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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工作報告篇一
現在,我代表建甌市人民法院向會匯報執行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近年來,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人大及其會的依法監督下,在政府和政協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級法院的關心指導下,建甌法院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反規避執行等專項活動,不斷加大執行案件工作力度。特別是20xx年以來,法院順應時代潮流,大力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構建“一中心五系統”,形成“上下一體、內外聯動、規范高效、反應快捷”的執行指揮體系,著力解決“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人難求”等問題,執行工作的方式和理念都產生了巨大變化。
一、執行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主要做法
我院現有執行干警12人,占全院總人數的12%,考慮到執行工作的特殊性,20xx年以來先后充實5名年輕干警進入執行隊伍,使平均年齡由40歲下降到36歲,提高了執行隊伍的活力和戰斗力。20xx年至今,受理民事執行案件4335件,結案3865件,執結率89.15%,執行標的7.11億元,其中執行和解63件,占1.6%,自動履行1268件,占32.8%,強制措施結案的1058件,占27.4%,無財產可供執行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1471件,占38%。累計查封、凍結、劃撥1321件次,拘留59人次,以拒執罪追究被執行人刑事責任6件6人,各項審判指標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加大執行力度,服務發展大局
始終自覺把執行工作融入轄區社會經濟發展大局之中,強化執行力度,窮盡執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一是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三年來,陸續開展以“執行宣傳月、執行規范化”等為主題的執行專項行動6次,多渠道查控被執行人財產,嚴厲打擊規避執行行為,共執結案件649件,執結標的3271.6萬元。二是加強民生案件執行。在執行工作中始終以人為本、服務民生理念,依法加大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開辟綠色通道,共執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勞動爭議案件152件,為事故當事人追回賠償款696.2萬元,為勞動者追回工資369.2萬元。三是穩妥執行涉及敏感性和群體性案件。妥善處置近期因企業資金鏈斷裂引發的執行系列案件,對存在發展潛力的企業,靈活采取保全措施,放水養魚;對嚴重資不抵債的不良企業,依法查封、拍賣資產,最大限度地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四是妥善化解涉執信訪案件。將黨委、人大、上級法院批轉、督辦案件作為執行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三年來共辦理上級法院、人大、信訪局轉來的涉執信訪案件督辦函47件。如,劉華欽申請執行的刑附民賠償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劉忠華無財產可供執行且本人長期服刑,使在車禍中造成二級傷殘的申請人生活陷入困境。我院收到人大信訪轉辦單后,高度重視,立即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林權等財產線索再次進行調查,仍未發現可執行財產,考慮到申請人實際情況,我院向其發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幫助其渡過難關。五是強化司法救助。如前所述,不少申請人生活困窘,而執行又陷入僵局,我院從人文主義出發,累計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救助金53.2萬元。
(二)推進執行信息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強信息化建設是參與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大舉措,是推動執行模式變革的力量源泉。我院把執行指揮中心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積極協調,攻堅克難,建成了以執行指揮中心為樞紐,以網絡查控、失信懲戒、短信互動、集約執行、案件管理五大系統為主體的執行信息化體系。
構建執行指揮中心,實現一體化整體運作。20xx年9月,執行指揮中心成立,并與全省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系統對接,實現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協調、統一管理,同時指揮中心通過五大系統將人民法院與銀行業金融系統、協助執行單位連接起來,形成內部與外部聯動,縱向與橫向協同,終端與終端交互的執行工作體系。
健全網絡查控系統,做到點對點無縫直通。針對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的問題,法院與35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了“點對點”執行查控系統,與公安、國土、工商等聯動單位實現了網絡對接,實現被執行人財產信息、個人信息的查詢、預警和控制。一是啟動快。設置立案即查功能,新收執行案件一經立案移送執行部門,無須人工發起,系統即自動提起一次網絡查詢。二是時間短,查控銀行存款反應時間在30分鐘內,少則1分鐘,查控工商股權在30分鐘之內。三是費用低,借助人民銀行的金融城域網與金融機構實現網絡鏈接,依托政務內網與聯動單位實現網絡對接,即方便快捷又降低費用。目前,我院已通過點對點系統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15萬余次,涉及被執行人1820人,凍結、劃撥銀行存款1552.6萬元,查詢房產788處,土地1629宗,車輛3340輛。去年5月起,我院還與淘寶網合作啟動網絡司法拍賣工作,累計拍出資產14件,成交金額1679.5萬元,為當事人節省傭金83.9萬元。
健全失信懲戒系統,敞開曝光臺聯動威懾。信用體系建設是執行問題的根本,針對被執行人失信賴賬問題,主動對接社會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懲戒網絡,督促老賴主動履行義務。一是全領域公開,不僅在全國法院系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公布,還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手機和戶外媒體等,全領域、全方位、立體化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二是全范圍納入,堅持“納入是常態、不納入是例外”,對應納入名單庫的被執行人一律予以公布,對不納入的嚴格審批,確保公開公正。三是全方位懲戒。匯同有關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融資信貸、招標投標、政府采購、交通出行、高消費等方面收到重重限制。截至目前,已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912人,198名被執行人主動找到法院履行判決。
健全短信互動系統,依托12368公開透明。針對過去執行不規范、不透明等問題,構建12368執行短信互動服務系統,設置節點自動告知、開放公開查詢、層級督促交辦、分步預警提示五大功能,將信息公開、財產舉報、咨詢傳遞合而為一。一是全程留痕,對執行立案到結案各節點信息進行自動收集、記載,形成執行日志,做到有跡可查。二是全程公開,自動向當事人發送執行動態信息,當事人也可以通過短信查詢、咨詢案件進展,舉報財產線索、進行投訴建議等。三是全程互動。實時將當事人咨詢、舉報轉發給辦案法官,并在限定時間內回復。目前,已向當事人發送短信1.41萬條,接到咨詢和財產線索129條,回復溝通率100%。
健全集約執行系統,借助千里眼高效運轉。跨區域執行一直是執行工作的難點,也是執行信息化建設要解決的重點問題。通過遠程視頻調度系統和電子數據交換系統,跨區域協作實現了網絡化和即時化。一是實時跟蹤。借助執行外勤單兵系統,對執行全過程和現場取證、聽證、送達等進行同步錄像,實時傳回實現遠程指揮。二是快速反應。執行人員遇到突發事件,可以啟動隨身報警按鈕,指揮中心指揮就近法院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三是跨域協作。將全案委托改為事項委托,實現網上辦理邊控手續和跨域執行審批等。20xx年12月,接到遠程視頻調度系統指令,明溪法院一被執行人邱某在建甌出現,我院立即出動干警對入住建甌市某招待所的被執行人邱某實施控制、拘留,并于隨后完成與明溪法院交接工作,避免了因異地執行周期長,造成被執行人再次隱匿。
健全案件管理系統,運用大數據指導審判。針對執行案件信息不完備、數據不準確的問題,對執行案件管理系統進行優化。一是科學設置考評指標,保證執行結案信息錄入的真實性。二是新案、舊案分離,20xx年后的新收案件納入司法管理系統,加強流程和節點控制,20xx年未執結案件納入舊案管理系統,由專門人員持續跟蹤、滾動查詢,確保有財產案件及時結案。三是加強數據分析,發揮大數據在動態研判、決策參考、服務群眾、保障權益方面的作用。
通過執行信息化建設,破解執行難工作從“治標”轉向“治本”,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一是提高了辦案質效,通過信息化手段,將執行人員從來回奔波中解放出來,實現了智能、精細、高效執行。二是節約司法資源,由人力為主變為一鍵到位,通過網絡查控、集約執行等措施,讓數據多跑腿、讓法官少跑腿。三是規范執行行為,將被動公開變為自動發送,有效防止消極執行、隨意執行、選擇性執行。四是創新社會管理,通過失信被執行人機制,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五是提升司法公信,涉執信訪和進京訪的比例逐步下降。
二、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執行工作中還存在著諸多的困難和問題,“執行難”并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案件執行工作無法開展,特別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比較突出。二是資金鏈斷裂引發的群體性執行案件仍然較多,融資對象往往是一般群眾的生活積蓄,影響社會穩定。三是一些被執行人長期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造成被執行人查找難,增加了法院執行工作的難度。四是強制執行立法滯后,法律規定分散不統一,不易操作,強制力度不夠,在追究拒執罪方面效果不明顯。五是少數群眾在經濟活動中風險意識和防范意識不強,把經營交易風險帶來的“執行不能”歸咎于“執行不力”,到處“反映情況”,對執行人員正常履職帶來了一些消極影響。
從法院內部來看,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較突出,目前法院執行人員占總人數12%,距離省法院要求的15%還有差距,執行一線辦案干警僅8人,其中審判人員4人,法警4人,辦案力量比較薄弱。近三年,人均每年辦案127件,出差36次,最多的干警年辦案261件。二是思想負擔重,執行工作既要盡快實現債權,又要依法維護被執行人的正當權益,執行行為風險較大,加之不少當事人隨意信訪,給執行工作帶來較大壓力。三是司法改革顧慮較多。當前司法改革以審判為中心,推行法官員額制,不少執行干警擔心執行崗位進不了法官序列,思想上有顧慮,隊伍中存在不穩定情緒,或多或少影響執行工作的開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盡管當前執行工作面臨嚴峻挑戰和考驗,但我院將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以此次會議審議執行工作為契機,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立足自身挖潛力,努力使執行工作再上新臺階。重點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強化執行措施,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力度。針對被執行人隱匿財產逃避執行的行為,依法用足、用活扣押、查封、凍結、劃撥、搜查、罰款、拘留等強制手段,不讓逃債得逞。對有財產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要實行財產申報、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公布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不斷加大執行的威懾力。對符合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是協調各方力量,進一步健全執行聯動機制。加大與房產、林業、勞動部門的協調力度,爭取年內升級與房產、國土部門的點對點網絡查控自動反饋功能,并將林權、社保納入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提高執行效率和威懾力。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協調,嚴厲打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暴力抗拒執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完善基層協助執行工作網絡,整合社會各界協助執行的力量,形成解決“執行難”的合力。
三是依靠人大監督,進一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和人大的監督,對于復雜疑難的重點、難點執行案件,及時向黨委、人大匯報,以取得支持。通過定期報告工作、認真辦理交辦案件等形式,主動接受人大及其會對執行工作的法律監督,不斷改進執行工作,提高執法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 各位委員,法院執行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將認真履行本次會主任會議關于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振奮精神,求真務實,努力開創我院執行工作新局面,為促進我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西高院工作報告篇二
全省法院將全面貫徹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認真落實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以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為導向,以深化司法改革為動力,以加強隊伍建設為根本,全面依法履職,為“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干興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認真履行審判職能,推進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設。緊緊圍繞全省改革發展大局,落實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設部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主動延伸司法服務,為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二是堅持公正司法,狠抓執法辦案。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依法懲治職務犯罪,推動反腐敗斗爭深入發展。依法審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場有序競爭,促進社會誠信。嚴格執行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促進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繼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開展打擊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犯罪專項活動,深化執行威懾、聯動機制建設,保障和實現勝訴權益。
三是積極回應群眾司法需求,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加強訴訟服務中心管理,提升訴訟服務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強化對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是落實司法改革部署,統籌推進各項改革任務。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積極穩妥開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落實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認真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著力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推行院庭長辦案,落實主審法官和合議庭辦案責任制。開展“司法行為規范年”專項活動,促進嚴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審判質效。
五是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司法水平。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強化職業道德教育,鞏固和擴大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效,完善司法作風建設長效機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設,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大人財物保障力度,加強審判業務指導,提高整體工作水平。
六是主動接受監督,增強司法公信。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積極配合省人大會對行政審判工作的專項審議,進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參與、監督司法工作機制,積極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不斷改進法院工作。暢通人民群眾監督渠道,健全投訴處理和反饋機制,依靠群眾監督,促進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按照本次大會決議要求,在省委的領導下,在省人大及其會的監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協及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忠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為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江西高院工作報告篇三
尊敬的:
非常感謝市、縣人大各位領導在百忙之中蒞臨調研指導工作,我代表法院黨組,將我院司法改革工作匯報如下:
黨的xx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來,法院在縣委的正確領導、縣人大及其會的有力監督、上級法院的精心指導、縣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關心支持下,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和自身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順利開展了多項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財、物上劃省統管前期摸底準備工作。
法院現設置政治部、紀檢組、監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審判庭、少年刑事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人民法庭、辦公室、法警大隊、書記員管理處、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等**個編制內機構外,還設立設立新聞辦為內設機構。核定政法專項編制**人,現實有干警**人,空編**人。現有在職在崗**人中,黨員干警**人,占干警職工總數的**3%,女干警**人,占干警總人數%,少數民族**人,占干警總人數%。30歲以下**人,31-35周歲**人,36-45周歲**人,46-55周歲**人,56歲以上**人。分別占干警職工總數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齡**歲,黨組成員平均年齡**歲,各庭室負責人平均年齡**歲。高中以下學歷**人,大專學歷**人,本科學歷人數**人,分別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從職級情況看,現有在崗**人中,副處**人,正科**人,副科**人,主任科員**人,副主任科員**人,科員 人,工人**人,分別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8%、*7%、*2%、*6%、*1%。現空缺副科**人。現有審判人員**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
立案登記制改革情況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組織全體干警認真參加全國全省法院立案改革視頻會議,認真學習會議精神,統一思想,讓全體干警認識到推行立案登記制度改革是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立案難”問題的重大舉措。組織全體干警認真學習 《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和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范圍、立案程序、制裁違法濫訴、加強立案監督等內容,把全體干警的思想認識從立案審查制過渡到立案登記制上來。
2、制定方案,有序推進。及時召開有關庭室全體人員參加的立案登記制改革會議,認真討論立案登記制實施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討論研究應對方案。召開黨組會議,研究立案登記制實施中的物質保障、人員配備、案件分流,來訪接待,實施方案等問題。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一線立案法官在材料受理、登記立案、不予立案裁決和上訴、復議救濟等環節的操作標準,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為檢驗立案工作質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據。
3、快速分流,協同化解。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訴訟服務中心。改變傳統立案庭功能模式,結合訴訟流程規律和上級法院要求,把訴訟服務中心合理劃分為訴訟引導、立案受理、調解速裁、鑒定評估、信訪接待五大區域。各區域之間相互銜接、有機聯系,形成綜合性訴訟服務體系,涵蓋訴訟服務的各個環節,快速分流案件,協同化解矛盾,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訴訟服務。
4、夯實基礎,提升服務。對訴訟服務中心設施進行改造升級,訴訟服務中心總面積達到1000平米,改造遠程視頻接訪室、庭前調解室、速裁室和律師閱卷區,配備電子顯示屏、觸摸屏案件查詢系統、打印機、復印機、傳真、休息座椅、書寫臺、老花鏡、飲用水、便民藥箱、傘架、筆墨紙張等便民設施。專門印制訴訟指南、文書樣本、格式訴狀、訴訟風險告知、訴訟流程圖表等14類宣傳冊,供當事人自行取閱。
5、強化事務管理,確保保障有力。進一步規范人民法院經費保障、裝備和固定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基本建設、科技應用與管理等工作;認真貫徹和嚴格執行計劃、財務、物資裝備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修改完善人民法院財務、裝備、基本建設和審計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和落實;配合玉溪市審計局圓滿完成我個人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6、抓調查研究,積極應對司法改革。認真學習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司法體制改革相關文件精神及其他地區改革經驗,充分認識開展司法體制改革等調研的重大意義,通過調研真正收獲符合實際、有價值、可行性、可操作的成果,竭盡全力做好調研為司法改革提供理論及實務支持。重點對省以下法院經費的管理方式、資產的劃轉、人員隊伍建設以及配套制度建設等問題展開集中討論及征求意見建議,并結合工作實際對體制改革的經費物質裝備保障渠道、管理方式、相關配套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對近年來經費收入、支出,機關人員編制數、實有人數及臨時聘用人員,固定資產(物質裝備配備)情況、基礎設施建設負債情況,案件收案、結案及訴訟費收入,人民法庭建設等重點問題進行專題統計調研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數字統計真實準確,勾稽關系清晰嚴謹;數字來源有據,均同各年度決算數據相對應,保持一致;分析說明力爭條理清楚、內容完整、解釋明白,數據翔實、底數清楚,為上級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認真做好司法體制改革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確保司法體制改革在我縣順利推進,真正實現平穩過渡、實現改革效果。
存在問題
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各種利益格局不斷變化和調整,社會矛盾更加凸顯。我院近年來案件數量不斷增長,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審判任務重與人員不足的矛盾比較突出,干警工作壓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判質量和效率,同時也給涉訴信訪穩定帶來了隱患;由于退休、“門檻”過高進人渠道不暢、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數逐年減少,目前,我院有6名法官干警工齡已滿30年以上,隨時面臨退休離崗。而一線審判人員僅13人,年人均審理案件92件,民商審判人員每年審理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審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人員結構不合理日益凸現。一是整體人員結構不合理。現有干警職工的47人中,從事一線審判的工作人員僅為13人,占27.7%。審判人員雖為38人,但從事審判工作僅25人,占65.7%。 其它崗位人員9人,分別為法警5人,書記員2人,工人2人。崗位與從事工作不相符,且年齡普遍偏大。司法警察的比例為10%,低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備標準,警力不足。書記員隊伍不穩定,現有2名書記員從事與其職責不相符的工作,為完成繁重審判任務,不得不招聘合同制書記員來緩解力量不足和人員配備不合理問題。二是審判人員結構不合理。現有的38名審判人員中,7名院領導、2名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以及16名行政部門、立案庭和審管辦等部門所占的法官多,一線審判人員少,實際僅13人所占的比例為34.2%。三是中層干部崗位空缺較多。我院13個內設機構中,有5個空缺副科級干部。內設機構中基本空缺副職領導。由于沒有配備好中層領導,有的出現職責不符,工作起來“名不正、言不順”,不敢管理,加之責任與待遇不符,工作壓力大,工資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認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開展。四是進人渠道不暢,法官斷層問題嚴重。法院現有法官38名,50歲以上的6人,占15.7%,40—50歲的16人占42.1%,30—40歲的14人,占36.8 %,30歲以下的2人,占5.2%。年齡在40歲以上的法官占57.8%。法官的年齡結構日趨老化,出現“兩頭小中間大”的趨勢,這種結構對法院審判事業的發展十分不利。同時,因法院進入門檻的提高,法院進人較難,近4年來法院都沒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學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質的法律人才不愿進入法院工作,法官隊伍如果不能及時補充,5—20xx年后,將出現無人辦案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