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后感,把你的收獲感想寫下來吧。當我們想要好好寫一篇讀后感的時候卻不知道該怎么下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讀后感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一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著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說為倒敘,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杰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說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只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么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里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里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并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說,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后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么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
所以這基本上可以說是本適合小孩的讀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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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二
春節期間細細的讀完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雖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沒有刻意的結構構思,僅僅是從一個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時光,但是飽含平等、正義、良知、堅守等人性的光芒,卻能讓我停下閱讀,掩卷而思,感悟頗多。
我想,律師也曾經是個孩子。
我想其實每個人都曾是個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個孩子。常常我們認為孩子受到知識、閱歷、眼界的限制,對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準,然而,實則未必,孩子們的眼是純凈的,她們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過成人那雙雙眼卻沾滿了人間煙火、世俗枷鎖和利益算計,透過那些重重的鏡片,改變了事物的本來面目和應有的處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們不敢承認的事實罷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間最本真的純粹,而生活卻污染了大多數成年人那雙也曾經明凈的雙眼和純真過的心。
幸運的是,斯庫特有一個勇敢的父親,作為成年人中“異類”,他盡最大努力減少生活的污染與影響,他教會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對待每個人,學會勇敢,守住光明。作為父親,阿蒂克斯守住了職業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識,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靈。
當然,現實生活中的我們有時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發生、發展,但是當世界要殺死一只知更鳥,如果你無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讓你所愛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庫特爸爸曾經說過:勇敢就是在面對別人都不認可的事時,依然堅持去做。現在,我們缺乏的就是這份品質、這份情懷和這份堅持,而勇敢正是孩子們成長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糧。
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犯罪。
作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著孩子勇敢地堅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與美好的東西,避免過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遠的守護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鳥,童稚永存、大愛永在。
“斯庫特,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她們之后就會發現。”,這個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們,讓我們一起領著孩子們守護好心中的知更鳥吧,不要讓它受傷、被殺死。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三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發表的一部長篇小說。故事以20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小鎮梅崗為時代背景,全書圍繞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對怪鄰居的一步步認識了解的過程,以及斯科特的父親芬奇律師毫無保留及不屈不撓地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湯姆辯護的過程兩大主線進行描述。書中的三個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爾)在這樁冤案所展開的一系列事件的影響下,經歷了不一樣的成長。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響孩子的一生。近年來,“原生家庭”一詞頻繁引發人們的.關注,我們必須承認的是,家庭教育對個人的成長及塑造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書中以孩子們在夏日放松玩樂為開端展開描寫,斯科特,吉姆和迪爾三個小孩對于傳言精神失常且從不出門的怪鄰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對他抱有一定的偏見,一度稱他為“眼窩深陷,牙又黃又爛,流著口水的怪物”。他們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門”作為勇氣的象征外,還通過角色扮演來嘲弄可憐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親芬奇律師卻跟他們講不要去打擾“可憐人”。在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終于明白怪人哈德爾不出門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爾的出現救了這兩個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師。除了怪人鄰居,書中還塑造了許多經典的人物從側面襯托出父親芬奇對孩子們的教導有方,比如他同意讓黑人卡波妮教導孩子們。偏見是橫在人們心中的一座大山,我們應當像芬奇律師說的那樣:“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進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對事物的真偽時,我們應當小心求證,而不是以一己之見妄下定論。
可能對于從未閱讀過《殺死一只知更鳥》的讀者來說,看到這本書的第一感覺就是認為這可能是一樁鳥類兇殺案,但事實上,全書對知更鳥的直接描寫少之又少。書中的“知更鳥”更多的是一個隱喻,暗指那些像湯姆一樣被誣陷的無辜人群。懷揣正義的芬奇律師深深知道:“有一種東西是不能從眾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對黑人有眾多的偏見的時候,他依然義無反顧地為湯姆這只手無縛雞之力的知更鳥辯護著。但現實是殘酷的,它并非如美麗的童話書那般,最終并沒有以人們所想為結局,律師的辯護沒有成功,種族偏見也沒有被消除。反而,律師失敗了,遭遇誣陷的湯姆依舊擺脫不了被判刑的厄運,最后在越獄的過程中被殺害。
文中最讓我深有感觸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故事的結尾看似是正義向邪惡的一方低頭,可律師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敗了嗎?從小鎮居民對于芬奇律師在法庭上為湯姆辯護的鏗鏘言辭中所流露出的神情來看,顯然是沒有的。他以一種切身行動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傳遞著正義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進行描寫,實際上卻是借知更鳥的啼鳴聲給所有的大人們敲響警鐘。它讓我們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應有的樣子,也同樣讓我們深思,在面對偏見與不公的時候,是否仍能不顧一切代價地站在正義的一方與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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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四
《殺死一只知更鳥》的主視角是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兒,所以顯然,作者不能在這樣的小說中發表任何長篇大論,這是能讓我花五個晚上連續把它讀完的主要原因。
這個小說中發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庫特這樣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看,換成另外任何一個成年人的視角,都會顯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經過斯庫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讓我們初初看起來,還覺得這部小說寫得相當溫柔可愛哩。比如怪人拉德利,開始我還以為,這是一個有特異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為什么要用斯庫特這樣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寫這篇文章?也許是因為現實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兒調皮可愛的視角,實在寫不下去。
小說中的故事發生在上個世紀30年代,這實在是太遙遠了,而且發生在美國這樣一個遙遠的國家,說實話,書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細節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說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終沒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兒。但這并不妨礙我看懂這部小說。
這部小說表達的主題是偏見以及偏見造成的巨大傷害。書中的偏見到處都是,最大的偏見,就是當時美國白人對黑人的偏見。還有無數的偏見,比如小女孩斯庫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對怪人拉德利,就充滿了偏見,雖然,這是一種帶著可愛色彩的好奇,但是無疑,他們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實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兩個不同的事物。
黑人湯姆在無罪的情況下,最終仍被陪審團判為有罪。陪審團有12個人,那么陪審團的人真的是在認為湯姆無罪的情況下,而給出了有罪的判斷嗎?我覺得不是,至少大多數人應該不是,而是他們從心底認為,湯姆就是有罪。這才叫做偏見。沒有人會認為自己是錯的,人們總認為自己是對的。
偏見總會被糾正的,因為肯定不符合真實的狀況。但是無論如何被糾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實的正見,這卻很難說,特別是對一些相對個人而言比較龐大的事物。就好像一個人,永遠也不可能具有對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認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見。
在這個偏見不斷被修正的過程當中,總會出現像湯姆一樣的悲劇,也會出現像阿迪克斯一樣的勇士。
人們也許以為偏見很少見,是錯誤,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實在生活中偏見是非常常見的。近幾年我就接觸了至少三種事物,不同的人對它們的看法簡直大相徑庭。
一種是直銷,一種是保健品,還有就是中醫。如果要排中國民間人們爭議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這三樣肯定名列前茅。你會發現一件事情再簡單,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總會有各種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經》里說,天下都說善的,那個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換句話我們也可以說,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會人人都說是好的。
在這三樣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見,而真實的這三樣東西到底是什么?極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極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為懷著偏見的人,絕不會認為他們的看法是錯誤的。他們的看法也是從他們自己的親身經歷中來的。比如說,身邊有人因此虧了錢,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們的角度,他們的看法并沒有什么問題。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們個人對某樣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絕對。
特別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涉及到許多人的東西,可以說每個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們對于比個人要龐大得多的東西,最好永遠懷著敬畏之心。所以偏見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為是。
中國古人有句話叫人以類聚,物以群分。杰姆,一個小男孩,他說,他想了很多,終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種人。一種是像他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種是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
當然這樣的分類法非常孩子氣,全憑感覺,沒有什么邏輯。但是確實說清楚了我們每一個人的處境。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某一類人當中的一個,我們每一個人都被局限在一個范圍之內,因此其實我們每一個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見,這種偏見來自于分別之心,我們很清楚,其他人和我們有什么不同。
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這種分別心造成的。就是這種分別心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或者可以說,我們在人類社會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問題,都是這種分別心造成的。但是為什么會造成這些分別?我們也像杰姆一樣糊里糊涂,或許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經》和許多的傳統經典,都在反反復復的講克服這種分別之心。克服這種分別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這種分別之心?其實有很簡單的一招,《尚書》上說,“敬勝百邪”。曾國藩一生總結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據說曾公資質頗不怎么樣,年輕的時候有一晚挑燈夜讀,來了一個小偷,想進他屋里偷東西。曾公翻來覆去讀同一篇文章試圖背下來,最后小偷都背下來了,他還在讀。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諷刺了曾公一頓,憤憤而去。
就是這樣的資質,因為一生謹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曠世的功績,連毛主席都說,吾于近人獨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聰明,現在聰明的人更是到處都是,但是有幾個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為是、畫地自牢,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把自己局限于某一個圈子當中。
這本來倒也沒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許多人都像小偷一樣,毫無自覺,甚至還覺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這也還是沒有什么,真正禍害的其實還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腸惡毒,又處在一個比較有權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親之于兒子),那造成的惡果真叫人難以釋懷啊!
高處有險,低處有道。《道德經》通篇都在講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盡量的放低。對其他人,對萬事萬物,保持尊敬的心態,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五
不過是十五年沒有出現在小鎮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為了“怪人”。不乏關于他的流言和蜚語,以及“我”和伙伴關于“怪人”自導自演的話劇。讓拉德利成為“怪人”的,不僅僅是房子和木門,因為“把一個人變成幽靈有的是辦法”。
但《蒙娜麗莎的微笑》與“蒙娜麗莎的微笑”是有區別的。未曾見過“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見面。看上去不過是個普通人,沒有話劇所扮演的那個樣子。如果說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沒有沐浴過陽光的病態的手”和不怎么說話的樣子。
“我”與他四目相視,他臉上的緊張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個羞怯的微笑。慕然間,“我”的眼睛里噙滿了淚水,這位鄰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變得一團模糊。
“你好,怪人。”
“湯姆的陪審團成員,是十二個通情達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卻能看到在他們和理性之間隔著一層東西。”
“在我們的法庭上,當對立雙方是一個白人和一個黑人的時候,白人總是勝訴。”
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么平等和正義是用來被選擇的?不習慣直接表達“我們對待他人不能有偏見和歧視”這樣的話,因為“愛人類很簡單,而愛一個人卻很難”。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紙上的黑字一樣,我們憧憬著、呼喊著,卻不知道去實現。很多時候,偏見和歧視的看法來自于他人,但我們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為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這世界紛繁復雜,追尋初心,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這個世界改變我們。偏見和歧視從來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愛一個人”,去體會這其中的艱辛,在一次次不經意畫圓的過程中,都要記得時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六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發表的一部長篇小說。故事以20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小鎮梅崗為時代背景,全書圍繞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對怪鄰居的一步步認識了解的過程,以及斯科特的父親芬奇律師毫無保留及不屈不撓地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湯姆辯護的過程兩大主線進行描述。書中的三個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爾)在這樁冤案所展開的一系列事件的影響下,經歷了不一樣的成長。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響孩子的一生。近年來,“原生家庭”一詞頻繁引發人們的關注,我們必須承認的是,家庭教育對個人的成長及塑造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書中以孩子們在夏日放松玩樂為開端展開描寫,斯科特,吉姆和迪爾三個小孩對于傳言精神失常且從不出門的怪鄰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對他抱有一定的偏見,一度稱他為“眼窩深陷,牙又黃又爛,流著口水的怪物”。他們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門”作為勇氣的象征外,還通過角色扮演來嘲弄可憐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親芬奇律師卻跟他們講不要去打擾“可憐人”。在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終于明白怪人哈德爾不出門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爾的出現救了這兩個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師。除了怪人鄰居,書中還塑造了許多經典的人物從側面襯托出父親芬奇對孩子們的教導有方,比如他同意讓黑人卡波妮教導孩子們。偏見是橫在人們心中的一座大山,我們應當像芬奇律師說的那樣:“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進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對事物的真偽時,我們應當小心求證,而不是以一己之見妄下定論。
可能對于從未閱讀過《殺死一只知更鳥》的讀者來說,看到這本書的第一感覺就是認為這可能是一樁鳥類兇殺案,但事實上,全書對知更鳥的直接描寫少之又少。書中的“知更鳥”更多的是一個隱喻,暗指那些像湯姆一樣被誣陷的無辜人群。懷揣正義的芬奇律師深深知道:“有一種東西是不能從眾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對黑人有眾多的偏見的時候,他依然義無反顧地為湯姆這只手無縛雞之力的知更鳥辯護著。但現實是殘酷的,它并非如美麗的童話書那般,最終并沒有以人們所想為結局,律師的辯護沒有成功,種族偏見也沒有被消除。反而,律師失敗了,遭遇誣陷的湯姆依舊擺脫不了被判刑的厄運,最后在越獄的過程中被殺害。
文中最讓我深有感觸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故事的結尾看似是正義向邪惡的一方低頭,可律師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敗了嗎?從小鎮居民對于芬奇律師在法庭上為湯姆辯護的鏗鏘言辭中所流露出的神情來看,顯然是沒有的。他以一種切身行動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傳遞著正義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進行描寫,實際上卻是借知更鳥的啼鳴聲給所有的大人們敲響警鐘。它讓我們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應有的樣子,也同樣讓我們深思,在面對偏見與不公的時候,是否仍能不顧一切代價地站在正義的一方與之抗衡。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七
在這本書中,史鐵生講訴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一番獨特見解,文字里充滿了哲思,蘊含著深刻的道理。
書中有一篇講到他與他母親的,那時他還沒從癱瘓的悲傷里走出來,他的母親想方設法想讓兒子振作起來,說話時遇到敏感的詞比誰都在意。看到這里,我也想起在小時候我因為自己一不小心摔跤哭得稀里嘩啦后媽媽一邊哄我一邊用手拍著地板借此讓我消氣。雖然現在想起覺得幼稚,但那關切的眼神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書中的一篇文章講史鐵生對來世的想象,他的想象和我們的一樣,倘若有來世,都希望自己先占住幾項先天的優越,聰明,漂亮和有一副好身體。而命運的天平是不平衡的,總有人走運或倒霉。如果一個人受盡了生活里的各種霉運,會灰心喪氣或一蹶不振。但當一個人受到了世界的種種好運,我們很難在這順暢的人生路里嘗到幸福的滋味,生活的魅力也可能會被這順利所沖淡。文章說到苦盡甜來,這才是最為關鍵的好運道。受到了霉運的人只要遇到好事,哪怕那件好事小到不足以與他的那些壞事對抗,他也會覺得很高興。而有了好運的人已經被太多的好事所麻木了,一點點的不順心對于他來說都會覺得很難受。挫折和困難不是壞事,它們像一劑良藥,雖然讓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一跤,但會激勵我們向前,磨煉意志。
輪椅限制了史鐵生的身體,卻阻止不了他的`思想的行走,從某種意義來說,他是自由的。他的文章貼近生活,讓讀者體會到生活的美,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現在所擁有的。
誠如文中的一句所說:“我們都在時光的罅隙里茍延殘喘,可是我們都還有一個平凡生活中的英雄夢想。”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八
書讀完,覺得有很多東西哽在心里,要回味。
一
我以前不應該認為人性是善與惡的較量——人性中有自私、懶惰沒有錯,但生命的本質不是較量。
父親阿蒂克斯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尊重孩子,以身作則,給了孩子最好的教育,杰姆和斯庫特會成長為像他一樣正直、善良、寬宏大量的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書題,在書中統共出現了三(四)次,漸讀漸深才知道,它其實是父親的也是他教育孩子要遵守的做人原則,更是對白人的黑人法則的諷刺。讀書時,我不能不想,在黑白仇恨根深蒂固的這個時代的美國,都有父親這樣的對“民主”的覺悟和尊重,為什么平等的人們(譬如白人間)卻不能開誠相見?然而我又好像知道答案似的笑自己提了個白癡問題。(杰姆和斯庫特在書中也有過關于人的種類的討論。)
書末父親的話給了我人生信條,他說,
“斯庫特,當你最終了解他們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都是好人。”
我想,當我心有懷疑和怨恨,那只是因為我沒有打開慈悲的眼睛,唯有善良的人才能夠接近自然的真理。
二
拉德利很像宮崎駿電影作品《千與千尋》中的無臉男:形象怪異,氣若游絲,心地善良。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抵御隱居一世的孤獨,我希望能有那力量,但更希望具有父親的力量努力地活。
三
和《城南舊事》一樣,這本書是大人的視野孩童的哲學。
我以前說,每一本好書原本都只遵循著一個簡單樸素的真理,而真正的好書又有足夠魅力讓人讀到最后返璞歸真。現在還要再加上一句:好的書讓人更有力量。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九
我很慶幸遇見了這本書,堅強和軟弱,正義與邪惡,它讓我見證了人性的污穢與光輝,教會了我勇敢和正義的堅守。
這本書的題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輕時是一名神槍手,他告訴孩子們,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因為,他們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也不在玉米地做窩,除了專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鳥象征著天真無辜和善良的人,當你殺死知更鳥的時候,就好像殺死無辜善良的人。他們從來都是無辜的,而人們卻對其不斷殘害,就像小說中的許多人物并未做過任何壞事,卻被人傷害。也因此,他們更需要有正義感的人為他們挺身而出。后來,人們都喜歡給孩子取名斯庫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兒的名字,那代表著正義無畏與勇敢。
故事的主線是女孩斯庫特的律師父親阿迪克斯為一個遭白人女孩誣陷殘疾黑人魯濱遜辯護,它發生在美國經濟大蕭條期的南方阿拉巴馬州,沒錯,那也是黑人白人涇渭分明、種族歧視和隔離極為嚴重的三十年代。在這樣的一個時代,打官司黑人勝辯白人是不可能的,從未有過。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輸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對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么主人公要堅決接受這一場沒有懸念的官司?在書中,他是這樣說的“你勇敢嗎?真正的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它很好的向我們詮釋了勇敢的含義。同學們我們捫心自問,你勇敢嗎?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學習,明明知道體育考試跑不進3分鐘,但你依然每天堅持練習,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個同學,但你依然在努力嘗試超越它。
康德曾說,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義,那么一切都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去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即使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對,自己的兒子也遭受到了傷害。可他依然不放棄。因為他的目的是為正義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會失敗,不會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試一試。他以一己之力抵擋輿論的批評與指責。在那個種族糾紛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與正義為孩子們做了榜樣,讓他們得到黑人的尊重與認可。
其實我們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風日下”的情況,看見老人摔跤誰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車上小偷偷東西沒人敢站出來等種種情況。我們也應該感謝中國,沒有種族歧視,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視,說上海人小氣,說北京人官僚,說東北人野蠻,說福建人精打細算等等。我想說請不要這樣去評論任何一個地區的人,如果不團結,還談什么振興中華?這里再借助書中的一句話“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有種勇敢叫做堅持,有種善良叫做正義。也許這些人會與社會的大眾思想背道而馳。但他們仍然會一句心中所想,堅守正義與良知。所以,請為正義代言。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十
《殺死一只知更鳥》,美國作家哈珀﹒李著。故事情節簡單,文字樸實,小說借助一個小女孩的口吻展開,站在孩子角度上來暴露美國南部上世紀三十年代初的社會現實,種族歧視在文中體現最為明顯。這是一部教育巨作,小女孩的父親也就是小說主人公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師,他深知黑暗的社會現實,但就在這樣這樣的背景下,他懂得如何教育自己的兩個孩子(還有小女孩的哥哥杰姆),教育非直接說教,而是潛移默化式的滲透,在讓孩子認清現實世界的不公和齷齪后,堅定的引導孩子善良、正直、勇敢,這是難能可貴的。想到我們現在的諸多家庭教育,總是感覺套著枷鎖一樣,一種無形的綁架封固了家長的思想,孩子教育培養上功利性太強,受社會諸多因素干擾和影響,實用主義植入家長的思維進而遷移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一個人肉機器,他們的靈魂已經漸漸遠離了肉體,他們的品格素養無法得到正確的培養,將來長大了如何適應變化多端的.社會現實,讓人很擔憂。常聽老人說:“兒孫自有兒孫福”。我的理解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我們作為家長更應該注重孩子個人核心素養的培育,進而塑造孩子美好一生,希望我們的的孩子將來能成為一個善良、正直,懂感恩、有主見,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的人,這就是兒孫之福,也是我們所期。
世界很大,但世間很小,生活中我們應該學會轉彎式思考問題,生活告訴了我們應懂取舍,懂三思而后行,學會在恰當的時刻、恰當的位置發聲,發揮出蓄積體內的強力量,讓自己過得舒服同時也讓別人舒服。正如小說中所說“除非你穿上一個人的鞋子,像他一樣走來走去,否則你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切莫劍拔弩張,因為劍一旦出鞘易傷人。
夜是那么的靜,書房里是那么的溫暖,所愛之人睡的是那么沉,我的心是那么的安,一切都剛剛好。向世界道聲晚安,睡覺。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十一
01、去掉那些形容詞剩下的就是真實了。
終于讀完了一部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難記了。開頭我就讀了好幾遍,直到我在紙上寫下了人物關系圖,終于記住了他們的名字。當然《殺死一只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意猶未盡的感覺。
02、起始。
最開始是因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一個人沒必要把自己懂的東西都展現出來。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說了,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什么人比他們懂得多。這會讓他們氣不打一處來。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當我順著話找到這本書時,看見名字以為講的是懸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克姆鎮;一個基本隔絕于世,還有著種族歧視的小鎮。從一個小女孩的'視角寫出了她從小律師父親阿蒂克斯·芬奇對他的教育,以及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
03、大多數人都是好人,在你終于了解他以后。
我總是無法歸納好自己的感受,可能還是因為看的書太少,最后只能總結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無法描述出來的細枝末節的感悟。
整本書最精彩的還是當她父親為黑人辯護時,雖然被整個小鎮的人恥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為知道他不會因為流言蜚語而左右自己的觀念,他的正直就是別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當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結局,最終居然是悲劇的結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訴辯護成功的時候,這位黑人在轉換監獄的時候試圖越獄,被白人警察們開槍打死了!
我隨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個年代,想必也覺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監獄中度過了吧,與其等待所謂一個白人律師來救他,不如拼死一搏。這就是發生在美國,在美國就繞不開黑人和白人之間的種族沖突。奴隸制曾經在美國歷史上存在過很長時間。鎮上的人稱呼黑人為“黑鬼”,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黑鬼們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們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壞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夢隨著天光大亮一去不復返,一切都會好起來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歡的并不是這位正直的律師,而是鄰居莫爾小姐,真的是內心很強大的人,認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聰慧,過著精致的生活;每天都會精心打理著自己的杜鵑花,會為自己和周圍的孩子們準備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無敵并慷慨的送給鎮上的人們;偶爾又歲月靜好的在走廊上曬著太陽。
而當自己的房子燒毀時,沒有過多的懊惱難過,反過來安慰斯庫特她終于可以蓋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幫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個孩子的相處以及對最后阿蒂克斯的評價都讓我越來越喜歡她。
這種心態以及處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為之追求,并努力成為的,做到每一天起來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戀的感情。
每天都覺得能讓自己健康快樂的成長到現在已經是上天給與的最大的歐氣。當然錦鯉也是每天都要的轉的,說不定還有溢出來的歐氣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十二
書中的故事一點也不玄幻,更不驚悚。整個敘述感覺很平和,但是又非常的吸引人,總覺得一口氣讀完才是最好的。當然,在有些緊要的時候,特別想翻到最后看一看結局。
主人公是一個才上小學的小女孩,書中的敘述方式,在我看來真的很符合一個孩子用自己天真的眼睛觀察世界的方式,又讓我覺得很像以前讀過的《窗邊的小豆豆》,那種只有孩子才有的想法,以及面對成人世界復雜事情時的自我解答。
小姑娘很小失去了媽媽,成長的過程中,只有爸爸、哥哥,以及一個黑人女傭,在這樣一個不算完整的家庭,過著自己有點幸福又有點單調的童年。
一開始是和到這里來度暑假的小男孩一起,三個小孩子對附近的鄰居,一個據說非常恐怖的隱居者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不斷用小孩子的冒險方式去探索。隨著時間的推移,讓他們的思想激烈轉變的事件發生了。一個黑人無端被白人指控,這是一樁明顯的冤案,法官指定了小女孩的爸爸做辯護律師。雖然經過了很多努力,可是陪審團依然判決有罪,只因為他是黑人,這讓孩子們受到很大的沖擊,后來黑人死了,可是故事并沒有結束,卑鄙的白人也因為小女孩爸爸替黑人辯護而在法庭上陳述真相這件事情,到處發泄自己的憤怒,最后對主人公及她的哥哥起了殺心,關鍵時刻,隱居的怪人解救了他們。
孩子的童年成長,一樁莫須有的陳年舊案,一樁黑人冤屈案,夾雜一個經濟大蕭條下的平凡美國小鎮生活,就是整個故事。
故事讓我看到了任何制度都有不完備的地方,以及人這種具有極大不確定性的東西是多么難以揣測。在任何事情上,公平、民主都是相對的,在占有優勢的情況下,往往一群人決定了另一群人的生死,先入為主的觀念,危害巨大,影響深遠。
全書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的爸爸對待兩個孩子的方式,很多時候任由他們釋放孩子的天性,在明知很多孩子小秘密的情況下,依然能夠裝作什么也不知道。主人公的爸爸有一個令人尊敬的職業,品行良好,尊重他人,而他對孩子的教育方式,才是真正的令人肅然起敬。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做好自己。
主流的評價更多的是從書中看到美國經濟大蕭條時的不公平、種族歧視、罪惡。法律的虛偽等等,以及主人公筆下的爸爸體現出的正義、善良。而我從書中看到的是一個負責任的爸爸,有著強大的內心世界,能夠平和對待一切讓人憤怒的事情,能溫柔的對待自己的孩子,用心呵護他們成長。無論孩子誤解、疑惑、甚至覺得自己的爸爸沒有什么值的可炫耀的,他從不解釋,更不在孩子面前充面子。當他用衰老的身軀,熟練的端起槍,一槍擊中發瘋的病狗時,我意識到,每一個孩子的爸爸,在他的人生歲月里,都曾經榮耀過。
書中體現的家長教育理念,我總結了一下,大致如下:
1、給孩子說話的機會,聽孩子把話說完,大人并不總是對的;
2、發現孩子的秘密時不要說出來,只有它還是孩子的秘密時,才顯得美好;
3、給孩子讀書、讀報;
4、在安全范圍內,讓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
5、教會孩子善良、正直和勇敢,這讓他們成為人,同時也要告訴他們現實的殘酷、罪惡和黑暗,因為這些現實,孩子總有一天要踏入其中。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十三
聽過很多很多人推薦這本書,可我總因為它這個奇怪的名字而拒絕。
《殺死一只知更鳥》講的是兩個孩子在一個小鎮上的成長故事,里面有他們的朋友,她們的親人,和她們都冒險之旅。
這本書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歲小女孩的角度寫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親“阿迪克斯”。
父親是一位律師,平時喜歡看報看書,會用最簡單的話語告訴孩子們這個世界上最本質的道理。比如說:。
“你永遠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來走去”
“每一個人的話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這本書從頭到尾,都在言語之中滲透出教養這個詞的含義。教養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淑女,而是內心的善良堅強。這本書通過一點點的小事,通過一點點父親的教誨,告訴了讀者許許多多應該留意的善良的舉動。
故事的結尾,這本書又教給我們,人不僅要善良,也應該保護好自己,因為這個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鳥,還有邪惡的冠藍鴿。
以上。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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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十四
囫圇吞棗看完了這本所謂美國借閱率最高的圖書,書開始讀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這書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評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審的那塊是我認為最好看的地方,點題的章節也是在這個附近。原來知更鳥是只在枝頭歌唱,對人類沒有一點點壞知更鳥隱喻的是對別人無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們有時候卻偏偏要殺死這些人或者事。這就是偏見,為什么這本書在美國借閱率高呢,我認為是因為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各種各樣的人,為了自由來到這個國家,而各種不同的人,必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看法,進而產生各種偏見,而一旦人們看的多了,而自己無力一次次的去改變事情,人們如果一直固執己見,固執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這個國家就不會發展了,對于個人來說這個人也不會變的更好了。這本書呢,不會告訴你怎么改變偏見,而是讓你看到什么是偏見,這些偏見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閉大門,較少與人交往,就認為人家家是怪人,怪獸,直到自己親眼看到那個人也是一個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見;看到別人時常在喝東西,就人云亦云的認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樂,人家還很開心的想要與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對這個人的不好的念頭,書里面說的偏見例子太多了,初看覺得很無聊,很煩,但是自己回頭想想,這些例子也時常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生,比如固執的認為某個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樣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與這個地方的人共事,偏見會漸漸打消;再比如我們會不知覺的對看到的人做內心的評論,而這個評論很大程度上是從表面上做出的;還有對那些與我們交往不深的人懼而遠之;取笑那些與我們不一樣的人,比如殘疾人;取笑那些與我們做事方式不一樣的人,這些都是不好的行為,我們應該努力改正它們。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類人,他們只顧擔心來世,根本就不去學習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他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的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的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阿迪克斯說過,與人交談的禮貌做法是談論對方感興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談特談自己的興趣點。
千萬不要問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你可以選擇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選擇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認,他們都和你有血緣關系,而且不承認事實會讓你顯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來自那些懷有偏見的人。
驅散陰影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一切都擺在明面上。
你永遠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來回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
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十五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著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說為倒敘,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杰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說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只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么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里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里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并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說,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后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么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