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保護文物的建議書 文物保護意見書篇一
1、在游覽的地方不亂扔垃圾、雜物。
2、不在古跡上亂涂、亂畫、亂刻。
3、不亂折古跡周圍的一草一木,不破壞環境。
4、向游人做好宣傳,讓大家提高保護意識,自覺參與到保護文物的活動中來。
讓我們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小事做起,為保護文物而努力吧!
陵江小學王曉靜
20xx年xx月xx日
保護文物的建議書 文物保護意見書篇二
我國文化產業從xx年開始進入高速發展階段,目前多個文化產業園區已經建成并相繼投入使用。伴隨著文化產業的迅猛發展也涌現出一系列的問題,例如盜版現象嚴重,文化創新能力不足,缺乏國際競爭力等。文化產業要想健康發展就離不開政府規制的引導作用,因此,探索文化產業政府規制問題對于文化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政府規制的
目前,由于研究角度不同,學術界關于政府規制的界定并不完全統一,有三種觀點最具代表性:第一種觀點站在經濟學的角度,認為政府規制是為了解決市場失靈問題,通過行使公共權力以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行政行為,其最終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第二種觀點則站在政治學的角度,認為政府規制是政治家為得到某些政治目的而對市場控制權進行的爭奪,其最終目的是維護公共秩序、實現社會穩定、實現公共利益。
第三種觀點站在法理學的角度,認為政府規制是一種法律限制模式,需要對被規制者和規制者兩方同時進行限制。在此基礎上,筆者認為余暉( 997)對政府規制的理解最為全面,他指出政府規制“是指政府的許多行政機構,以治理市場失靈為己任,以法律為根據,以大量頒布法律、法規、規章、命令及裁決為手段,對微觀經濟主體(主要是企業)的不完全公正的市場交易行為進行直接的控制或干預。”從這個概念出發可以更好地指導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二、文化產業發展需要政府規制
政府規制在克服市場失靈,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產業,資源配置效率與其他產業相比更為低下,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政府進行適當的規制,從而保證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導致文化產業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的原因主要體現于:
(一)文化產品具有外部性
文化產業是一項特殊產業,由于其集知識、審美、道德、娛樂、價值、科技等于一身,與普通物質產品不同,因此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如果文化產品生產合理、消費理智,不僅可以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提升物質生活水平,而且對于弘揚傳統文化、保護民族文化資源、提高國民精神文化素質也有重要作用。此時就會產生正外部效應,即社會收益大于私人收益。如果文化產品生產不合理,企業不顧文化宣傳責任,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消費者產生不理智消費,就會產生負外部效應,嚴重損害文化產業市場秩序。
這種外部性難以通過市場來調節,因此往往會導致市場失靈,出現供過于給或者供給不足的現象,因此必須依靠政府規制來調節市場失靈現象,通過補貼正外部性文化產品或服務來鼓勵其發展,通過懲罰負外部性文化產品或服務來抑制其發展,或者將其轉化為具有正外部性效應的文化產品。
(二)文化產品具有公共物品性
大部分文化產品都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個人消費在文化產品時,其他人也可以同時進行消費,例如電影,這就產生了非排他性。同時其他人也不會因為別人的消費而降低其消費效用,這就產生了非競爭性。正是存在公共物品性,消費者在消費文化產品時會出現“搭便車”現象,導致提供文化產品或服務的一方難以獲得應有的價值補償。長此以往,供給方會在經濟利益的引導下只為那些愿意付費的消費人群提供具有公共特性的文化產品,而低收入者的.公共文化消費需求會被忽略,從而引發社會不公平。因此,文化產業市場需要政府規制,防止文化產品供給者追求經濟利潤,破會社會公正。
(三)文化產品具有壟斷性
文化產業市場中多數行業具有自然壟斷性,這主要表現在:首先,文化資源是文化產業的核心,而文化資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稀缺性,正如歷史文化資源,它不能進行移植也不能再生,因此就行形成了一定的文化資源壁壘;其次,有些文化行業的投入資本量巨大,例如開辦一份報紙需要上億元的資金,拍攝一部電影也要花費上千萬元,很多行業存在規模經濟特性,因此,大部分投資者只能望而卻步,進而形成了資本進入壁壘。這種自然壟斷性使得文化產業市場難以通過自由競爭進行市場運作,否則會導致擾亂市場秩序和浪費社會資源。政府應當進行對文化產業進行適度規制,優化文化資源配置,維護文化市場秩序,滿足社會福利需求。
(四)文化產品具有信息不對稱性
文化體驗是消費文化產品的根本目的所在,文化產品信息不對稱也表現在文化體驗上:一方面,消費者事先無法確定該產品或服務是否具備文化體驗的功能,只能在消費中或消費后得知,因此很難事前對產品或服務的體驗價值進行準備判斷。另一方面,對文化產品或服務消費以后,文化體驗功能會產生相應的作用:科學、健康的文化產品可以陶冶性情,滿足消費者的精神需求;墮落、消極的文化產品可能對消費者造成某些不良誘導,損害消費者身心健康。所以,政府應當加強對文化產業的規制,對優良文化進行宣揚,打擊不良文化的沖擊,維護消費者權益。
三、文化產業政府規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文化產業政府規制現狀
我國文化產業近些年才開始發展壯大,政府規制也經歷了由被動到主動,由局部到整體的演變過程。改革開放以后,我國政府在文化產業各行業中掀起了規制改革之風,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規范以促進文化產業的持續發展。總體來看這些改革涉及兩項內容:;一項是對國有企業進行產權改革,培養其自我成長的能力。另一項是打破行業壁壘,鼓勵投資主體多元化,借此提高市場的競爭效率。
目前,文化產業政府規制的內容主要包括社會性規制和經濟性規制。社會性規制是指針對文化產品的教化功能,對其在質量和內容上進行限制,保證文化產品符合主流文化思想,在文化教育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二)文化產業政府規制存在的問題
文化產業政府規制雖然在各方面已經有效展開,但是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
首先,規制體制不健康。這一問題體現在:第一,受傳統文化體制的影響,計劃經濟的痕跡依舊明顯,規制部門沒有脫離于行政體系,在政府體制改革中不斷被調整,難以保證規制效果的實現。第二,規制時政企不分,企業主管部門正是規制部門,容易在經濟利益的誘導下放松規制,因此難以公平客觀地進行裁決;第三,規制部門數量多且較為分散,各部門之間相互分割,溝通不利,在經濟利益驅動下各部門根據自身需求制定相應政策,有的政策之間相互矛盾,影響文化產業市場的有序進行。
其次,規制內容不平衡。規制內容包括社會性規制和經濟性規制,而在實際生活中,經濟規制要嚴格于社會性規制。例如在進入規制中,政府管得過嚴過死,文化產業的融資體系并不完善,很多投資者由于缺少資金而難以進入文化產業行業;同時對于例如新聞傳媒一類的文化企業,在退出市場時也無路可尋,退出的壁壘也相當大。相反在文化產品的內容規制上,政府就顯得有些松軟,近年來一些低質量、內容低俗的文化產品在市場中蔓延,嚴重損害了人們的精神健康,然而并未得到應有的重視,使得一些人利用空隙制造垃圾產品,有利可圖。
再次,規制手段不健全。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規定,文化產業政府規制存在較大的隨意性,行政手段的使用遠高于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的使用。
保護文物的建議書 文物保護意見書篇三
讀了口語交際《保護文物》后,作為小學生對文物保護尤其是長城的保護有以下建議:
1、想買幾個垃圾箱,放暑假時,我和我爸爸去北京,放到長城上,我自己做環保衛士,維護長城的衛生。
2、對在長城上亂涂亂畫的游客加強監管,景區工作人員先對他們警告,如果還不起作用,就罰款。
3、在我們去旅游的時候,應該多帶一些垃圾袋,文明旅行,做一名講衛生的游客,回來時下山時再把垃圾帶走。
4、建議他們在長城上多放些垃圾箱,每30米安置一個,讓游客的垃圾有處可仍。
5、在長城上多安幾個攝像頭,對亂涂亂畫的游客監控,等他們出景區時在門口留下來他們再做處理。
6、在長城上放些機器人,讓機器人制止這些不文明現象。
7、游客來此就是為了紀念,不到長城非好漢。不如發明一種塑料袋,蒙在城墻上,讓他們亂涂亂畫,滿足他們的心理……當然這種塑料袋是高科技的,人們畫上去后字跡會留上一定時間,過了這個時間段后,就會自行消失呢!
8、發明一種墻壁自動報警器,誰在城墻上亂畫,報警器就會自動報警。
總之,想要保護好長城或者其他景區、文物,除了政府、景區加強管理外,最主要的就是提高我們游客的自身素質了,文明素質提高了,環保問題便再不是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