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統國際法歷來把“訴諸戰爭權”看作是主權國家不容置疑的絕對權利,巴黎公約則第一次從法律上明確否定了“戰爭權”的合法性,從而成為“戰爭是否合法的分水嶺”。這里的“巴黎公約”指的是
A.《國聯盟約》 B.《巴黎非戰公約》
C.《聯合國憲章》 D.《威斯特伐利亞條約》
傳統國際法歷來把“訴諸戰爭權”看作是主權國家不容置疑的絕對權利,巴黎公約則第一次從法律上明確否定了“戰爭權”的合法性,從而成為“戰爭是否合法的分水嶺”。這里的“巴黎公約”指的是
A.《國聯盟約》 B.《巴黎非戰公約》
C.《聯合國憲章》 D.《威斯特伐利亞條約》
【答案解析】B
【分析】
【詳解】根據材料“從法律上明確否定了‘戰爭權’的合法性,從而成為‘戰爭是否合法的分水嶺’”并結合所學可知,《巴黎非戰公約》的締約國宣布廢除以戰爭作為實行國家政策的工具,故B項正確;《國聯盟約》的主要內容是成立處理國際關系事務的組織,故A項錯誤;《聯合國憲章》確立了聯合國的宗旨、原則和組織機構設置等內容,故C項錯誤;《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的簽訂,結束了長達30年的歐洲混戰,確立了國際關系中的國家領土、主權與獨立等原則,奠定了近代歐洲國際關系的基礎,故D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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