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高考生戴金屬牙套無法過安檢刷屏網絡,網友們議論紛紛,有的認為監考人員太過死板,應靈活運用考場規則,也有網友認為學校相關方面的通知不到位,導致考生臨考前無法進入考場,近日,考試院通報情況不屬實,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吧。
河北滄州考試院通報“考生戴金屬牙套無法過安檢”:不屬實
據河北滄州教育局網站6月8日消息,滄州市教育考試院當天發布《情況通報》稱,6月8日網絡上出現《一考生戴金屬牙套無法通過安檢,交警快速帶她到醫院開好證明》的報道后,滄州市教育考試院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到十四中考點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經認真詢問該考點所有考務人員,并查看學校門口和考場內外監控視頻,不存在所謂“安檢設備發出警報,工作人員不允許進入考場,令其到醫院開證明”的情況。監控顯示,所有考生均正常通過安檢,按時進入考場,沒有任何考生出現因金屬探測器報警造成安檢未通過而不能進入考場的現象。
二、經查,十四中考點按照規范要求,在學校大門口處設置了體溫檢測器械,并未設置金屬探測器,考生進入考點時,只進行疫情防控和身份核驗;但按考務規定,在各考場教室前門入口處考務人員手持金屬探測器進行安全檢查。另外,考生8時20分開始,方可進入考場,并接受安全檢查。十四中考點大門口監控視頻顯示,該考生乘警車從考點門外離開的時間為7時43分左右,此時所有考生均尚未進入考點,距離規定的入場安檢開始時間還有37分鐘。從時間上看,與網絡報道的情況也不吻合。
三、對考務工作,市教育考試院認真部署,6月6日下午,各考點都集中對考務人員和監考員規范地進行了業務培訓。對安全檢查出的違禁物品或可能影響考試安全的物品,由監考員按《考務規則》處置;如遇特殊情況,監考員無法判定的,報考點考務辦公室及時處理。在確保考試安全情況下,一切以考生利益為重,不會發生要求考生臨考時補辦證件的問題。如:對考生忘記帶或遺失準考證或身份證的,由監考員先驗證考生相貌,若相符,可安排考生進場應考,同時將情況報告考點主考;考試結束后,將考生帶到考務辦公室,通過比對指紋、照片等進一步核驗。希望考生在遇到各種問題時,及時與考點考務人員溝通,不要私自盲目采取不必要的行動。
考生需要遵守的高考考場規則
1.考生應誠信應考,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考試違禁物品檢查。《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
3.考生入場時,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等)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驗。入座后,須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動筆寫任何字跡。凡因答題卡上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等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并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6.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考生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除外)。
7.開考前30分鐘,考生可以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外語科目14:45以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交卷出考場時間不得早于當次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提前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須在警戒線外安靜等待,接到考點廣播通知后方可離開考點。
8.考生須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9.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墊板帶出或傳出考場。
10.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將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草稿紙依序放在桌面上,用小木塊或小石子壓住后,靜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監考員清點核對無誤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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