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思想是由( )提出的。
A.孟德斯鳩
B.盧梭
C.華盛頓
D.伏爾泰
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思想是由( )提出的。
A.孟德斯鳩
B.盧梭
C.華盛頓
D.伏爾泰
答案
A
解 析
三權分立是一個政治學說,其主張政府的行政、立法與司法職權范圍要分明,以免濫用權力。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發展了分權理論,提出著名的“三權分立”理論。他在《論法的精神》中,將國家權力分為三種: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因此,選擇A選項。
擴展知識
意義
1)起到防止專制,保障自由的作用。
2)他的理論后來成為資產階級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則。
三權分立,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內容是,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獨立、互相制衡。三權分立制度的理論基礎是17—18世紀西歐資產階級革命時期英國資產階級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國資產階級啟蒙學者孟德斯鳩提出的分權學說。這一學說基于這樣一個理論前提,即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所以,國家權力應該分立,互相制衡。資產階級的思想家們希望據此建立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英法資產階級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以后,三權分立成為資產階級建立國家制度的根本原則。在當代,盡管西方國家的政治制度發生了很大變化,但三權分立仍然是它的一個根本特點。對于這種制度,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非常推崇,認為只有實行三權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標志;不實行這種制度,就是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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