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我國自從九年義務教育推行以來,極大程度提升了國民的素質基礎,免收學費、雜費更是讓貧困家庭受益良多。雖然課本是免費的,但有時會用到一些教輔資料。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中小學不得組織學生購買教輔材料,這些只能由學生和家長去購買。
老師指定購買教輔資料
今年春季,中小學校剛一開學,媒體上就有網友爆料永城市有些學校的老師讓學生家長到“指定”的書店購買教輔資料:“河南永城十三小的學生每學期都指定到狀元書店買各種資料,每個班級買的版本都不一樣,這樣可以區分是哪個老師指定買的”。也有網友表示:“永城第三小學老師指定的明德書店太坑人了,200元只能買一小部分資料,收費太貴,希望教育部門出面解決這個問題!”
早在去年,永城市融媒體中心的記者通過實地走訪證實,部分老師指定書店(或地點)購買教輔資料的事件屬實:第二小學的學生家長表示,老師要求買的教輔資料只有一家書店售賣;永城市第九小學的學生家長也表示,學校附近只有一家書店售賣老師指定購買的教輔資料,其他書店都沒有,老師肯定是拿提成的。
該記者通過走訪發現,永城市各個學校周邊有很多書店,但只有一兩家書店能夠買到老師指定的教輔資料的情況并非個例。很多家長表示,如果不買老師所說的資料,在布置作業的時候就需要復印或者抄寫,很多時候不得不購買,可謂是敢怒不敢言。讓家長們氣憤難平的原因大致有三個:第一,書價高,老師吃“指定”書店或書籍的回扣。書店老板或經銷商拋出“回扣”的誘餌,引老師們上鉤,讓老師指定學生購買教輔資料。教輔資料價位定得很高,老師賺取其中差價,家長覺得價位遠超所值,并認為老師這樣做有損師德。第二,買書排隊耗費時間長。老師指定的書籍很多時候只有一家書店售賣,所有家長不得不排隊購買,排隊過程苦不堪言。第三,書店老板捆綁銷售。某一科老師讓買教材,家長到唯一一家售賣此書的書店購買時,老板捆綁售賣其他學科的書,奇貨可居,強買強賣。
老師指定購買教輔的處罰
11月12日,河南省教育廳發布通告,通告指示,在今年9月5日,在網上有部分網絡媒體向政府反映西峽縣城有部分學校任課老師為了增加學生的作業,要求學生和家長去購買幾種相關的教輔材料,并且暗示家長和學生去一些指定的書店去購買書籍,來增加該書店的銷售量,這一事件嚴重違反了國家教育局和河南省關于中小學生規范用材教輔材料的相關規定,在社會上產生了非常壞的影響。
河南省及地方相關的政府機構和西峽縣城區的中心校負責人與牽扯的四所學校的校長針對這一對學生教輔材料的相關規定的管理不到位,監察力度不夠提出批評,涉嫌此事的老師對購買教材的相關法規比較模糊造成了社會的不良影響,要求市縣教育局對此事按照當地的原則,按照相關的規定,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組織紀律處分。
學校按照規定,四位校長的要記組織紀律處分,副校長寫出深刻的檢查報告,來表示對此事的深刻反思,并且要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幾名相關的教師取消年度獎,并且要寫出一份深刻的反思書,并且不得再次做出此類事,否者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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