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單位的勞動合同沒給我篇一
乙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39;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其他
第三十九條以下文件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的勞動合同沒給我篇二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工作任務和各項業績指標的達成,根據甲乙雙方自愿的原則,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從事 部 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目標與計劃制定績效考核方案。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績效進行考評,并依據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相關人事調整,包括:
1) 核發乙方績效工資;
2) 調整乙方薪酬,包括調整薪資結構、加薪、降薪等;
3) 兌現獎懲,包括表彰、獎勵、處罰、通告等;
4) 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調崗、降職等;
5) 調整勞動合同關系,包括續聘、終止、解聘等。
3.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4. 甲方有義務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認同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確認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該崗位工作職責已充分了解,并能正確履行權利與義務。(附:《崗位說明書》)
2. 乙方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制度,該崗位的崗位工資(含績效工資),試用期為 (大寫: ),轉正后為 (大寫: );
3. 乙方享有參加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業務培訓、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 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的經營組織管理,遵守公司規定和勞動紀律,員工手則,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5. 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恪守職業道德;
6. 乙方有義務自覺提高工作技能,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參與甲方的各項工作培訓;
第四條 當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五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協議的修訂、變更即視同為勞動聘用合同的修訂、變更。本協議中的條款如與勞動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勞動聘用合同的約定為準,且本協議條款的失效、無效均不影響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的勞動合同沒給我篇三
甲方(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x年x月x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x個月的試用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x省(自治區、直轄市)x市(縣)x路x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x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x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__)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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