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要求,積極的財政政策要落實落細,兜牢基層“ ”底線,發揮對優化經濟結構的撬動作用。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要求,積極的財政政策要落實落細,兜牢基層“ ”底線,發揮對優化經濟結構的撬動作用。
答案
三保
解析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要求,積極的財政政策要落實落細,兜牢基層“三保”底線,發揮對優化經濟結構的撬動作用。
擴展知識
中國財政部4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財政部門牢牢兜住“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風險底線:壓實“三保”保障責任,階段性提高地方財政資金留用比例,加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強化地方庫款運行監測督導,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
財政部要求各地,嚴格按照縣級為主、省級兜底的原則,將“三保”保障責任落到實處。縣級要全面落實好保障責任,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順序,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工資發放和機構運轉。省級加大對基層特別是財政困難縣區的財力傾斜,市級要對所屬區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各地組織逐縣摸排,對“三保”支出預算安排存在缺口的,及時調整或調劑預算補足。中央財政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均衡性轉移支付等資金分配辦法,對省級調控不力的,按規定扣減后直接下達到縣。
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地當年留用比例基礎上統一提高5個百分點。其間,各地因此增加的現金流,全部留給縣級使用,不得滯留在省級財政。
中央財政抓緊下達對地方各項轉移支付預算,增強地方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地方各級財政尤其是縣級基層財政要用好各項轉移支付資金,優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并確保按時足額兌付,特別是要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強化對困難民眾的兜底保障。
財政部表示,各級財政全年“三保”支出預算未按政策足額安排的,除應急救災外一律要調減其他項目支出。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各地原則上不再研究出臺新的增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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