定的內容,供大家參考閱讀。
2021年成都技能補貼最新規定
關于完善后的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政策
完善后的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政策不包括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2021年1月1日起取得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以證書標注的批準日期為準)不能再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已依法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一個自然年度內(2021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可申領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補貼,已享受同一職業(工種)高等級證書補貼的,不再享受該職業(工種)低等級證書補貼。
申領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川人社發〔2021〕14號文件發文日(2021年8月20日)之前已領取過技能提升補貼的,在川人社發〔2021〕14號文件出臺后至2021年12月31日,不能再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拓展閱讀
據《成都市引進培育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實施辦法》,成都市對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和高級(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本市企業職工,分別按照最高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屬于本市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的,分別按照最高1100元、1800元和25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
申領條件:
1、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時,屬于企業職工的
2、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視同繳費年限)及以上的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以證書核發時間為準)。
【2021年成都技能補貼最新規定 成都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條件】相關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