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間,國務院新出臺的一項臨時性、階段性應急舉措。那么關于2021年青島市失業補助金最新規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青島市失業補助金最新規定的內容,供大家參考閱讀。
2021年青島市失業補助金最新規定
1、申請
失業補助金申領“全程網辦”
符合條件的青島市失業人員:
1、可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業待遇申領”模塊進行申請。
2、或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就業創業-個人辦事-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申領模塊進行申請。
2、審核
各區(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通過山東省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對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利用全國社會保險比對查詢系統、山東省社會保險業務通辦系統(省內繳費)進行跨地區信息的聯網比對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各區(市)應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通過;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在信息系統“審核意見欄”注明不通過原因。
3、發放
各區(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于每月22日前將簽字并加蓋公章的《青島市失業保險基金申撥表》上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根據《青島市失業保險基金申撥表》分別將資金撥付各區市,各區(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補貼發放到申請人社保卡銀行賬戶。
★申請范圍★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青島市參保失業人員: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并停止繳納保險發生在2021年。
★申請條件★
1、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繳費不足一年或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2、領取失業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滿發生在2021年,期滿后仍未就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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