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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工作規章制度篇一
2、根據勤儉辦園的原則,制定年度經費預算,合理安排使用經費。
3、制定本單位的財務、財產、物資管理的具體規定和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
4、會計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按照會計法的規定辦理事務進行會計核算。
5、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對各項收支憑證進行認真審核。
6、認真及時做好記帳、算帳、結帳及財產物資清查工作,如實反映本單位各項資金活動情況,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健全、數據準確、報帳及時。
7、每月制好收支表,并及時向領導提供經費使用情況。
8、按照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文件等會計檔案資料,遵守國家保密制度。
9、經常分析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改正工作的具體辦法,當好領導的參謀,發揮監督作用。
10、認真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會計工作規章制度篇二
根據《北京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高、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68小時,其中接受培訓的時間每年不少于20小時,自學時間累計不少于48小時。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72小時,其中接受培訓的時間每年不少于24小時,自學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48小時“的規定,為保證培訓課時要求,提高培訓質量,對參加會計培訓人員出勤特做如下規定:
一、參訓學員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會計培訓,帶上規定的培訓教材和必要的學習用具,認真聽講做好筆記,不得遲到和早退。
二、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時,應事先請假,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由主管老師安排以后批次相應的課程上課,不得缺課。
三、每次上課由班主任負責點名,點名時間不定。
四、學員出勤情況,記入學員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檔案,作為年檢重要依據,凡當年未參加培訓或參加培訓未滿規定學時的,一律不予年檢。
五、下列情況之一的會計人員,可不參加當年繼續教育,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課程:
(1)年度內在境外工作超過六個月的;
(2)年度內病假超過六個月的;
(3)生育。
有上述情況的會計人員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證明,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后確認。
會計工作規章制度篇三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七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八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九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一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三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扣發不超過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會計工作規章制度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范會計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會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管理法規個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度、預算管理制度、實物資產管理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財產清查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根據《規范》和公司的工作特點分為:財務總監、會計主管、出納、審計。請認真執行。
第二條財務總監崗位責任制度
(一)在董事長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審計、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四)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六)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第三條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制度
(一)負責組織企業經濟核算,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及時反饋經濟運行動態,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重要信息。
(二)認真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協調好與銀行、稅務和有關單位、部門的工作關系。
(三)制定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并不斷地修訂、完善、督促執行。
(四)根據生產經營的發展和增收節支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流動資金定額,加強對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組織財會人員協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資金回收工作,確保計劃內生產經營資金的供應,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五)加強內部經濟核算,搞好財務管理,做到財務清晰、賬實、賬證、賬表、賬賬相符。各核算環節不出漏洞。按規定組織編制財務決算報表,編報財務狀況說明書和稅務申報表。
(六)定期進行經濟分析,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成本計劃、資金計劃和利潤計劃完成情況,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七)參加生產經營會議,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擬定,加強事前監督,減少經濟損失。
(八)負責向財務總監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九)建立財務會計例會制度,總結布置財務工作。制定考核辦法,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考核。重視會計人員的專業學習,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并為會計人員職稱考試創造條件。
(十)完成財務總監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出納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負責辦理現金出納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會計人員制作,并經過復核的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沒有會計憑證不得收付款。
庫存現金(下班時),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準挪用現金,嚴禁簽發現金空白支票。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轉帳支票,如因情況確實特殊,必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轉帳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開戶行辦理掛失,如果造成經濟損失,全部由負責人自負。
領用空白轉帳支票時,必須持有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支票領用單,一般一次只發一張,情況確實特殊,一次最多不得超過三張,并限十日內報銷。凡是領用空白支票尚未報銷(交回)完者,不得而知再發給空白轉帳支票。
(二)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辦完的收付款憑證,要每日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帳面余額與對賬單余額調節相符,對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清理。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實際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法遠期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三)保管有關印章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財務專用公章和有關人員私章要分開保管,不得一人兼管。
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領用或交接時要認真按規定辦理手續。
(四)負責編制報送資金收支日報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好同銀行的工作關系。
第四條審計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在處長領導下,認真積極的開展學校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向處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
(二)熟悉有關財經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嚴守審計紀律,恪守審計職業道德。
(四)掌握會計、審計及其相關專業知識。
(五)負責處內辦公室檔案管理等日常事務工作。
(六)具體實施財務收支審計和審計專項調查。
(七)負責招標采購日常事務、收費立項、經濟合同管理及所有審計資料的收集等工作。
(八)認真學習會計、審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九)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第三章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預算的原則:統籌兼顧,全面安排的原則;實事求是,綜合平衡的原則;指標分解,責任到人的原則;提高效益,增收節支的原則。
第二條財務預算的依據:
(一)依據國家方針,政策和市場發展變化情況。
(二)依據董事局確定的總體經營目標,經營策略和經營發展規劃。
(三)依據公司確定的本年度的預算中的變化因素。(公司設備設施改變或擴大,經營規模調整、面積增減,經營品種增減變化,人員素質的提高和增減變化,員工的積極性。)
第三條財務預算的權限:
(一)各經營單位按照公司年度預算的編制要求,認真編制財務預算,由綜合業務部統一匯總報董事局批準。
(二)經批準的財務預算,各部門在實施過程中應遵照公司的審批預算執行。
(三)各部門如超預算開支,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追加預算。
第四條財務預算的范圍:經營預算;費用支出預算;利潤預算;資本性支出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第五條財務預算的基本方法
(一)財務預算的基本方法:
1、平均先進法:先求出該指標的平均數,再用公式:(先進數+平均數)/2,這類指標即大于平均數,又小于先進數,較為適用。
2、定率法:即用費用率指標控制經營單位變動費用支出的方法。
3、定額法:即用費用預算定額控制經營單位、管理部室費用支出的方法。
(二)財務預算指標的編制方法
各項指標的預算,要以經營計劃為基礎,費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編制,采勸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復測算綜合平衡。
1、營業收入:在上年預計營業總額的基礎上,結合當年國家政策市場形勢變化,參照公司總體方案及本部門經營目標制定。
2、毛利率:依據上年本部門毛利率實現水平,參照市場變化以及國家確定的物價指數和公司總體方案確定的收益水平。
3、費用率:依據上年本部門費用率實際水平,參照公司總體確定的費用水平制定。
4、稅金:依據上年本部門實際納稅情況,結合預算年度經營預計變化制定。
5、利潤:依據上年本部門實現利潤情況,結合預算年度各項預算指標變化和實際情況制定。
6、人數:按上年平均人數結合本年任務所需人數計算。
7、人均勞效:用含稅營業收入額除以平均人數。
8、人均利稅:用利潤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除以平均人數。
9、資金定額:由財務部根據各經營單位的任務,從實際出發給予核定,報總經理批準。
(三)財務部要設專人負責對財務預算的控制及檢查。
第六條財務預算編制程序
(一)財務預算從當年10月份開始編制,每年10月份由公司財務部提出下一年度財務預算編制方案,統一布置上報的各種表格。
(二)各經營單位會計部根據財務部統一的布置和要求,組織本部門編制各項預算,11月中旬,將預算草案(費用預算細目草案)上報。
(三)11月30日前財務部匯總平衡,寫出編制預算的文字說明,報公司高層審定。
(四)12月份上旬正式將預算安排情況及實現預算的措施報集團董事局批準,管理制度《會計管理制度》。
(五)12月中旬前財務部將董事局批準的預算下達到各經營單位,將年度預算指標分解成月指標落實到最小核算單位,上報財務部,同時落實到班組或個人。
第七條財務預算的執行
(一)各經營單位要高度重視財務預算工作,要根據總體經營目標和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編制各項預算指標,制定實現目標的計劃及措施,并在執行中加強監督和管理。
(二)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各經營單位都要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超支,對超支預算的項目,需寫追加預算報告,說明超支原因,報董事會批準后,財務部方可予以調整預算。
(三)各經營單位的各項費用要嚴格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財務預算的檢查
(一)月審核,費用會計要對各項支出進行審核。不僅審核其合理性,還要審核是否在預算范圍內,對超預算開支一律不得報賬。根據各經營單位的經營成果及費用對照檢查預算執行情況,找出本月超支原因,制定改進措施,上報公司財務部。
(二)季分析,每季度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重點、簡要、全面地分析,或做專題分析。
(三)年度終了,要對銷售收入、毛利率、費用支出等情況進行詳細分析。
第四章實物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產清查制度
(一)財產清查是根據賬簿記錄,通過對公司的各項實物、現金的實地盤點,對銀行存款、往來款項的核對,確定各種財產、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實有數,并查明賬存數與實物數是否相符。財產清查一般包括:每年對財產物資進行的全面清查;對銀行存款、未達賬項,每月同銀行的核對;各種債權、債務,每年年末進行定期核對;實物、現金保管人員辦理移交時,進行的清查;財產物資發生非常損失時,進行的清查;上級主管部門、審計機關、司法部門、注冊會計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進行的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開始前,要建立財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清查工作計劃,明確清查范圍,規定清查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工作人員的分工和職責,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掌握財產清查的政策、制度、內容和方法等
(二)財產清查的內容和要求
1、貨幣資金的清查
庫存現金的清查。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進行核對,以查明余缺情況。除查明帳實是否相符外,還要查明有無違反現金管理制度規定,盤點結束后,應根據盤點結果,及時填制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并由檢查人員和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對長款、短款情況,要進行分析,明確經濟責任。
銀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對法,即將開戶銀行對賬單與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進行核對,以查明帳實是否相符,在清查過程中,查找雙方未達賬項的余額,并據以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清除未達款項影響,以便檢查雙方有無差錯,并確定銀行存款實存數。
其他貨幣資金的清查,與銀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存貨的清查
存貨的清查是指對庫存材料、在產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的清查,清查方法主要采用實地盤點方法,首先將材料物資賬簿上的數量、金額填在存貨清查表上,然后根據賬存數對材料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帳實差額作為盤盈、盤虧,對盤盈、盤虧金額要分析產生的原因,做出單獨說明。
3、固定資產的清查
固定資產的清查,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將固定資產明細賬的記錄情況與固定資產實物一一核對,包括明細賬上所列固定資產的類別、名稱、編號等,在清查中發現固定資產盤盈或毀損,還要查明該項固定資產的原值、己提折舊額等;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要對其估價,以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價值、估計折舊等,據以編制固定資產盤虧、盤盈報告單。
4、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
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采用同對方核對賬目的方法。
清查時,首先將各項應收、應付的往來款項正確完整地登記入賬,由財務部向往來單位發函證,如對方單位核對無誤,應在函證上蓋章后退發出單位;如對方發現數字不符,應在函證證明不符原因處簽章并注明金額后退回發出單位,或者另抄對賬單退回,作為進一步核對的依據。發出單位收到對方的回單后,對錯誤的賬目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定方法加以更正,最后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往來款項清查報告表”。
(三)財產清查的方法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幾種:實地盤點法,抽樣盤存法,核對帳目法,就是對債權、債務通過信函詢證或派人調查進行核對的方法,質量檢查,就是根據各種財產的技術、范圍對財產物資進行檢查的方法。
(四)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
1、認真分析財產清查發生問題的原因,并確定處理辦法
財產清查出現帳實不符的主要原因有:
(1)財產物資在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益;
(2)量、計算、檢驗不準而發生的差錯;
(3)計算登記賬簿時的錯誤;
(4)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員失職而造成財產物資的損壞、變質或短缺.以及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差錯;
(5)盜竊、營私舞弊造成的損失;
(6)自然災害造成的非常損失;
(7)未達賬項引起的賬賬、賬實不符;
(8)雖然賬實相符,由于質量等問題引起的不能按正常財產物資使用的毀損。對于定額內的損耗,多屬自然原因,非人為因素,一般可根據制度規定進行處理。對于超定額損耗,應詳細分析產生原因并行處理。由于工作失職,個人造成的損失,應區分不同情況,嚴肅處理、如果屬于玩忽職守或盜竊的則應由過失人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要積極處理多余物資和清理長期不清的債權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所發現的超儲積壓物資、呆滯和不需用物資,應積極組織調劑或改裝,做到物盡其用,并積極向外推銷或報請有關部門組織調撥。對于長期不清的結算賬款,應指定專人,主動與對方單位研究解決。
根據領導批準調整帳簿記錄,做到帳實相符。
要建立和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第二條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實行定額管理、定期核銷、科室核算的原則。
(二)低值易耗品入庫前,必須及時認真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驗收時必須注意質量的檢查;驗收中發現問題應立即根據有關規定向供貨或運輸單位提出,及時辦理退換或賠補手續。
(三)庫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科學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開、賬物對號、固定存放,便于收發和檢查,嚴防損壞、變質、丟失。
第四條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驗收入庫
1、對入庫材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數量、包裝等認真驗收核對。按照采購不同和有關標準嚴格驗收,做到準確無誤。
2、入庫材料驗收應及時準確,不能拖拉,盡快驗收完畢。如有問題及時提出驗收記錄,向主管采購人員反映,以便得到解決。
3、材料驗收合格后,應及時辦理入庫驗收單,同時核對發票、運單、明細表、裝箱單及產品合格證,核對無誤后入庫簽字,并及時登帳。
(二)材料出庫
1、材料出庫應本著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審核發料單上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對庫存材料是否準確,做好材料儲備工作。
2、準確按發料單的品種、規格、數量進行備料、復查、以免發生差錯,做到賬實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對于快要過期失效或變質的材料應在規定期限內發放,對能回收利用的材料盡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時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續不得出庫。
(三)材料保養保管
1、根據庫存材料的性能和特點進行合理儲存和保管,做到保質、保量、保安全。
2、合理碼放。對不同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的材料都分開,按先后順序碼放,以便先進先出。
3、材料碼放要整齊,怕潮濕物品要上蓋下墊,注意防火、防潮、防濕,易燃材料要單獨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碼標識,搞好庫區環境衛生,經常保持清潔。
4、對于溫、濕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溫度、濕度的調節控制工作,高溫季節要防暑降溫;梅雨季節要防潮、防霉;寒冷季節要防凍保溫。
5、要經常檢查、隨時掌握和發現材料的變質情況,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6、對機械設備、配件定期進行涂油或密封處理,避免因油脂干脫造成性能受到影響。
(四)定期盤庫,達到三清
1、定期盤庫清點,達到數量清、質量清、帳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產品和產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機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1、為了工廠工作的正常進行,模具一般情況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況下(特殊情況)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領導(董事長、經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1、成品商品需有專職人員管理和發放,發放時需辦理領用手續。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對已經領出待用的原材料,也應由專人保管,以免發生丟失、混料及浪費現象。
第六條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本規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設備、馬達儀表、工具等。
(三)會計科目列帳原則: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二年以下,不具生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訂)應以費用科目列帳,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帳。
(四)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由各公司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由總部門負責管理。
機械設備由工務部門負責管理,但得視實際需要歸由性質相關部門管理。
工具由資材倉庫負責管理。
(五)編號: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管理部門管理,并會同會計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系,予以分類編號并粘貼樣簽。
(六)移交:人員移交時,對于固定資產應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詳細列清辦理移交。
(七)增減報告:會計部門應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項目編制“固定資產增置表”一式三聯送管理部門核對,并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后,第一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門自存,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采用電腦處理報表代替之。
(八)盤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會計部門每年盤點一次(不含工具、馬達、儀表)。另外應于每季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存單”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報(總)經理核決后一份送會計部門,一份送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門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專案敘明原因呈核外,并應依增置或減損的規定辦理手續。
(九)增置、營造、修繕處理: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應分別依照“材料管理辦法”、“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及“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于增置驗收后,使用部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總務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經會管理部門簽章后,送會計部門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門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會計部門應每月與管理部門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有缺漏事項應即通知補正。
(十)受贈處理:固定資產因其他公司撥入,捐贈而取得者,應填明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得由管理部門會同會計部門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條固定資產增置手續辦理。
(十一)登記: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后,由總務部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后,轉記入“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十二)保險:固定資產應依“關系企業財物保險事務處理程序”的規定辦理保險。
(十三)資產轉移處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相互撥轉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會管理部門簽章后,送移入部門簽認(管理部門不同時,要加印一聯會移入管理部門同時簽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管理部門不同者,影印聯送移入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移入部門,第四聯送移出部門。其出入廠區應另填“移轉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托運部門自存,第二聯托運部門轉送會計部門暫存憑以核對第三聯,第三聯至六聯出廠時經守衛簽注時間、車重后,第三聯由守衛暫存,于翌晨轉送托運部門的會計部門,經與第二聯核對無誤,于一日內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單位憑以核對收料;第四、五、六聯由承運商隨同物品出廠、入廠時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車重后入廠,經點收后第四聯由收料部門存查,第五、六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車重后,第五聯由承運商暫存憑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由守衛暫存,于翌晨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部門與第三聯核對。
(十四)資產送修處理:固定資產固故須送廠商修復時,應依照“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于送修時由工務部門或管理部門開具“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經辦部門自存,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由守衛室暫存于次日轉送會計部門,第四、五、六聯交承運商運同物品出廠,第四聯交收料廠商暫存供做物品回廠交貨的憑證,經辦部門于驗收后轉交會計部門核銷,第五聯供申請運什費,第六聯由收料廠商簽收并送回經辦部門。
(十五)出租或外借處理: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門應先會同會計部門后按序呈(總)經理核準后始得辦理,并應制定契約,副本送會計部門以備核對,契約內容應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捐負擔、租金、運什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設備明細等,其出入廠區應另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并依第十五條流程的規定辦理。
(十六)減損處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因減損擬報廢者,應由使用部門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注明減損原因,送管理部門及會計部門簽注處理意見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三聯依處理意見辦理后連同該廢品送資材倉庫簽收(盤虧部分免辦繳庫),第二聯連同有關資料送會計部門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抵押權變更及解除保險等手續,第三聯自存。該減損資產因體積巨大必須就地處理或拆除時,則第四聯送委托部門憑以辦理,惟減損資產于拆移前,或拆移后無法繳庫時,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妥為保管,上項減損資產已繳庫者由資材倉庫保管處理,其無法繳庫而決定標售時,其處理流程依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十七)閑置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至少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的'閑置固定資產予以整理,填具“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擬定處理意見后呈報(總)經理,經核定標售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1、管理部門應即按“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所列經批示計售部分開具“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一式四聯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由采購部門負責招商比價,并將比價結果轉記于“標售比價單”后,第三聯自存,第四聯送資管科,第一、二聯呈(總)經理核決后,由經辦人將第二聯送會計部門以核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以便發貨。
2、發貨時,由標售經辦人填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承運商聯勿填)憑以入廠提貨,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及過磅記錄后,送回標售經辦人開具“繳款單”向出納解繳貨款,并于“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填寫“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號碼、發票號碼,第一聯送資材部門,第四聯送承購商收執,第二、三聯送守衛查對放行,于翌立轉會計部門復核。
3、提貨出廠后管理部門應即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資材倉庫聯免填),第一聯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
(十八)抵押資產的減損出租、外借處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生減損、出租或外借時,會計部門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向總管理處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機械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會計工作規章制度篇五
為提高企業財會效率,進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嚴格執行財政部頒發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同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崗位責任制:
在系統運行前,必須確定會計電算化崗位及職責,根據會計業務量要求和會計數據處理方式不同,可設以下崗位:
a、會計主管:
(1)負責組織開展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包括制訂會計電算化發展規劃、配合計算機人員研制相關的系統開發、會計軟件系統的日常應用、崗位監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做為會計主管應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
(2)負責制訂會計崗位責任制,并協調管理各崗位員工的工作。
(3)制訂會計電算化的各項管理制度。
(4)負責整個系統正常運行、應用軟件資源的調配、系統故障及時處理。
b、系統操作員:
(1)負責會計核算所需數據,如:記帳憑證、往來帳、銀行帳、報表、材料單、工資單等。
(2)打印輸出各種帳簿、報表等。
(3)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c、憑證審核員:
(1)對手工計算編制的計帳憑證審核。
(2)負責計帳、結帳工作。
(3)負責報表的編制工作。
(4)做好數據的備份工作。
d、會計檔案:
(1)負責有關系統軟盤、數據軟盤的存檔,各種帳、證、表的保管。
2、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員應經過系統培訓后才能上崗。
(2)應經會計主管批準才能上崗,且只能在主管批準的權限內工作。
(3)嚴格按系統說明完成每一步工作。
(4)若出現故障情況,應報告領導一同分析原因;若出現系統引起的故障,應及時通知銷售商派人進行維護。
(5)應至少一個月備份一次數據,以防數據丟失。
(6)外來軟盤不得在有會計軟件的機器上運行,以防感染病毒。
3、機房管理制度:
(1)未經許可的無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財會專用機。嚴禁在機器上玩游戲。
(2)不得帶電拔插頭,以免損壞機器、設備。
(3)嚴禁使用外來軟盤,必要時要先殺毒后再使用。
(4)嚴格按順序開啟機器,長時間離開應關閉機器,下班必須關閉電源。
(5)應保持計算機清潔。
(6)計算機出現故障,應由專人維修,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開。
4、有嚴格的硬件、軟件維護制度:
若硬件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銷售商派人維護,切勿自己拆開。
軟件維護包括:
(1)對會計軟件的日常維護,包括:科目的升級、常見錯誤排除、數據恢復、調整打印機參數等。
(2)維護人員不得擅自改變原有軟件的程序。
(3)財會人員因正常操作失誤而引起的錯誤,應由財會人員改正,不得由維護人員通過維護修改,如打開憑證庫、帳簿庫等文件進行修改。
(4)加強對硬件、軟件的維護,是提高效率的關鍵。
5、有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電算化的檔案管理,大部分內容同手工一樣,應特別加強以下方面的管理:
(1)會計電算化軟件的文檔資料的保存。
(2)定期備份核算數據軟件的保管。
(3)帳簿中的日記帳、銀行帳每天打印,帳頁打印輸出裝訂成冊;總帳每月打印,年終裝訂成冊。
(4)全年會計年度結束,備份兩份完整軟盤分別保存。
(5)所有會計檔案必須造冊登記,以備查用。
會計工作規章制度篇六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會計工作規章制度篇七
一、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進行計賬、算賬、報賬,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賬目清晰。
2、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財務計劃;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有關說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領導及時、真實、準確地報送會計報表,完整地反映財務狀況,并按季度進行財務分析。
3、責會計核算,特別對應收、應付等往來賬要及時清算和催收;定期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等財產物品進行盤點,做到賬帳相符,賬實相符,發現不符,必須查明情況及時匯報。
4、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和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對、抽查與調撥,按規定計算折舊費用,確保資產的資金來源。
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2、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營業款。
3、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4、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銀行存款、現金出納日記賬,保證賬款相符。
6、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7、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8、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9、每月10日前,將上月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10、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密碼不得泄露及外傳。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
1、公司的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設備、車輛、家具、電器、其他設備等,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2、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3、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4、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2、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使用必須做到用章登記。
五、公司員工差旅費的規定
1、職工因公出差,按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一律乘座火車,可購硬臥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必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座,否則不予報銷。若需乘船可購四等艙船票。
2、在途補助。乘座火車和輪船每人每天按20元補貼,乘座長途汽車6小時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標準補貼20元。
3、員工每人每天按80元標準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數計算;副總經理以上實報實銷,所住賓館不得超過三星級。
4、住勤伙食補貼,每人每天20元標準。
5、市內交通補貼,每人每天10元標準。
6、公差人員報銷差旅費,必須在回公司五天內辦理報銷手續、繳還預借差旅費,否則作為挪用公款處理。
六、物資采購規定
1、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進行預測,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室審核。
2、計劃外采購或臨時增加的項目,也要制定計劃或報財務室審核。
3、財務室對各部門采購計劃和預算進行審核,經審核的計劃交行政部門監督實施。
4、采購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辦理;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必須向3家以上供應商摸底詢價,并簽定供貨協議。
5、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
6、采購人員采購物資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轉賬支票或委托銀行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現金。
7、轉賬支票結賬一般由出納根據采購人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轉賬支票。若由采購人領空白轉賬支票與對方結賬的,轉賬支票必須限額。
8、物資采購價值超過500元,賣方要求付現金的,必須由財務室審查,經批準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規定
1、以公司名義向外發送的正式文件需經部門經理審閱,總經理簽發。
2、以公司名義對內、對外簽定的合同,統一由財務室負責辦理,并在辦理完畢后將原件分類存檔,以便隨時備查。
八、財務審批、報銷規定
1、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事先擬訂支出計劃,報總經理同意后,再由經辦人按規定辦理借支或報銷手續。
2、公司員工報銷,需下列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付款。
3、上述開支的必須支出,如果總經理不在,需經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總經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補簽。
4、員工個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