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漢朝;新疆地區正式歸屬中央統轄的開始。
(2)行省制度;宣政院
(3)荷蘭;鄭成功(中國)
(4)維護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其它言之成理亦可)。
解析
(1)依據材料一“統領大宛……頒行朝廷號令;諸國有亂,得發兵征討。”和所學知識可知,西域都護設置的朝代和重要歷史意義是新疆地區正式歸屬中央統轄的開始。
(2)依據材料二和所學知識可知,元朝為管轄遼闊疆域實行了行省制度;當時管理西藏的機構名稱叫宣政院;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國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區軍政事務的中央機關。
(3)根據所學知識可知,材料三中的“貴國”是指西方荷蘭;“余”又是指鄭成功;本材料是指公元1661年南明將領鄭成功驅逐竊取臺灣的荷蘭殖民者收復寶島臺灣的事件。
(4)綜合上述材料內容可知,維護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是國人的職責。
擴展知識
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總則中第十一條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
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動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國家制定并不斷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全面評估國際、國內安全形勢,明確國家安全戰略的指導方針、中長期目標、重點領域的國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充分發揮專門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作用,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積極同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開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國際安全義務,促進共同安全,維護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