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欲將企業轉讓,經與乙方協商,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企業轉讓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訂立協議如下:
甲方企業(含礦山采礦權)全部資產轉讓。
1、乙方尋找受讓人并與之協商草擬甲方企業轉讓協議,正式轉讓合同由甲方簽訂。
2、甲方將礦山及選廠在內的資產全資轉讓。
3、轉讓底價為*元。(不含稅)
企業轉讓全部稅款扣除之后,剩余金額超出轉讓底價以上款額為委托代理費用。
甲方收到買方支付全部款項后3日之內將代理費有付給乙方,逾期付款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0xx年4月日至20xx年6月日。
1、委托代理期限內,甲方可自行處置委托資產,但應提前一星期告知乙方。
2、乙方低于底價轉讓甲方企業行為無效,并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在委托權限及委托期間所進行的代理行為、代表甲方行為,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超越委托及委托期間的行為,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北京市立聞達信息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西路61號519室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
合同
簽訂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附錄: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稱、出版社及isbn書號: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稅事項。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周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并同意終止合同后,乙方將剩余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四
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之間訂立的,明確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民事訴訟活動的書面協議。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是律師代理委托人參加民事訴訟活動的書面文件,也是明確律師在民事訴訟活動中代理權限的基礎性文件。
民法
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律師作為民事訴訟的委托代理人時,應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之間簽訂書面的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糾紛的發生。
【文書樣式】
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樣式為填充式文書。樣式設計的條款已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法律的規定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只需在空白之處填上相應內容即可。
一、首部
1.標明,寫明“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委托人寫明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稱;受托人寫明受托律師事務所的全稱。
3.案由,案由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稱,是委托事項的具體化。
二、正文
主要應把握以下兩個條款:
1.委托代理權限
委托訴訟代理權限決定于委托人的授權范圍。根據委托人的授權范圍不同,委托訴訟代理權限可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1)一般授權
通常情況下,授權委托書所表現的是一般授權。一般授權表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訴訟權利,代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供證據、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出庭辯論等。一般授權同時也表示委托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為。
(2)特殊授權
特別授權,是指委托人在一般授權的基礎上,授予訴訟代理人能夠處分某些特定的實體權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的代理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第2款和《適用意見》第69條的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特別授權必須明確具體,授權委托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為上述行為。
委托訴訟代理權限雖然受制于委托人的授權范圍,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訴訟代理權,就成為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中的獨立主體。與此相適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也具有獨立性。
委托訴訟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可以相對獨立地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來取代應對委托訴訟代理人進行的訴訟行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達開庭傳票后,還應向訴訟代理人送達開庭通知書。
訴訟代理人有自己獨立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就是其獨立的訴訟權利;訴訟代理人遵守訴訟秩序,就是其獨立的訴訟義務。
2.律師代理費
管理
部門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靈活約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托人、受托人分別簽章,并按樣式填寫相關內容,注明簽約日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稅事項。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
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周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并同意終止合同后,乙方將剩余服務費用退還甲方。
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六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納稅編碼:_______
為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于某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某_______市簽訂如下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并保證嚴肅履行。
一、甲方依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委托乙方代征稅款。
二、乙方應遵守代征_________稅規定:
1.代征范圍:_________;
2.征稅對象:_________;
3.代征時限:_________。
4.代征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付稅務機關規定的完稅憑證。
三、乙方應按要求開設稅款專戶,稅款專戶要求為對公賬戶、專戶專用、不準提現金、不計提利息。
按“存款雙限”規定,將代征的稅款存入專戶安全管理,“存款雙限”為限期_________天,限額_________元,凡達到其中一項均應即時存款。
按“結報雙限”規定及時解繳已代征的稅款。現行“結報雙限”為期限_________個月,限額_________元,凡達到其中一項均應即時解款。辦理票,款結報繳銷手續時,應如實報告代征稅款和票證使用情況。
四、乙方在代征過程中遇納稅人拒絕代征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甲方,由甲方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五、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征稅款所必須的稅收票證,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履行代征義務。
六、乙方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票證。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代征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七、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在乙方代征稅款后_________日內按代征稅款總額付給_________%的代征手續費。
八、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征稅款的情況。
九、乙方應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協議書的內容獨立履行代征稅款責任,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或形式再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征稅款。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按照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因乙方責任造成稅款損失,乙方應全額補償。
4.稅收票證損失的,屬有價證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屬現金管理票證的,如實賠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主管單位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稅事項。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
乙方委派_________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周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并同意終止合同后,乙方將剩余服務費用退還甲方。
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與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的非訴和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本協議委托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權委托書中確定。
第三條、權利變更
協議簽訂以后,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項:經乙方電話或者書面催收,債務人付清上訴本金的;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即與債務人達成放棄或減少權利或利益的承諾。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的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能夠證明事實的材料。
2、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本案的有關材料需要甲方簽名或蓋章的,應當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4、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5、甲方聯系人為,電話。甲方聯系人負責向乙方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辦律師個人。
6、甲方承諾,在委托乙方前,沒有與其他律師事務所達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達成的收費金額比本合同收費低。如其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和 律師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有關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參與訴訟活動。
4、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沖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對甲方提交的不可再產生原始證據不得收取,但應收取與原始證據一致的復印件。
6、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系人,電話:,郵箱。乙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過電子郵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聯系人。
第六條、律師費用的計算、支付時間:
1、本金部分收取萬元(稅后,乙方應付稅收由甲方按稅法規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市內交通等),其余萬元按實際收回本金數額的上述比例計算,并在3日內支付給乙方或其承辦人。
2、收回的其他費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費用),甲方按實際收到金額數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按未付總額的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費用
1、本協議簽訂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此項收費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費。
2、與本案需要通過法院、行政、鑒定等有關部門處理的,上述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承辦律師對本案的任何解釋和承諾僅供甲方參考,不能作為甲方決策的依據。一切均以乙方的書面文件和法院的文書為準。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內容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雙方指定郵件,手機短信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電話、電子郵箱,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完畢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九
_________(日期)由_________(下稱版權許可人)與_________(下稱出版者)訂于_________(地點)
第一條 版權許可人以第三條所述報酬為代價,授予出版者下列專有許可和權利(選擇方案甲)以圖書形式復制出版由_________著,名為_________的作品(下稱作品),于_________(下稱合同地域)發行。
(選擇方案乙)對由_________著、名為_________的作品(下稱作品)以_________文進行翻譯,并以圖書形式復制出版該譯本(下稱譯本),于_________(下稱合同地域發行)。
第三條 出版者于本合同訂立時向版權許可人一次總付(或作為版稅_________的一部分預付)金額_________(并于作品或譯本出版時再向版權許可人預付金額_________)。上述版稅依所出版的圖書的零售價計算并按已銷售的每冊圖書支付。
第四條 (選擇方案甲)出版者復制作品時不得進行任何更改和刪節。
(選擇方案乙)出版者應自擔費用聘人進行準確忠實的翻譯。對原作品的任何刪節均應事先經版權許可人書面許可。譯本的名稱應經版權許可人書面許可。經版權許可人要求,譯本的定稿也應交付其認可。
第六條 出版者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于_________個月以精裝(或平裝)版本出版該作品(或譯本)_________冊。
圖書售價可由出版者按國內同類圖書的售價確定。
作品(或譯本)出版后,出版者應即時將出版期日、該版準確印數及圖書售價通知版權許可人。
第七條 出版者應自擔費用對作品進行有效推銷;保證圖書持續供應和適時重版,以滿足實際需求。
第八條 除雙方約定為銷售印刷的該版冊數外,出版者可加印標準貿易版本印量的_________%(及以后每版印量的_________%),不計版權報酬。上述加印圖書只能作于更換殘貨和為報刊評論免費贈送樣書。
第九條 出版者應將其初版的_________冊贈書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_________冊贈書于出版后寄送版權許可人。除應得贈書外,版權許可人有權另外按零售價通行的最大批發折扣購買圖書供本人或其繼承人自用。
第十條 作品(或譯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滯銷而致年均銷售量為_________冊以下時,出版者可減價銷售余存圖書或送紙廠化漿,但應事先通知版權許可人,版權許可人可于30日內按能證實出版者接受過的最低售價購買全部或部分余存圖書。
減價銷售或化漿的圖書按實銷額計算版稅,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權報酬者除外。
第十一條 版權許可人以下面約定的報酬為對價,于合同有效期間及合同地域內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屬權:(一)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報刊摘錄許可權。
合同權威發布版權合同樣本:版權許可協議,更多版權合同樣本相關信息請訪問合同。
第十二條 出版者應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結算銷售額及依本合同所獲其他收入的帳目,并于_________日內將版權許可人應得款項匯至其帳戶_________上。
第十三條 對于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譯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應收集剪報、介紹、評論等,并將一份副本寄送版權許可人。
第十四條 凡未于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均由版權許可人保留。
第十五條 凡于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經版權許可人事先書面授權,不得轉讓。
第十六條 遇有出版者停業清算情事,經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權利歸于消滅。
第十七條 如于第六條所定期間,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或譯本)(或使作品(或譯本)絕版或脫銷并未能于6個月內印行新版供應市場),版權許可人應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義務。該期限屆滿后,或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滯銷而致年均銷售量為_____冊以下時,版權許可人可撤銷經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權利,但不影響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屆時應得報酬的請求權和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亦不影響出版者依本合同獲權授予第三人許可的效力。經版權許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庫存圖書_________冊以上者,推定圖書脫銷。
第十八條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由_________(某國法院)管轄,本合同和履行適用_________(某國)法律。
第十九條 雙方另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許可人:_________
出版者:_________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十
甲方(著作權或版權人):(真名)
作者署名:(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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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劇本經紀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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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就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著作權(版權)交易運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授權)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甲方所創作作品的著作權(版權)進行在世界范圍內交易運作。
作品名稱(可選擇多部):電影(含電視電影)劇本《???》及整部作品(電視劇寫清集數)
二、根據本協議進行著作權(版權)交易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所在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所在國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3、危害所在國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5、泄漏所在國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8、所在國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三、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而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四、簽訂協議后,乙方將對甲方提供的著作(版權作品)相關材料進行分析、定位、策劃、包裝、宣傳,積極與目標制片單位接洽,力爭達成交易,合作。(包括對該劇進行融資等前期洽談合作事宜)
五、在交易過程中,乙方為甲方代理及經紀人身份與制片方洽談交易,乙方劇本經紀人應及時將制片方的反饋意見傳達給甲方;乙方將甲方作品與制片單位達成合作意向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傳達甲方;有必要時,乙方將安排甲方與意向制片單位直接溝通交流。
六、甲方在此承諾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凡經乙方勾通協商與制片方取得合作交流的,甲方均以本代理人為先的作家身份與制片方交流劇本事宜,且保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與制片方將劇本交易成功。甲方不得私自與乙方所提供的制片方從事與本合同或本合作無關之事宜,除非經乙方同意方可實行。
七、甲方應將著作(版權作品)定稿交付給乙方,應有作者署名,文責自負,作品(著作)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齊、清、定三要求。
八、著作(版權作品)交付給乙方后,乙方應對甲方著作(版權作品)進行妥善的管理,同時確保不被盜版、盜印,因乙方因素造成的盜版、盜印,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九、乙方與第三方(即制片單位)一旦進行交易談判,形成結果,乙方應及時通報給甲方;對著作權(版權)使用期限、稿酬標準及支付方式等關鍵條款應征得甲方同意。
十、根據乙方在運作甲方著作(版權作品)交易過程中的難易程度,乙方可在交易成功后按稿酬交易額的30%的比例提取報酬。稿酬由選購該劇本的出資方直接支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收到稿酬后,于五個工作日內將交易額的70%支付給甲方。
十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應負的責任,視為違約,違約方按標底數額的3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十二、雙方因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協議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壹年。到時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續一年。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協議中甲方為(版權)提供人,簽訂本協議時應附有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十六、本協議傳真件有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篇十一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依據《^v^證券法》,《^v^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 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 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 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 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 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 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 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 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賬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 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 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 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6, 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 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v^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賬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 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 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 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賬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戶卡,身份證,資金賬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 協商;
(2) 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 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 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賬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 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 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賬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 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賬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賬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